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险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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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是下了,可是怎么行动,这又是一个令唐宋非常头疼的问题,“狼门”里强势的“五虎上将”,在与李登云的过招中,可谓是全部出动,好几个都被李登云重创!首屈一指的郑浮云至今伤还未愈。本来,郑浮云是最擅长这种暗杀行动的,因为他的头脑冷静,判断能力强,可谓有杀手的天赋。毕竟他老爸郑九霄是恐怖组织头目,老妈又曾是中央情报局的特工。
  除了郑浮云意外,本事好一些的就是“快刀”龙飞了,然后,“三只手”黄先的暗器也挺厉害。让他和龙飞配合效果应该比较好,再安排几个精干得力的手下,就差不多了。
  此时的李登云,应该是翻不起什么浪了!
  唐宋一个人冷静的将整个行动计划以及人员安排思考了一遍之后,便打了电话给龙飞,告诉了他刺杀李登云的行动以及医院的情况,让他领头。
  唐宋担心龙飞他们对李登云的数度刺杀失手,并且还吃了大亏,所以会比较胆怯,便替他打气说:“本来西山公园的刺杀,已经算是成功了,只相差半分钟的时间,李登云就死在我们的手上了,算他命大。他不是神,事实证明他还是会倒下的,如今他躺在医院里。行动应该会很艰难,杀他,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龙飞也掷地有声的承诺:“放心吧,狼哥,这次不杀掉李登云,我绝不回来见你。我龙飞好歹也是黑道上的一名高手,连一个重伤在床的人都杀不了,我还混什么混!”
  他没想到,等在医院那里的,是一个周密部署的陷阱,他这一去,是真的差点就没有机会见着唐宋了。
  唐宋对于他的信心十足还是比较赞赏说:“有自信是好事,但也不能疏忽。等你杀了李登云,回来你提什么要求,只要我唐宋能办得到的,一定痛痛快快的满足你!”
  其实,鸟也不只是为食亡,人也不只是为财死。
  有时候,一个人走上绝路,粉身碎骨,可能为财,可能为色,可能为一个面子,为一口气,甚至还有可能只是喝醉了酒,只是一时头脑发热。
  唐宋的话让龙飞觉得热血沸腾。
  一直以来,他和郑浮云是“狼门”五虎上将里并列的两大高手,相对来说,唐宋更加欣赏郑浮云一些,对他委以重任,而他也和郑浮云一直有争宠的想法。
  现在,郑浮云受伤,不能行动,对他来说,可是一个表现自己的最好机会,如果这件事情一旦搞定,以后他可就是“狼门”的第一功臣,在黑道上的声誉也极大的提高,会成为唐宋的心腹之人。
  所以,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一定得抓住。
  李登云,将会用生命来成全他人生的荣华富贵。
  龙飞亲自挑选了“狼门”中的五个精英,带着“三只手”黄先,开着一辆没有牌照的本田商务车,他带着最拿手的短刀,黄先带着暗器,另外五个杀手全部配枪。
  龙飞向大伙交代了整个行动计划。
  整个刺杀行动,由他本人和黄先,伪装成医务人员,进入李登云的病房,出其不意的格杀。击杀成功的机会应该在百分之九十九。
  可要万一存在那百分之一的意外,李登云逃出病房,就由另外四个杀手伪装成清洁工,以及探望病人的家属,潜伏在走廊口或者其他病房处。密切注意李登云病房的动静,一旦李登云从里面逃出,要迅速的用枪射击。无论得手与否,都要照顾到同伴,不能留下同伙不管。所以,如果李登云从病房里出来的话,没有见到自己和黄先从里面出来,要进去接应,怕万一受伤不能行动。
  他特别的补充了一句,当然,只是万一。
  然后,由其中一个人开车,守在人民医院的后门接应。不见同伴出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离开。一定要接到同伴了才能走,要么就是除非接到自己的命令。
  千叮万嘱切记之后,龙飞为了调整自己有点绷紧的神经以及激励几名杀手的士气,给他们一些动力,便提议说大家去找几个女人玩玩,放松放松。怎么样。
  他这个提议受到另外几人的极力赞成,积极性一下就来了。黄先说:“想不到老飞你也爱好这事儿?”
  黄先之所以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其一,称呼问题,他将龙飞称呼为老飞,因为他们在“狼门”的辈分相同,所以不用像手下一样的喊哥,虽然这次唐宋是让他听命龙飞,也只是这次行动龙飞负责而已。但龙飞的年龄比他稍微年长几岁,所以他称呼为老飞。“五虎上将”里龙飞的年龄最大,其余四人都这么称呼他,只有郑浮云,从大漠里来,称呼龙飞为阿飞。
  而“五虎上将”的几人,平常都很少有时间呆在一起,多数时间被唐宋派在外面办事,或者跟在唐宋身边,大家看上去都比较严肃。
  龙飞更是那种冷酷型的男人,所以黄先对于龙飞提议的玩女人多少有点意外,更多的是兴奋。他是个很好色,超级好色的男人,说起玩女人就两眼放光。
  而龙飞也率性的笑笑回答:“男人好色,英雄本色。我也是男人嘛。”
  黄先说:“那倒是,我还真没见过不好色的男人,有些男人看着正经吧,其实心里也是落花流水的,那种男人闷骚,不骚就不骚,骚起来会让女人很销魂。”
  龙飞看着几名杀手说:“我喜欢有句话,玩就玩个痛快,干就干出个样子。今天我掏腰包请大家玩,尽管的玩高兴了,到时候做事,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事情办好了。咱们对狼哥有个交代,自然也都少不了好处。可是要办事的时候不得力,疏忽的话。不但自己的性命难保,就算活出去,也没脸见狼哥,没脸混了。他李登云受伤在床,如待宰羔羊,我们都拿不下他,那算什么?”
  几名杀手都掷地有声的说:“飞哥,你放心吧,这一次,不成功便成仁,我们一定跟李登云拼命!”
  龙飞觉得很满意,于是带着几人找了一家自己熟悉的酒店,名字叫“夜夜不归”,因为龙飞经常光顾,所以轻车熟路,直接到了三楼的桑拿部。
  马上有客户部长过来接待,见了龙飞老熟人一样的打招呼说:“飞哥,来了,找88号的吧?”
  龙飞“嗯”了声问:“她在吗?”
  客户部长说:“正在上钟呢,有这么些时间,应该快了,要等她吗?”
  龙飞说:“等吧,先把房间安排好,给我兄弟安排几个比较靓一点的。”
  客户部长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帮各位把房安排好了,然后将没有上钟的所有靓女一起来试房,让各位大哥自己挑选吧!”
  龙飞点了点头,除了他等着自己的老相好外,黄先几人都被客户部长带去房间了。他坐在沙发上,从身上抽出了一根烟,“咔嚓”,火柴在那一瞬间划出耀眼的红光。
  不要奇怪,这都什么时代了,还用火柴?打火机,各种高级的都有了,火柴已经是那个遥远年代的产物了。
  正因为它是一个过去的年代的产物,所以又才重新拥有了品味与身价。在宾馆住宿,都备赠的是印刷有宾馆名字的火柴。
  很多男人都会认为,用火柴的感觉比起用打火机来要潇洒许多。
  烟青腾腾的,慢慢飘散,如同龙飞此刻的思绪。
  他突然之间想到了一个很白痴的问题,人到底是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看似白痴,似乎傻子都知道人为什么而活着,因为你不想死,觉得能看到阳光不错,哪怕生活得苦点,都没关系,傻子都知道的事情,好死不如赖活。
  但龙飞还是觉得很迷糊,人应该是有一个方向引导他活着的一样。
  以前,他是个乡下的孩子,喜欢看武侠小说,向往江湖,崇拜侠客,希望自己能长大了有身高强的武艺,漂泊天涯,嫉恶如仇行侠仗义。
  所以,在初中毕业之后很多伙伴选择了去读高中,去考大学,寻找那条人生的光明大道,锦绣前程。而他却坚持着要去武校学武,父母亲也坚决的反对,但最终还是他以无数的理由坚决的说服了父母亲。
  他说了那么多人,有多少人能从大学里读出来?而且现在读个一般的大学出来,也不包分配工作,没什么作为,既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金钱。学武多好,强身健体,可以不被别人欺负,无论这个社会怎么变,有体力走到哪里都可以生活。
  父母亲都觉得是这么个道理,于是便答应了他,把他送去了武校。
  他在武校里特别的能吃苦,很多学生被教练逼着练,而他总很自觉的坚持,从一开始,在那么残酷的训练里,极为不适应的情况下,都没有叫过苦,没有过退缩的念头。习惯些之后,经常还会在训练课程完毕之后,自己再刻苦的反复摸索练习,成为了武校里的佼佼者。
  三年武校毕业,武校竟然愿意让他留校任教,而且待遇不错。但他婉转的拒绝了,因为他希望自己有片更广阔的天空,希望有自己更精彩的世界。
  他要到拥挤的城市里去闯一闯,他以为自己可以做个蜘蛛侠一样的城市正义维护者。
  但是,到城市以后才发觉,最需要解决的,不是去行侠仗义,而是生存问题。古时候的侠客,见了穷人就给银子,动不动就来两盘上好的牛肉陪成年女儿红万年竹叶青,他们既不工作也没有做生意,更不是富二代,也不去打劫,他们的银子从何处而来?
  这可能是千年悬棺一样的不解之谜了。
  但现实生活就是要生活。
  所以,他只能为了生存先选择做一名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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