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月色入高楼》:二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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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隍庙大门缓缓打开。除了那位已经深陷泥菩萨过江境地的城隍爷,文武判官、诸司阴冥鬼吏等,都已倾巢出动,只是都小心翼翼地站在了大门之内。虽说整座随驾城都算自家地盘,会有一定的气数庇护,可站在香火鼎盛的城隍庙内,毕竟还是更安心些。
  陈平安望向大门。当初那桩惨事过后,城隍爷选择一杀一放,所以枷锁将军应该是新的,城隍六司为首的阴阳司主官则还是旧的。
  他手持剑仙,低头看了眼养剑葫:“在我两次出剑之后,今夜你们随意。”
  他再抬起头,望向城隍庙大门:“哪位是随驾城城隍庙的阴阳司主官?”
  文武判官和日夜游神、枷锁将军以及其余诸司在内,没有半点犹豫,都赶紧望向了其中一名中年儒士模样的官员。
  世间大小城隍阁庙的阴冥官服,礼制与阳间朝廷大致相同,除了官补子图案不可胡来,各洲各地又稍有异样。像北俱芦洲这边,官袍便多是黑白两色,并且都在腰间悬挂一枚篆刻各自官职的青铜法印。
  阴阳司主官战战兢兢向前一步,眼神游移不定,压下心中恐慌,躬身抱拳道:“剑仙夜访城隍庙,有失远迎,不知剑仙找下官何事?”
  善者不来来者不善,这点粗浅道理,不但是他,所有同僚都懂,不然就不会联袂现身。
  下一刻,那一袭青衫的剑仙已经站在了城隍庙内,身后便是那位呆立当场的阴阳司主官。连同文武判官在内,哪怕那人已经擅闯城隍庙,仍是象征性挪步,如同避让出一条道路,然后一个个望向那个同僚。
  只见从阴阳司主官的额头处一路往下,出现了一条笔直的纤细金线。
  刹那之间,一尊金身砰然碎成齑粉。就连那城隍庙内最擅长镇杀厉鬼的武判官以及喜欢出城捕猎孤魂野鬼的新任枷锁将军都没有看清楚对方怎么出的剑,何时出的剑。一时间,所有城隍庙官吏都面容惨淡。
  惨也,真是一位远游至此的外乡剑仙!只听说剑仙之流行事最是古怪跋扈,绝不可以常理揣度。
  城隍庙后殿供奉的那尊城隍爷神像周身淡淡金光一阵流转,走出一位气态儒雅的年迈官员,前殿建筑毫无阻滞,被他一穿而过,飘然来到前殿台阶上,站定后伸出一根手指,厉色道:“你身为剑修,便可随意斩杀一国皇帝玉玺正封的阴冥官吏?!”
  陈平安抬头望向那片笼罩随驾城的浓重黑雾,阴煞之气张牙舞爪。它有些类似老龙城苻家的那片半仙兵云海,只不过后者地仙之下的练气士都瞧不见,前者则是修士之外的凡夫俗子皆可不见。
  陈平安说道:“我会争取替你挡下天劫,怎么谢我?”
  城隍爷先是震惊愕然,随即心中狂喜:“当真?剑仙不是戏言?”
  陈平安点点头,城隍爷只觉得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他高声道:“只要剑仙能够保我城隍庙无恙,随便剑仙开口,一郡宝物任由剑仙自取。若是剑仙嫌麻烦,发话一声,城隍庙上上下下自会双手奉上,绝无半点含糊……”
  一道金光当空劈斩而下,城隍庙诸多阴冥官吏看得肝胆欲裂,金身不稳。只见那位高高在上无数年的城隍爷与先前阴阳司同僚如出一辙,先是额头处出现一粒金光,然后变成一条直线,缓缓向下蔓延开去。
  不愧是享受香火供奉多年的城隍爷,一副浸染了不计其数香火精华的浑厚金身并未当场崩碎,犹能抬起双手,死死按住自己的头颅两侧,哀号道:“你疯了不成?我一死,天劫就要立即降落,你难道要仅凭一人之力抗衡天劫?我不死,你我还能联手。你这个疯子,你不得好死!”
  陈平安视线越过他望向前殿神台上那尊同样享受一郡香火却寂然无神光的巍峨神像,道:“不好意思,刚才忘了说一句,你需要以死谢我。”
  城隍爷双手死死按住头颅,四面八方不断有顾不得是不是精粹、是否会夹杂邪祟心意的香火涌来。只要是敬香之人的香火,无论念头杂纯,都早已被他悉数拘押在城隍庙内,至于如此一来,是不是饮鸩止渴,顾不得了。只要增加一点修为,在天劫落地后保住金身的可能性就会多出一丝,至于城隍庙会不会损毁,那些辅官鬼吏会不会修为不济,全部被殃及,甚至是一郡百姓的死活,这位城隍爷在“功德大亏,金身腐朽”的第一天起就已经全然不上心了。为此,他还专门请了一拨有世交之谊的修士携带重礼去往京城,游说礼部、钦天监,劝说银屏国皇帝一定要让朝廷压下消息,不许随驾城和一郡百姓四散逃离,不然就是一国风水与一地城隍两败俱伤的最坏结局。
  在此期间,那个京城收信人的后世子孙,尤其是如今的家主,还算知晓轻重利害,故而出力极多,动用数代人在庙堂官场积攒下来的人脉香火情,一起帮城隍庙缓颊求情,这才好不容易让城隍爷看到了一线生机。
  死一郡,保金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更何况我身为一郡城隍爷,是那视人间王侯如短命秧子的金身神人!
  城隍爷视线微微往下,那根金线虽然往下的速度减缓,可是没有任何止步的迹象。他心中大怖,竟然带了一丝哭腔:“为何会如此,为何如此之多的香火都挡不住?剑仙,剑仙老爷……”他再无半点盛气凌人的神色,求饶道,“恳请剑仙老爷饶命,世间万事哪有不好商量的?剑仙老爷你抬头看一眼,没了我这城隍庙驾驭一郡香火,动用一地气数帮忙抗拒天劫,剑仙老爷你独自一人,难道真不怕消磨自身这份来之不易的道行?”
  那位几乎吓破胆的文判官一开始也觉得匪夷所思,只是再一想便恍然,却是令他心中更加绝望:这位外乡剑仙吃饱了撑的要来扛天劫了,还会计较什么利益得失?真要计较,何必进入城隍庙?城隍爷不是经常教训下属遇事要稳,莫要忙中出错吗?看来等真的事到临头,也不过如此。
  只不过这位文判官心中悲苦:自己如今可不是什么旁观者,没笑话可看啊。数百年来,他们这些坐镇一方风水的神灵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些入庙烧香的善男信女,一样米养百样人,愚钝不堪的痴男怨女、好逸恶劳却祈求财运恒隆的青壮男子、心肠歹毒却奢望找到一个有情郎的女子、家中长辈病重却不愿花钱救治而来此烧香许愿的子女、杀人如麻的匪寇等等,以为进了庙,多花些银子,多烧几大把香火就可以消弭灾殃罪业,诸多种种,不计其数。人间笑话看得也够多了,都看得麻木了,如今是遭了报应,轮到那些练气士来看自家城隍庙的笑话。
  陈平安没理睬城隍爷,只是将手中剑仙插入地面,然后缓缓卷起两边的袖子,露出了核桃手串。至于那三张从鬼蜮谷得来的符箓,都被他随便斜放于腰带之间。
  做完这些,陈平安瞬间来到台阶顶部,一手拄剑,并肩站在如同武夫走火入魔的城隍爷身边,面朝前殿。城隍爷则与之相反,面对庙门,面对苍生。他身上那条金色丝线开始不断扩大,如洪水决堤,一条小小溪涧再也承载不了。他突然笑了:“好一个剑仙,你也是为了那件现世重宝而来吧?可惜了,不然就算我这位小小郡城城隍爷身死道消,却可以拉着一大帮山上神仙陪葬,不亦快哉?”
  陈平安突然伸出一只手覆盖住他的面门,然后五指如钩,缓缓道:“你还有什么脸面去看一眼人间?”
  城隍爷的金身轰然粉碎,城隍庙前殿如同撒出了一大团金粉。
  叮咚一声,有物件清脆落地,是一块锈迹斑斑的金身碎片,不算小,比那两位苍筠湖河神的加起来还要大。
  陈平安正要以剑仙的剑尖将其击碎,腰间养剑葫却掠出久未露面的初一,一抹白虹剑光直刺那块生锈的金身碎片,两者竟是一起遁地不见。
  城隍庙金身一碎,随驾城上空顿时天雷阵阵,远胜寻常雷声,简直如同爆竹炸在耳畔,使得无数随驾城百姓都从酣睡中惊醒过来。
  黑云翻滚,如有墨蛟黑龙一起游弋云海中,不但如此,云海开始缓缓下落。
  城中一些人家开始点灯,富贵门庭更是挂起了一盏盏灯笼。一座繁华郡城,星星点点的光亮不断连接成片,还有孩子啼哭的声音此起彼伏。
  那些悄然进入随驾城的练气士一个个目瞪口呆,惊慌之后便开始破口大骂。他们哪里想到,重宝尚未真正现世,这该死的天劫就已经提前降临。
  这里边可大有讲究。世间应运而生的天材地宝自有先天灵性,极难被练气士捕获攫取。黄钺城城主曾经就与一件异宝擦肩而过,因为那件异宝的飞掠速度太过惊人。
  山上传言,那件随驾城异宝品秩极高,是一郡千年灵秀文运凝聚孕育而生。不但如此,据说随驾城在建城之初,其实本身就有一件兵家仙兵深埋地下,最终两者融合,成了一件文武两运兼具的人间至宝,攻守兼备,谁得了都可以一步登天,成为山巅修士。所以黄钺城和宝峒仙境两个顶尖仙家门阀才会一起出动,志在必得。黄钺城得手,那就是真正坐稳了十数国山头的头把交椅,将宝峒仙境甩出一大段距离;若是宝峒仙境抓住,势力就可以超过黄钺城。
  随驾城那栋鬼宅,老人坐在临近的一座屋脊上,有些被肩头那只如何都安抚不下的小猴儿吵得烦躁,将其狠狠丢掷出去。
  城中那些个境界低的本土修士崽子们都已经察觉到事态不妙,或奔或飞,纷纷逃离随驾城。那件异宝,他们本就不敢觊觎,大多是黄钺城和宝峒仙境各自身后的附庸门派被双方拉了壮丁过来壮声势的,真打起来,多多少少是一份助力。
  老人心情烦闷,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很是棘手了。那个年轻剑仙果然是个脑子拎不清的,山上四大难缠鬼确实名不虚传,下山游历行事,从来只求一个自己痛快!这因果纠缠的头顶天劫是你想要挡下就能挡下的?到时候你便是见机不妙,挡了一半就跑路,得以留下性命,不还是惹了一身没必要的腥臊?
  老人突然说道:“骚娘儿们,我这会儿心情不好,别惹我。”
  屋脊翘檐上站着一个木钗布裙的妇人,姿色平平,但若是寻常市井妇人,哪里能够在那翘檐的寸锥之地站得稳当。
  妇人掩嘴娇笑道:“你就这么跟一位皇后娘娘说话?胆儿忒肥。”
  老人闷闷道:“坏了主人谋划这么久的大事,你我都百死难赎。尤其是这类功亏一篑的尴尬局面,主人只会更加恼火。”
  妇人摆手道:“虽然不晓得为何那件异宝会突然安静下来,任由天劫消磨它的先天品秩,也没有伺机逃窜出去,但是天劫一落地,它还是会被逼着现身。黄钺城和宝峒仙境都已经识趣远离,不是去那苍筠湖龙宫避祸,就是去更远的黑釉山躲灾,到时候你我就得了先机,不是更好?”她说到这里,神色凝重起来,“你我都共事多少年了,容我斗胆问一句私心话,为何主人不愿亲自出手?以主人的通天修为,那桩壮举之后,虽说损耗过重,不得不闭关,可这都几百年了,怎么都该重新恢复巅峰修为了。主人一来,那件异宝岂不是手到擒来?范巍然这些废物敢挡道?”
  老人讥笑道:“你懂个屁!这类功德之宝只靠修为高就能硬抢到手?况且主人又不是那纯粹武夫和兵家修士,修为越高,进了这处地界就越会成为众矢之的。这天劫可是长眼睛的,便是扛下了,损耗那么多的道行,你赔?你以为加上整个银屏国的那点狗屁宝库珍藏就赔得起啦?笑话!”
  妇人对老人的冷嘲热讽不以为意,转头凝视着城隍庙,皱眉道:“看情况,咱们至少也需要暂时离开随驾城。离得近了,你我不一样是天塌下来个高的顶着,给这天劫当出气筒?若是离得远了,等到天劫一过,重宝定要赶紧现身,逃离这污秽之地,到时候黄钺城和宝峒仙境出手可不会慢。咱俩对上叶酣和范巍然两人是毫无问题,可他们身边围着那么多废物,小心蚂蚁啃死象。”
  老人笑了,指了指那只爬回屋脊、不断朝城隍庙龇牙咧嘴的小猴儿,道:“你这婆姨这么多年成天跟所谓的帝王将相龙子龙孙打交道,眼神是越来越差劲了。没瞧出来吧,这是主人重金购买的吞宝猴,远古异种后裔,知道花了多少神仙钱吗?我说出来怕吓死你。有它在,就可吞宝入腹,所以事情没你想的那么麻烦。可若是你自己本事不济,给叶酣或是范巍然缠上,无法脱身,事先说好,我只会带了小猴儿一走了之,你这只骚狐狸能否继续享受你的人间富贵,继续以那一国龙气雕琢狐皮,反正得自个儿搏命去。”
  这只骚狐狸都当了几回皇后娘娘了?老人腹诽。
  妇人哀叹一声,仰头望向缓缓下坠的黑云,眼中有些忧惧:“主人的那个死对头不会从中作梗吧?当真只有叶酣、范巍然两位金丹修士?”
  老人摇头道:“既然当年双方就已经划清界限,井水不犯河水,各取所需,应该不会再有意外。到了主人这般高度的,反而比我们这些井底之蛙更在意承诺。我临行前,主人说了一些到底的话,意思是就这么两个纸糊的金丹,如果你我还争不过,就别回去了,自己找个地儿一头撞死了事。”
  妇人点点头,天然妩媚的一双眼眸中流露出一抹炙热:“那真是一把好剑!绝对是一件法宝!便是外边那些地仙剑修见着了也会心动!”
  老人笑道:“路边的瞎子都瞧得出来,需要你说?怎的,心动了?那就去抢嘛。”
  妇人扭头抛了一记媚眼:“老东西净说混话。真要抢夺,那也得那家伙自不量力,给天劫打个半死才行。”
  老人啧啧道:“许久没见,还是长了些道行的,一个女子能够不靠脸蛋,就靠一双眸子勾人心魄,算你本事。事成之后,咱俩云雨一番?小别尚且胜新婚,咱们兄妹都几百年没见面啦?”
  妇人脚尖一点,娇笑不已,如银铃轻颤,人走余音犹袅袅:“老东西,再不走可就迟了。咱们先离开随驾城再说,办成了主人这桩大事,奴家任君采撷。”
  老人一手抓来那只小猴儿放在肩头,与妇人一起飞掠出城。
  双方自然是压了境界的,不然落在叶酣、范巍然两人眼中,会节外生枝。这帮货色,虽然绝大多数是只晓得窝里横的玩意儿,可到底是这么大一块地盘,十数国疆土,每百年总会冒出那么一两个惊才绝艳之辈,不容小觑。别看他和妇人每次谈及叶酣、范巍然之流,言语中满是鄙弃,可真要与那些修士厮杀起来,该小心的,半点不会少。
  两人先后掠过随驾城的城头,城墙之上还站着不少半点不怕死的练气士,大概是觉得离了随驾城就危险小了,正在那儿假装气定神闲,指点江山呢。
  其中有一名被师门安排在城隍庙附近当那香火铺子掌柜的年轻修士,隐姓埋名数年,如今好不容易恢复身份,骂得尤其起劲:“那个瞧着像是剑修的年轻人脑子要么进水,要么被驴踢了,到了城隍庙后,一看就是个生面孔,啥都没弄清楚,二话不说就一剑砍死了阴阳司主官,进了城隍庙更是喜欢抖威风,竟然直接对城隍爷出剑!可惜之后,城隍庙就关上了大门,瞧不见里边的光景。”
  附近一名修士便笑言:“那家伙分明是觉得自己得不着那件异宝,便干脆让大伙儿都没戏,用心之歹毒,可恨可诛!等到天劫尘埃落定,那剑修若是侥幸不死,回头一定要讨教讨教。”
  老人飘出墙头,觉得真是有趣,这类蠢坏之辈,多多益善。如那太守读书人的迂腐之辈也要多一些,才好养活前者嘛。不然若世上都是些聪明人,自个儿与那淫乱银屏国宫闱的狐媚妇人这些同道修士还怎么占尽天底下的大小便宜?
  城隍庙内,初一带着那块锈迹斑斑的金身碎片遁地之后,很快就重新露面,将围观的阴冥官吏击杀了大半,最终只留下文判官和那上任不算久的枷锁将军,以及一些个品秩不高的鬼吏。
  陈平安一挥袖子,将那些淡金色或是纯银色的金身碎片卷入手中,放入咫尺物。然后继续仰头望向黑色云海,它相距随驾城地面已经不足三百丈。
  想了想,他拈出一张先前在苍筠湖上尚未燃烧殆尽的金色破障符,在这之后,再试试看那张玉清光明符。
  今夜对抗天劫的第一手,自然还是要靠自家本事。至于之后,便无这瞎讲究了。
  初一依旧在整座城隍庙内游弋不定,破空之声嗡嗡作响。
  陈平安转过头去,看了一眼那些不敢动弹的城隍庙辅官鬼吏。这是刚正忠直,哀悯苍生,代天理物,剪恶除凶?
  他只是看了一眼,原本似乎已经打算放过他们的初一便骤然而至,刺透了几个城隍庙罚恶、注寿两司的鬼吏,让他们当场消散。
  陈平安深吸一口气,转过头不再看他们,只道:“还不走?要与我一起待在城隍庙扛天劫?”
  那群鬼吏闻言纷纷逃散,只求尽量远离城隍庙,能够离开随驾城那是更好。
  一个中年大髯男子此时却走入了城隍庙,在门口朝地上狠狠吐了口唾沫,进了前殿,见着了陈平安,犹豫了一下,瓮声瓮气问道:“你这是作甚?于公,我身为郡城本地神祇,不该劝你离开,一郡苍生百姓,自然是能少死几个就少死几个。可是于私,我还是希望你别蹚浑水。不是我瞧不起你这剑仙高人的手段,实在是天劫一物最是纠缠不清,不是你扛下了就万事大吉。你既然都是剑仙了,还不明白这里边的弯弯绕绕?修行不易,何必如此?”
  陈平安转过身,问道:“你来自火神祠?”
  汉子点头道:“我真是上辈子造了大孽,人都死了,还要当这火神祠的神祇,这几百年来就没过过一天舒坦日子。”
  陈平安问道:“当年那位太守还是孩童的时候,是不是被你护着送出随驾城?”
  汉子咧嘴道:“这话,你要是在城隍爷活着的时候问我,便是再打死我一次,也绝不敢承认的。”
  陈平安笑了:“你走吧,不用劝我,反正估摸着天劫一落下,你这没办法挪窝的随驾城神祇比我先活不成。”
  汉子洒然道:“不打紧。当了一地神灵,才晓得啥叫真正的生不如死。半死不如死透,我这就端着小板凳去火神祠庙屋顶,死透之前,瞪大眼睛,好好瞧一瞧传说中剑仙的风采。”
  陈平安点点头,汉子转身离去,走到大门又突然转头问道:“我这一方神祇到底是没能做半点有用的事情,你这剑仙分明是个直肠子的……好人,不怪罪,不迁怒?”
  陈平安反问道:“且不说我是谁,什么修为,就说这人世间,真有人有那力气和心性来怪一个好人做得不够好。我不奢望这些人挺身而出打杀坏人,为何骂几句坏人都不舍得?”
  汉子哈哈大笑,大踏步离去:“自然是好人好鬼好神祇都好欺负嘛,你这外乡剑仙,这种问题,真是问得憨傻了!”
  他跨过门槛,双手抱拳高高举过头顶,重重摇晃了几下,然后大步离去,唯有粗狂的嗓音响彻夜幕:“可要不是个傻子,就不会进这蛇鼠一窝的城隍庙。剑仙,莫死!这狗娘养的世道,有点本事的好人已经够少的了!你要是意气用事,真死在了这不值当的破烂地儿,我到时候可要狠狠骂你几句!!”
  陈平安朝那压城黑云丢出那张金色材质的破障符,稍稍试探天劫的深浅。
  云海底部被炸开一个大如城隍庙的巨大金色窟窿,但很快又合拢。
  陈平安深吸一口气,双手拄剑,仰头望天。
  百丈之内,便可递出第一剑。不过相距两百丈之后,倒是可以先出拳。
  城隍庙异象出现后,在随驾城内落脚的范巍然当机立断,率领那些宝峒仙境修士离开随驾城,同时让人去提醒依附自家门派的练气士,一起去往苍筠湖,毕竟那位湖君可是欠了她一个不小的人情,谅他在苍筠湖元气大伤后,不敢再像那夜宴席上那般管不住自己的一双贼眼,这才使得晏清得以借故离开龙宫筵席。
  之后风波不断,晏清来到随驾城后更是心神不宁,莫说范巍然,便是晏清的师侄辈修士都瞧出了些端倪,范巍然对那年轻剑仙的刻骨恨意便又加了几分:敢坏我家清丫头的道心!她可是已经被那位仙人钦定为未来宝峒仙境以及十数国山头仙家领袖的人选之一,一旦晏清最终脱颖而出,到时候宝峒仙境就可以再得到一部仙家道法!
  宝峒仙境和黄钺城这么多年来无非是暗中被选中在十数国池塘养鱼的两枚棋子罢了,所谓的打生打死,势同水火,可两家修士真正死了几个?没几个。而且死的都是些看似境界凑合、实则大道无望的,更多死的其实不都是那些附庸门派的修士?
  十数国江湖为何已经两百年不曾出现一位金身境武夫了?要知道,最后一位可是被自己师妹和叶酣当年联手斩杀的。如今那些个在世俗王朝耀武扬威的六境武夫,所谓的武学大宗师,这个剑术第一人那个拳法第一人的,哪个不是安心享福、皮囊腐朽不堪的将死之人?
  范巍然转头看了眼跟在自己身边的晏清,微微一笑。师妹当年不知为何必须要杀死那个金身境武夫,自己却是一清二楚。毕竟这桩天大的机密,便是宝峒仙境和黄钺城,历代也只有各自一人得以知晓。至于其余山头,根本就没机会和资格去觐见那位仙人。而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外乡剑仙,被天劫殃及,不小心死在城隍庙内是最好,这都算便宜他了,不然受了重伤再被自己擒获,相较于宝峒仙境祖师堂的独门秘传,他殷侯的苍筠湖点水灯算什么阴毒术法!
  范巍然突然问道:“鬼斧宫那帮不入流的兵家修士就没随我们一起出城?”
  她身边一个以郡城现任太守幕僚清客身份小隐于野的自家晚辈修士恭声道:“回禀老祖,他们得了我的消息后,不知为何没有立即动身,推说需要处理一些紧急事务,我不敢继续逗留,便先离开了,最后发现他们一行人往另外一个方向离开了随驾城,暂时不知会不会去往苍筠湖与我们会合。”
  范巍然怒气横生,满脸煞气,又问道:“那个名叫杜俞的家伙呢?可曾见到?”
  老修士道:“一并见到了,果真如传言那般,嬉皮笑脸没个正形,不成气候的东西。”
  那晚苍筠湖的动静是大,但是随驾城没有修士胆敢靠近观战。
  到了殷侯这个高度的神仙打架,你在旁边拍手叫好,厮杀双方可没谁会领情,随手一袖子、一巴掌,你就灰飞烟灭了。何况一件件仙家重器、一门门神仙术法可不长眼睛,自己去鬼门关逛游,死了可不就是白死。
  所以老修士疑惑道:“老祖为何单独询问此人?”
  范巍然脸色阴沉,没有道破天机,只是冷笑道:“回头再找那王八蛋算账!”
  前提当然是那个姓陈的外乡剑仙死了,或者在随驾城掉了大半条命。
  晏清御风之时,回望一眼随驾城的模糊轮廓,依稀可见有一道金色符箓炸开了天劫云海底部。
  她在心中幽幽叹息:那么会算计人心的年轻剑仙,竟是个傻子。
  比苍筠湖距离随驾城更远的黑釉山之巅,一座略显粗糙的山顶观景亭内,站着一个身材修长的中年男子,衣着朴素,唯腰间悬挂有一枚玉牌。男子伸出手指,轻轻摩挲着玉牌上的篆文,心事重重。
  俊美少年何露坐在一旁,摘下了那支泛黄竹笛,正以一块仙家织造的珍稀绸缎轻轻擦拭这件心爱法器。
  中年人只是眺望随驾城,无比厚重的黑云缓缓向下,竟然如整座天幕下垂人间,一眼望去,根本看不到云海的顶端。
  一个盘腿而坐的白发老翁啧啧笑道:“天地无故接壤,这就是人间大劫。城主,天劫落地后,黑釉山的山水大阵我看是保不住了。还是那范婆姨精打细算,跟苍筠湖殷侯勾搭上了,比咱们只能选择黑釉山,自己花钱打造阵法,要占了先机。”他不断捶腿,“真不知道那个外乡剑仙到底想的啥,就算是想要虎口夺食,好歹等到异宝现世不是?若真是他宰了城隍爷,这天劫可就要找上他了,他娘的到底图个啥?城主,我这人脑子不灵光,你来说道说道?遇上打破脑袋都想不明白的事,比瞧见倾国倾城又烫嘴的美人儿都要心痒。”
  站在亭中的男子正是黄钺城城主叶酣。他道:“一位外乡剑仙一头撞进来搅局,其实棋局还是那盘棋局,形势变化不大,此人修为带来的意外都会被天劫消磨得差不多。我担心的不是此人,也不是宝峒仙境和范巍然,而是几个同样是外乡人身份的,比起这位行事光明正大的剑仙要鬼祟多了,暂时我只知道银屏国那个狐媚子属于其中之一。”
  白发老翁一听到那狐魅,立即来了兴致:“流水的银屏国皇帝,铁打的皇后娘娘。哈哈,真是好玩,原来也是来自外乡的。我就说嘛,咱们这十数国风土可养不出一只五条尾巴的天狐。”
  叶酣摇头道:“她藏得深,其实是一只六条尾巴的金丹境狐魅。这个消息,是黄钺城用一位龙门境修士的性命换来的。”
  白发老翁咂舌道:“那我以后见着了她可得绕着走。他娘的,金丹境!岂不是与城主你一般无二了?!”
  何露只是擦拭竹笛,对这些已算山上头等大事的机密并不感兴趣。
  叶酣摇头道:“同境修士也有天壤之别。狐魅蛊惑凡夫俗子自然得天独厚,可要说上阵厮杀,却不擅长,我不觉得她能胜过范巍然。不过既然是从外乡来的,肯定有一两件特殊法器傍身,我与范巍然跟她捉对厮杀,胜算不会太大,更别提将其成功打杀了。”
  他又转头对何露笑道:“外乡人一直背着的那把剑如果真是一件法宝,我事后可以争取一下,看看能否以物易物,赠送给你。”
  白发老翁一头雾水:“城主,怎么个以物易物法?还有,在这里,您老人家还需要争取什么?”
  叶酣摇摇头:“不该问的就别问。”
  听到叶酣的承诺后,何露眼睛一亮。骤然之间,他的眼角余光瞥了眼随驾城方向,眼神如被裁剪了一下灯芯,变得越发明亮。
  叶酣摇摇头:“别想了。莫说是你,就连我都不敢有任何多余的念头。”
  他的神色凝重起来,以心湖涟漪道:“何露,大战在即,我必须提醒你几句。虽说你资质和福缘都比晏清稍好一筹,得以随我去仙府觐见仙人,尽管仙人自己并未露面,只是让人接待你我二人,可已算殊荣,你这就等于走到了晏清之前。山上修行,行百里者半九十,一境之差,双方无异于云泥,所以那座仙府的小小童子仗着有那位仙人撑腰,都敢对我呼喝不敬。那件异宝已经与你泄露过根脚,是一件先天剑胚。世间剑胚,分人也分物,前者打娘胎起就决定了是否能够成为万中无一的剑仙,后者更是奇妙,可以让一名并非剑胚的练气士成为剑仙。这等千载难逢的异宝,我叶酣就算神不知鬼不觉地抢到了手,赠送给你,你扪心自问,可接得下、守得住?”
  何露别好竹笛,站起身,恭敬道:“弟子明白了!”
  随驾城外北方一座山头上,已经披挂上一副神人承露甲的佩刀男子回望城隍庙。
  杜俞不明白,打死都不明白,为何那位最会算计得失和人心的前辈要如此冲动!
  几万或十几万凡夫俗子的性命怎么能跟前辈你一位剑仙的修为、性命相提并论?!
  这句大逆不道的话,就算是那位前辈现在站在自己眼前,他也敢大声喊出,哪怕被一巴掌打个半死,甚至又被拘押魂魄牢笼中,他都要问上一问。
  这一天夜幕中,云海下沉,如天地碰撞。
  除了苍筠湖龙宫与黑釉山凉亭两处的修士,在范巍然和叶酣分别付出代价,得以以掌观山河的神通看到最后一幕,其余所有作鸟兽散的山上练气士看到的东西还不如随驾城内那些注定一辈子庸庸碌碌的市井中人多。可哪怕是范巍然与晏清、叶酣和何露,也只能够看到在离地百丈、距云百丈的狭窄天地间,有一位青衫客御剑、出拳不停而已。
  在云海依旧缓缓下沉至距离随驾城百丈之后,范巍然和叶酣几乎同时撤去了神通,皆脸色微白。
  最后一幕,是一道金色剑光从人间起,仿佛从南向北,瞬间划开了整片云海。在那之后,一郡之地唯有雷鸣之声,剑光萦绕云海中,夹杂有稍纵即逝的一阵阵符箓宝光。
  当天地终归于寂静,云海缓缓消散,在随驾城那座官府牢狱之中,有一抹漆黑远胜夜幕的古怪剑光破土而出,拉出一条极其纤长的冲天黑线,然后飞掠离去。
  叶酣、范巍然又是心有灵犀,同时发号施令,准备争夺那件终于出世的异宝。数以千百计的各方谱牒仙师、试图捡漏的野修、依附练气士的江湖武夫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追逐那道黑线。结果黑线在飞掠出百余里后,蓦然被一只小猴儿吞入腹中。一名老者将小猴儿藏于袖中,开始逃遁。
  一场追杀和乱战就此拉开序幕,唯有一名不起眼的鬼斧宫修士飞奔向随驾城。
  只见整座随驾城,连同城墙在内,所有高过七丈的建筑都已经像是被一刀削平。
  这个披挂雪白甲胄的男子掠上城头,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立即入城,沿着城头走了一圈,视野所及,城隍庙那边好像已经沦为一片废墟,许多富贵门户的高楼倾塌在地,随驾城内吵吵闹闹,夹杂着无数喊声哭声,几乎家家户户都点了灯。大概随驾城从建城第一天起,就没有哪个夜晚能够如此亮如白昼。
  杜俞一咬牙,不敢御风而游,将甲丸收入袖中,这才偷偷跃下墙头,也不敢走那大街,只是拣选市井巷弄的小路奔向城隍庙。
  一路上,孩子啼哭不已,妇人忙着安抚,青壮汉子骂骂咧咧;老人们多在家中念经拜佛,有木鱼的敲木鱼;一些个胆大的地痞流氓探头探脑,想要找些机会发横财;富贵人家开始张贴那些从祠庙道观重金请来的符箓,不管是什么,都贴上再说。
  到了城隍庙外边的大街,杜俞一冲而入,只看到一个血肉模糊、浑身不见一块好肉的……人,双手拄剑,站在原地。杜俞看了眼那把金光黯淡的长剑,狠狠摇头后,接连给了自己几个大耳光,然后双手合十,眼神坚毅,轻声道:“前辈,放心,信我杜俞一回,我只是背你去往一处僻静地方,此地不宜久留!”
  他等了片刻,又道:“既然前辈不说话,就当是答应了啊?!”
  最终,杜俞走到那一人一剑之前,正要蹲下身将前辈背在身后,于是就没能看到足可震碎他胆子的一幕。
  那个都已经不可以说是一个人的前辈缓缓转头些许,手指微动。
  天幕高处,一名御风而停的外乡修士犹豫了一下,就此远去。
  杜俞一拍脑袋,想起这把剑有些碍事。有它挡着,怎么背人?他想要轻轻掰开前辈的十指,竟然纹丝不动。他哭丧着脸:这可如何是好?
  当杜俞手指不过稍稍触及那剑柄,竟是整个人弹飞出去,魂魄剧震,瞬间疼痛的感觉丝毫不逊色于先前在芍溪渠主的水仙祠庙给前辈以罡气拂过三魂七魄!
  杜俞挣扎起身,吐出一大口血水,脸色惨白,摊开手,那根手指竟然差点直接变成焦炭。然后那把剑突然自行一颤,离开了前辈的双手,轻轻掠回前辈身后,轻轻入鞘。
  高空中,那个以掌观山河神通继续观看城隍庙废墟的大修士轻轻叹息一声,似乎充满了惋惜,这才真正离去。
  杜俞背着那个处处白骨可见的血人,像是一只无头苍蝇乱窜,一次次行走狭窄巷弄,或是掠上墙头。最后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处无人居住的破败宅院,杜俞一脚踹开一间布满蛛网的小屋子,本想将背后鲜血淋漓的前辈放在床上,只是一看那沾满了灰尘、连条被褥都没有的破木板床,只得以脚钩来一把几近腐朽的摇晃木椅,轻轻将前辈放在吱呀作响的椅子上,再取出一只瓷瓶放在那人手边,后退数步,抹了抹额头汗水,苦笑道:“前辈,我杜俞怕死,真的很怕死,就只能做这些了。若是前辈没死,我却在前辈养伤的时候被人抓住,那我也还是会将此处地址明明白白告诉他们的。”
  椅子上的人寂然如死,杜俞一抱拳,离开屋子,轻轻关上门。
  他的脑袋已经一团糨糊,原本想要一鼓作气赶紧逃离随驾城,跑回爹娘身边再说,只是出了屋子,被凉风一吹,立即清醒过来:他不但不能独自返回鬼斧宫,当务之急,是抹去那些断断续续的血迹!这既是救人,也是自救!他下定决心后,便再无半点腿脚发软的迹象,一路悄然清理痕迹的时候,还开始假设自己若是那位前辈,会如何解决自己当下的处境。
  在杜俞关门走后,瘫靠在那张椅子上的半死之人的一双幽深眼眸缓缓睁开,又缓缓合上。
  天亮之后,随驾城衙署的大小官员、富贵门庭和市井人家都开始惴惴不安地忙碌起来。当陆陆续续听闻城隍庙的变故后,不知怎么就开始流传一个说法,说是城隍爷帮他们挡下了那来历不明的云海,以至于整座城隍庙都遭了大灾。一时间,不断有老百姓蜂拥去城隍庙废墟外烧香磕头,大街上所有香火铺子都被哄抢而尽,还有许多为了争抢香火而引发的打架斗殴事件。
  火神祠亦是如此光景,祠庙已经彻底倒塌,其中供奉的那尊泥塑神像也已经砸在地上,碎裂不堪。
  两天之后,随驾城又开始出现许多陌生面孔。再之后一天,原本如丧考妣的随驾城太守再无先前热锅上蚂蚁的窘态,红光满面,一声令下,要求所有衙署胥吏凭画像去搜寻一个腰间悬挂朱红色酒壶的青衫年轻人,据说是一个穷凶极恶的过境凶寇。郡守府宣告,只要有了此人的踪迹线索,那就是一百金的赏赐;若是能够带往衙署,更是可以在太守亲自举荐之下,捞个入流的官身!如此一来,不光是官府上下,许多消息灵通的富贵门户也将此事当作一件可以碰碰运气的美差。
  又过了一天,随驾城老百姓都察觉到了事情的古怪。
  天上和城中,多出了许多传说中腾云驾雾的神仙中人。
  一见到他们的行踪,无论老幼妇孺,都开始在城中各处跪地磕头。
  但是在这一天夜幕里,火神祠庙中,一个如泥塑神像一般的大髯汉子骤然现身,身高十数丈,靠着那股前些天从未如此虔诚的香火,强提最后一口气,在金身摇摇欲坠、即将炸裂的最后关头现出真身,高声讲述那位剑仙的义举,说他绝非是什么祸害城隍庙、引来天灾人祸的外乡歹人!
  这位火神祠神灵的急促话语瞬间传遍整座随驾城,老百姓们面面相觑,太守大人则是恼羞成怒。
  只是不等火神祠神灵说更多,就有一件法宝从极远处飞掠而至,轰然砸向他。大髯金身汉子砰然崩碎,化作点点金光流散四方。那件法宝依旧不依不饶,直接将整座火神祠都给打烂。
  又一天黄昏时分,一个身穿雪白长袍、腰悬朱红色酒葫芦的年轻男子走向那栋鬼宅,推开了门,然后关上。夜幕中,他手持一把竹扇,坐在屋脊上喝酒赏月,最后竟是就那么醉卧而眠。此人除了脸色微微惨白之外,落在市井百姓眼中,真如那谪仙人一般。
  在他出现后,几乎所有城中练气士都如潮水般悄然退散。因为有两个不信邪的修士在深夜时分往鬼宅靠近,结果刚刚临近围墙就被两点剑光穿透头颅,当场毙命。
  随后一天,那人去了一趟火神祠,点燃了三炷香,之后就返回了鬼气森森的鬼宅。
  这天,鬼宅多出了一个格外扎眼的客人——鬼斧宫修士杜俞。
  陈平安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杜俞哭丧着脸站在一旁:“前辈,我这下是真死定了!为何一定要将我留在这里?我就是来看看前辈的安危而已啊。”
  陈平安轻轻摇晃竹扇,脸上带着杜俞总觉得有些奇怪、陌生的笑意,缓缓笑道:“你若是今天走了,才是真要死了。”
  苍筠湖龙宫内,叶酣竟然与死对头范巍然相对而坐,晏清和何露分别坐在范巍然与叶酣的身边。
  双方修士和附庸势力一左一右,按照境界高低、山头强弱依次排开,龙宫之内,首次同时出现这么多仙家修士。
  湖君殷侯也没有坐在主位龙椅上,而是懒洋洋地坐在了台阶上,如此一来,显得三方都平起平坐。
  黄钺城和宝峒仙境已经谈妥了第一件事:既然那件异宝已经被陈姓剑仙的同伙抢走,而这位剑仙又身受重创,不得不滞留于随驾城,那么就没理由让他活着离开银屏国,最好是直接击杀于随驾城。
  按照殷侯的说法,此人除了那把背在身后的神兵利器,还身怀更多重宝,足够参与围剿之人都分到一杯羹!
  范巍然冷笑道:“那么现在该派谁去试探此人的伤势?那两个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的下五境废物显然不顶事。叶城主,你们黄钺城人多势众,不如你出点力?”
  叶酣一方的修士开始拍桌子怒骂。
  此次争夺异宝,追杀那个藏着小猴儿的外乡老者,一波三折,双方其实都死伤惨重。
  何露突然微笑道:“修为不高的,还有那些更不济事的武夫把式根本试探不出此人的斤两。事实上,我觉得便是自己去,也未必能成。”
  殷侯笑道:“那家伙心思缜密,手段奸诈,出手狠辣,是个难缠至极的主。如今我这苍筠湖是怎么个可怜光景,你们都瞧见了,丑话说前头,我就是给你们双方一个商量事情的地儿,千万别偷鸡不成蚀把米,一旦他犹有余力,给人顺藤摸瓜,杀到我们跟前,你们一跑,我可就完蛋了。”
  何露以手中竹笛轻轻拍打手心:“真想试探此人,不如杀个杜俞,不但省事,还管用。到时候将杜俞抛尸于随驾城外,咱们双方抛开成见,精诚合作,事先在那边布置好一座阵法,守株待兔即可。”
  范巍然一拍桌子,大笑道:“从未见你小子如此顺眼过,就依你之见!”
  随后,她将视线转移:“叶城主,如何?”
  叶酣微笑点头。
  晏清视线低敛,睫毛微颤。
  当晚,苍筠湖龙宫内,双方得知那个消息后,都有些面面相觑。何露更是脸色阴沉似水,殷侯也不太笑得出来了,觉得自己这次为双方牵线搭桥当媒人,是不是有些悬乎?可千万别差不多死光了河神渠主,再连老巢都给人一剑搅烂了。
  叶酣轻声道:“伤筋动骨一百天,凡夫俗子如此,我们修道之人只会更麻烦。既然他受了那么重的伤,我们徐徐图之。”
  今年随驾城上上下下,年关好过,可是大年三十也没半点喜庆,正月里的走门串户更是闷闷不乐,人人抱怨不已。于是一些个原本没什么太大怨气的,也开始怨怼起来。
  随后,鬼宅那边开始有一些看似市井百姓装束的人物出现,之后便越来越多。
  再后来,就是真正的市井百姓赶来窃窃私语,指指点点。当有一个孩子往鬼宅丢石子大骂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人人议论纷纷,埋怨那位所谓的剑仙既然如此神通广大,为何还要害得随驾城毁去那么多家产财物。
  杜俞听得差点气炸了肺,大步走回陈平安身边,一屁股坐在小板凳上,双手握拳,憋屈万分:“前辈,再这么下去,别说丢石子,给人泼粪都正常。真不要我出去管管?”
  陈平安躺在竹椅上,依旧轻轻摇动那把崔东山赠送的玉竹折扇,微笑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至于那把在鞘长剑,就随随便便丢在竹椅旁边。
  这个前辈也真是心大,自己从竹园砍伐绿竹,亲手打造了这么一把竹椅,成天就躺在上边睡觉。而且相处久了,总感觉现在的前辈跟自己最早认识的那个,不好说是判若两人,但总觉得有哪里不一样了。
  杜俞听到问话后,愣了一下,掐指一算:“前辈,是二月二!”
  陈平安猛然坐起身,合起竹扇,站起身,眯眼微笑道:“是个好日子。”
  杜俞只觉得头皮发麻,硬提起自己那一颗所剩不多的“狗胆”怯生生道:“前辈,你这样,我有些……怕你。”
  陈平安双指捻动,竹扇轻轻开合些许,清脆声音一次次响起,笑道:“你于我有救命之恩,怕什么?这会儿难道不是该想着如何论功行赏,怎么还担心被我秋后算账?你那些江湖破烂事,我早在芍溪渠水仙祠时,就不打算与你计较了。”
  他身上穿着那件已经多年没有穿过的法袍金醴,而春草法袍因为已经毁坏殆尽,任你砸多少神仙钱都无法修补如初了,便收入了咫尺物,与那些穿破了的草鞋、喝空了的酒壶放在一起。之前一战,怎么个凶险?很简单,他都来不及换上金醴,连这种心意一动就能瞬间完成的事都无法做到,所以只能靠肉身体魄去硬扛云海天劫,大概等于在积霄山小雷池浸泡了几天几夜。
  杜俞一咬牙,哭丧着脸道:“前辈,你这趟出门,该不会是要将一座忘恩负义的随驾城都给屠光吧?”
  陈平安斜眼看着杜俞:“是你傻还是我疯了?那我扛这天劫图什么?”
  杜俞抹了把额头汗水:“那就好,前辈莫要与那些蒙昧百姓怄气,不值当。”
  他是真怕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到时候可就不是自己一人遭殃横死,肯定还会连累爹娘和整座鬼斧宫。若说先前藻溪渠主水神庙一别,范巍然那老婆娘撑死了拿自己撒气,可现在真不好说了,说不定连叶酣都盯上了自己。
  有些以往不太多想的事情,如今次次在鬼门关外打转、黄泉路上蹦跶,便想了又想。尤其是这些天待在鬼宅,跟前辈一起打扫屋舍院落,提水桶拿抹布,粗手粗脚做着这辈子打娘胎起就没做过的下人活计,恍若隔世。
  陈平安将折扇别在腰间,视线越过墙头,道:“行善为恶都是自家事,有什么好失望的。”
  杜俞使劲点头道:“君子施恩不图报,前辈风范也!”
  陈平安笑道:“你就拉倒吧,以后少说这些马屁话,说者吃力,听者腻歪,我忍你很久了。”
  杜俞笑脸尴尬。
  陈平安摘下养剑葫放在竹椅上,脚尖一踩地上剑仙,剑仙轻轻弹起,被他握在手中:“你就留在这里,我出门一趟。”
  杜俞自然不敢质疑前辈的决定,小心翼翼问道:“前辈何时返回宅子?”
  陈平安笑道:“去一趟几步路远的郡守衙署,再去一趟苍筠湖或是黑釉山,应该花不了多少时间。”
  杜俞松了口气,等陈平安走出鬼宅,他便对着那只朱红色酒壶双手合十,弯腰祈祷道:“有劳酒壶大爷多多庇护小的。”
  当鬼宅大门打开,那位白衣谪仙人真正现身后,原本起劲喧哗的随驾城百姓,无论男女老幼,全部一哄而散。他们多是自认遭了无妄之灾、损失惨重的富贵门户里边被家主派来此处讨要钱财的仆役家丁,以及从各处赶来凑热闹的地痞,还有不少想要见识见识什么是剑仙的任侠少年。
  虽然人人都说这位外乡剑仙是个脾气极好的,极有钱的,并且受了重伤,必须留在随驾城养伤很久,这么长时间躲在鬼宅里边没敢露面,已经证明了这点。可天晓得对方离了鬼宅,会不会抓住街上某人不放?好歹是一位劳什子的剑仙,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还是要小心些。
  刚好有一伙青壮男子正推着一辆粪车飞奔而来,大笑不已。原本他们正为自己的豪迈之举感到自得,很享受附近那些人的竖大拇指、高声喝彩,推起粪车来更加起劲卖力,离鬼宅不过二三十步路了,结果那手持长剑的白衣仙人刚好开门走出,并且直直望向了他们。三个常年游手好闲的年轻男子顿时呆若木鸡,两腿挪不动步。
  不但如此,还有一人从街巷拐角处姗姗走出,然后逆流向前。她身穿缟素,是一个颇有姿色的妇人,怀中抱有一个犹在襁褓中的婴儿。倒春寒时节,天气尤为冻骨,孩子不知是正在酣睡还是冻伤了,并无哭闹。她满脸悲恸之色,脚步越来越快,竟是越过了粪车和青壮男子,扑通一声跪倒在街上,仰起头,对陈平安泣不成声道:“神仙老爷,我家男人给倒塌下来的屋舍砸死了,我一个妇道人家,以后还怎么活啊?恳请神仙老爷开恩,救救我们娘儿俩吧!”
  妇人哭天喊地,撕心裂肺,似乎马上就要哭晕过去。
  躲在街巷远处的百姓开始指指点点,有人与旁人轻声言语,说这妇人好像是芽儿巷那边的,确实是去年开春成的亲。可怜人哪。
  陈平安蹲下身:“这么冷的天气,这么小的孩子,你这个当娘亲的,舍得?难道不该交予相熟的街坊邻居,自己一人跑来跟我喊冤诉苦?嗯,也对,反正都要活不下去了,还在意这个作甚。”
  妇人愣了一下,似乎打死都没想到这位年轻剑仙会如此措辞,一时间有些发蒙。
  陈平安微笑道:“我瞧你这抱孩子的姿势有些生疏,是头一胎?”
  妇人骤然间哀号起来,什么话也不说。
  陈平安双手笼袖,缓缓说道:“等会儿,是不是只要我不理睬,与你擦身而过,你就要高高举起手中的孩子,与我说,若我不救你,你便不活了,反正也活不成,与其害得这个可怜孩子一辈子吃苦,不如摔死在街上算了,让他下辈子再投个好胎,这辈子是爹娘对不住他,遇上了一位铁石心肠的神仙,随后你再一头撞死,求个一家三口在地底下一家团圆?还是说,我说的这些,已经比别人教你的更多了?”
  妇人只是悲恸欲绝,哀号不已,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
  陈平安瞥向远处那个开口道破妇人身份的市井男子,微微一笑。后者脸色微变,飞快离开,身形没入小巷。
  这个匆忙逃遁的练气士,以及眼前坐地哭喊的妇人,还有隐匿于粪桶中伺机而动的武夫,应该都是些幕后主使自己都不觉得能够成事的小算计,纯粹就为了恶心人?
  陈平安觉得有些意思。
  苍筠湖殷侯肯定暂时没这胆子,宝峒仙境范巍然则没这份弯弯肠子。那么,是那个始终没见过的黄钺城叶酣,或是那个名叫何露的少年假借随驾城某个官员胥吏之手弄出来的?反正练气士、妇人和武夫死了都未必知道自己是被谁送来找死的。
  怎么办呢?因为他觉得自己是真的被恶心到了。
  妇人眼前一花,眼前竟然没了那年轻白衣仙人的身影。
  妇人一咬牙,站起身,果真高高举起那襁褓中的孩子,就要摔在地上。在这之前,她转头望向街巷,竭力哭喊道:“这剑仙是个没心肝的,害死了我男人,良心是半点都没有不安啊!如今我们娘儿俩便一并死了,一家三口做了鬼也不会放过他!”
  妇人铆足了劲,将孩子狠狠砸向地面。自己这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就看这一下了。反正孩子也不是她的,天晓得是那陌生汉子从哪里找来的。至于那个刚死没多久的男人,倒还真是她瞎了眼才嫁了的。那种管不住裤裆更管不住手的无赖货色,好赌好色,一点家底都给他败光了,害得自己过门后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早死早好。自己摔死了孩子,只需要一头撞向墙壁,磕个头破血流吓唬吓唬人,然后装晕便是,又不用真死,那么前边得手的一大袋子金银,加上事成之后的又一大袋子,以后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当个穿金戴银的阔夫人有何难?
  砸出孩子之后,妇人便有些心神疲惫,瘫软在地,然后蓦然睁大眼睛。
  只见那白衣神仙不知何时又蹲在了自己身前,并且一手托住了襁褓中的孩子。
  陈平安站起身,用手指挑开襁褓棉布一角,轻轻碰了一下婴儿的小手。还好,孩子只是有些冻僵了,对方约莫是觉得无须在一个必死无疑的孩子身上动手脚。果然,那些修士也就这点脑子了,当个好人不容易,可当个干脆让肚肠烂透的坏人也很难吗?
  陈平安扯了扯嘴角,只是当他望向那怀中的孩子,眼神便自然而然地温柔起来,动作娴熟地用襁褓棉布将孩子稍稍裹得严实一些,并且极有分寸地散发手心热量温暖襁褓,帮着抵御这冻骨春寒。天底下就没有生下来就该受苦遭灾的孩子。
  陈平安脚尖一点,身形倒掠,如一抹白虹斜挂,返回鬼宅院中。
  杜俞大概是觉得心里边不安稳,将小板凳挪到竹椅旁边,老老实实坐着一动不动,当然没忘记穿上神人承露甲。
  当他见着了去而复还的陈平安,怀里边还多了个孩子,不禁想:前辈这是干啥?之前说是自己运道好才捡着了他的神人承露甲和炼化妖丹,他都可以昧着良心说相信,可这一出门就捡了个孩子回来,他是真傻眼了。
  陈平安将孩子小心翼翼交给杜俞,杜俞如遭雷击,呆呆伸手。
  陈平安皱眉道:“撤掉甘露甲!”
  杜俞吓了一跳,连忙撤了,与那颗始终攥在手心的炼化妖丹一起收入袖中,动作僵硬地接过了襁褓中的孩子,浑身不得劲儿。瞧见陈平安一脸嫌弃的神色,杜俞欲哭无泪:前辈,我年纪小,江湖经验浅,真不如前辈你这般万事皆精通啊。
  陈平安叮嘱道:“我会早点回来,孩子稚嫩,受了些风寒,你多注意孩子的呼吸。还有,你散发灵气温养孩子体魄的时候,一定一定要注意分寸,一有问题,就拿上养剑葫,去找经验老到的郎中。”
  杜俞小鸡啄米,陈平安想了想,手腕一拧,手心多出仅剩的那颗核桃:“砸出之后,威力相当于地仙修士的倾力一击,无须什么开门口诀,是个练气士就可以使用,哪怕只有下五境,也无非是吐几口血、耗完灵气积蓄而已,不会有太大的后遗症。何况你是洞府境巅峰,又是兵家修士,遇上事情只管放心使用。”
  杜俞还抱着孩子呢,只好侧过身,弯腰勾背,微微伸手,抓住那颗价值连城的仙家至宝,心中大定:难得前辈有如此絮叨的时候。不过不知为何,这会儿的前辈又有些熟悉了。
  陈平安深吸一口气,不再手持剑仙,再次将其背挂身后:“你们还玩上瘾了是吧?”
  杜俞哀叹一声:熟悉的感觉又没了。他默默告诉自己,就当这是前辈用心良苦,帮他砥砺心境了。
  陈平安已然不见,无灵气涟漪,也无清风些许,仿佛与天地合。
  杜俞抱着孩子轻轻摇晃,动作不敢太大,心想:他娘的,老子这辈子对那些江湖女侠都没这么温柔过。他低头望去,感慨道:“小娃儿,你福气比天大啰。”
  一条寂静无人的狭窄巷弄中,汉子背靠墙壁,咽了口唾沫。好像没追来?那枚小暑钱,还真是烫手。
  与自己接头的那位谱牒仙师虽说瞧着不像是拿得出小暑钱的,可不拿就是死,他除了乖乖办事还能如何?找了个随驾城胥吏——还是差不多的手段——给了他一袋银子,不拿也是死。那胥吏倒也不蠢,便帮他找到了芽儿巷那么一对狗男女,才有了今天的这些。
  他摸出那枚小暑钱,展颜一笑,喃喃自语:“谱牒仙师真是不把钱当钱的货色,这等买卖,希望再来一打。”
  耳畔有人微笑道:“你也不错啊,不把人命当命。”
  他僵硬转头,瞧见了那个手摇折扇的白衣谪仙人,就站在几步外,自己竟浑然不觉。他颤声道:“大剑仙,不厉害不厉害,我这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那个教我做事的梦粱峰谱牒仙师也就是嫌做这种事情脏了他的手,其实比我这种野修更不在意凡夫俗子的性命。”他挤出笑容,“你是不知道,那芽儿巷妇人天生一副蛇蝎心肠,她男人更是该死的腌臜货色。这等市井人物,也亏得就是资质不行,只能在烂泥里打滚,不然给他们成了修道之人,做起坏事来,那才叫一绝。”
  陈平安微笑道:“不问心,只看事。不然天底下能活下多少?你觉得呢?”
  野修点头道:“对对对,剑仙大人说得都对。”
  然后他就听到那个连天劫都能扛下而不死的外乡剑仙用略带讶异的语气问自己:“一个梦粱峰的小小谱牒仙师杀几个市井百姓尚且觉得脏了手,那你觉得我身为剑仙,杀你脏不脏手?若非如此,街上求财的妇人、推粪车找乐子的市井地痞,还有那个躲在粪桶里吃屎的刺客,我为何不杀?”
  野修双手托起那枚小暑钱,高高举起,深深弯腰,谄媚笑道:“剑仙大人既然觉得脏了手,就发发慈悲心肠,干脆放过小人吧,莫要脏了剑仙的神兵利器。我这种烂蛆臭虫一般的存在,哪里配得上剑仙出剑。”
  “仙家术法,山上千万种,需要出剑?”
  听到这句话后,野修大汗淋漓,再不敢多说一个字。
  “这会儿,觉着我像是与你们一个德行的恶人,才觉得怕了?”陈平安合起手中折扇,轻轻敲打脑袋,意态慵懒,轻声笑道,“恶人眼前不言语,好人背后戳脊梁。闷葫芦是你们,眉飞色舞也还是你们。怪哉,妙也。”
  野修不是不想逃,是手脚完全不听使唤了。
  陈平安道:“来,容你撑开嗓子喊一句‘剑仙杀人了’,若是喊得满城皆闻,我可以饶你一饶。”
  野修使劲摇头,硬着头皮,带着哭腔道:“不敢,小的绝不敢轻辱剑仙大人!”
  陈平安哦了一声,道了一句“那你可就惨了”,不等野修言语,以折扇轻轻拍在他的脑袋上,然后随手挥袖,拘起三魂七魄在手心,以罡气缓缓消磨之。
  如果所有好人只能以恶人自有恶人磨来安慰自己的苦难,那么世道真不算好。
  至于那枚小暑钱,就那么摔在了尸体旁边,最终滚落在缝隙中。
  一袭白衣缓缓走出小巷,片刻之后,一道金色剑光冲天而起,那白衣仙人御剑离开随驾城,直直去往苍筠湖,城中鬼宅里也有一抹幽绿飞剑尾随而去。
  梦粱国京城的国师府当中,有两位大修士隔着一片碧绿小湖相对而坐。一位青衫白发如那没有功名的老儒,一位是弱冠岁数的年轻男子。前者膝盖上趴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猴儿,后者腰间有一条似乎处于酣眠中的青色小蛇,额头已然生角,首尾衔接,如同一根青腰带。
  儒衫老人身后远处站着一个脸色惨白的狐魅妇人,姿色一般,但是眼神妩媚,这会儿哪怕站在自己主人身后,与那年轻人隔着一片小湖,依旧有些战战兢兢。毕竟,那个“年轻人”的威名太过吓人。
  他名为夏真,曾是一名一人占据广袤山头的野修,从未收取嫡传弟子,只是豢养了一些资质尚可的奴婢童子。后来,他将那个灵气充沛的风水宝地转手让出,只将一栋仙府以大神通搬离,从此在整个北俱芦洲东南版图消失,杳无音信。
  正是这位大仙与自家主人做了那桩秘密约定。
  狐魅只知道当年主人以巨大代价在十数国边境画出一座隔绝灵气往来的雷池,为的就是镇压那件行踪不定的功德异宝,最终将其收入囊中。而这个夏真则与主人结成盟友,以先前山头赠予附近两个大门派,作为交换,他得以将历来灵气相对稀薄的十数国不毛之地作为自家禁脔,就像此刻他身前的那片……小湖。
  双方各取所需,各有长远谋划。但是狐魅如何都没有想到,本该在十数国疆域之外闭关修道的主人竟然会摇身一变,早早成了这梦粱国土生土长的国师大人!
  关于梦粱国的形势,她自然是有所耳闻的。主人应该先是一个梦粱国小郡寒族出身的“少年神童”,而后金榜题名,高中状元,光耀门楣,进入仕途后如有天助,不但在诗词文章上才华横溢,并且极富治政才干,最终成了梦粱国历史上最年轻的一国宰相,不惑之年就已经位极人臣,却突然辞官退隐,传闻是得遇仙人传授道法,当年举国朝野上下不知打造了多少把真心实意的万民伞。他归隐山林后,潜心炼丹修道,短短十年便修成了仙法神通,当时狐魅还觉得是个装神弄鬼的把戏来着。
  梦粱国刚刚登基没多久的新帝亲自去往仙山,将这位前朝宰相迎回京城,敕封为一国国师。当官时,国富民安;成仙后,风调雨顺。梦粱国简直就是在此人一力之下变成了路不拾遗的世外桃源,庙堂上文武荟萃,地方上官民和睦,先后两任皇帝在此人辅佐下励精图治,却从不擅自挑起边衅。
  在随驾城被那些修士追杀的过程中,狐魅断了两条尾巴,伤了大道根本,但是主人现身后,不过是将她与那同僚一起带往梦粱国京城国师府,至今还没有封赏一二,这让她有些自怨自艾。失去了银屏国皇后娘娘的尊荣身份,重新回到主人身边当个小小婢女,竟是有些不习惯了。
  夏真微笑道:“恭喜道友得偿所愿,开宗立派指日可待。”
  儒衫老人淡然道:“我自会撤去金色雷池的剩余禁制,外边的灵气便要缓缓倾斜倒灌,百年之内就会有一个个修道坯子涌现的大年份。至于何露、晏清之流,如今年纪还小,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金丹可期。道友一门之内若是能够同时出现七八位金丹地仙,亦是开宗立派的雄厚根本,同喜同贺。”
  夏真眼神真诚,感慨道:“比起道友的手段与谋划,我自愧不如。竟然真能得到这件功德之宝,并且还是一枚先天剑丸,说实话,我当时觉得道友的谋划至少有六成的可能要打水漂。”
  他瞥了眼那只腹部熠熠生辉的小猴儿,佩服不已。这个原本已经快要跌入金丹的老家伙竟然能够隐姓埋名,不但逃过了各方势力的觊觎杀心,更是胆大包天,就这么藏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最终以造福一国的功德之身,天经地义地占据一件功德之宝,这份算计,当得起元婴身份。
  儒衫老人笑道:“道友你舍得以一个风水宝地换来这谁也瞧不上眼的十数国版图,亦是大手笔,大魄力。只要经营得当,定然可以百年回本,然后大赚千年。”
  一人求宝,一人求才。两大元婴联手,才造就了这番大格局。
  最终结果皆大欢喜,只不过双方心知肚明,只要其中一人,不管是谁,能够率先跻身上五境,之后的形势可就不好说了。
  真要能够开宗立派,谁都会嫌弃自己的地盘太小。当儒衫老人撤去雷池后,灵气倒灌十数国,夏真岂会眼睁睁看着那些浩浩荡荡的灵气随意流散,浪费在一群鸡犬打架多年的蝼蚁身上?至于范巍然、叶酣带着那么一大帮子废物都没能从狐魅和老者两人手上抢走那件异宝,其实夏真算不上有多恼火。那些灵气才是自己的大道根本,其余的就莫要贪心了,当初双方元婴盟约不是儿戏。再者,天底下哪有便宜占尽的好事,既然形势大好且稳妥,你炼化你的功德之宝,涉险转为剑修便是,我鲸吞我的灵气,同样有望破开层层瓶颈,快速跻身上五境。小聪明必须要有,但不能一辈子都靠小聪明吃饭,地仙就该有地仙的眼界和心境。
  夏真似乎记起一事:“天劫过后,我走了趟随驾城,发现了一件很意外的事情。”
  儒衫老人笑道:“道友请说。”
  夏真双手撑在那青色“腰带”上,微笑道:“如果我没有看错,外乡剑修背着的那把剑是一件半仙兵!我厮杀搏命,还算有那么点儿本事,可惜炼化一道却是庸碌不堪。恰巧道友你精通炼法,不如你我再签订契约,当一回盟友?”
  儒衫老人双眼精光绽放。若是法宝,他毫无兴趣,如今炼化那件功德不小的先天剑丸才是未来跻身上五境的立身之本,耽误一天都要心疼。可若是一件半仙兵……
  不过老人很快就收敛心神。这么稀罕的物件,这夏真是自己爹还是自己儿子不成,要好心告诉自己?所以他摆手大笑道:“道友取走便是,也该道友有这一遭机缘。至于我,就算了。成功炼化此物之前,我行事有着诸多禁忌,这些天大的麻烦,想必道友也清楚。以道友的境界,打杀一个受了伤的年轻剑修肯定不难,我就在这里预祝道友马到成功,入手一件半仙兵!”
  夏真笑着点头,丝毫不觉老人如此谨慎有什么奇怪的。双方都是野修出身的元婴,轻易就咬钩的话,万万活不到今天。
  “咱们这些杀人越货不眨眼的人,夜路走多了,还是需要怕一怕鬼的。”
  这句夏真在少年岁月听到的话,过了无数年还是记忆犹新,是当年那个就死在自己手上的五境野修师父这辈子留给他最大的一笔财富。而自己当时不过二境而已,为何能够险之又险地杀师夺宝取钱财?正是因为师徒二人不小心撞到了铁板一块。所以之后悠悠岁月,每当夏真发现自己志得意满之时,就要翻出这句陈芝麻烂谷子的话默默念叨几遍。
  夏真起身笑道:“道友无须相送。”
  儒衫老人抓起小猴儿,仍起了身:“道友也放心,我近期便会离开梦粱国。”
  夏真身形化虹远去,瞬间小如芥子,破开一片低垂云海,逍遥远游。
  儒衫老人晃了晃小猴儿,仰头笑道:“竟然忍得住不出手,难为他了。”
  远处,狐魅和干瘦老者恭恭敬敬束手而立。狐魅轻声道:“主人,一件半仙兵,真就放着不管了?虽说夏真得之意义不大,可主人……”
  儒衫老人以袖中乾坤的神通将猴子关押进小天地,转头说道:“我在这梦粱国弹丸之地,远远不如夏真消息灵通,你要是眼馋那件半仙兵,你去帮我取来?”
  狐魅大气都不敢喘。自己的身份已经被黄钺城叶酣揭穿,再不是什么银屏国的红颜祸水,只要返回随驾城,泄露了踪迹,只会是过街老鼠。
  儒衫老人讥笑道:“一个舍得去扛天劫的剑修,一个敢显露半仙兵的年轻人,是软柿子?若真是的话,夏真自己不去拿捏,偏要好心好意当面泄露这个天机给我?何况半仙兵一旦认主,尤其是当它们侍奉的主人身死,它们失控后是怎么个惨烈光景?你们啊,真是井底之蛙,不知半点轻重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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