第321章 我该先缝尸(1)
衙役速速清洗洒扫了门外,不管那扶着门框瘫软在地的文官,纷纷避去远处了。老仵作在堂上等着填尸单,却避无可避,只得强忍着。而堂上正强忍着的还有元相国和林孟。
百官不敢看的可以不看,元相国身为百官之首,却要端着相国威仪,即便不看,也不能露出怯意,哪怕胸中翻搅,极欲作呕,也要在人前强忍着。
林孟只觉得自己倒霉,身为刑曹尚书,今日坐在这大堂高处,视野最佳,不想看就只能以手扶额,以袖遮着视线。
但看不见,却能听得见。
只听暮青道:“死者的脏器还算新鲜,组织看起来挺正常。”
此言一出,文官袖口一抖,武官纷纷侧目。
新鲜……
这什么词儿!
林孟以手扶额,听闻这话一栽,险些磕在桌上。这一栽,他眼前没了遮挡,不经意间瞄见堂下景象,惊得倒吸一口气!
只见暮青这会儿将尸体的胸肋都拿开了,五脏直入眼帘,景象触目惊心。更惊心的是暮青的举动,她将手伸向死者的心,小刀割了几下,一颗心就被她取下拿在了手上。
林孟惊得眼神发直,惊到极致,人已傻愣般忘了转开目光,桌案下腿脚发颤,颤得椅子砰砰响。
元相国听见这声响,皱眉瞪向林孟,见他眼神直勾勾的,似惊惧已极,便不由忍不住瞥了暮青一眼。一看之下,手一抖,手中茶盏啪一声碎在了地上!
偏堂帘内,步惜欢低头沉沉笑起,那笑声低沉,让人想起夜风吹过湖心,涟漪动人,又想起春风拂过柳枝,缠缠绵绵。
但此情此景——大堂上一具被开膛破肚剔肉除骨的死尸,一名手拿人心的少年,再听着帘后传来的低笑声,百官的脸色真称得上是丰富多彩,只觉这情形诡异得让人毛发直竖。
今儿是得罪了哪路神仙,要在这刑曹大堂上遭这等罪!
这少年十日没上朝,一来就行如此惊世骇俗之举,还不如天天都上朝!
暮青拿着那人心瞧了会儿,挑了把尖头的刀在那心脏上切了个十字刀,随后道:“拿镊子来。”
哪有人敢动?
元修转身便往外走,走到门口回头问那老仵作,“何处找镊子?”
那老仵作颤巍巍的,笔都拿不稳了,声音更颤,“前前前、前堂……偏院杂房。”
话没说完,元修便往前院去了,他耳力甚佳,边走边就听见了后头说偏院杂房,于是去了前院,寻了个衙役到杂房取了镊子,来回也就一会儿工夫,镊子交给暮青后,只见她转了个身,将手中心脏对准了院外的光亮,拿镊子伸进了那切出的十字刀口里。
元修凝眸屏息,只见暮青的手一顿,似镊住了什么,随后慢慢将镊子拿了出来!
只见那镊子夹着一根长针,针有两寸长,粗比大号的绣花针。
暮青一笑,“嗯,死因找到了。”
死因?
一听这话,那些一直没敢看验尸过程的文官纷纷望来,一见地上尸体的惨象,有几人两眼一翻,咚咚晕倒在地,也有些人看见暮青手里拿着的镊子上的长针,被这景象惊得转移了注意力,一时忘记了地上被剖的尸体和暮青手中还拿着颗人心的恐怖景象。
“人是被这长针射入心脉而死?”元修问,针是常见的江湖暗器,高手飞针杀人并不难。
“是的,这针就是凶器。”暮青一手举着镊子,一手将心脏还了回去。
“你怎知这心里有根针?”元修不解,刚才她验尸,他眼都没眨过,全程他看得清楚,记得也清楚。她将胸腹剖开后,没有动其他脏器,毫不犹豫地将心拿了出来,且十字刀一切下去,这根针就找到了,这说明她早就知道人是被飞针所杀!
可她是怎么知道的?
“还记得在西北大将军府里验尸那回,我说过什么吗?尸骨会说话,世间有天理,天理昭彰,永不磨灭!”暮青放下镊子和长针,将死者所穿的衣袍拿了起来。那衣袍是件白色的中衣,她将那中衣一展,道,“世上没有完美的罪案,只要认真听,总能听懂死者的喃喃细语。这个人,他的尸体说他是猝死,但他用他的衣袍告诉了我,他是被人所害。”
暮青将那件中衣对着院外的光,问:“看见什么了吗?”
元修皱眉细瞧,见暮青眸若星子,指向那衣衫上的一个小黑点儿,“这是血,针入肉后,出的血沾在了衣衫上,干了之后留下的。”
元修目光一变!
暮青将那衣衫往尸体上一搭,指着那血点儿,未说话,意已明!
那血点儿,正在心口处!
那白衫搭在尸体上,把那开膛破肚的惨象遮了,百官这才敢凝神细瞧。
只见衣衫心口处的血点比红豆粒小得多,眼稍花些的都瞧不太清楚,真不知这血点儿是如何被注意到的。
“拿块白布来。”暮青对堂外的衙役道,那衙役不知她要白布何用,但还是从命行事了。半晌后,衙役捧了块布回来,暮青将白衫拿起,把刚要来的白布盖在了尸体上。
这白衫是重要的物证,她不想开膛破肚的尸体弄脏物证,因此只能要块新布盖着尸体。她接下来要说案,可不想百官避着尸体不看,所以只好要块布来把开膛之处盖住。
“证据往往在细微处!”暮青将尸体盖住后,便将那白衫展开,看着那血点儿道,“验尸不是只验尸体,死者的衣物及随身携带之物上都可能有破案的证据。我数日前去义庄验尸,为死者宽衣时就看见这血点儿了。当时人已死了六七个时辰,胸前密布尸斑,颜色紫红,正巧遮了胸口处细如针孔的伤痕,因此很难验出,但衣衫上仍然留下了罪证,只要心细,不难发现。”
心细,这话说得容易。
这少年胆大,大到敢剖尸取心,但也心细,细到连衣衫上针眼儿般的血点儿都能发现。
如此胆大心细者,世间能有几人?
元修总算是知道暮青今日为何非要剖尸了,人被飞针所杀,针在心内,不剖尸取心便难见真相。如果她一开始便向百官指出这衣衫上的血点儿,告诉他们奉县知县的心里扎着根针,想必他们定不将这血点儿当回事,到时人人质疑,你一言我一语,还不知要吵吵到何时。她不提证据,先取凶器,百官见了那针,回头再看那衣衫上的证据便会哑口无言了。
百官不敢看的可以不看,元相国身为百官之首,却要端着相国威仪,即便不看,也不能露出怯意,哪怕胸中翻搅,极欲作呕,也要在人前强忍着。
林孟只觉得自己倒霉,身为刑曹尚书,今日坐在这大堂高处,视野最佳,不想看就只能以手扶额,以袖遮着视线。
但看不见,却能听得见。
只听暮青道:“死者的脏器还算新鲜,组织看起来挺正常。”
此言一出,文官袖口一抖,武官纷纷侧目。
新鲜……
这什么词儿!
林孟以手扶额,听闻这话一栽,险些磕在桌上。这一栽,他眼前没了遮挡,不经意间瞄见堂下景象,惊得倒吸一口气!
只见暮青这会儿将尸体的胸肋都拿开了,五脏直入眼帘,景象触目惊心。更惊心的是暮青的举动,她将手伸向死者的心,小刀割了几下,一颗心就被她取下拿在了手上。
林孟惊得眼神发直,惊到极致,人已傻愣般忘了转开目光,桌案下腿脚发颤,颤得椅子砰砰响。
元相国听见这声响,皱眉瞪向林孟,见他眼神直勾勾的,似惊惧已极,便不由忍不住瞥了暮青一眼。一看之下,手一抖,手中茶盏啪一声碎在了地上!
偏堂帘内,步惜欢低头沉沉笑起,那笑声低沉,让人想起夜风吹过湖心,涟漪动人,又想起春风拂过柳枝,缠缠绵绵。
但此情此景——大堂上一具被开膛破肚剔肉除骨的死尸,一名手拿人心的少年,再听着帘后传来的低笑声,百官的脸色真称得上是丰富多彩,只觉这情形诡异得让人毛发直竖。
今儿是得罪了哪路神仙,要在这刑曹大堂上遭这等罪!
这少年十日没上朝,一来就行如此惊世骇俗之举,还不如天天都上朝!
暮青拿着那人心瞧了会儿,挑了把尖头的刀在那心脏上切了个十字刀,随后道:“拿镊子来。”
哪有人敢动?
元修转身便往外走,走到门口回头问那老仵作,“何处找镊子?”
那老仵作颤巍巍的,笔都拿不稳了,声音更颤,“前前前、前堂……偏院杂房。”
话没说完,元修便往前院去了,他耳力甚佳,边走边就听见了后头说偏院杂房,于是去了前院,寻了个衙役到杂房取了镊子,来回也就一会儿工夫,镊子交给暮青后,只见她转了个身,将手中心脏对准了院外的光亮,拿镊子伸进了那切出的十字刀口里。
元修凝眸屏息,只见暮青的手一顿,似镊住了什么,随后慢慢将镊子拿了出来!
只见那镊子夹着一根长针,针有两寸长,粗比大号的绣花针。
暮青一笑,“嗯,死因找到了。”
死因?
一听这话,那些一直没敢看验尸过程的文官纷纷望来,一见地上尸体的惨象,有几人两眼一翻,咚咚晕倒在地,也有些人看见暮青手里拿着的镊子上的长针,被这景象惊得转移了注意力,一时忘记了地上被剖的尸体和暮青手中还拿着颗人心的恐怖景象。
“人是被这长针射入心脉而死?”元修问,针是常见的江湖暗器,高手飞针杀人并不难。
“是的,这针就是凶器。”暮青一手举着镊子,一手将心脏还了回去。
“你怎知这心里有根针?”元修不解,刚才她验尸,他眼都没眨过,全程他看得清楚,记得也清楚。她将胸腹剖开后,没有动其他脏器,毫不犹豫地将心拿了出来,且十字刀一切下去,这根针就找到了,这说明她早就知道人是被飞针所杀!
可她是怎么知道的?
“还记得在西北大将军府里验尸那回,我说过什么吗?尸骨会说话,世间有天理,天理昭彰,永不磨灭!”暮青放下镊子和长针,将死者所穿的衣袍拿了起来。那衣袍是件白色的中衣,她将那中衣一展,道,“世上没有完美的罪案,只要认真听,总能听懂死者的喃喃细语。这个人,他的尸体说他是猝死,但他用他的衣袍告诉了我,他是被人所害。”
暮青将那件中衣对着院外的光,问:“看见什么了吗?”
元修皱眉细瞧,见暮青眸若星子,指向那衣衫上的一个小黑点儿,“这是血,针入肉后,出的血沾在了衣衫上,干了之后留下的。”
元修目光一变!
暮青将那衣衫往尸体上一搭,指着那血点儿,未说话,意已明!
那血点儿,正在心口处!
那白衫搭在尸体上,把那开膛破肚的惨象遮了,百官这才敢凝神细瞧。
只见衣衫心口处的血点比红豆粒小得多,眼稍花些的都瞧不太清楚,真不知这血点儿是如何被注意到的。
“拿块白布来。”暮青对堂外的衙役道,那衙役不知她要白布何用,但还是从命行事了。半晌后,衙役捧了块布回来,暮青将白衫拿起,把刚要来的白布盖在了尸体上。
这白衫是重要的物证,她不想开膛破肚的尸体弄脏物证,因此只能要块新布盖着尸体。她接下来要说案,可不想百官避着尸体不看,所以只好要块布来把开膛之处盖住。
“证据往往在细微处!”暮青将尸体盖住后,便将那白衫展开,看着那血点儿道,“验尸不是只验尸体,死者的衣物及随身携带之物上都可能有破案的证据。我数日前去义庄验尸,为死者宽衣时就看见这血点儿了。当时人已死了六七个时辰,胸前密布尸斑,颜色紫红,正巧遮了胸口处细如针孔的伤痕,因此很难验出,但衣衫上仍然留下了罪证,只要心细,不难发现。”
心细,这话说得容易。
这少年胆大,大到敢剖尸取心,但也心细,细到连衣衫上针眼儿般的血点儿都能发现。
如此胆大心细者,世间能有几人?
元修总算是知道暮青今日为何非要剖尸了,人被飞针所杀,针在心内,不剖尸取心便难见真相。如果她一开始便向百官指出这衣衫上的血点儿,告诉他们奉县知县的心里扎着根针,想必他们定不将这血点儿当回事,到时人人质疑,你一言我一语,还不知要吵吵到何时。她不提证据,先取凶器,百官见了那针,回头再看那衣衫上的证据便会哑口无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