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荒漠上的那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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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驴,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是继续向前,还是向回返?”
  吃饱喝足后,林武的精神反而不如刚才好了。
  想想也是,从离开唐王后,他就没好好休息一下,更被那几个不明怪物给吓了个魂飞魄散,要是精神头好了才怪。
  毛驴这些天的表现,已经让林武忽视了它本来是一条狗子的现实,彻底把它当做了可以商量任何事情的兄弟。
  甚至,他都觉得,他现在跟毛驴的感情,应该比方圆跟它的更深了。
  毛驴自然不会说话,只是抬头看向了太阳落山的方向。
  林武就明白了,叹了口气:“唉,那是横穿罗布泊的方向--自古以来,就从没有谁能活着走出去,我们两个更不会有一点的机会。”
  其实何止是一点点都没有?
  林武现在可以肯定,就算他现在向回返,也不一定能找到来时的路了。
  刚才那场沙尘暴,已经把所有的路标都埋上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手机没信号了,唯一能让他欣慰的就是,车上有着大量的野外生存物资。
  这可是活命的保障。
  但前提时,不能再向西穿行了,相信最多在太阳落山前,就能走到真正的沙漠中。
  沙漠中,是无法开车的。
  那里面的沙尘暴,也足够能把车子掩埋。
  在没有任何向导的情况下,没什么野外生存经验的林武,去那边跟找死没啥两样。
  前进是死,后退也不一定能活着走出戈壁滩--消极的情绪,让林武眼神黯淡了下来。
  毛驴感觉到了他的消极,锥锥的低叫了两声。
  毛驴只是感觉到了他的消极,林武却能从它眼中看出了明显的愧疚:如果不是我执意要来,你也不会跟我来的!
  “搞什么呢?”
  林武笑了,拍了拍它的脑袋:“你跟那家伙是兄弟,我跟他也是呀。你能为了兄弟不顾生死,我为什么就不能呢?嗨,再说咱们不一定非死不可呀,反正活着也就那么一回事,早死早托生的。走,咱们前进!”
  最后这句话,林武是喊出来的,带着万丈的豪气。
  就是嗓子有些尖。
  毛驴被林武的豪气所感染,立即开门跳下了车子,汪汪的叫了几声,向前飞奔而去:路上没了玻璃球的指引,但毛驴的鼻子还在。
  就算是沙尘暴,也无法彻底把大哥走过的气息完全遮掩。
  林武紧跟在毛驴后面,落下了车窗,打开了cd。
  已故歌手黄家驹的《海阔天空》,在荒漠中传出老远,带着磅礴大气的悲凉: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
  劳拉从学会汉语的那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了汉语歌,更是超喜欢黄家驹的歌。
  因为她每次听到黄家驹的歌,就能想到远在异国他乡的家人。
  但她的家人绝不会想她。
  因为他们都已经去世了,十七年前就已经死在本国内战中。
  家乡,只有他们最简陋的坟墓。
  如果不是一位好心的英国人,收养了她,把她带到了英国,相信她现在就算还活着,也不会有尊严,连华夏的一条狗都比不上。
  在黄家驹的歌声中,劳拉想到这儿时,竟然真得看到了一条狗。
  她稍稍愣怔了下,接着闭眼,抬手在自己脸颊上抽了一耳光。
  荒漠中,怎么可能会跑来一条狗呢?
  这肯定是幻觉。
  毕竟在荒漠中独自一人处于绝望中时,出现幻觉看到一条狗,也是很正常的。
  哪怕是,那条狗的叫声,是那样的真实,也被劳拉想当然的以为,这又是一只野狼。
  马上,她就抄起了旁边的制式微冲,尽管是闭着眼,也能精准的找到扳机。
  “难道我的精神先崩溃了?不,不会的,我是最坚强的!”
  劳拉紧紧咬了下牙关后,抬手在自己额前花了个十字,祈祷上帝能保佑她后,才睁开了眼。
  那只狗还在,就站在距离她数十米的小沙丘上,冲着她这边狂吠,边叫边横向跑动,好像她小时候爬上山顶,第一次看到火车从脚下穿过,连忙招呼小伙伴赶紧来看那样。
  这的确是一条狗,毛发土黄的家狗,不是野狼。
  叫声也很响亮,的确是汪汪声,而不是狼那样的直嗓子。
  “真得是狗,真是一条狗!”
  劳拉的眼睛猛地发亮,终于确定自己没有出现幻觉,的确看到了一只家狗了。
  接着,又出现了让她狂喜的事物--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慢慢出现在了沙丘上。
  那条家狗在越野车出现后,立即冲下了小沙丘,向这边冲过来,边跑边欢快的叫着。
  它身后那辆越野车,在短暂的停留了一下后,也跟着驶了下来。
  哗啦一声,鉴于这条狗不知是友是敌……劳拉本能的打开了保险,枪口对准了它。
  那条狗子真聪明,马上就感受到了制式微冲的危险,立即向后跳跃,脑袋趴在地上,冲劳拉露出了锋利的犬牙,模样很凶恶,好像在说:有本事放下那玩意,出来单挑!
  滴滴!
  越野车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喇叭声,落下的车窗里,探出一张清秀的脸,声音有些沙哑的问道:“毛驴,发现什么--车里有人。”
  林武发现藏在四轮朝天的车子里的劳拉时,后者也认出了他,立马放下枪,惊喜交集的叫道:“你是方圆的朋友!”
  劳拉跟夏小韵当保镖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但她第一次陪着夏总去找方圆时,却曾经见过林武:当时林武骑着三轮车从胡同口出来时,夏小韵就告诉她说,那是方圆的租客,也是神通快递的快递员。
  外表冷漠的劳拉,当然不会在意一个快递员,只是在他骑车经过身边时,淡淡的扫了他一眼,更没有注意到趴在车厢内的毛驴,要不然刚才就能认出了。
  虽说只是淡淡的一眼,劳拉却记住了林武的样子。
  她认出了林武,后者却不知道她是何许人。
  听车里那个黑姐们喊出这句话后,林武马上就推门跳下了车:“毛驴,不要叫了--你是谁?怎么会在这儿?你认识方圆吗?他去哪儿了?”
  一口气,林武就问出了若干问题。
  “我叫劳拉,是夏小韵夏总的保镖,我受伤了,凌晨时我见过方圆,正是他救了我。”
  看到‘熟人’后的劳拉,狂喜之下的劳拉,思维异常清晰,边回答着林武的问题,边慢慢的爬出了车子:“他已经跟一个好看的女人,去西边找夏总了!”
  夏小韵有个保镖这事,林武还真听方圆说起过。
  见劳拉包的好像大半个木乃伊似的,林武连忙把她搀扶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毛驴已经冲进了翻倒的车子里,四处嗅了会,就窜出来,冲着西边叫了起来。
  在荒漠中,能够遇到个正常人,尤其是能从她这儿得到方圆的新消息,这对林武来说也是个鼓励,而且毛驴的表现,也充分证明劳拉没有撒谎。
  它从这辆车内嗅到了方圆的气息,对着西边叫,就是在告诉林武,大哥去那个方向找死去了……
  听完劳拉简单叙说了她的遭遇后,林武才意识到自己还能体无完肤的站在这儿,有多么的幸运。
  “他们是清晨走的?”
  抬头看了眼已经开始偏西的太阳,林武说:“不过不要紧,他们是步行,就算先走大半天,我们开车也能追上他们的!走,上车,我扶你。”
  劳拉没有上车,看着林武认真的说:“再往前走不久,车子就用不上了--那边,全是松软的沙丘。”
  林武眼里的喜悦,凝固了。
  他相信劳拉没有骗他,因为从这边看去,远远就能看到真正沙丘的大体轮廓。
  从没有过野外探险经历的人,跟一条狗子徒步向塔里木盆地中心进发,那绝对是找死。
  “林武,我觉得,我们还是这儿等,或者--先回去,寻找当地政府,寻求飞机援助。”
  劳拉沉默了片刻,提供了正确的意见。
  林武也知道,劳拉说的没有错,毕竟让他去徒步寻找方圆,那就是痴人说梦的。
  “好,那我们先回去,希望一切都能来得及。”
  林武深吸了一口气,替劳拉打开了车门,又冲毛驴说:“毛驴,上车,我们回去!”
  毛驴马上跑了过来,人立而起。
  林武下意识的弯腰。
  毛驴两根前爪搭在了他肩膀上,伸出舌头在他下巴上舔了下,嘴里发出温和的锥锥声,尤其是那双眼里,更是带着瞎子都能看出的欣慰。
  林武呆了下,猛地明白了什么。
  毛驴,是不会走的,在没有找到方圆之前。
  它眼里有欣慰的神色,那是因为二哥总算是有了能相互照顾的同伴,一起返回古羌县,那么它就可以放心的去找方圆了。
  “毛驴,你这个贱狗,贱狗,贱狗!”
  林武忽然发疯似的,一把将毛驴推了出去,冲着它尖声大骂起来。
  劳拉茫然的看着林武,不知道他怎么忽然会发脾气,而且还是对着一条狗。
  这次林武没有流泪。
  总是被一条贱狗给弄哭了,也实在是没面子。
  狠狠冲毛驴呸了一声,林武才看向劳拉:“你自己回去,我去找方圆。”
  “你去找方圆,步行,就你自己?”
  劳拉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能看得出,林武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怎么可能独自一人走进死地?
  “不是我自己。”
  林武笑了,脏兮兮的脸上,竟然有了妩媚的神色:“还有我兄弟。”
  “如果你兄弟在的话,肯定能根据这只鞋子,找到它的主人。”
  水暗影拿起那只绣花鞋,桃花眼微微的眯起,看了半晌后,才抬头对方圆说道。
  在陆家住了短短几天,她就知道毛驴是方圆的兄弟了。
  方圆则看向了前方,淡淡的说:“就算没有毛驴,我们也能找到她--因为,这只鞋子是人家故意遗落在这儿,吸引我们去找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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