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2
长安城因在天子脚下,百姓生活富足,这生活一好便就体现在衣食住行上。
而这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吃食上了,长安城有一条最为繁华的街道,在这其中大多做的都是酒楼生意,而这其中近乎六成的酒楼都是一人所开,而这四成中又有七成都有这一人参股。所以可以说整个长安城的酒楼幕后老板都是同一人。
要说这人凭什么能在这天子脚下开这么多的酒楼,那自是这人有极大的后台了。
这人名叫李骁,其父是当今圣上的亲叔父,八贤王,而李骁在十六岁的时候也被封为郡王,倒不是他的能力有多么的卓越,让先皇提早封为郡王,而是这小子忒讨人喜欢,而李骁从小便和圣上皇兄一起长大,兄弟情义非比寻常,可以说李骁在整个长安城都是可以横着走的。
按说李骁身份如此显赫,想要什么没有,却偏偏对吃食看重的紧,生平唯一的爱好便是寻觅各种美食,遇到什么美味又或者稀奇的吃食便会出资开成酒楼,长久下来这些酒楼便形成了长安城的一种特色,路过这里又或者慕名而来的人都会前去品尝。
再说这位这位小郡王本人,长安城百姓人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位名副其实的纨绔子弟,为人嚣张跋扈,就是个欺男霸女的恶霸,但也有人说他是对乞丐出手阔绰的善心人。有人说一次吃饭要吃一百道菜,极其铺张浪费,也有人说他从不浪费粮食,每次上的饭菜都是要吃完的。
对他的传言很多,至于他真实的性格,老百姓们说法都不一样。
但说起他的长相,所以人口径便都一致了,都说是奇胖无比,原来这位世子长期热衷这种美食,他的身份地位又使得他什么珍馐百味都能够吃得到,平时吃饭更是凭喜好,从不控制自已的食量,再加上疏于锻炼,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据说这位小郡王也曾试图减肥,但请神容易送神难,这些肥肉哪是那么容易甩掉的,更不用说平时还要远离各种美食,这场减肥行动只持续半日,世子便宣布放弃,所以一直到今天,都还是那么胖,不仅没有瘦下来,隐隐还有更胖的趋势。
皇宫里
“我的英明的皇帝哥哥,你在开什么玩笑?你让我帮你找人,还是一个女人?”
吃惊的李骁仿佛感觉自己幻听了。
李栩看着嘴张很大的这位堂弟,仿佛陷入了回忆:“你还记得先皇在时,有一年蜀州大旱,甚至都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赈灾款一拨再拨,派我去赈灾的那一年吧,那年我初到蜀州便遭到截杀,救我的便是一位姑娘。”
说到这里,李栩停顿了一下才不好意思的继续说:“我找了她很多年,近日得到消息,说她可能人在蜀州。”
“你找她干什么?你不立皇后的原因不会就是因为她吧?”李骁眯了眯他那被肥肉挤得都快看不到的眼睛,表情猥琐的说。
“这也是一个原因吧,偏偏最近邻边几个小国频频犯我边境,我没法微服私访亲自去找她。这个忙你一定得帮我,你如果成功把她带回来,朕私库里的东西随你挑。再说蜀州那边的吃食绝对让你吃到一年都吃不完,说不定你去了之后还不愿意回来了呢,当然你还是一定要回来的,至少要把她带回来。”
李骁一听有吃的,语气便妥协了,“也没有说不帮你找,可是蜀州那么多女子,我怎么知道哪个才是你要找的人,你就没有什么她的画像什么的?”
李栩少见的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见过她的真实样貌,又怎么会有她的画像。”
李骁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这位皇帝堂兄,“你是说你根本就没有见过对方,那她是怎么救得你?你又怎么知道对方是一位女子呢?”
“她当时救我的时候蒙着面,而且她帮我挡下截杀之后便离开了,我还是昏迷之前看到的一眼,所以我只能通过眼睛眉宇以及给我的整体感觉来判断她的身份,而我确定她是一名女子。”说到这,李栩的脸有些红,“她的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那味道绝对不会来自一个男人。”
李骁不敢相信后宫佳丽三千的皇帝堂兄竟是一位如此天真而又纯情的人,仅仅凭借这个就巴巴的惦记了人家这么多年,居然还为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不顾满朝大臣的多次劝诫,保留着皇后职位,“即便她是一个女人,可是我怎么判定我找到的就是你要找的那位女子呢?”
李栩掀起自己的袖子,指着左手腕上的某一处说:“她的左手腕有一个红色的心形胎记,大概就在这个位置。”
“那好吧,我过两天收拾一下行李就去帮你找。”希望蜀州的美食不会令自己失望,“但要我说,你这也太草率了吧,还凭这整体感觉确定她是女子,这话我听着都新鲜。”
看到李骁答应的那一刻,李栩心情大好,甚至觉得这个弟弟真是可爱,直接忽略他对自己的吐槽,笑着说:“不用过两天了,我已经派人帮你收拾好了,明日便可出发。”
“你……”李骁简直不敢相信百姓眼中英明神武,做事果断的皇帝居然如此的厚颜无耻,“我……算了,我要吃好吃的,快点叫人上菜。”
但是还能怎么样呢,谁让他是皇帝呢,还是来点实际的吧,御膳房的大厨做的饭菜可不是天天都能吃到的。
本来还以为自己这个堂弟还会有什么抱怨的说辞的李栩闻言无奈的笑了,想督促让他减肥的心思也消失了,看他那一身肥肉都觉得是在摇头晃脑的跟他卖萌。
考虑到他的健康,到底没有放任他,“小德子,去,叫御膳房的人做些全素宴来。”
“喳”
“吃什么全素宴,我要吃肉。”李骁嘴一抿,显然很不满这个决定。
“放心,绝对吃不出来是素的,文瑄(李骁的字),你该节制一些了,你现在这个体型不健康。”考虑到健康问题,李栩到底还想让李骁减肥的。
“放心,无碍的,我有分寸的。”李骁摆摆手,满不在乎的说道。
皇帝并没有真的第二天就让李骁出发去蜀州,而是准备了半个月,一切都安排妥当之后,才让他出发的。
这一路李骁坐着马车边玩边吃的往蜀州赶,到底是在一个月内赶到了地方。
按理说长途跋涉,路途遥远,又比不得家里,赶路的大多数都要瘦些的。但是这大多数绝不包括李骁。
要不是皇帝心急,跟随的侍卫一路变着法的催着赶路,等到的那天,李骁还能再胖二斤。
蜀州因为地理位置特殊,导致气候比较潮湿,再加上民风使然,这里的食物就像这里的人一样热辣奔放。
李骁到了之后,没有干别的,第一件事就是直奔这里最大的酒楼先大吃一顿。
李骁起先还不习惯吃这么辣的食物,吃到最后便欲罢不能,这一不小心就吃太多,点的一桌子酒楼的特色招牌菜竟是被他一个人给吃光了。
吃完嘴巴辣的红通通的就不说了,还忍不住要上厕所。
问了店小二这酒楼的厕所在那之后,李骁便火急火燎的去了。
上完之后便感觉不对劲了,这菊花咋感觉火辣辣的疼了呢?连带着李骁走路都有点扭捏且不正常。
“你们这里哪家客栈的饭食还不错?”喝了一口热茶,李骁随口问了店小二关于住宿的问题,这些问题原也不该他考虑,这不是想着转移一些注意力嘛。
“哎呀,客官,别的我不敢说,这你要是问我,那可真真是问对人了。我们阳城有三家客栈最有名,分别是龙门客栈,悦来客栈还有同福客栈,这龙门客栈是我们阳城一等一的大客栈,客房布置的是又大又宽敞,但他的吃食大多讲究的是排场,味道却并不是多好而且很贵。而这悦来客栈相比龙门客栈却是另辟蹊径,他的客房布置的舒适温馨,吃食也比较用心价钱也比较公道。”
讲到这,店小二偷偷的打量了一下李骁,才有开口继续说:“若是客官您比较注重吃食,我建议你可以住在这悦来客栈。”
“不是还有同福客栈么,能排到第三,想必也有什么过人之处吧相比较前两个而言这个同福客栈是什么样的情况?”李骁小幅度的调整了一下坐姿,才开口问。
店小二像是故意等着李骁问似,前面不一起说,等到李骁问了之后,才笑眯眯的解释道:“这同福客栈不论是在客房舒适度和吃食上均不如前两家客栈。”
“那他缘何也能称得上是阳城三家最有名的客栈之一?”本来随便问问的李骁听着听着就真的来了兴趣。
店小二像是要讲什么惊天秘密一般,还故意卖关子“那是因为这家客栈里的掌柜的呀,是个女人,很有背景的,不光她还有她的几名伙计个个来历不凡,哪个放到江湖上就能震三震。”
没等李骁发问,跟随的侍卫李康忍不住问:“那他们为何来开一家小小的客栈呢?”
这个问题恰好也是李骁想问的,故而也看着店小二,等着他说出缘由。
“大概是缘分吧,同福客栈虽然在硬件条件上不如前两个客栈,可是掌柜的和店员们都极有人情味,而且价格低廉,在他们店里吃饭经常能看到一些有趣的人来他们店里,同福客栈就是一个小型的江湖,但是这个江湖令人向往,很多人都愿意去住的,因此虽然他不如前两家客栈,却仍旧成为阳城最有名的客栈之一。”
听了店小二的介绍,李骁是极想到同福客栈里去体会一番的,但是听店小二介绍似乎这个客栈的消费群体都是些普通百姓较多一些,既然是是来找人的,还是住悦来客栈这样的客栈吧,毕竟这样打探消息也方便一些。
自己绝不是因为悦来客栈的吃食比较好一点!
听完店小二的介绍,李骁大方的赏了店小二些银钱,店小二拿到银子,越发的积极热情起来了。
喝了很多酒楼里为客人准备的缓解辣意的茶水,李骁总算感觉菊花不再是火辣辣得了,这才有注意力可以关注到其他事情了。
李骁走到窗户跟前,发现外面一阵喧闹,“这外面是在干什么?怎么这么热闹?”
店小二殷勤的走到李骁身边,看向楼下,语气甚是骄傲:“听到这么多女人的尖叫声,应该是明世子来了。”
“明世子?这名字真有意思,他来又怎么样?”
“明世子不是名字,而是朝廷封的称号,都是有爵位的,世子姓明,懂不懂?土包子”店小二鄙夷的冲着眼前的大胖子翻了一个大白眼,竟然如此对明世子不敬,有钱又怎么样,还不是个傻逼“世子别的能力不说,单就样貌这一块就是你永远无法企及的,土鳖。”
说完便气愤的下去了,那表情倒好像是李骁真做了什么欺男霸女的事情一般。
其实李骁不知道的是这位世子当真为蜀州阳城当地百姓做了很多好事,又因为长相十分俊美,一直以来都是阳城百姓十分推崇的人。
他贬低别人敬仰的人,哪里还指望别人会给他好脸色。
李骁迷惑的看着身边的侍卫:“他这是生气了,我说什么了?我就说了一句话呀,他这么生气干什么?”
你是只说了一句,但就这一句就把人得罪了。
虽心里吐槽,但两位侍卫却没有回答,而是极有默契的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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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片来了~
而这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吃食上了,长安城有一条最为繁华的街道,在这其中大多做的都是酒楼生意,而这其中近乎六成的酒楼都是一人所开,而这四成中又有七成都有这一人参股。所以可以说整个长安城的酒楼幕后老板都是同一人。
要说这人凭什么能在这天子脚下开这么多的酒楼,那自是这人有极大的后台了。
这人名叫李骁,其父是当今圣上的亲叔父,八贤王,而李骁在十六岁的时候也被封为郡王,倒不是他的能力有多么的卓越,让先皇提早封为郡王,而是这小子忒讨人喜欢,而李骁从小便和圣上皇兄一起长大,兄弟情义非比寻常,可以说李骁在整个长安城都是可以横着走的。
按说李骁身份如此显赫,想要什么没有,却偏偏对吃食看重的紧,生平唯一的爱好便是寻觅各种美食,遇到什么美味又或者稀奇的吃食便会出资开成酒楼,长久下来这些酒楼便形成了长安城的一种特色,路过这里又或者慕名而来的人都会前去品尝。
再说这位这位小郡王本人,长安城百姓人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位名副其实的纨绔子弟,为人嚣张跋扈,就是个欺男霸女的恶霸,但也有人说他是对乞丐出手阔绰的善心人。有人说一次吃饭要吃一百道菜,极其铺张浪费,也有人说他从不浪费粮食,每次上的饭菜都是要吃完的。
对他的传言很多,至于他真实的性格,老百姓们说法都不一样。
但说起他的长相,所以人口径便都一致了,都说是奇胖无比,原来这位世子长期热衷这种美食,他的身份地位又使得他什么珍馐百味都能够吃得到,平时吃饭更是凭喜好,从不控制自已的食量,再加上疏于锻炼,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据说这位小郡王也曾试图减肥,但请神容易送神难,这些肥肉哪是那么容易甩掉的,更不用说平时还要远离各种美食,这场减肥行动只持续半日,世子便宣布放弃,所以一直到今天,都还是那么胖,不仅没有瘦下来,隐隐还有更胖的趋势。
皇宫里
“我的英明的皇帝哥哥,你在开什么玩笑?你让我帮你找人,还是一个女人?”
吃惊的李骁仿佛感觉自己幻听了。
李栩看着嘴张很大的这位堂弟,仿佛陷入了回忆:“你还记得先皇在时,有一年蜀州大旱,甚至都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赈灾款一拨再拨,派我去赈灾的那一年吧,那年我初到蜀州便遭到截杀,救我的便是一位姑娘。”
说到这里,李栩停顿了一下才不好意思的继续说:“我找了她很多年,近日得到消息,说她可能人在蜀州。”
“你找她干什么?你不立皇后的原因不会就是因为她吧?”李骁眯了眯他那被肥肉挤得都快看不到的眼睛,表情猥琐的说。
“这也是一个原因吧,偏偏最近邻边几个小国频频犯我边境,我没法微服私访亲自去找她。这个忙你一定得帮我,你如果成功把她带回来,朕私库里的东西随你挑。再说蜀州那边的吃食绝对让你吃到一年都吃不完,说不定你去了之后还不愿意回来了呢,当然你还是一定要回来的,至少要把她带回来。”
李骁一听有吃的,语气便妥协了,“也没有说不帮你找,可是蜀州那么多女子,我怎么知道哪个才是你要找的人,你就没有什么她的画像什么的?”
李栩少见的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见过她的真实样貌,又怎么会有她的画像。”
李骁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这位皇帝堂兄,“你是说你根本就没有见过对方,那她是怎么救得你?你又怎么知道对方是一位女子呢?”
“她当时救我的时候蒙着面,而且她帮我挡下截杀之后便离开了,我还是昏迷之前看到的一眼,所以我只能通过眼睛眉宇以及给我的整体感觉来判断她的身份,而我确定她是一名女子。”说到这,李栩的脸有些红,“她的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那味道绝对不会来自一个男人。”
李骁不敢相信后宫佳丽三千的皇帝堂兄竟是一位如此天真而又纯情的人,仅仅凭借这个就巴巴的惦记了人家这么多年,居然还为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不顾满朝大臣的多次劝诫,保留着皇后职位,“即便她是一个女人,可是我怎么判定我找到的就是你要找的那位女子呢?”
李栩掀起自己的袖子,指着左手腕上的某一处说:“她的左手腕有一个红色的心形胎记,大概就在这个位置。”
“那好吧,我过两天收拾一下行李就去帮你找。”希望蜀州的美食不会令自己失望,“但要我说,你这也太草率了吧,还凭这整体感觉确定她是女子,这话我听着都新鲜。”
看到李骁答应的那一刻,李栩心情大好,甚至觉得这个弟弟真是可爱,直接忽略他对自己的吐槽,笑着说:“不用过两天了,我已经派人帮你收拾好了,明日便可出发。”
“你……”李骁简直不敢相信百姓眼中英明神武,做事果断的皇帝居然如此的厚颜无耻,“我……算了,我要吃好吃的,快点叫人上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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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还以为自己这个堂弟还会有什么抱怨的说辞的李栩闻言无奈的笑了,想督促让他减肥的心思也消失了,看他那一身肥肉都觉得是在摇头晃脑的跟他卖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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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喳”
“吃什么全素宴,我要吃肉。”李骁嘴一抿,显然很不满这个决定。
“放心,绝对吃不出来是素的,文瑄(李骁的字),你该节制一些了,你现在这个体型不健康。”考虑到健康问题,李栩到底还想让李骁减肥的。
“放心,无碍的,我有分寸的。”李骁摆摆手,满不在乎的说道。
皇帝并没有真的第二天就让李骁出发去蜀州,而是准备了半个月,一切都安排妥当之后,才让他出发的。
这一路李骁坐着马车边玩边吃的往蜀州赶,到底是在一个月内赶到了地方。
按理说长途跋涉,路途遥远,又比不得家里,赶路的大多数都要瘦些的。但是这大多数绝不包括李骁。
要不是皇帝心急,跟随的侍卫一路变着法的催着赶路,等到的那天,李骁还能再胖二斤。
蜀州因为地理位置特殊,导致气候比较潮湿,再加上民风使然,这里的食物就像这里的人一样热辣奔放。
李骁到了之后,没有干别的,第一件事就是直奔这里最大的酒楼先大吃一顿。
李骁起先还不习惯吃这么辣的食物,吃到最后便欲罢不能,这一不小心就吃太多,点的一桌子酒楼的特色招牌菜竟是被他一个人给吃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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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完之后便感觉不对劲了,这菊花咋感觉火辣辣的疼了呢?连带着李骁走路都有点扭捏且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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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客官,别的我不敢说,这你要是问我,那可真真是问对人了。我们阳城有三家客栈最有名,分别是龙门客栈,悦来客栈还有同福客栈,这龙门客栈是我们阳城一等一的大客栈,客房布置的是又大又宽敞,但他的吃食大多讲究的是排场,味道却并不是多好而且很贵。而这悦来客栈相比龙门客栈却是另辟蹊径,他的客房布置的舒适温馨,吃食也比较用心价钱也比较公道。”
讲到这,店小二偷偷的打量了一下李骁,才有开口继续说:“若是客官您比较注重吃食,我建议你可以住在这悦来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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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李骁发问,跟随的侍卫李康忍不住问:“那他们为何来开一家小小的客栈呢?”
这个问题恰好也是李骁想问的,故而也看着店小二,等着他说出缘由。
“大概是缘分吧,同福客栈虽然在硬件条件上不如前两个客栈,可是掌柜的和店员们都极有人情味,而且价格低廉,在他们店里吃饭经常能看到一些有趣的人来他们店里,同福客栈就是一个小型的江湖,但是这个江湖令人向往,很多人都愿意去住的,因此虽然他不如前两家客栈,却仍旧成为阳城最有名的客栈之一。”
听了店小二的介绍,李骁是极想到同福客栈里去体会一番的,但是听店小二介绍似乎这个客栈的消费群体都是些普通百姓较多一些,既然是是来找人的,还是住悦来客栈这样的客栈吧,毕竟这样打探消息也方便一些。
自己绝不是因为悦来客栈的吃食比较好一点!
听完店小二的介绍,李骁大方的赏了店小二些银钱,店小二拿到银子,越发的积极热情起来了。
喝了很多酒楼里为客人准备的缓解辣意的茶水,李骁总算感觉菊花不再是火辣辣得了,这才有注意力可以关注到其他事情了。
李骁走到窗户跟前,发现外面一阵喧闹,“这外面是在干什么?怎么这么热闹?”
店小二殷勤的走到李骁身边,看向楼下,语气甚是骄傲:“听到这么多女人的尖叫声,应该是明世子来了。”
“明世子?这名字真有意思,他来又怎么样?”
“明世子不是名字,而是朝廷封的称号,都是有爵位的,世子姓明,懂不懂?土包子”店小二鄙夷的冲着眼前的大胖子翻了一个大白眼,竟然如此对明世子不敬,有钱又怎么样,还不是个傻逼“世子别的能力不说,单就样貌这一块就是你永远无法企及的,土鳖。”
说完便气愤的下去了,那表情倒好像是李骁真做了什么欺男霸女的事情一般。
其实李骁不知道的是这位世子当真为蜀州阳城当地百姓做了很多好事,又因为长相十分俊美,一直以来都是阳城百姓十分推崇的人。
他贬低别人敬仰的人,哪里还指望别人会给他好脸色。
李骁迷惑的看着身边的侍卫:“他这是生气了,我说什么了?我就说了一句话呀,他这么生气干什么?”
你是只说了一句,但就这一句就把人得罪了。
虽心里吐槽,但两位侍卫却没有回答,而是极有默契的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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