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阮家大房是实诚人,尤其阮父就一个弟弟,平时有什么好东西都会想着弟弟一家,也因此从前阮陈氏他们过来打秋风,他都会让庭之把东西让出去,但阿妤不一样,他们好不容易盼回来的女儿,哪里舍得让她不高兴?这会瞧见这幅模样,不由有些尴尬,阮母更是站了起来,面露急色,刚要劝说就被阮妤握住了手。
阮妤笑着弯下腰,声音温柔,询问阮睿广,“你喜欢这个?”
阮睿广今年才六岁,被阮陈氏宠得不成样子,他仗着年纪小从来都是想什么就一定要得到,这会虽然有些惊艳自己这个城里来的堂姐的相貌,但还是骄傲地抬起下巴,一副我要东西是看得起你,哼道:“你管我喜不喜欢,我就要,给我。”
阮妤见过不少熊孩子也管过不少熊孩子。
就阮家,她那个弟弟,从小就没少被她管教,这会面对眼前这个熊孩子,阮妤既不生气也不恼,仍是笑眯眯地望着他,红唇微张,看着温柔无比,偏吐出来的话却好似能气死人,“你要,我就得给你?”
这要是搁从前,一颗珠子,给就给了。
但她不喜欢她这二婶一家的做派,也不想助长这种歪风,她可看出来她二婶刚才往她身上还有屋子里四处乱瞟的动作了。
对于这样的人,只要开了头,就很难收尾了。
大概是第一次被人拒绝,阮睿广的脸上露出一丝惊愕,等反应过来,刚要叫嚣就被阮卓白按捺住了。他不怕他爹,不怕他娘,就怕自己这个哥哥……刚刚还熊得不行的小孩,这会跑到他娘身后,不高兴地瞪着阮妤。
“二妹,抱歉,小睿年纪小不懂事,你不要和他计较。”阮卓白说得风度翩翩,可落入阮妤的耳中却让她忍不住挑起柳眉。
她这个堂兄不简单呢。
不过这就是一件小事,她也懒得说道,朝几人点了点头就去一旁洗手……阮陈氏没想到这个城里里的小姐这般小气,心里啐了一句,面上倒还是那副笑脸,挽着阮母的胳膊说,“大嫂,上回说的事,你和大哥想得怎么样了?族里的长辈都同意了,就等你们夫妻开口了。”
她说着又叹了口气,“现在金香楼没人,大哥管着书院,庭之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咱们做小辈的也不能改……我也舍不得我家卓白啊。”
“可这也是为了咱们两家着想啊,这金香楼总不能一直没人管吧。”
“要我说还是庭之不好,非要跑出去。”
阮妤虽然背着身在洗手,但他们说的话却一点都没漏下,只是越往下听,眉头就拢得越深,金香楼,哥哥?怎么回事?又跟阮卓白有什么关系?
阮父沉默着没开口。
阮母也明显心情不佳,“这事我们还得再商量下,你们先回去吧。”
阮陈氏还要再说,阮卓白不着痕迹地拉了下她的袖子,阮陈氏这才住嘴,“那行,那我们就先走了,你们先吃饭。”说着又跟阮妤打了个招呼,“大侄女,我们走了,回头到我们家来玩啊。”
阮妤点了头,见阮卓白又朝他们行礼才离开。
她目视着他们一行三人离去的身影,直到夜色把他们吞没,这才转身问阮父阮母,“阿爹阿娘,他们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金香楼和哥哥又是怎么了?”
12. 第 12 章 三杯鸡。
夜色下的阮家灯火通明,可这本该属于一家三口享用晚膳的温馨时刻却静得有些诡异,不知道过了多久,阮妤才讷讷问道:“所以您的意思,是要过继?”
阮母看了一眼阮父,见他沉默不语又低头抹泪,过了好一会才低声说,“阮家祖上有规定,金香楼只能交由大房来处理,从前是你谭家叔叔帮你父亲操持,可上个月,你谭叔叔病逝,现在金香楼无人主事,你爹他……又得教导他那批学生。”
声音渐渐消失,但也足够阮妤听明白这桩事了。
他爹的好友,也就是他祖父的义子谭耀原本替爹爹打理金香楼,也因此能让爹爹可以开书斋教书育人,可就在上个月,谭叔叔病逝,哥哥又不愿意接手金香楼,索性离家出走,造就如今这个局面……现在的情况,要么哥哥回来接手金香楼,可问题是谁都不知道哥哥去了哪里。
要么爹爹把书斋交给别人,自己去打理金香楼。但这个显然不现实,她爹就连病中都放心不下他那群学生,又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选择离开?
还有一个就是过继族中适龄的孩子,比如她堂兄阮卓白。
这是前世的阮妤不知道的事,但她的确想起一件事……
前世爹娘先后离世,哥哥回来的时候就被她二婶斥骂,说他不孝,还伙同族人让她哥哥在一张契约上按了手印,让他放弃接管金香楼……那个时候她并不知道金香楼的重要性,只听说最后是堂兄阮卓白接手了。
不过很久以后,金香楼还是回到了哥哥的手中。
至于这其中发生了什么,那个时候她已远在长安,并不知晓,只知道哥哥后来重振金香楼的名声,让它如从前一样,开遍整个大魏。
先不说哥哥去哪了,也不管金香楼归属的事,光看她爹娘的样子,就是不想过继的。
她索性直接开口询问,“阿爹,阿娘,你们心中是怎么想的?”
“我们……”阮母看着阮妤,沉默一瞬还是说道:“我们当然不想过继,我跟你爹又不是没孩子,做什么去过继人家的孩子?你堂兄是不错,我们也是真的喜欢他,但这种喜欢跟自家孩子还是不一样的。”
想到以前叫她“大伯母”的人要改叫“娘”,她这心里就别扭极了,而且她也不想让庭之回来看到这副局面伤心。
“爹爹呢?”阮妤又看向阮父。
阮父摇了摇头,沉声,“我自然也不希望。”
既然爹娘都不希望,这事就简单多了,阮妤重新笑起来,“那简单,我来接手就是了。”正好她也不知道做什么,管理酒楼算是她的老本行,要是哥哥以后回来想接手,她再还给他便是。
“你?”阮父、阮母愣住了。
阮妤挑眉,笑得坦然又自信,“怎么了,阿爹、阿娘不相信我?我以前管理铺子、庄子,还有下面的奴仆,起码也有百来号人,还是……”她稍稍一顿,看向阮父,仍笑着,“还是阿爹觉得女人管不了酒楼?”
“当然不是!”阮父立刻反驳。
他虽然本性传统,却并不愚昧,加之年少在外进学,要比留在青山镇的人有眼界多了,在青山镇,大部分女人的一生就是出生长大到适龄年纪成亲嫁人然后生儿育女,可在青山镇以外还有许多女人过着不一样的人生,当初他进京科考的客栈就是一位妇人开的,旁边的茶摊、早饭铺也都是女人开的,便是阮家祖上也曾有过女人当家做主。
既如此,他又怎会觉得女人打理不了酒楼?
他只是……太惊讶了。
“阿妤,我知道你以前在阮家有打理铺子和管教下人的经验,可打理酒楼并不轻松。”阮母先张了口,对她而言,打理酒楼什么的实在太累了,她怎么舍得让阿妤吃苦?“而且如今留在金香楼的都是跟着你祖父的老人了,他们可不似寻常下人,你要打理金香楼不仅得会管账管人,还得让他们信服你。”
谭耀是阮家的义子,对于阮家而言也算是半个家人了,可即便如此,当初他替老爷管理酒楼的时候也没少被人刁难。
也是后来手艺出师了,这才被金香楼的那些老人接纳。
阮父也跟着叹了一句,“老一辈的人认死理,要是他们不认可你,就不会服你,之前你谭叔叔进金香楼是先做学徒,后来出师了得到认可,他们才肯听他的话。”
阮妤听明白了,这是要从厨艺上征服他们。
“这简单。”她在满室烛火下扬起笑脸,眉眼疏阔,唇角微翘,“我给阿爹阿娘做几道菜,你们尝了再说?”正好聊了这么久,桌上的菜也凉了。
她一向是说做就做的性子,当即就收拾好菜肴往厨房走。
“阿妤……”阮母起身想阻拦,却被阮父拦住了。
“你做什么?”她皱眉回头。
阮父望着阮妤的身影,那个身影明明看起来那么瘦弱,风大些就能把她吹倒,可她迈出去的步子却是那样坚定,好似山海风暴也无法阻拦她前行的道路。
“你还记得你知道阿妤才是咱们女儿的时候,说的那句话吗?”
他突然的发问让阮母愣了一下。好一会,阮母才回过神,她想起那日知晓此事后,她扑在阮父怀里,哭得心肠都要碎了,她还记得那日她说,“要是阿妤愿意回来,她要什么我都给她,她想做什么我都同意,只要她肯回来。”
她神色怔怔,看向阮父。
阮父知她是想起来了,便又叹了口气,看着阮妤离去的方向,那里早已没有她的身影,可他却好似仍旧能瞧见那个少女一往无前的身影,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开口,“她既然想做,就让她去吧。”
“可是屠叔他们……”
“他们从小看着我长大,总得卖我几分脸面,有我们给阿妤撑腰,他们也不会做得太过分。何况阿妤也不是柔弱的性子,她想去,就去,若她觉得累了,不想做了,不还有我们给她做依靠?”他眉目温和地看向自己的妻子,见妻子双目通红,泛起泪水,笑着抬手给人擦了擦,“我们的阿妤不是养在闺中的雀儿。”
阮母虽然只跟阮妤相处了两天不到的日子,但也清楚阮父这话说得不错。
阿妤的确不是什么柔弱的性子。
若她柔弱,不可能事情发生到现在,还能如此坦然从容地面对生活。
罢了。
既然阿妤要做直击长空的雄鹰,他们就做守护雄鹰的人,若是有一天雄鹰累了,还是能回到他们怀中,他们依旧会疼她、宠她、护着她。
夫妻俩在外头平复心情。
阮妤已经进了厨房,她把托盘上的菜放到一口锅里热着,然后巡视厨房,想着做个什么菜比较好,既是自己家里吃,还是做些家常的便好,正好篮子里还有半只洗干净的鸡,她想了想,决定就做个三杯鸡好了。
她这一手厨艺自然不是靠自学,而是前世和霍青行和离后碰到一位老人家跟他学的。
老人家是御厨出身,年纪大了又无儿无女索性就四处流浪,阮妤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一个小镇,老人点了一桌子菜,然后一道道评价,把店家气得不行,直接钱也没收就把人赶了出去。
小二觉得老人耽误了他们的生意,下手没轻没重,老人被他们推在地上,脚都崴了。
他倒是也不气,只是摇摇头,一瘸一拐打算离开。
阮妤看不过去,带着人去看了大夫,见他衣衫褴褛又给了钱,她并不是多管闲事的人,可那天看着老人,也不知怎得竟想到自己的祖母,忍不住就劝了一句,“老人家,您以后别这样了,店家开门做生意,您若是觉得不好吃,离开便是,何必惹人生气,若碰到再凶悍些的,您这命还要不要了?”
“小姑娘这话说得不对,既然开了酒楼打了招牌,自然要让客人满意,做菜的人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有什么资格拿起那把刀?”
阮妤从前做知府小姐,做官家太太,也进过宫吃过宫宴,自然有鉴赏能力,但也知晓处于什么环境该怎么调解,一个小镇上的厨师又何必对他吹毛求疵?
可老人却与他说,任何一个厨师,当他拿起那把刀的时候就应该心怀敬意,将士的使命是保家卫国,大夫的使命是救死扶伤,学子的使命是登科折桂,农夫的使命是种出好吃的粮食和蔬果,厨师自然也该有他的使命。
后来他问她,“小姑娘,你有什么追求吗?”
那个时候她了无生趣,别说追求了,就连活下去的意思都没有,要不是她怕疼,又怕死得太难看,恐怕早就从世上消失了。“既然没有,就跟着老头子吧,老头子别的不说,一张嘴可是没人能比,咱们走到哪,吃到哪,你看如何?”
后来她就跟着老人踏上旅程。
他们去了许多地方,也让她的心胸开阔了许多,老人教会她吃,又教会她做,在到达凌安城的时候,他们吃到了一桌当地夫妇做的菜,一致把它排为这一路最好吃的菜肴第一位。
可惜吃完那顿饭,老人就离世了。
老人离开的时候和她说了一句话,他说,“不知道怎么活,就让活不下去的人活下去吧,这世上不是只有大夫才能救死扶伤,一个好的厨师也可以。”
她并不觉得厨师有这样的本事。
但也的确如老头所愿,留在凌安城开了一家食肆,后来她见过许多人,也见过许多故事……只是没有一个故事是属于她的。
……
热气扑面。
阮妤笑着从过往的记忆中抽出思绪,锅里的三杯鸡因为加了冰糖油亮逼人,她轻轻嗅了下,鼻下全是香味……她把菜盛进一个白瓷盘里,又拿起帕子把盘子边缘的油污擦掉。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她怔了一下。
前世和霍青行相逢后,男人不时就会来她那边帮忙,其实店里人手多,哪里需要他?何况霍青行那会虽然被贬却还有官身,怎么看也不该是做这样事的人。
男人却执拗得很,只要来了店里必定守在她身旁,他那手好看得很,却切不好菜,阮妤嫌他糟蹋菜肴便只让人端菜,可即使如此,男人也高兴,只是每次端菜的时候都会把那盘子边缘擦得干干净净。
久而久之,阮妤竟也习惯了。
看着眼前还冒着热气的三杯鸡,阮妤微垂的长睫颤了颤,不知是感慨还是什么,最后化作唇边一个笑,她把这道菜和其余菜放在一道,笑着把菜端出去,看到坐在餐桌旁的夫妻,眼中暖意愈深,她一步步踩碎黑夜踏入光明,见他们回头,扬起唇角冲他们笑道:“阿爹阿娘,菜来了。”
13. 第 13 章 对他好一点,那人就会想……
阮父阮母这会已经收拾好心情了,听到阮妤的声音,忙回头去看,还没瞧见菜就先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也不知道是过了时间没吃饭,还是这道菜当真美味,两人只是这么一闻,肚子就先敲起了锣鼓。
声音虽然不算十分响亮,但在这原本安静的室内也足够让人听清了。
这还是阮父第一次这样失态,作为一个读书人以及一家之主的脸皮骤然就红了起来,轻咳一声背过身没说话。阮母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一边凑过去帮忙,一边去看那道白瓷盘里的菜——
“这,是鸡肉?”她看着那道菜,神色有些惊讶。
青山镇这边的人家做鸡肉,不是白切就是醉鸡,或是随便切块混着酱油一炒,但像这道菜……底下铺着切成条的洋葱,鸡肉也被去了骨头只留肉,切得只有大拇指盖这般大小,油亮逼人、色香俱全。
别说阮母了,就连曾去过长安的阮父都是头一次见。
阮妤笑着弯下腰,声音温柔,询问阮睿广,“你喜欢这个?”
阮睿广今年才六岁,被阮陈氏宠得不成样子,他仗着年纪小从来都是想什么就一定要得到,这会虽然有些惊艳自己这个城里来的堂姐的相貌,但还是骄傲地抬起下巴,一副我要东西是看得起你,哼道:“你管我喜不喜欢,我就要,给我。”
阮妤见过不少熊孩子也管过不少熊孩子。
就阮家,她那个弟弟,从小就没少被她管教,这会面对眼前这个熊孩子,阮妤既不生气也不恼,仍是笑眯眯地望着他,红唇微张,看着温柔无比,偏吐出来的话却好似能气死人,“你要,我就得给你?”
这要是搁从前,一颗珠子,给就给了。
但她不喜欢她这二婶一家的做派,也不想助长这种歪风,她可看出来她二婶刚才往她身上还有屋子里四处乱瞟的动作了。
对于这样的人,只要开了头,就很难收尾了。
大概是第一次被人拒绝,阮睿广的脸上露出一丝惊愕,等反应过来,刚要叫嚣就被阮卓白按捺住了。他不怕他爹,不怕他娘,就怕自己这个哥哥……刚刚还熊得不行的小孩,这会跑到他娘身后,不高兴地瞪着阮妤。
“二妹,抱歉,小睿年纪小不懂事,你不要和他计较。”阮卓白说得风度翩翩,可落入阮妤的耳中却让她忍不住挑起柳眉。
她这个堂兄不简单呢。
不过这就是一件小事,她也懒得说道,朝几人点了点头就去一旁洗手……阮陈氏没想到这个城里里的小姐这般小气,心里啐了一句,面上倒还是那副笑脸,挽着阮母的胳膊说,“大嫂,上回说的事,你和大哥想得怎么样了?族里的长辈都同意了,就等你们夫妻开口了。”
她说着又叹了口气,“现在金香楼没人,大哥管着书院,庭之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咱们做小辈的也不能改……我也舍不得我家卓白啊。”
“可这也是为了咱们两家着想啊,这金香楼总不能一直没人管吧。”
“要我说还是庭之不好,非要跑出去。”
阮妤虽然背着身在洗手,但他们说的话却一点都没漏下,只是越往下听,眉头就拢得越深,金香楼,哥哥?怎么回事?又跟阮卓白有什么关系?
阮父沉默着没开口。
阮母也明显心情不佳,“这事我们还得再商量下,你们先回去吧。”
阮陈氏还要再说,阮卓白不着痕迹地拉了下她的袖子,阮陈氏这才住嘴,“那行,那我们就先走了,你们先吃饭。”说着又跟阮妤打了个招呼,“大侄女,我们走了,回头到我们家来玩啊。”
阮妤点了头,见阮卓白又朝他们行礼才离开。
她目视着他们一行三人离去的身影,直到夜色把他们吞没,这才转身问阮父阮母,“阿爹阿娘,他们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金香楼和哥哥又是怎么了?”
12. 第 12 章 三杯鸡。
夜色下的阮家灯火通明,可这本该属于一家三口享用晚膳的温馨时刻却静得有些诡异,不知道过了多久,阮妤才讷讷问道:“所以您的意思,是要过继?”
阮母看了一眼阮父,见他沉默不语又低头抹泪,过了好一会才低声说,“阮家祖上有规定,金香楼只能交由大房来处理,从前是你谭家叔叔帮你父亲操持,可上个月,你谭叔叔病逝,现在金香楼无人主事,你爹他……又得教导他那批学生。”
声音渐渐消失,但也足够阮妤听明白这桩事了。
他爹的好友,也就是他祖父的义子谭耀原本替爹爹打理金香楼,也因此能让爹爹可以开书斋教书育人,可就在上个月,谭叔叔病逝,哥哥又不愿意接手金香楼,索性离家出走,造就如今这个局面……现在的情况,要么哥哥回来接手金香楼,可问题是谁都不知道哥哥去了哪里。
要么爹爹把书斋交给别人,自己去打理金香楼。但这个显然不现实,她爹就连病中都放心不下他那群学生,又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选择离开?
还有一个就是过继族中适龄的孩子,比如她堂兄阮卓白。
这是前世的阮妤不知道的事,但她的确想起一件事……
前世爹娘先后离世,哥哥回来的时候就被她二婶斥骂,说他不孝,还伙同族人让她哥哥在一张契约上按了手印,让他放弃接管金香楼……那个时候她并不知道金香楼的重要性,只听说最后是堂兄阮卓白接手了。
不过很久以后,金香楼还是回到了哥哥的手中。
至于这其中发生了什么,那个时候她已远在长安,并不知晓,只知道哥哥后来重振金香楼的名声,让它如从前一样,开遍整个大魏。
先不说哥哥去哪了,也不管金香楼归属的事,光看她爹娘的样子,就是不想过继的。
她索性直接开口询问,“阿爹,阿娘,你们心中是怎么想的?”
“我们……”阮母看着阮妤,沉默一瞬还是说道:“我们当然不想过继,我跟你爹又不是没孩子,做什么去过继人家的孩子?你堂兄是不错,我们也是真的喜欢他,但这种喜欢跟自家孩子还是不一样的。”
想到以前叫她“大伯母”的人要改叫“娘”,她这心里就别扭极了,而且她也不想让庭之回来看到这副局面伤心。
“爹爹呢?”阮妤又看向阮父。
阮父摇了摇头,沉声,“我自然也不希望。”
既然爹娘都不希望,这事就简单多了,阮妤重新笑起来,“那简单,我来接手就是了。”正好她也不知道做什么,管理酒楼算是她的老本行,要是哥哥以后回来想接手,她再还给他便是。
“你?”阮父、阮母愣住了。
阮妤挑眉,笑得坦然又自信,“怎么了,阿爹、阿娘不相信我?我以前管理铺子、庄子,还有下面的奴仆,起码也有百来号人,还是……”她稍稍一顿,看向阮父,仍笑着,“还是阿爹觉得女人管不了酒楼?”
“当然不是!”阮父立刻反驳。
他虽然本性传统,却并不愚昧,加之年少在外进学,要比留在青山镇的人有眼界多了,在青山镇,大部分女人的一生就是出生长大到适龄年纪成亲嫁人然后生儿育女,可在青山镇以外还有许多女人过着不一样的人生,当初他进京科考的客栈就是一位妇人开的,旁边的茶摊、早饭铺也都是女人开的,便是阮家祖上也曾有过女人当家做主。
既如此,他又怎会觉得女人打理不了酒楼?
他只是……太惊讶了。
“阿妤,我知道你以前在阮家有打理铺子和管教下人的经验,可打理酒楼并不轻松。”阮母先张了口,对她而言,打理酒楼什么的实在太累了,她怎么舍得让阿妤吃苦?“而且如今留在金香楼的都是跟着你祖父的老人了,他们可不似寻常下人,你要打理金香楼不仅得会管账管人,还得让他们信服你。”
谭耀是阮家的义子,对于阮家而言也算是半个家人了,可即便如此,当初他替老爷管理酒楼的时候也没少被人刁难。
也是后来手艺出师了,这才被金香楼的那些老人接纳。
阮父也跟着叹了一句,“老一辈的人认死理,要是他们不认可你,就不会服你,之前你谭叔叔进金香楼是先做学徒,后来出师了得到认可,他们才肯听他的话。”
阮妤听明白了,这是要从厨艺上征服他们。
“这简单。”她在满室烛火下扬起笑脸,眉眼疏阔,唇角微翘,“我给阿爹阿娘做几道菜,你们尝了再说?”正好聊了这么久,桌上的菜也凉了。
她一向是说做就做的性子,当即就收拾好菜肴往厨房走。
“阿妤……”阮母起身想阻拦,却被阮父拦住了。
“你做什么?”她皱眉回头。
阮父望着阮妤的身影,那个身影明明看起来那么瘦弱,风大些就能把她吹倒,可她迈出去的步子却是那样坚定,好似山海风暴也无法阻拦她前行的道路。
“你还记得你知道阿妤才是咱们女儿的时候,说的那句话吗?”
他突然的发问让阮母愣了一下。好一会,阮母才回过神,她想起那日知晓此事后,她扑在阮父怀里,哭得心肠都要碎了,她还记得那日她说,“要是阿妤愿意回来,她要什么我都给她,她想做什么我都同意,只要她肯回来。”
她神色怔怔,看向阮父。
阮父知她是想起来了,便又叹了口气,看着阮妤离去的方向,那里早已没有她的身影,可他却好似仍旧能瞧见那个少女一往无前的身影,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开口,“她既然想做,就让她去吧。”
“可是屠叔他们……”
“他们从小看着我长大,总得卖我几分脸面,有我们给阿妤撑腰,他们也不会做得太过分。何况阿妤也不是柔弱的性子,她想去,就去,若她觉得累了,不想做了,不还有我们给她做依靠?”他眉目温和地看向自己的妻子,见妻子双目通红,泛起泪水,笑着抬手给人擦了擦,“我们的阿妤不是养在闺中的雀儿。”
阮母虽然只跟阮妤相处了两天不到的日子,但也清楚阮父这话说得不错。
阿妤的确不是什么柔弱的性子。
若她柔弱,不可能事情发生到现在,还能如此坦然从容地面对生活。
罢了。
既然阿妤要做直击长空的雄鹰,他们就做守护雄鹰的人,若是有一天雄鹰累了,还是能回到他们怀中,他们依旧会疼她、宠她、护着她。
夫妻俩在外头平复心情。
阮妤已经进了厨房,她把托盘上的菜放到一口锅里热着,然后巡视厨房,想着做个什么菜比较好,既是自己家里吃,还是做些家常的便好,正好篮子里还有半只洗干净的鸡,她想了想,决定就做个三杯鸡好了。
她这一手厨艺自然不是靠自学,而是前世和霍青行和离后碰到一位老人家跟他学的。
老人家是御厨出身,年纪大了又无儿无女索性就四处流浪,阮妤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一个小镇,老人点了一桌子菜,然后一道道评价,把店家气得不行,直接钱也没收就把人赶了出去。
小二觉得老人耽误了他们的生意,下手没轻没重,老人被他们推在地上,脚都崴了。
他倒是也不气,只是摇摇头,一瘸一拐打算离开。
阮妤看不过去,带着人去看了大夫,见他衣衫褴褛又给了钱,她并不是多管闲事的人,可那天看着老人,也不知怎得竟想到自己的祖母,忍不住就劝了一句,“老人家,您以后别这样了,店家开门做生意,您若是觉得不好吃,离开便是,何必惹人生气,若碰到再凶悍些的,您这命还要不要了?”
“小姑娘这话说得不对,既然开了酒楼打了招牌,自然要让客人满意,做菜的人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有什么资格拿起那把刀?”
阮妤从前做知府小姐,做官家太太,也进过宫吃过宫宴,自然有鉴赏能力,但也知晓处于什么环境该怎么调解,一个小镇上的厨师又何必对他吹毛求疵?
可老人却与他说,任何一个厨师,当他拿起那把刀的时候就应该心怀敬意,将士的使命是保家卫国,大夫的使命是救死扶伤,学子的使命是登科折桂,农夫的使命是种出好吃的粮食和蔬果,厨师自然也该有他的使命。
后来他问她,“小姑娘,你有什么追求吗?”
那个时候她了无生趣,别说追求了,就连活下去的意思都没有,要不是她怕疼,又怕死得太难看,恐怕早就从世上消失了。“既然没有,就跟着老头子吧,老头子别的不说,一张嘴可是没人能比,咱们走到哪,吃到哪,你看如何?”
后来她就跟着老人踏上旅程。
他们去了许多地方,也让她的心胸开阔了许多,老人教会她吃,又教会她做,在到达凌安城的时候,他们吃到了一桌当地夫妇做的菜,一致把它排为这一路最好吃的菜肴第一位。
可惜吃完那顿饭,老人就离世了。
老人离开的时候和她说了一句话,他说,“不知道怎么活,就让活不下去的人活下去吧,这世上不是只有大夫才能救死扶伤,一个好的厨师也可以。”
她并不觉得厨师有这样的本事。
但也的确如老头所愿,留在凌安城开了一家食肆,后来她见过许多人,也见过许多故事……只是没有一个故事是属于她的。
……
热气扑面。
阮妤笑着从过往的记忆中抽出思绪,锅里的三杯鸡因为加了冰糖油亮逼人,她轻轻嗅了下,鼻下全是香味……她把菜盛进一个白瓷盘里,又拿起帕子把盘子边缘的油污擦掉。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她怔了一下。
前世和霍青行相逢后,男人不时就会来她那边帮忙,其实店里人手多,哪里需要他?何况霍青行那会虽然被贬却还有官身,怎么看也不该是做这样事的人。
男人却执拗得很,只要来了店里必定守在她身旁,他那手好看得很,却切不好菜,阮妤嫌他糟蹋菜肴便只让人端菜,可即使如此,男人也高兴,只是每次端菜的时候都会把那盘子边缘擦得干干净净。
久而久之,阮妤竟也习惯了。
看着眼前还冒着热气的三杯鸡,阮妤微垂的长睫颤了颤,不知是感慨还是什么,最后化作唇边一个笑,她把这道菜和其余菜放在一道,笑着把菜端出去,看到坐在餐桌旁的夫妻,眼中暖意愈深,她一步步踩碎黑夜踏入光明,见他们回头,扬起唇角冲他们笑道:“阿爹阿娘,菜来了。”
13. 第 13 章 对他好一点,那人就会想……
阮父阮母这会已经收拾好心情了,听到阮妤的声音,忙回头去看,还没瞧见菜就先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也不知道是过了时间没吃饭,还是这道菜当真美味,两人只是这么一闻,肚子就先敲起了锣鼓。
声音虽然不算十分响亮,但在这原本安静的室内也足够让人听清了。
这还是阮父第一次这样失态,作为一个读书人以及一家之主的脸皮骤然就红了起来,轻咳一声背过身没说话。阮母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一边凑过去帮忙,一边去看那道白瓷盘里的菜——
“这,是鸡肉?”她看着那道菜,神色有些惊讶。
青山镇这边的人家做鸡肉,不是白切就是醉鸡,或是随便切块混着酱油一炒,但像这道菜……底下铺着切成条的洋葱,鸡肉也被去了骨头只留肉,切得只有大拇指盖这般大小,油亮逼人、色香俱全。
别说阮母了,就连曾去过长安的阮父都是头一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