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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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问到的人拖长尾音,指腹揉了揉发哑的嗓子,认真道:“我猜我的钥匙应该在key城的某个酒窖里。”
  阮希脸有点红。
  酒窖——
  那肯定跟自己的信息素有关系。
  抓住帽檐,他不自在地掩了掩脸,说:“但是……有人居住的城市往往都会有很多酒窖,我们要怎么找?”
  文恺摸摸下巴,分析道:“据我所知,key城常住人口很少,日常流动的人员基本都是过往商贩、流浪者,或者是冒险家。酒窖也一般是富人家才有足够的面积拥有,所以能够使用的酒窖应该不多,我们分头找吧。”
  “先去玫瑰园,”陆征河调好配枪,对着正靠在其他树下暂时休息的队友挥手,“都跟上!”
  ·
  玫瑰花香浓郁扑鼻。
  正在夜色下,行进路上,阮希陡然停下脚步,回头,眯着眼,将疑惑的目光落在陆征河身上。后者摇摇头,眼神无辜,仿佛在说:不是我发出来的味道。阮希了然,朝身侧负责保护的厉深说:“我们应该快到了。”
  玫瑰园附近没有供许多人行走的公路,更像是在无人问津的乡间。
  再无情的黑夜,都会在花朵的映衬下铺开一层层如水的氛围来。丛林中仿佛飞舞出携带闪片的蝴蝶,它们抖动翅膀,把微光洒向每一瓣艳丽的柔软。
  “停下。”
  打开手电筒,阮希将手电光线在玫瑰园附近照了一圈,暂时没有发现别的什么人埋伏在这里。他一只手按在小雁翎刀刀柄上,另外一只手举着手电,招呼身后跟进来的队友,从第一排的种植玫瑰开始搜寻。
  钥匙这种东西,能藏在一朵玫瑰花的什么地方,还真不好说。
  这不是陆征河的战斗主场。
  他悄悄退到阮希身后,认真地扮演一个守护者的角色。
  关于key城的“钥匙”传说,他曾经在某一次军队联谊时听前来参加活动的女omega说过。在上台自我介绍时,她们把神圣爱情描绘成一把锁与一把钥匙的关系,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唯一的密钥。她们为爱情歌唱、颂诗,为心爱的人流下眼泪、做梦,像闭上眼就能触碰它。
  以前陆征河对爱情一无所知,现在他渐渐将爱情窥视到了轮廓。那像是阮希在月光下的侧影,背景是漫无边际的玫瑰花,鲜艳又浓郁。
  大概是ablaze城的人天生带着光芒,他们世代守在陆地的边缘,眼底装满漫长、宏伟的海岸,用最美好的一切去形容大海和阳光。
  陆征河攥紧手中的枪。
  他收了收手臂,被揣在里衣衣兜里的“时空镜”在散发凉意,就像一根吞咽不下去的刺在折磨着他。
  好像每次看“时空镜”,镜面都会呈现出不同的场景。现在,它是陆征河了解过去的唯一直观办法。
  手电筒的光线很亮,一遍又一遍地巡视玫瑰园的大概,一朵朵娇艳欲滴的花朵从黑暗中被剥离出来。可是花太多,品类复杂,要挨着挨着找过去,无异于大海捞针。
  “要不然把花全摘了?”厉深挠挠头。
  “啊,那你有点没素质。”文恺默默地说。
  文恺白他一眼:“还有什么办法呢,没办法了。这玫瑰园这么大,玫瑰开得这么好,我们要到哪里去找钥匙?”
  “摘玫瑰吗?”阮希皱眉,不太赞成,“把花拨开就好吧。”
  厉深摇头,想了想会被扎得发红的手,说:“全是刺。”
  文恺:“那怎么办?”
  “来比谁摘得多吧,”厉深缓缓抽出挂在□□上的匕首,“阮希你那小雁翎刀多好使,一刀下去砍倒一片。”
  “比赛?”
  陆征河迟疑一秒,靠着阮希,“那我肯定输给你。”
  “啊?”阮希听他主动示弱,心情大好,眉眼弯弯,笑出几分亲昵,“为什么?”
  陆征河说:“想要留一朵送给你。”
  听他这么说,阮希下意识扭过头去看陆征河的表情。
  后者神态自若,眼神真诚,硬朗的轮廓竟然在月光下逐渐柔和,一眨眼,阮希心跳如烟火绽放,金箔纸的碎屑落在陆征河的鼻尖上。
  “阮希,这里不止一种玫瑰。指引你的,会是哪一种呢?”借着阮希手电筒的光线,文恺放下望远镜。
  “有什么?”阮希问。
  “我不认识品种,我只认识颜色。有红玫瑰,有粉玫瑰,还有黄玫瑰……我还看到非常深的蓝色,大概是蓝玫瑰。”文恺说。
  听完文恺的话,阮希微微出神。
  他一直都比较喜欢玫瑰花,自然对其也有一定的了解——
  在他的印象里,红玫瑰代表热恋,有“我爱你”的寓意,通常被用来表达浓烈的爱意。粉玫瑰相对暧昧、纯洁,有初恋的意思。相反,黄玫瑰是逝去的爱,和失恋密不可分。最后,整片玫瑰园剩下了文恺说的“蓝色玫瑰”。
  这种蓝玫瑰比较少见,市面上所贩卖的基本是人工染色,极少有自然生长出来的。当年他曾经想在阮氏庄园的后花园里栽种,却因为太过于珍贵稀少而放弃。
  陆征河看他出神,像在思考,就没有去打断他。过了一会儿,阮希迟迟说不出结果,陆征河才走过去,轻声询问:“怎么了?”
  “蓝玫瑰……它代表神秘和珍贵,是无法得到的爱情,也是奇迹的发生,”阮希说,“这种玫瑰品种数量很少,非常难得一见。钥匙的指引被命运所牵绊,所以这个提示肯定与我本身的经历有关。”
  陆征河听他着重强调了“无法得到”,了然,说:“你觉得蓝玫瑰比较准确?”
  “嗯!”
  “为什么不是红的?”陆征河记得阮氏庄园里种的是红玫瑰。
  “红玫瑰的寓意太好了。”
  轻轻摇头,阮希说这话的时候没什么表情,“它有每一天相爱,一生相爱的意思在里面。”
  没有再过多犹豫了,阮希拨开眼前枝叶丛丛,径直向玫瑰园最中心的蓝玫瑰片区而去。
  大概是key城所处位置不上不下,恰好适应了玫瑰耐寒耐旱的习性,这些玫瑰都生长得特别好,枝叶茂密,蓝色的玫瑰又长得不太好,花开得不多,颜色暗沉,与夜色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
  打着手电筒翻看了好几圈,阮希才在一株已经开得快要落败的蓝色玫瑰丛下窥见什么金光闪闪的东西。那种微妙光泽隐藏在暗处,像是从金属散发出来的。
  看他徒手就要去抓,文恺向前一步,警告道:“玫瑰密生枝刺,一芽多花,你一定要小心。”
  “好。”阮希点头,小心地蹲了下去。
  他观察到,那把钥匙正被放在玫瑰丛里靠内的位置。
  这种时候,本来也不在乎形象的他顾不上脏了,屈膝跪在土壤上,一把抽出身后的小雁翎刀,用刀尖去够。小雁翎刀够长,被不断地往里推,直到刀尖明显磕碰到了一个同样坚硬的物体。
  动了动刀柄,阮希额头冒出细密的汗水。
  他发现用刀根本弄不出来。
  而且玫瑰丛里荆棘密集,枝叶之间互相也隔得太近,自己身上的衣物太厚,直接伸手过去拿很容易把其他花朵也打落下来。
  拍拍膝盖上的泥灰,阮希半蹲起身子,将右手袖口挽到了手肘的位置,一截白净有力的手臂露了出来。还没等文恺出声制止,阮希直接将手臂探进荆棘丛里去了。
  “阮希。”
  陆征河在他动作之后才看清楚他在干什么,上前一步想把他拖出来。阮希回头,没说话,只对他比了个“嘘”的手势,示意他噤声。
  尖锐的刺划过皮肤,阮希虽然自诩“皮糙肉厚”,却还是感受到了明显的痛感。他咬咬牙,指腹不断顺着土壤往前探,终于在整个人快要一头栽进去之前,摸到了什么冰凉、坚硬的金属物体。
  他勾勾指尖,把钥匙往回拖了一点点,然后手掌往下扣,牢牢地把钥匙握在了手中。
  手臂进去难,出来也难,阮希小心翼翼地从自己开辟的“路线”中后退,等完全退出来了,他的手迎上文恺照过来的光线。掌心缓缓张开,里面安静地躺着一枚满是划痕的钥匙。
  陆征河对那钥匙没多大兴趣,只是握着阮希的肩膀,把人往自己身前带。招呼一声文恺,陆征河借着光线看清楚了阮希手上被划伤的痕迹,眉头紧皱,道:“文恺。”
  “在。”
  “处理一下。”
  “不用……”阮希慌忙地把袖子扯下来遮住那些伤痕,他觉得又不是被砍了或者被枪打了,现在这种小伤根本不值一提,“明天就愈合了。”
  知道拗不过他,陆征河无奈,手往兜里掏了掏,抓出一排还没拆用过的创口贴出来,二话不说撕开包装,“那贴创口贴。”
  “好吧。”
  阮希乖乖伸出手,眼睁睁地看着陆征河用蹩脚的手法将他的手臂贴成红糖粽子。
  如果被不知道的人看见了,还以为他被砍了好几刀呢。
  阮希的钥匙找到了,一行人准备从玫瑰园里退出来。
  厉深端着枪,一直在警戒状态,随时一副要把偷袭者扫射成筛子的模样。他抬了抬枪口,示意了一下玫瑰园出口,让人都往这边走。
  阮希看着地上抖落的一些红色玫瑰,遗憾道:“厉深你要不要捡朵花走,好漂亮啊。”
  厉深一脸懵逼:“捡花干什么?”
  “送人。”阮希道。
  “送谁?文恺?”厉深立刻做了个很夸张的手势捂住嘴巴,小声道:“送他的话,我和他的关系就升温了。”
  阮希:“……啊?”
  “拜托,我求你不要对我们阮希说这种奇怪的话!”文恺感到脑仁里什么控制理智的东西在嗡嗡作响,攥紧拳头,冲厉深挥了挥。
  厉深“哦”一声,乐成眯眯眼:“那你是想我把玫瑰花送给你?”
  “好了,我们该分家了。婚前财产归我,婚后财产也归我,”文恺喃喃道,“你的心已经和外面的花蝴蝶跑了,我不要你的玫瑰花。等你回过头的时候,我已经是别人的小三了。”
  还没等厉深开口,率先惊讶的是阮希。他被这两个人演得一愣一愣的,微微张开嘴,一时有点看不清他们的关系,“啊?”
  “别看他们了。”
  “嗯?”
  “看我啊。”
  说完,陆征河在其他人看不见的、背光的地方,偷偷解开阮希胸前斗篷的纽扣,捋开衣物,掌心合拢,像拢了一个什么光圈。他的手指路过阮希的侧腰,来到手腕,最后,一个绵软、冰凉的东西被塞进了阮希的掌心。
  阮希诧异地低头,将手探进斗篷内,从领口的缝隙往下看——
  一朵玫瑰花绽放在手心。
  夜色里,它呈现出微微迷醉的酒红色,像泛着一层薄薄的光芒。
  “红色其实也很准确。”
  陆征河在说悄悄话时,音量总是低低的,是恋人之间亲密的耳语。他的呼吸和花香混在一起,心中的玫瑰开遍天涯。
  key·60 “恨比爱长久。”
  第六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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