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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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逛夜市的男人,基本都是来吃吃喝喝的。
  对什么衣服饰品,是看都懒得看一眼。
  但是当他们带着妻子儿女的时候,往往都架不住妻子儿女的游说,买上一件两件。
  我卖的很便宜,都是几十块钱一件的。
  薄利多销。
  对那些卖主来说,其实买这些,就是图一个新鲜。
  可能回去连穿都不会穿一次。
  可正是他们这一笔笔的几十块钱,撑起了我的收入。
  刚刚不过半个月,我已经挣了4000多块钱。
  这已经是除去了进货的成本了。
  按这么算,岂不是这个月要挣一万?
  因为生意肯定是越来越好的。
  当然了,这4000多块钱,我还要交房租,还要吃饭。
  以及每个月要交500元钱的管理费。
  不是给有关部门。
  而是给夜市上所谓的大哥。
  如果不给,就会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这其实并不合理,但这就是社会。
  夜市是一个小社会。
  有明规则,也有潜规则。
  你想在这里混,就得守规矩。
  别看我很多时候,看似无所畏惧,被谁欺负了都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但我也没有傻到去挑战夜市的规矩。
  那样是以卵击石,太不自量力了。
  我就在这里安安静静地做生意。
  李萍萍看到了我的收获,很是羡慕。
  我看得出,她也萌生了改行的想法。
  但我没有多说什么。
  有些事情,别人可以给意见。
  有些事情,外人不方便给意见。
  比如关于李萍萍的职业,她自己可以自嘲。
  但外人,就算是很亲近的人说起,也是往她的心上扎刀子。
  我的第一批货,都是从网上进的。
  虽然很便宜,但如果我去南方那几个服装产地直接拿货,会更便宜。
  最开始,我之所以没有去南方,是因为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干好这一行。
  现在事实证明,我是可以的。
  事实上,我还是很适合卖东西的。
  不过半个月,我已经有回头客了。
  关于做生意的技巧,是我逐渐摸索过来的。
  开始我摆摊的时候,我身边摆摊的人,也是同租一个大院的邻居。
  我喊他肖哥。
  肖哥50多了,有一口浓重的口音,据他自己说已经做小生意30多年了。
  连眼睛毛都是空的。
  打眼一看,谁大方,谁小气,谁爽快,谁斤斤计较,谁是真买东西的,谁是光砍价不掏钱的,谁是看热闹的,谁是趁乱摸包的,谁是专门盯女人屁股的,谁是同行过来打探消息的,都一清二楚。
  因为大家都是一个大院的,所以在我开始做生意的时候,肖哥还很热情地给我介绍了生意之道。
  那就是忽悠!
  可劲的忽悠!
  把自己的东西说的天上有、地下无,物美价廉,卖一个是亏本,卖两个是血亏,卖多了简直就是做慈善。
  你要是不买我的东西,你简直就是天下第一的大傻子。
  这样的套路,一方面是蛊惑人心,另一方面,也是利用了人们都爱贪小便宜的心理。
  肖哥不卖衣服,他专门卖各种艺术品,以字画为主。
  我冷眼旁观,肖哥做生意时从不大声吆喝。
  而是看到买主,就神神秘秘地小声表示,我这些东西都是正品,都是有资历的。
  但是来路呢,有些不好明说,总之你懂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卖这么便宜的原因。
  要是来路都能说出去,早上拍卖会了。
  把卖主忽悠得五迷三道后,肖哥这才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忍痛割爱一样,报出一个其实已经很高了,但此情此景,却像是大甩卖一样的价格。
  “这幅画,3000你拿走!快拿走!别回头!不要让我后悔!”
  而我很清楚地知道,那幅画其实就是昨天肖哥从一个专门做书画赝品的地下作坊里面,用200块钱收的。
  当时我就在现场。
  当然了,肖哥这么忽悠,不是每次都成功。
  而是大多数时候都不成功。
  但只要成功了一次,他就可以十几天不做生意了。
  ……
  肖哥是真心想帮我,可惜,我实在是学不会他的忽悠大法。
  我没法把几十块钱的衣服,说得像是世界名牌一样。
  不是我没词,而是我张不开那样的嘴。
  于是在肖哥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中,我基本上都是实话实说的。
  “这衣服只是看着好看,其实质量一般,你回去穿的时候小心点,坏了我可是不换的。”
  “90块钱的裙子怎么可能是正品?仿的。”
  “这几件衣服别一起洗,容易掉色。”
  其实我说这些话的本意是不想那些买主回去发现质量不好,再来找我的麻烦。
  所以我把丑话说在前面。
  一分钱一分货,这样的钱,就是这样的质量。
  你也不要有太高的期待。
  开始的几天,确实很多顾客听了我的介绍后,放下衣服就走了。
  肖哥则是叹气地说:“欢喜啊,之前看你很聪明的,伶牙俐齿,不论是劝黄霞,还是骂苏大强都是滔滔不绝,怎么做起生意就这么笨呢?你这样怎么开张啊!”
  但后来的事情,却让肖哥大跌眼镜,让我欣喜不已。
  因为我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甚至不是黄金地段,但我这里的生意都比街中间那几家卖的还好。
  顾客越来越多。
  还有被人介绍过来的。
  开始我也不懂,但后来我也明白了这里面的道理。
  没人是傻子。
  消费者不是白痴。
  况且网络这么普及,一件正品是什么样子,大概什么价位,其实大家心里面都有数。
  所以他们来夜市买东西,本也没打算买正品,买质量好的。
  就是买着玩。
  所以我的实话实说,在他们眼中,反倒是觉得我很可靠了。
  与其和别的摊贩从一个虚高的价格使劲往下砍,浪费时间和口水。
  不如买我这些价格透明的。
  一周后,肖哥语重心长地说:“欢喜,我错了,我白活了30年了,你这做生意的道行比我深啊!如果不是我已经年纪大了,我绝对跟你学啊。”
  ……
  晚上,我回出租屋的时候,经过一条后街,忽然听到了一阵阵喧哗吵闹的声音。
  “小妹妹,一起玩啊。”
  “是啊,哥哥陪你。”
  “别躲啊,哥哥很温柔的。”
  “嘿嘿,脸还红了?挺清纯的啊,是我喜欢的类型。”
  “哎呦,看到胸口的校徽了没有?还是个大学生。”
  “嘻嘻,这下子有福了,哥虽然没上过大学,但是哥可以上一个大学生啊。”这些人的话是越说越下流,越说越不堪入耳。
  在这里我已经住了一段时间,这样的事情不说是司空见惯,但也是习以为常了。
  因为这一片的城中村,不但有大量的流动人口,还因为里面有各种网吧,台球室,桑拿房,ktv,所以也是大量本地无业青年聚集的地方。
  这些人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聚在一起无非就是三件事。
  喝酒、吹牛、谈女人。
  遇到单身的女孩,总是要想办法轻薄一番。
  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占点口头便宜,或者揩揩油,不会真的把女孩怎么样,但也听过几次酒醉后的小混混祸害良家妇女的事情。
  李萍萍嘱咐过我,让我出来进去的时候,都避开那些小痞子经常出现的地方。
  听到这些声音,我低下头,故意加快了脚步。
  虽然我平时我也经常做出一些很出格的事情,为了外人,特别是女人出头。
  但现在这样的事情,我管不了。
  就和每个月交500元钱的费用一样,现在出头就是惹火上身。
  我没去管。
  却有一个女孩从胡同里面跑了出来。
  后面跟着几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在紧追不舍。
  “妹妹,别跑了,哥哥还没疼够你呢。”
  “这样不配合就不乖了,等着哥哥打你的屁股!”
  这几个小痞子,就像是在逗弄猎物一样,在后面嘻嘻哈哈。
  因为那个女孩是冲我的方向跑来的。
  我本能地低头,极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想让那些小痞子注意到我,把麻烦转到自己的身上。
  ……
  因为我现在已经不再刻意扮丑,只是通过衣服和帽子的遮掩来让自己低调。
  不刻意扮丑的原因除了是因为经过与温绍年的事情后,我现在对感情,对美丑,已经不在意了之外。
  还因为我也认识到,我不能永远都靠着扮丑来获得安全感。
  我要拥有保护自己的力量。
  让自己不用藏头露尾,也能在这个城市里立足。
  我要活在阳光下,而不是下水道里面。
  这样才活得有滋有味。
  这才是我奋斗的目的。
  这样我吃的苦,受的罪,流的泪才值得。
  ……
  因此我相信,我的容貌对那些小痞子,还是有些吸引力的。
  显然,我的策略是成功的。
  因为我的穿衣打扮,一看就是住在城中村里面的,所以根本就没有引起那几个小痞子的注意。
  他们的目标还是集中在那个女孩身上。
  我长出了一口气。
  心中只盼着那个女孩能自求多福。
  以后再也不要来这样的地方了。
  可我眼角的余光扫到那个女孩的脸上时,我愣住了。
  因为我认识她!
  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对她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深刻到,平时几乎一闭眼,她的脸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短发,显得干净利落。
  眼镜,显得很有书卷气。
  没有浓妆艳抹,没有奇装异服,没有卖弄性感,就是斯斯文文的,但让人看起来很舒服,一看就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孩子。
  是的,这就是那次我准备和丈夫鱼死网破、同归于尽前,去温绍年的大学,本想偷偷看他一眼,结果却发现,和温绍年显得很亲密,相谈甚欢的女孩子!
  让我羡慕嫉妒恨的女孩子!
  让我吃醋的女孩子!
  也是让我自惭形愧的女孩子!
  觉得只有她与温绍年才登对的女孩子!
  是她?
  今天被骚扰的是她?
  我有些意外。
  意外于,居然在此情此景下,与她再次见面。
  那我怎么办?
  还是继续装与我无关,赶紧离开么?
  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
  因为我本来就不想惹麻烦。
  而她现在是温绍年的女朋友。
  她坐了本属于我的位置。
  她拥有了我心心相印的男人。
  她是我的情敌。
  感情上的对手。
  我甚至有些阴暗的想,要是这个女孩子被坏人欺负了,会不会与温绍年分手了呢?
  虽然这样的想法很卑鄙,很无耻,很邪恶。
  但我必须承认,这确实是我当时脑子里,最先跳出来的想法。
  就像是一个魔鬼,唆使你沉沦。
  近来,经常有人说我很毒,或许他们是对的吧。
  但我只是这么想想,却不能真的这么做。
  因为我到底还无法做到那么的卑鄙无耻。
  我只是有一点毒。
  我还有人性。
  我要帮她!
  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温绍年!
  因为我爱温绍年,而温绍年喜欢她,那么我就算是再心中酸涩,我也不能让她受到伤害。
  最起码不能在我的面前受到伤害。
  那样温绍年会难过的。
  而我也会因为他的难过,而更加难过。
  既然我已经无法和温绍年在一起,那么我就只有希望他可以过得幸福。
  哪怕是把我遗忘。
  我也不希望,他在悲伤失落中过活。
  可以夸我伟大,同样可以骂我傻。
  但这就是我的决定。
  我不后悔。
  其实我也没有那么高尚。
  因为我无法想象,如果今天这个女孩真被欺负了,而以后温绍年知道了我当时就在现场,却袖手旁观的话,他会怎么看我?
  是很理性地认同,我也是一个女孩子,我能自保已经不错,不能奢求我做得更多。
  还是觉得,我因为内心的嫉妒情绪,而故意坐视不理呢?
  温绍年应该不会那么不讲理,但我不能冒这个风险。
  被温绍年怀疑的风险。
  我们可以不在一起,他甚至可以不爱我。
  就算是多年以后,我们在路上恰好相遇。
  连一个交流的眼神都没有,形同陌路。
  我会觉得很遗憾,但我不后悔。
  但我不能让温绍年怀疑我的人品,认为我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坏女人。
  就像当初我不能和温绍年在一起,也是因为不想让温绍年知道我过去的那些事情。
  知道我曾经遭受的那些屈辱、蹂躏和折磨。
  就算是他不介意,但我会介意。
  因为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你可以完全不要自尊。
  只要他高兴,你怎么都可以。
  做什么都愿意。
  可有时候,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又变得特别在意自尊。
  可以在所有人面前都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但偏偏却要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表现出光鲜亮丽的一面。
  算作自己最后的执着与倔强。
  就像之前我们村里的一对男女。
  本来很相爱,但后来男人出去打工,女人等了几年,没有音信,就嫁了人。
  后来男人回来了。
  也结了婚。
  其实我们都知道,那个女人在婆家过得并不好。
  她婆家条件不好,丈夫又好吃懒做。
  所以家里的活,都是这个女人干的。
  可她每次回娘家的时候,都是特意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是有些过分。
  她不是臭美。
  她是给从前的那个男人看的。
  其实她已经后悔了。
  但她没法回头。
  于是她就只能拼命证明,没有你,我一样过得很好,甚至更好。
  这样是骗了别人。
  更是骗了自己。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情。
  我宁可面对这些小混混的威胁,也不想以后面对面对温绍年的怀疑。
  因为他的怀疑,对我的伤害更大。
  ……
  于是我抬起了头,我把那个书卷气女孩一把拽在了我的身后。
  “够了!你们不要太过分!”
  我的突然叫喊,吓了在场所有人一跳。
  书卷气女孩本已经惊慌失措,现在遇到有人帮忙,虽然我看起来也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似乎没有什么大用,但就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的救命稻草。
  顿时就有了依靠。
  她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我感到,她的手在颤抖。
  我用另外一只手,轻轻拍着她的手:“放心,没事的。”
  其实我比她还紧张。
  因为那几个小痞子,已经把我们两个都给围上了。
  他们打量着我。
  领头一个黄毛“嘎嘎”笑了起来。
  “哎呦,真有见义勇为的啊?我以为那都是记者写出来骗傻子的呢,还是一个美女,真是大开眼界啊!”
  “嘿嘿,这个也不错啊,一起耍耍。”
  “大家排好队啊,谁先谁后?”
  “我先来!”
  他们是连我也一起调戏了起来。
  我深吸了一口气,目视着他们:“谁给你们的胆子,连大飞哥的妹妹都敢调戏!”
  我这一句话,对面几个小痞子一下子都愣住了。
  大飞哥是谁?
  正是这一片夜市说话算数的。
  也就是我每个月500元钱孝敬的对象。
  我当然没有见过大飞哥,我见到的,都是大飞哥的手下。
  但现在面对这些小痞子,我没有别的办法。
  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掉。
  只有拿出一个厉害人物的名号,来吓唬这些人了。
  我打赌,他们肯定听过大飞哥的名字,但肯定和大飞哥不熟。
  因为地位差的太远。
  所以他们一定不知道大飞哥到底有没有妹妹。
  如果有的话,长什么样。
  这就给了我鱼目混珠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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