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272,礼重情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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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人回去了,陈白羽情绪不高,整个人都恹恹的,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粗俗点说就是吃饭都不香了。
  王萌萌和王靖雯还一度怀疑她是不是生病了?否则,怎么看着好像死了一半的鱼?
  “像海滩上缺水的鱼。”王靖雯摸摸陈白羽的额头,“已经死了三分之一,还剩下三分之二。赶紧喝水。”王靖雯给陈白羽倒了一杯温水,“京都的冬天又来了。哎。很怀念广东的冬天。”
  陈白羽喝水后,一脸的憔悴,“我的确是生病了,得了思乡的病。”
  每次想家人的时候,陈白羽就会后悔当初考到京都来。如果她也像姐姐一样在羊城读大学,别说能常回东莞看爸妈,就是回农场也容易很多。
  京都,真的太远了。
  “人家是相思病,你是思乡病。”王靖雯爬上床,然后把她刚刚买的明信片和海报拿出来。
  陈白羽把一颗甘榄塞进嘴巴里去,也不知道阿公阿婆回农场了没有?
  爸妈在回到东莞的时候就给陈白羽打了电话,让她放心。然后阿爸打算带着阿公阿婆还有大叔公大叔婆在东莞和深圳逛几天再回去。
  黄华伟给安排了一辆七座的商务车,带阿公阿婆去深圳去羊城游玩,然后再送回农场。
  陈白羽叹口气,如果可能她也想陪着家人去游玩。但是不行,她要上学。
  不想上学怎么办?
  厌学了。
  人家小学生厌学,她大学生也厌学。
  “小羽毛,你的家人回去了?”王靖雯正跪在床上贴海报,是一张《还珠格格》的海报,里面的小燕子正拈花笑得灿烂。
  “嗯。回去了。”陈白羽看了一眼海报上的小燕子,不太感兴趣。
  《还珠格格》播放,掀起收视狂潮。
  大街小巷都是关于《还珠格格》的歌曲,还有明信片和海报。陈白羽宿舍里贴着的海报也被换了一批,从‘四大天王’换成了小燕子、紫薇、五阿哥、尔康。
  同学们的暖水壶上也贴着关于《还珠格格》的贴纸。
  “我最喜欢尔康了。”王萌萌床边的墙壁上贴着的是尔康,“超帅,超深情。我以后就要找这样的男人。嫁给这样的男人一定很幸福。”
  “你不是说喜欢郭富城吗?”陈白羽挑眉,她可是记王萌萌前不久还说要嫁给郭富城的。
  “我移情别恋了。我现在喜欢尔康。”王萌萌说得理直气壮,“郭富城虽然会耍帅,但不够情深。”
  呵呵。
  王靖雯嗤笑一声,习惯性的拆台,“说得好像尔康会对你情深一样。”
  “怎么不会?我看着他情深似海的眼睛,就觉得他满心都是我。好像全世界就剩下我一个女人。”
  “呵呵。幻想。做梦。如果全世界就剩下你一个女人,我想他应该更愿意和一只宠物狗过一辈子。”
  王靖雯和王萌萌在讨论尔康,一个褒,一个贬,然后一致看向陈白羽,“你觉得呢?”
  陈白羽挑眉,“你们不觉得尔康在说话的时候很装吗?”
  “我就喜欢他的装。”王萌萌看了一眼墙壁上的尔康,“他的眼神就写着‘情深’两个字。”
  “温文尔雅,文明有礼,学识渊博,顾全大局......突然觉得我应该买一本《成语词典》。”
  王萌萌突然觉得自己的语文水平优待提高,夸赞人的成语很匮乏。
  明明就想要用排山倒海的赞美来表达自己的喜爱之情。但是,却暴露了自己文化水平有限的缺点。
  “我一会就去买一本《成语词典》。”王萌萌气哼哼的摸一把墙壁上正一脸情深的看着她的尔康。
  “呵呵。你高兴就好。”陈白羽又塞一颗甘榄进嘴里。可能是心里年龄太大了,现在她再看《还珠格格》的时候,已经没有了上辈子那种热切。
  现在再看,反而看到了更多其他的东西。例如小燕子是个女汉婊,而紫薇则是白莲婊。
  “我喜欢五阿哥。没想到乖乖虎不仅唱歌好听,演技也好。五阿哥比尔康有意思多了。五阿哥看起来好可爱。尔康太严肃认真,好像全世界都在等着他去拯救,一脸‘我最理智,我最能干,我最强’。”
  王靖雯手里正拿着一张五阿哥的明信片看,“五阿哥和小燕子男才女貌。就是五阿哥有时候看着有些蠢。”
  呵呵。
  陈白羽继续吃甘榄,然后随便的转动了下手里的小灵通,想着李天朗什么时候找她表白?
  会不会还是像上辈子那样简单?
  陈白羽有一句没一句的和王靖雯、王萌萌聊着《还珠格格》。
  “你们觉得谁最美?小燕子还是紫薇?”
  自从《还珠格格》热播后,各女生宿舍就几乎天天都在讨论和之有关的话题。其中谁最美是必讨论的一个话题之一。
  有人喜欢小燕子,觉得她可爱;有人喜欢紫薇,觉得她温柔善良。
  陈白羽不想告诉大家,以后被称为美霸的是金锁。
  突然,从隔壁宿舍传来一阵阵歌声,‘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绕天涯......’
  陈白羽揉揉太阳穴,《还珠格格》的主题歌、插曲、片尾曲等等,一天天轮流着听。
  这个宿舍放完了,那个宿舍放。
  有时候正在看书,突然的‘啊......啊......’能把人吓一跳。每天都‘啊......啊......’陈白羽真的很无奈。
  但是却又无可奈何。
  有时候正同学们走在校园上,也能突然的听到一句‘你是风儿,我是沙’。正在打饭的时候也能突然的听到一句‘我是傻’。
  呵呵。
  真的要傻了。
  如果不是见识过更疯狂的追星,陈白羽都要怀疑大家是不是走火入魔了。
  “小羽毛,你喜欢尔康还是五阿哥?”
  “都不喜欢。我喜欢刘德华。”其实,陈白羽对明星的喜爱是阶段性的,也没有特别喜欢或者不喜欢。
  不过,目前为止她比较喜欢刘德华。
  “刘德华的歌?我更喜欢张学友。刘德华的电影?我更喜欢梁朝伟。”王靖雯摇摇头,“小羽毛,你喜欢刘德华什么?”
  喜欢他什么?
  喜欢他长情。
  为男人付出的女人很多,但最后能像朱丽倩那样幸福不被辜负的很少。
  不过,这些话现在不能说。
  “喜欢他帅。”
  王靖雯和王萌萌同时翻个白眼。
  “小羽毛,你帮我抄歌吧。你的字好看。”王靖雯扔过来一本歌词本,里面抄录了十几首流行歌的歌词。
  歌词本的首页上贴张一张五阿哥的明信片,里面每一页都贴着各种各样的小贴纸。
  “帮我抄《还珠格格》的歌,用那种很好看的字。”王靖雯自从见过陈白羽的字后,就喜欢叫陈白羽帮忙抄歌词。
  “那种字体叫什么来着?”王靖雯看向陈白羽,“嗯?”王靖雯对书法不熟悉,只知道陈白羽写字很好看,并不知道她写的是什么字体。
  “哪种?瘦金体?还是颜体?或者是行书?楷书?”陈白羽翻看着王靖雯的歌词本,里面收录了不少的歌。
  其中有很多是同学们帮忙抄录的。如果是别人帮忙抄录的,会有歌词的最后有署名。
  这应该也算是另类的同学录了。
  以后翻看的时候,可能还会想起,那个谁谁曾经帮我抄过歌词。
  “用什么字体?”陈白羽已经习惯帮人抄歌了,不仅仅是王靖雯和王萌萌,还有其他的同学。
  自从知道陈白羽有一手好字后,就有不少同学找她抄录歌词。
  “簪花小楷吧。”陈白羽的字是跟黄知然和李白学的,更偏向于黄知然。而黄知然的字是从三岁就开始练起的,师从他的祖父。
  陈白羽平时使用钢笔的时候比较喜欢瘦金体,如果是毛笔练字则喜欢颜体。
  陈白羽拿出钢笔,灌了墨水,然后开始。没有按部就班的从第一行开始,而是从纸张的一角开始,斜着来。
  歌词本最需要的就是花俏。
  “小羽毛,你的字跟谁学的?真好看。”
  “我干爸。”
  陈白羽一边抄歌,一边聊天。
  “突然,听到李天朗在宿舍楼下叫她。”
  王靖雯和王萌萌都已经习惯了。
  “嘻嘻。小羽毛,你的天朗哥哥又来找你去吃饭了啦。”
  陈白羽看了一眼时间,的确到了吃饭的时间。
  收起笔和歌词本,等吃饭回来后再抄。
  李天朗和陈白羽去饭堂吃了饭后,就到外面去走了走,然后一起去吃陈白羽喜欢的芝麻糊。
  京都的芝麻糊没有羊城的正宗,但这家店的味道还是不错的,最重要的是离学校近。
  京都的冬天来了,天气已经冷了。
  陈白羽穿着一件大红色的外套,双手插在衣兜里,迎面有风吹来。陈白羽把外套的帽子戴上。
  京都的风是沉重的,里面好像夹杂着沙尘。
  说真的,陈白羽很不喜欢这样的天气,不够清新。
  京都的冬天很干燥,感觉像一棵缺少水分的青菜。
  陈白羽揉揉鼻子,每每到冬天,鼻子就有些发痒。特别是风迎面吹来的时候,鼻子好像被沙子刮过,想要打喷嚏。
  李天朗走在陈白羽前面,“我帮你挡一挡。京都的风有些凛冽,不像农场的那样柔和。”
  不过,相对于东北的风,京都的风也还算好。
  李天朗在出任务的时候去过沙漠,感受过沙漠的风,那是能致命的风。稍稍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卷入沙尘暴里去。
  陈白羽走在李天朗身后,一手扯住他的衣摆,慢慢的走在街道上。路上遇到熟悉的同学,会打个招呼。
  “你手里拿着什么?”陈白羽有些好奇,从吃饭起,李天朗手里就拿着一个木盒子,好像还有些重。
  “礼物。”这是他准备送给陈白羽的礼物。
  到了糖水店,李天朗给陈白羽要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芝麻糊,加了牛奶的芝麻糊散发着浓浓的芝麻香。
  陈白羽从挂包里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角,“你看我干什么?”害得她还以为自己的嘴角脏了呢。
  “有话想要跟你说。”李天朗看了陈白羽一眼,神情严肃认真。
  陈白羽的心突然的跳了跳,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一闪而过。
  很快。
  快得她来不及品味。
  陈白羽想起来了,上辈子,在李天朗表白的时候,她也曾经有过这种感觉。只是,因为一闪而过,被她忽略了。
  或许,这就是动心。
  “陈白羽同学,我喜欢你,很喜欢。我想和你一起,谈恋爱,然后结婚生子。一辈子在一起。”
  李天朗看着陈白羽的眼,“我以后会对你好,很好很好。一辈子只喜欢你一个人,一辈子只对你一个人好。”
  陈白羽愣了一下,这句话她是相信的。上辈子的李天朗就对她很好,也做到了一辈子只喜欢她一个人,只对她一个人好。
  即使后来他们分手了,他也只是对她一个人好,只是由明转暗了。
  “陈白羽,相信我。我以的我性命,我的信仰起誓:一辈子对你好。不离弃,不放弃,不辜负。”
  陈白羽看着李天朗的眼睛,并没有电视里女生被表白时的害羞或者狂喜或者心跳加速。
  都没有。
  相反,她很平静。
  她相信他。
  她知道他会做到。
  没有太多的犹豫,陈白羽点点头,“好。”陈白羽的眼眶有些湿润。
  上辈子,在和李天朗分手后,也曾经有人向她表白。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还有广场漫天的烟火。
  很浪漫。
  但她想起的确是李天朗铿锵有力的:我只对你一个人好。
  最后,她在漫天烟火下拒绝了表白的男人。
  在离开广场的时候,她看到正站在广场外的李天朗。
  他什么也没有说,远远的跟在她的身后送她回家。
  “送给你。”李天朗把手里的木盒子递过来。
  陈白羽眨巴一下眼睛,“是什么?”陈白羽打开木盒子,里面躺着的是子弹头。
  “一共520颗。”李天朗看着陈白羽,有些紧张,“喜欢吗?”
  “喜欢。”现在的人处对象还不流行送花,觉得不实用,更多是送一些小礼物,例如手链或者发夹之类的小东西。
  不过520颗子弹头也真够重的。
  和上辈子的羽毛相比,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上辈子,李天朗向陈白羽表白,送的是他在执行任务时候遇到的一根很漂亮的白色羽毛。
  很配陈白羽的名字,所以他就千里迢迢的带了回来,送给陈白羽。
  后来,陈白羽查找了不少资料才知道,原来那是一种已经绝种的鸟的羽毛。
  陈白羽做成标本,珍藏了起来。
  上辈子是礼轻情意重,这辈子是?礼重情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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