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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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章
  “他在那里面。”
  男孩不超过十五岁,罗恩·普拉斯基从男孩身上移开目光,看向他指着的楼房。这地方很糟糕,比东纽约的大部分地方都要糟。罗恩和他的孩子不久前看了《霍比特人》,有一处讲到矮人和比尔博前往一个山洞。这地方就让他想起了那山洞。老旧的石结构房子,呈干枯的血褐色,黑色的凹窗像尸体的眼窝。有些窗户破了,有些则布满弹孔。
  对奥登来说,这个阴暗可怖的地方似乎很适合做交易。或者他就在这里制作那恶名昭彰的卡炽——毒品中的毒品。
  也有可能,他在别处干那些勾当,这里是他折磨对手和可疑线人的地方。
  “只有他一个?”罗恩问。
  “不知道。”男孩睁大棕色的眼睛,在街上溜来溜去。罗恩又是便衣打扮——跟往常展开“挽救林肯·莱姆行动”一样——但他看起来还是老样子:黑人社区里的白人警察,一副所谓的便衣打扮。他强忍着不看身后的那条巷子,托尼在那里等着,格洛克手枪已拔出来。
  他问那孩子:“奥登?他有武器吗?”
  “听着,老兄,我的钞票。行吧?”
  “我会给你一大笔。奥登经常带武器吗?”
  “这不是我的地盘,我不认识这个奥登,不认识他的人。我只知道:里奇酒吧的阿尔法传出话来,他为你做担保,说如果我帮你找到这个浑蛋奥登,你就掏钱。我听说他在那里,那栋房子里。我就知道这些,我说了。你真的不是警察?”
  “不是警察。”
  “好。我该做的都做了。现在:钞票。”
  普拉斯基把手伸进口袋,手指裹住一周的工资——五美元面额一张,弄得钞票卷哗哗响。
  “等一下。”那孩子急吼吼地说。
  “等一下,什么意思?”
  “现在别给我现金。”仿佛这警察在做弥撒时打嗝了。
  罗恩叹了口气。“你刚刚说——”
  “等一下,等一下……”
  他四处看看。
  罗恩也四处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随即他发现了三个年轻人,他们是两个拉美裔、一个黑人,走在街对面,吞云吐雾哈哈大笑。以他们的年龄,在有些地方他们可以上早期学院,但在这里,如果没有辍学的话,他们可能还在上高中。
  “等一下,等一下……别,别,别看他们,看我。”
  罗恩又叹口气。“你在干——”
  “好了,现在给我吧。钞票。”
  罗恩把钱递过去。男孩把手伸进口袋,递给他一包皱皱巴巴的香烟。
  罗恩眉头一皱。“里面是什么?我不买东西。我只想跟奥登聊聊。”
  “里面是香烟,老兄,拿着吧。收起来,就当这是三克可卡因。小心,藏起来,快点!”
  啊,罗恩明白了。这孩子想制造出他在做交易的景象,树立街头名声。罗恩瞥一眼街对面,看见那三个年轻人注意到了这一切。他们没什么反应,继续走他们的路。
  罗恩扫了一眼房子。“好了,奥登。他住多少号?”
  “不知道。他就在里面。我要是你,我会从1a开始,一路往上找。”
  罗恩朝街对面走去。
  “喂。”
  “怎么了?”
  “我的香烟。”
  “我刚才买了。”他把烟盒捏扁,扔到街上,“别要了,这东西对你没好处。”
  “去他妈的,老兄。”
  那孩子走后,托尼来找他。他一身便装,有自己的风格——黑色牛仔裤加t恤,套着灰色皮夹克,洋基队棒球帽反扣在头上。他们一起朝巷子口走去,就在仿若半兽人洞穴的楼房旁边。
  “里面什么情况?”
  “不知道。那孩子发誓说奥登现在在那里。呃,他没发誓。他认为他在那里。这是我们唯一的线索,希望如此吧。”
  “感觉像个冰毒窝。”
  罗恩希望不是。冰毒瘾君子和可卡因瘾君子都可以亢奋得像超级英雄。毒品给予他们疯狂的力量,放飞他们的思维。如果罗恩和托尼运气好,奥登不零售毒品,只做批发生意,甚或直接供货给查尔斯·巴克斯特,就是莱姆送进莱克斯岛监狱的那个罪犯。毕竟,商业掮客和华尔街的律师得有地方弄到海洛因和可卡因。
  托尼说:“如果他在做交易,他就不会是单独一人,他们都会有武器。你问那孩子了吗?”
  “是啊,我问了。没用。”
  不知道……
  “我们来这里四十分钟了,没人进出。我觉得情况很好。”
  “哦?”托尼问,“你可能不认为奥登和他的三个保镖,以及他们的ak47在四十五分钟之前就来了?”
  “你的语气。”
  “我就是说说。好,我们走。”
  托尼拉开夹克的拉链,更便于摸到现已回归枪套的格洛克手枪,他上上下下打量弟弟。“你的枪呢?”
  “在脚踝上。”
  “不行,佩在腰带上。”
  普拉斯基迟疑一下,随即拉起牛仔裤裤脚。他把枪从枪套里拔出来,放进装有剩余毒资的口袋。哥哥点点头算是让步,好吧,小巧的点三八手枪很可能从腰带上掉出来,或者滑到罗恩的裤裆里。
  托尼碰碰他的胳膊。“只是,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确定这么做值得吗?”
  罗恩微微一笑。
  他们一起缓缓走向奥登所在房子的前门。门没锁,确切地说,是没有门锁。门上有个插固定插销的大洞。
  “哪一户?”
  不知道……
  罗恩摇头。
  但他们无须太费劲。在二楼,后面那套号码为2f的公寓有个手写牌,就在蜂鸣器按钮下面,门的正中间。牌子是红色的,有磨损。
  奥德恩。
  换了别的情形,罗恩可能大笑出声了。一个爱尔兰毒贩,而不是斯堪的纳维亚毒贩。
  托尼站在门边。
  罗恩没有。当有人透过窥视孔往外看,看到走廊里没人,这就意味着来者是警察。他摆出一副冷脸,按响门铃。他在出汗,但没有擦掉淌下来的汗水。来不及了。
  一阵沉寂之后,屋里响起脚步声。
  “谁啊?”说话者声音粗暴。
  “我叫罗恩,是巴克斯特的朋友,查尔斯·巴克斯特。”
  罗恩看到门下有阴影移动。奥德恩从口袋里掏出枪来,想这样透过房门崩掉来访者?在你的住所这么做,似乎不明智。但罗恩意识到奥德恩的状态可能不太稳定,因此可能并不在乎杀掉家门口的一个侵入者。至于附近的其他人,他猜枪击在这一带差不多司空见惯,因此他们基本不会理会。
  “你想干什么?”
  “你知道查尔斯死了。”
  “你想干什么?”
  “他跟我说过你,我想接手他的事。”门那边咔嗒一声响。
  扣上扳机了?还是解除击锤保险了?
  但那原来是其中一道门锁打开的声音。
  罗恩浑身紧绷,伸手去摸枪。托尼举起了格洛克手枪。
  门开了,罗恩看向门内,打量面前的这个男人,他背光站在廉价灯泡的灯光中,灯罩都破了。
  罗恩双肩一塌。他想到的只是:哦,天哪……我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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