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杨阳急忙敛了敛笑意,摸摸周昀的头,道:“我们家小昀最乖了。昨天,我们的同学看到小昀,还夸小昀长得帅呢!”
杨阳一边说着,一边想着自己那个花痴同学看着小昀流着口水大喊:“粉嫩嫩的小正太哦!”却引来一阵恶寒。
吃了饭,一家人回到客厅里休息。周爸爸突然道:“晨晨,我在这里天天无所事事,要不,我回博城去住几天?”
无所事事?周晨微微一愣。
随即想到,周爸爸一辈子辛苦操劳,自己虽然想让他们老两口享享清福,可是老人身体健康,日日闲坐,时间久了确实有些苦闷。可是,让他回去,周妈妈自己在这里带着两个孩子……
转念,周晨笑道:“爸,你若只是觉得闲来无聊,不如,我在后花园建个花房,咱们家侧院靠近祈年大街上有一溜现成的房子,向外开个门,就是一个不错的店面,你和我妈开个花店怎么样?”
“花店?”周爸爸有些意外。
“对呀,你看,我们家有现成的养花技术,又有那么多极品花卉,房子又是自己的,也不用房租什么的,你就当怡情养性,还能交几个老朋友,到时候,赏赏花,喝喝茶,下下棋……多好!”
周晨感觉自己就像诱拐小红帽的狼外婆……咳咳,比喻好像不太恰当。
周爸爸最爱的两件事,一是养花,一是下棋,听周晨这么一说,登时有些心动。却还是有些犹豫道:“后花园也没有什么空地啊,那么漂亮的景致,若是破坏了是不是太可惜了?”
“呵呵,你就开个小花店,还能用多大的花房?靠着车库弄一个几十平米的就足够了,破坏不了什么景致的。”周晨笑着摆摆手,“这事儿您就不用管了,明天我就找人来弄。你只等着当掌柜的就好啦。”
稍待片刻,周晨又道:“对了,爸,这几天,你就考虑考虑,和我妈商量着,起个店名儿,我好去给你办执照。”
周爸爸已经开始被周晨给他描述的美好景象吸引了,正在想象中,怎么把一干老头儿杀的片甲不留呢,听得周晨这么说,不经意地道:“你随便起个名字就行了!”
周晨抬眼看向周妈妈,母女俩相视一笑。
吃罢晚饭,周晨回到第三进院子自己的房间,立刻进了空间。
杨阳自然也跟了进来,不过,一进空间,母女俩就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了。
杨阳背着画架去了灵泉边。周晨则坐在大青石上,将从飞机上劫来的箱子拿了出来。
箱子是密码箱,带有自毁装置。对于周晨来说,却丝毫没有阻碍。她将一缕灵力放入箱内,护住几件法宝,然后数朵细小如雪的碧焰落在箱子上,眨眼间,箱子成了灰烬。三件法宝就呈现在了她的眼前。
她曾经在孟教授的藏宝室中见过的那根长棒状的法宝,被她第一个拿在手中。没有丝毫迟疑,周晨聚起灵力,注入进去。
灵力刚刚碰到长棒的边缘,一股强大的反噬力登时冲击回来,让有些轻敌的周晨胸口一震,竟差一点被反噬力伤到。
周晨凝神敛气,凝聚全身灵力,挟排山倒海之势,将那强大的反噬力一点点吞噬融合,好一番功夫,周晨才感到通体一畅,知道自己已经将法宝残留的原主灵力炼化,急忙再一次聚集灵力充注进去,落下她专属的烙印。
灵力撤去,周晨抬眼看向半空中悬浮的法宝。
原本锈迹斑驳,不堪一睹的长棒,竟然化成了一柄寒光闪闪的青锋剑,剑长五尺,锋刃冰冷凛冽,带着浓重的杀伐之气。剑脊上有一个北斗七星的阵法,上边镶嵌着七块看不出质地的灵石,灵力循环流转,这把剑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杀伐气息,与这个阵法显然是分不开的。
早在初次见到这个物件儿的时候,周晨就已经断定,这一定是一件攻击性法器。没想到,居然是一把古装电视剧中人人都会佩戴一把的耍帅道具!
对于剑,武侠小说中,似乎人手一把,名剑成了侠客的必备道具之一。但周晨对于剑并没有太好的印象。历史上,佩剑是一种身份的标识。
但是,真正上阵杀敌,却几乎没有人用剑。战国秦汉,悲壮的干将莫邪之铸剑,荆轲刺秦王中的剑,被赋予了太多神奇的色彩。到了隋唐时期,剑则成了文人士大夫炫耀身份的一件配饰。
比如李白,明明一个写诗的诗人,却总该腰悬佩剑。那个时候,佩剑也是最普及的时期。
到了宋朝,朝廷扬文抑武,更多的文人骚客都拿起了笔,或作画,或写词,剑佩戴的就少了些。再到了明朝,严苛的制度,佩剑的越来越少。再到了今天,剑早已经成了老头老太们在公园摆弄几下的健身工具。
不过,这把剑,周晨却很喜欢。
这把剑不说锋刃如何锋利,但说这凛然的气势,砭人肌骨的寒气,都让周晨欢喜不已。不论先前她手中的凤尾簪,还是紫金钵,似乎都有点儿走偏门的意思。如今有了一把剑,她简直有些期待,有一天仗剑行天涯的落拓和不羁了。
“你就叫七星剑吧!”周晨伸出手指弹了弹剑锋,立刻发出一阵凤唳龙吟的低鸣。她忍不住赞叹一声,“好剑!”
接下来,周晨又拿出了第二个物件儿,让她惊异的是,这个物件儿灰呼呼的,带着些小孔眼儿,看上去就像一块海浮石。不过,灵力探查的结果却告诉她,这绝对不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因为她可以从这块类似于石头的东西里,感受到一种与她修为灵力完全不同的,更加博大浑厚的慈悲宽容之性。
杨阳一边说着,一边想着自己那个花痴同学看着小昀流着口水大喊:“粉嫩嫩的小正太哦!”却引来一阵恶寒。
吃了饭,一家人回到客厅里休息。周爸爸突然道:“晨晨,我在这里天天无所事事,要不,我回博城去住几天?”
无所事事?周晨微微一愣。
随即想到,周爸爸一辈子辛苦操劳,自己虽然想让他们老两口享享清福,可是老人身体健康,日日闲坐,时间久了确实有些苦闷。可是,让他回去,周妈妈自己在这里带着两个孩子……
转念,周晨笑道:“爸,你若只是觉得闲来无聊,不如,我在后花园建个花房,咱们家侧院靠近祈年大街上有一溜现成的房子,向外开个门,就是一个不错的店面,你和我妈开个花店怎么样?”
“花店?”周爸爸有些意外。
“对呀,你看,我们家有现成的养花技术,又有那么多极品花卉,房子又是自己的,也不用房租什么的,你就当怡情养性,还能交几个老朋友,到时候,赏赏花,喝喝茶,下下棋……多好!”
周晨感觉自己就像诱拐小红帽的狼外婆……咳咳,比喻好像不太恰当。
周爸爸最爱的两件事,一是养花,一是下棋,听周晨这么一说,登时有些心动。却还是有些犹豫道:“后花园也没有什么空地啊,那么漂亮的景致,若是破坏了是不是太可惜了?”
“呵呵,你就开个小花店,还能用多大的花房?靠着车库弄一个几十平米的就足够了,破坏不了什么景致的。”周晨笑着摆摆手,“这事儿您就不用管了,明天我就找人来弄。你只等着当掌柜的就好啦。”
稍待片刻,周晨又道:“对了,爸,这几天,你就考虑考虑,和我妈商量着,起个店名儿,我好去给你办执照。”
周爸爸已经开始被周晨给他描述的美好景象吸引了,正在想象中,怎么把一干老头儿杀的片甲不留呢,听得周晨这么说,不经意地道:“你随便起个名字就行了!”
周晨抬眼看向周妈妈,母女俩相视一笑。
吃罢晚饭,周晨回到第三进院子自己的房间,立刻进了空间。
杨阳自然也跟了进来,不过,一进空间,母女俩就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了。
杨阳背着画架去了灵泉边。周晨则坐在大青石上,将从飞机上劫来的箱子拿了出来。
箱子是密码箱,带有自毁装置。对于周晨来说,却丝毫没有阻碍。她将一缕灵力放入箱内,护住几件法宝,然后数朵细小如雪的碧焰落在箱子上,眨眼间,箱子成了灰烬。三件法宝就呈现在了她的眼前。
她曾经在孟教授的藏宝室中见过的那根长棒状的法宝,被她第一个拿在手中。没有丝毫迟疑,周晨聚起灵力,注入进去。
灵力刚刚碰到长棒的边缘,一股强大的反噬力登时冲击回来,让有些轻敌的周晨胸口一震,竟差一点被反噬力伤到。
周晨凝神敛气,凝聚全身灵力,挟排山倒海之势,将那强大的反噬力一点点吞噬融合,好一番功夫,周晨才感到通体一畅,知道自己已经将法宝残留的原主灵力炼化,急忙再一次聚集灵力充注进去,落下她专属的烙印。
灵力撤去,周晨抬眼看向半空中悬浮的法宝。
原本锈迹斑驳,不堪一睹的长棒,竟然化成了一柄寒光闪闪的青锋剑,剑长五尺,锋刃冰冷凛冽,带着浓重的杀伐之气。剑脊上有一个北斗七星的阵法,上边镶嵌着七块看不出质地的灵石,灵力循环流转,这把剑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杀伐气息,与这个阵法显然是分不开的。
早在初次见到这个物件儿的时候,周晨就已经断定,这一定是一件攻击性法器。没想到,居然是一把古装电视剧中人人都会佩戴一把的耍帅道具!
对于剑,武侠小说中,似乎人手一把,名剑成了侠客的必备道具之一。但周晨对于剑并没有太好的印象。历史上,佩剑是一种身份的标识。
但是,真正上阵杀敌,却几乎没有人用剑。战国秦汉,悲壮的干将莫邪之铸剑,荆轲刺秦王中的剑,被赋予了太多神奇的色彩。到了隋唐时期,剑则成了文人士大夫炫耀身份的一件配饰。
比如李白,明明一个写诗的诗人,却总该腰悬佩剑。那个时候,佩剑也是最普及的时期。
到了宋朝,朝廷扬文抑武,更多的文人骚客都拿起了笔,或作画,或写词,剑佩戴的就少了些。再到了明朝,严苛的制度,佩剑的越来越少。再到了今天,剑早已经成了老头老太们在公园摆弄几下的健身工具。
不过,这把剑,周晨却很喜欢。
这把剑不说锋刃如何锋利,但说这凛然的气势,砭人肌骨的寒气,都让周晨欢喜不已。不论先前她手中的凤尾簪,还是紫金钵,似乎都有点儿走偏门的意思。如今有了一把剑,她简直有些期待,有一天仗剑行天涯的落拓和不羁了。
“你就叫七星剑吧!”周晨伸出手指弹了弹剑锋,立刻发出一阵凤唳龙吟的低鸣。她忍不住赞叹一声,“好剑!”
接下来,周晨又拿出了第二个物件儿,让她惊异的是,这个物件儿灰呼呼的,带着些小孔眼儿,看上去就像一块海浮石。不过,灵力探查的结果却告诉她,这绝对不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因为她可以从这块类似于石头的东西里,感受到一种与她修为灵力完全不同的,更加博大浑厚的慈悲宽容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