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点五回,支线第七十七节
恨未消,横竖苦;仇情在,愁怎除?难料鹿死谁手,五毒之战孰人输。心不悦,醒如醉;头痛楚,投何怒?不明梦想何物,此生今后又怎度。
肃杀之地,早已彰显。集镇周边,风随影动。
门板紧闭的布匹店,上接蛛网,下连黄泥,一派倒败景象。黄因群看着看着,不由得再露奸笑之脸,自认为自己精心布置的这番周密而高端的陷阱已经尘埃落定。突然,只见门板“哗啦”一下,产生了抽动!
黄因群猛地一惊,定睛再看,果然没有看错,门板居然真的一块一块地凭空就被抽开,向上一晃,消失不见。
待那一长排的木片门板全部被抽走之时,铺子的大门这才豁然洞开。黄因群驼起背,探头往里面瞄,心想:难道唐九手的这个铺子是和别人连起手来合作经营的?
“嗯?原来是‘你’!我万万没有想到,你竟是如此的讲信义,大清早的就来给我递送另一半赏银。哼哼,只可惜,我没有那个福气领取。”唐九手瞬间金鸡独立地闪现,盯着黄因群表情复杂地说道。
“啊!你……”黄因群瞪大眼睛愣在那里,哑口无言、语屈词穷,简直无言以对。
“怎么,你已经什么都知道了?你该不会是想拿走在这之前付给我的定金吧?最好别。不错,我确实没有完成你的嘱托,五毒未灭,有辱使命,但是,我已经尽了全力,而且在五毒教还丢了一条腿,还指望着留条老命安度残生。老弟,虽说我们还不算太熟,但也要讲点江湖道义。我不会把那五千两给你的,还有‘取镖令牌’也是。你当我违约也好,骂我卑鄙无耻下作也罢,总而言之,如果逼急了我,休怪我杀人灭口。”唐九手一股脑的连说了许多话,毕竟是自己理亏,心中愧疚,也只能装凶残,赖着个厚脸皮讨论钱的问题。
黄因群上看下看,发现唐九手真的成了个柺子,其中一条腿已经不存在了,拐着另外一条腿通过蹦跳才得以行走。先不谈唐九手有没有完成自己的嘱咐,也不谈银票和令牌,只要唐九手仍然还活在世上,这就是绝对不可以容忍的事情,自己的心脏深处不允许仇人在人间多活一秒钟。
既然有如此良机,自己又占着理,何不趁得此时此地,来个“得理不饶人”,亲手把他干掉?
只见黄因群二话没说,双脚一蹬,弹至布匹铺屋顶,双手在空中来回摇曳,抽风似的揽风扒灰,然后向着竖直的正下方汹涌放气,推压出了一阵白色的浓烟大雾。那团雾汹涌澎湃,如瀑布倾泻、骇浪滔天,滚滚而下,威力惊人。
行经此处的买卖路人和普通居民,以及正常营业的其他店家,见有江湖上的武功打斗,无不关门闭户、入巷躲藏,生怕被意外击伤。
偌大的一幢房屋,一栋奢华别致的布匹店,顷刻间便已横梁迸断、墙壁崩塌,高耸的楼宇当场夷为平地。黄因群的“内力放大术”实在是恐怖,就那么简单的一推一压,竟然可以将一座木石结构的房屋瞬间化为乌有。
尽管这般,唐九手毕竟是宗师级别的武林前辈、暗器高手,怎会如此轻易的就被落下的房梁给砸伤压死?
“砰”,只听得一声轰隆的炸鸣,唐九手单脚一跃,便从碎裂的房屋的石头缝里钻了出来。唐九手刚一蹦出,就朝着黄因群飞冲了过去。只见唐九手单腿踮脚于垮塌的石梁之上,对着黄因群拳脚相加、重力触碰,欲近身锁其喉。哪知黄因群乃近身行家,与他缠斗占不到任何油水,没便宜可赚,况且自己还少了一条腿,明摆着硬吃亏。紧接着,唐九手不再恋战,而是向远处一翻,临空一个筋斗过后,几枚体积甚大的“霸王镖”从胳肢窝里飞了出来,“唰”,直击黄因群的脑门。
眨眼之后,猝不及防的黄因群已经泛起了白眼,眉心见红,魂归西天。此时的他,立于松散的石梁之上,依然以白鹤展翅的动作笔直地站在那里,姿势十分的优雅,仅仅只是脑壳上多了几枚红艳艳的花瓣而已。然而,已经是尸骸一具。
“我本不想屠你,实在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也想不出别的解决办法。我不想把那定金偿还,可你偏要问我讨债,我认为那赏银是我应得的报酬,可你恰恰又不肯施舍!难道,你就不可以白送我那五千两吗?更何况,我为了办你这事,差点连命都丢了,结果断了条腿。真是不敢相信,你还敢对我‘先’动手,胆子真够大的,万般无奈之下,我别无选择。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必须送你一程了。放心,我会厚葬你的,为你刨土立碑,当然,我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你瞑目吧!黄泉之行,一路好走。”唐九手十分认定地倾诉着自己的心扉,顺便给亡灵祝祷。
无论此事的真真假假、是是非非,也无论此事的个中原委和恩怨纠葛是多么的惨烈,纵观历朝历代的江湖规矩,“拿人钱财,帮人免灾”的杀手杀死自己的雇主,这都是天大的罪过,为世人之所不容。一旦此事被别人传开,唐九手在这武林之中都不可能再有立锥之地。
此时,迷踪林的另外两名弟子,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也都毫无进展、不见起色,有的,是因为无能,而有的,则是因为磨蹭懈怠。伪装得像富家子弟的翩翩公子陆沛铭,由于江湖资历尚浅,人脉有限,始终没能打听到陈温杰的下落,盲目地游走于江湖各地。妩媚动人的娇小女子刘艳飘,扭着个婀娜苗条的身板儿行走在各大城市的街道上,害得无数路人酥软发麻,鬼魅邪门地迷惑着众生,却迟迟没有到达‘取镖令牌’上刻写的指定地点——华山思过崖。
今朝妖艳无可用,如意郎君觅何踪?满城尽是登徒子,同门师兄又为“兄”。
话分两头,正当唐九手和黄因群斗得个不死不休,村落里,余念灿在相公的怂恿和辅助下,将余老汉的灵堂和其他重要的物品举家搬迁到了青衫青年的宅中。由此一来,青衫青年就可以向所有人证明,余念灿就是自己未过门的妻子,尽管还没有成亲,但是已经同房,用以警示和告诫村里的其他未婚男子不要打余念灿的主意。
“灿妹,住到我家来以后,你觉得习惯吗?”青衫青年强装温柔地说。
“只要能和你住在一起,哪儿我都习惯。”余念灿双眸清澈地凝视而答。
青衫青年回过脸去,并不觉得欢喜,相反,怀疑自己娶了个憨傻痴苯的愚妇蠢妻。听余念灿讲话简直让人窝火,每次都是全盘顺从,没有一点儿情趣。俗话说“什么林子配什么鸟”,像青衫青年这样的麻雀鸟、劣等货,捡了便宜的林子霸占,还不懂得珍惜!放着这么好的姑娘跟定他,他都没觉得真正喜欢,真不知道在他的人生路上还有没有更符合他口味的好女孩。除非,他喜欢的是“坏”女孩。
“以后,我这家务就全靠你这个贤内助来料理了,我自己人懒,不想管太多事。哦对了,要不,我们择日就完婚,趁早把事给办了,省的等来等去,烦得要死。”青衫青年本性暴露地肆意说来。
“好的,那……我先去帮你打扫居室、清洗衣物。”余念灿思考了一下子,这才应道。
“啊!洗衣裳?哦,也好也好,洗就洗吧!说起来,我都好几个月没洗过了。”青衫青年解开衣扣,往客厅的桌子上一躺,头晕目眩地哼哼着。
就这样,有了青衫青年方才的这番交代,余念灿便手脚麻利地干活去了。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那么,余念灿将会和许许多多的平凡村姑一样,做一辈子的家庭主妇、农家俗女,被心狠手辣的猥琐男子给玷污、强占。然而,事实却并不像人们预期的这样。冥冥之中,命运仿佛在指引着她的方向,似乎要把他带入另一番境界去领略别样的芳香。
青衫青年的房屋实在是太过凌乱,毫不夸张地形容,那就是:不堪入目、不可思议、惨不忍睹、匪夷所思、恶心邋遢、肮脏至极。但是,余念灿却并不在意这些,依旧细心而认真地打扫着卧室的四周角落、箱柜衣橱,就连点点滴滴的细小物件都被梳理得井井有条。毕竟是他们夫妻将来要日夜长眠的温暖居所,不弄干净怎行?
突然,无意之中,余念灿发现了藏在衣橱旁破旧水缸里的一团用蓝布包裹着的物品,那物品呈现碗状,却又是个椭圆;那物品的正中央高耸如山,却又毫无棱角。
那个是什么呢?怎么看上去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却又记不起来了。
出于好奇,余念灿弯下腰去,想伸手捞出那团蓝布包裹,却怎么也够不着,那水缸太深了。其实,伸进去以后,手指尖儿紧邻着蓝布上端,可就是略微的差那么一丁点儿,没办法用力,气死人了真是。
幸好水缸旁边竖有竹竿和棍子,只要简单的放进去把蓝布包裹挑出来就可以捞到了。
果不其然,顺着水缸的内壁,使用竹竿很轻松的便将蓝布包裹给挑起了,不过那东西似乎有点重,但是有了强大的竹竿,弄上来也还算容易!
由于余念灿的动静太大,响声吱吱嘎嘎,青衫青年听得耳朵起茧,十分恼火,导致睡得不香。忍无可忍,无须再忍。于是,青衫青年干脆起床不睡。只见他从桌子上甩脚跳下,光着膀子、忍着寒冷就朝着余念灿所在的卧室直奔而来。
“我操,叮叮咚咚的没完没了了还!我说灿妹啊,你到底在干嘛?”青衫青年咬牙切齿地边吼边走。
卧房之内,蓝布松解,阄上有线,拉拽而开。一缕银辉闪闪的灰色光团霎时崭露头角,一个熟悉的样貌映入眼帘,顿时,睹“物”思“人”!
正在这会儿,只见青衫青年大跨步地闯进房间,侧脸一看,顿时,脸色乍白,惊叫一省:“啊——!”
(欲知后事如何,下回将更加精彩)
肃杀之地,早已彰显。集镇周边,风随影动。
门板紧闭的布匹店,上接蛛网,下连黄泥,一派倒败景象。黄因群看着看着,不由得再露奸笑之脸,自认为自己精心布置的这番周密而高端的陷阱已经尘埃落定。突然,只见门板“哗啦”一下,产生了抽动!
黄因群猛地一惊,定睛再看,果然没有看错,门板居然真的一块一块地凭空就被抽开,向上一晃,消失不见。
待那一长排的木片门板全部被抽走之时,铺子的大门这才豁然洞开。黄因群驼起背,探头往里面瞄,心想:难道唐九手的这个铺子是和别人连起手来合作经营的?
“嗯?原来是‘你’!我万万没有想到,你竟是如此的讲信义,大清早的就来给我递送另一半赏银。哼哼,只可惜,我没有那个福气领取。”唐九手瞬间金鸡独立地闪现,盯着黄因群表情复杂地说道。
“啊!你……”黄因群瞪大眼睛愣在那里,哑口无言、语屈词穷,简直无言以对。
“怎么,你已经什么都知道了?你该不会是想拿走在这之前付给我的定金吧?最好别。不错,我确实没有完成你的嘱托,五毒未灭,有辱使命,但是,我已经尽了全力,而且在五毒教还丢了一条腿,还指望着留条老命安度残生。老弟,虽说我们还不算太熟,但也要讲点江湖道义。我不会把那五千两给你的,还有‘取镖令牌’也是。你当我违约也好,骂我卑鄙无耻下作也罢,总而言之,如果逼急了我,休怪我杀人灭口。”唐九手一股脑的连说了许多话,毕竟是自己理亏,心中愧疚,也只能装凶残,赖着个厚脸皮讨论钱的问题。
黄因群上看下看,发现唐九手真的成了个柺子,其中一条腿已经不存在了,拐着另外一条腿通过蹦跳才得以行走。先不谈唐九手有没有完成自己的嘱咐,也不谈银票和令牌,只要唐九手仍然还活在世上,这就是绝对不可以容忍的事情,自己的心脏深处不允许仇人在人间多活一秒钟。
既然有如此良机,自己又占着理,何不趁得此时此地,来个“得理不饶人”,亲手把他干掉?
只见黄因群二话没说,双脚一蹬,弹至布匹铺屋顶,双手在空中来回摇曳,抽风似的揽风扒灰,然后向着竖直的正下方汹涌放气,推压出了一阵白色的浓烟大雾。那团雾汹涌澎湃,如瀑布倾泻、骇浪滔天,滚滚而下,威力惊人。
行经此处的买卖路人和普通居民,以及正常营业的其他店家,见有江湖上的武功打斗,无不关门闭户、入巷躲藏,生怕被意外击伤。
偌大的一幢房屋,一栋奢华别致的布匹店,顷刻间便已横梁迸断、墙壁崩塌,高耸的楼宇当场夷为平地。黄因群的“内力放大术”实在是恐怖,就那么简单的一推一压,竟然可以将一座木石结构的房屋瞬间化为乌有。
尽管这般,唐九手毕竟是宗师级别的武林前辈、暗器高手,怎会如此轻易的就被落下的房梁给砸伤压死?
“砰”,只听得一声轰隆的炸鸣,唐九手单脚一跃,便从碎裂的房屋的石头缝里钻了出来。唐九手刚一蹦出,就朝着黄因群飞冲了过去。只见唐九手单腿踮脚于垮塌的石梁之上,对着黄因群拳脚相加、重力触碰,欲近身锁其喉。哪知黄因群乃近身行家,与他缠斗占不到任何油水,没便宜可赚,况且自己还少了一条腿,明摆着硬吃亏。紧接着,唐九手不再恋战,而是向远处一翻,临空一个筋斗过后,几枚体积甚大的“霸王镖”从胳肢窝里飞了出来,“唰”,直击黄因群的脑门。
眨眼之后,猝不及防的黄因群已经泛起了白眼,眉心见红,魂归西天。此时的他,立于松散的石梁之上,依然以白鹤展翅的动作笔直地站在那里,姿势十分的优雅,仅仅只是脑壳上多了几枚红艳艳的花瓣而已。然而,已经是尸骸一具。
“我本不想屠你,实在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也想不出别的解决办法。我不想把那定金偿还,可你偏要问我讨债,我认为那赏银是我应得的报酬,可你恰恰又不肯施舍!难道,你就不可以白送我那五千两吗?更何况,我为了办你这事,差点连命都丢了,结果断了条腿。真是不敢相信,你还敢对我‘先’动手,胆子真够大的,万般无奈之下,我别无选择。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必须送你一程了。放心,我会厚葬你的,为你刨土立碑,当然,我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你瞑目吧!黄泉之行,一路好走。”唐九手十分认定地倾诉着自己的心扉,顺便给亡灵祝祷。
无论此事的真真假假、是是非非,也无论此事的个中原委和恩怨纠葛是多么的惨烈,纵观历朝历代的江湖规矩,“拿人钱财,帮人免灾”的杀手杀死自己的雇主,这都是天大的罪过,为世人之所不容。一旦此事被别人传开,唐九手在这武林之中都不可能再有立锥之地。
此时,迷踪林的另外两名弟子,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也都毫无进展、不见起色,有的,是因为无能,而有的,则是因为磨蹭懈怠。伪装得像富家子弟的翩翩公子陆沛铭,由于江湖资历尚浅,人脉有限,始终没能打听到陈温杰的下落,盲目地游走于江湖各地。妩媚动人的娇小女子刘艳飘,扭着个婀娜苗条的身板儿行走在各大城市的街道上,害得无数路人酥软发麻,鬼魅邪门地迷惑着众生,却迟迟没有到达‘取镖令牌’上刻写的指定地点——华山思过崖。
今朝妖艳无可用,如意郎君觅何踪?满城尽是登徒子,同门师兄又为“兄”。
话分两头,正当唐九手和黄因群斗得个不死不休,村落里,余念灿在相公的怂恿和辅助下,将余老汉的灵堂和其他重要的物品举家搬迁到了青衫青年的宅中。由此一来,青衫青年就可以向所有人证明,余念灿就是自己未过门的妻子,尽管还没有成亲,但是已经同房,用以警示和告诫村里的其他未婚男子不要打余念灿的主意。
“灿妹,住到我家来以后,你觉得习惯吗?”青衫青年强装温柔地说。
“只要能和你住在一起,哪儿我都习惯。”余念灿双眸清澈地凝视而答。
青衫青年回过脸去,并不觉得欢喜,相反,怀疑自己娶了个憨傻痴苯的愚妇蠢妻。听余念灿讲话简直让人窝火,每次都是全盘顺从,没有一点儿情趣。俗话说“什么林子配什么鸟”,像青衫青年这样的麻雀鸟、劣等货,捡了便宜的林子霸占,还不懂得珍惜!放着这么好的姑娘跟定他,他都没觉得真正喜欢,真不知道在他的人生路上还有没有更符合他口味的好女孩。除非,他喜欢的是“坏”女孩。
“以后,我这家务就全靠你这个贤内助来料理了,我自己人懒,不想管太多事。哦对了,要不,我们择日就完婚,趁早把事给办了,省的等来等去,烦得要死。”青衫青年本性暴露地肆意说来。
“好的,那……我先去帮你打扫居室、清洗衣物。”余念灿思考了一下子,这才应道。
“啊!洗衣裳?哦,也好也好,洗就洗吧!说起来,我都好几个月没洗过了。”青衫青年解开衣扣,往客厅的桌子上一躺,头晕目眩地哼哼着。
就这样,有了青衫青年方才的这番交代,余念灿便手脚麻利地干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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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青年的房屋实在是太过凌乱,毫不夸张地形容,那就是:不堪入目、不可思议、惨不忍睹、匪夷所思、恶心邋遢、肮脏至极。但是,余念灿却并不在意这些,依旧细心而认真地打扫着卧室的四周角落、箱柜衣橱,就连点点滴滴的细小物件都被梳理得井井有条。毕竟是他们夫妻将来要日夜长眠的温暖居所,不弄干净怎行?
突然,无意之中,余念灿发现了藏在衣橱旁破旧水缸里的一团用蓝布包裹着的物品,那物品呈现碗状,却又是个椭圆;那物品的正中央高耸如山,却又毫无棱角。
那个是什么呢?怎么看上去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却又记不起来了。
出于好奇,余念灿弯下腰去,想伸手捞出那团蓝布包裹,却怎么也够不着,那水缸太深了。其实,伸进去以后,手指尖儿紧邻着蓝布上端,可就是略微的差那么一丁点儿,没办法用力,气死人了真是。
幸好水缸旁边竖有竹竿和棍子,只要简单的放进去把蓝布包裹挑出来就可以捞到了。
果不其然,顺着水缸的内壁,使用竹竿很轻松的便将蓝布包裹给挑起了,不过那东西似乎有点重,但是有了强大的竹竿,弄上来也还算容易!
由于余念灿的动静太大,响声吱吱嘎嘎,青衫青年听得耳朵起茧,十分恼火,导致睡得不香。忍无可忍,无须再忍。于是,青衫青年干脆起床不睡。只见他从桌子上甩脚跳下,光着膀子、忍着寒冷就朝着余念灿所在的卧室直奔而来。
“我操,叮叮咚咚的没完没了了还!我说灿妹啊,你到底在干嘛?”青衫青年咬牙切齿地边吼边走。
卧房之内,蓝布松解,阄上有线,拉拽而开。一缕银辉闪闪的灰色光团霎时崭露头角,一个熟悉的样貌映入眼帘,顿时,睹“物”思“人”!
正在这会儿,只见青衫青年大跨步地闯进房间,侧脸一看,顿时,脸色乍白,惊叫一省:“啊——!”
(欲知后事如何,下回将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