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爱蛊(II)
我是简库尔特。
七岁以前我还有家的时候,我家背后有几株黑色的曼陀罗花。那些是我母亲种来研究的,她是个草药学家,也是个会魔法的女巫。
这些关于我母亲的信息是后来别人告诉我的,他们以为我在那一场火劫之后受了严重的打击,什么都记不得了,但我其实都记得,只是不愿说出来罢了。
我记得母亲的脸、母亲饱经沧桑的手和母亲的蓝眼睛,还有她种下曼陀罗花时的身影,还有她捧着我的脸注视着我的眼神。我的眼睛和她一样是蓝的,不过是少见的深蓝。我对于童年仅剩的记忆的一大部分,便是我母亲捧着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与我说话。她说我的眼睛像是被雾霭笼罩的夜幕,是夕阳照不到的与黑夜衔接的地方——那些诗意的词语都是我后来才懂的。
我那时候能听懂的只有一句话。
“简,你若爱谁便要全心全意地爱,你所有的付出终将会被看到。”
我不明白母亲为何总是对我一个小孩子说这种话,但是我一直记得。后来我长大以后才明白,或许那是母亲与父亲的往事里一个很重要的点,不过我不想追究了。
时至今日我依旧觉得我母亲是个有诗意的女子,很可惜我没有继承她的诗意。
我想那是因为我父亲的缘故。他是个麻瓜,对魔法一窍不通,可他娶了我母亲。我对父亲说过话的记忆几乎没有什么,他不善言辞,总是在沉默总是在无限地宽容;就算他觉得黑色曼陀罗不太吉利,也只是说了几句就不再管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七岁以后发生的所有事情,或许真的是因为屋后那些不吉利的曼陀罗花的缘故。我不懂怎么去想象没有那场灾难会发生什么,因为我已经成了魔鬼。他们说我是,我也这么觉得。
七岁那一年,我家的房子被烧了,我父母也被杀了。我母亲不肯支持伏地魔,伏地魔便要我全家的命。
若当时食死徒把我也杀了就好了。
母亲全家都被杀了,父亲那边的家人觉得我是个怪物,就把我送进了孤儿院。
七岁的我,只比孤儿院接待室里的那个台子高一点点。我踮着脚尖看着站在里面的胖女人,她正聚精会神地听着我叔叔说话,后者像拉着一条狗一样拉着我的手臂,生怕我会跑掉。
我还能跑到哪里去呢?我已经没有家了。
“这孩子有点精神问题……”
我盯着胖女人身后的一个毫无装饰作用的装饰花瓶,想让它砸到叔叔头上。
精神问题?我怎么可能会有精神问题?仅仅是因为我失去了父母吗?我想起刚才看见的排着队走过的那些孤儿,他们拾掇得漂漂亮亮,眼神却是呆滞的。那才是真正的精神问题呢。
我拼命盯着那个花瓶,它也没有掉到叔叔头上。胖女人从台子里走出来,也像拽狗一样拽起了我的手臂。
半小时之后,我就成了这个孤儿院的一份子。胖女人剪去了我从三岁开始一直没剪过的长发,因为“容易长虱子”。我摸着被剪得乱七八糟的发尾,见到了院长,一个穿着很体面的西装的中年男人。
“简库尔特?”
我冲着他点点头。他不可能不知道我的名字,只不过是要看看我的脑子是否好使罢了。
他弯下腰来看我,看到了我的眼睛。院长的目光停滞了一下便移开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欢迎。”
我觉得他一点也不欢迎我。
我就这样成了个名正言顺的孤儿。
因为我有“精神问题”,所以那些孤儿都不太喜欢我。我很高兴,现在我可以放肆地把任何东西砸到他们头上了。尽管他们根本就没有证据指控我,但我还是经常会被院长叫进办公室责骂。
院长对我大概算仁慈,平均一周才骂我一次。换了孤儿院长得最高却脑子最不清楚的那个小吉米,几乎是每天都会被叫到办公室去。
孤儿院生活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挨打。这里的老师们手劲都大得很,对未成年人似乎都有着刻骨的恨。饭可以分得不均,床铺可以安排得不公平,下手却都是一样的狠。
他们打着打着,我就觉得有什么东西变了。童年渐渐离我远去,我的心好像也跟着一起没了。
八岁那年的夏天,我在窗台上碾死了一只翅膀受伤的蝴蝶。
九岁,我用小吉米偷偷藏起来的弹弓把树上麻雀窝里的小麻雀打下来,剪开了它的腹部。
十岁,我把池塘里的一只癞□□扔进了烤箱。
做这些事情让我感到一种奇妙的快意,也为我增添了一份力量。之后在我挨打的时候,我开始反抗了,虽然没什么用。生活的唯一变化便是,人们不再敢接近我,就连又疯又傻的小吉米也不愿意把弹弓借给我了。
十一岁,我减少了做这些事情的次数。我知道我是个女巫,我会去霍格沃茨过上最好的日子。有了盼头,我就没必要有什么力量了。
夏天,邓布利多果然来了。
后来我每每想起与邓布利多第一次相见,都觉得滑稽。不知是因为他把所有看人的功力都用在了格林德沃和伏地魔身上,还是因为我的演技已经精湛到能骗过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总之在多年以后我坐在审判室中央被铁链牢牢绑住的时候,我看到了邓布利多的惊诧。
离开孤儿院之前,我杀了院长的猫。那是一只灰白相间的大母猫,在孤儿院刻意的缤纷多彩里是个不起眼的角落。它总是温顺地卧在院长的怀里,越温顺我就越想杀它。我把制服剪开,搓成绳子,把大灰猫抱到孤儿院背后的小山上,用绳子把它勒死了。我常常去院长办公室,所以大灰猫跟我很熟,不会反抗我。
制服裙子是灰色的,大灰猫也是灰色的。绳子缠在它的脖子上,很是和谐。我把大灰猫的尸体埋在小山上,和那只被我开膛破肚的麻雀一起。一年之后,它会和麻雀一样化成一堆白骨。
我知道我还得回来,不过到了那个时候,他们不会跟我追究的。他们不敢。
我被分进了赫奇帕奇。赫奇帕奇的人们看见了我的笑容,都为欢迎我而鼓掌。他们都不知道,我其实是在冷笑。我不善良、不勤劳,更没有朋友,但我也没有勇气、没有聪明的大脑和无尽的野心,我进赫奇帕奇,纯粹是因为我无法被归类。
我带上我善良温柔的面具,在面具下继续做着我喜欢的事情。我切开它们的腹腔,掏出它们的内脏,用它们的鲜血淋透我的双手,再把它们扔了。它们很脏,我却喜欢血的味道。
十二岁的时候,我厌倦了。我应该追寻更上一层的东西来填补自己的内心。
然后我遇到了他。
菲利克斯普威特,或者说,罗齐尔。
那真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劫数。魔药课上他就在我对面,他偷偷看着我,我也偷偷看着他,近乎贪婪地看着他。
他生在那种乌烟瘴气的家庭,眼神却是那样的纯净。他的一切都和我相反,却又那么吸引人。如果说我的眼睛真是雾霭笼罩的夜幕的话,那他的眼睛就是笼罩我的雾霭。
他太干净了,干净得让我嫉妒。童年不幸又怎样呢?他生在优裕的纯血家庭,从小锦衣玉食地长大,舅舅死了还有表哥表姐,还有一个布莱克家族的堂姑妈。他的养父母更是出身优越,而且对他极好。
我想毁了他。
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血的味道。
后来我被问起父母的去向,在那个时候,我忽然明白我想要什么了。我的父母没能战胜伏地魔和食死徒,那就由我来战胜——尽管他们都死了,我要用他们的武器来毁掉那些早就已经不存在了的东西。
毁掉。毁掉。都毁掉。
我撬开□□区门锁的时候,菲利克斯那张我想毁掉的脸忽然浮现在我面前。我突然不想毁他了。我想毁的是我自己。我已经毁了我自己。
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但我不会去向菲利克斯奢求什么。他干净得像张白纸,我怎么好去揉皱他。
回到孤儿院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抹去自己的踪丝,把小吉米的腿打折了。院长开始频繁地叫我去办公室挨批评。
十三岁,我发现我的瞳色正在发紫。我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那种颜色。那堆神经正在发生变化,我知道。
由于天赋异禀,我和菲利克斯被调去和四年级的学生一起上神奇动物保护学课。我很高兴。
十四岁,我提早完成了神奇动物保护学的owls考试。那个夏天,另一个人出现了。
梅拉克琼斯撞见我杀了一只猫头鹰邮局的猫头鹰,吓得直哆嗦,却谁也没告诉。他大我两岁,我却觉得他小我二十岁还不止。他太蠢了,不是褒义的可以看出可爱的那种蠢,而是真的蠢,令人怜悯的愚蠢。
在他约我去霍格莫德的时候,我发自内心地可怜他。我看着琼斯,琼斯也看着我。他含情脉脉,我却想笑。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好看的眼睛。”琼斯如是说。
他以为我和他想的一样,但其实我想的是怎样毁了他。我很快就知道了。
我开始给琼斯下迷情剂,每日一滴。我能感受到他看我的眼神正在慢慢转变,从感兴趣再到疯狂的迷恋。他估计还以为他是动了真心,一想到这里我就更想笑了。
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做?我只是觉得我毫无目标的人生在未来可能需要一个助力罢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原来毁掉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舒爽,比动物好多了。
琼斯的父母终生都在和食死徒划清界限,琼斯却“爱上”了一个会黑魔法的人。这样的讽刺是我最喜欢的戏码。
其实我还是有点难受。我不该这样清醒,不该从一开始就明白我与菲利克斯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不然我时至今日也还会期待着,或许那些迷情剂会顺着他的喉咙流下去;然后他会爱上我。
“简,你若爱谁便要全心全意地爱,你所有的付出终将会被看到。”
我的全心全意,他看不到了。从食死徒杀了我父母的那天起,我们还未开始的缘分就结束了。
所以我才会恨,才会掉进黑魔法的深渊,才会一去不复返。
十五岁,我的眼睛彻底变成了深紫色。为了不被人发现端倪,我开始调制掩盖瞳色的魔药。
霍格沃茨来了一个新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塞缪尔博恩斯。他算是魔法部派来的,正派得很。
可这样的一个人却发现了我的秘密。博恩斯无意间看到了我未被遮盖的双眼,却没有说出去,因为黑魔法也是他的爱好。啊,又是一出我最喜欢的讽刺戏码,博恩斯和我一样,全家都被食死徒杀了。
有博恩斯在,去□□区的时候就不用怕那么多了。我们还常常去禁林狩猎,猎到的所有神奇动物都被我杀得死无全尸。博恩斯一直在尝试阻止我这么做,可惜他没成功。他总给我一种孤儿院院长的感觉,希望这是个幻觉。不过,在他说我是他最聪明的学生时,我心里还是高兴的。
博恩斯说我们对于黑魔法的探讨只是学术性的。鬼都不信。
学年结束时,博恩斯应了伏地魔的诅咒,被魔法部召了回去。他说魔法部希望他回去工作,可我知道这不过是他挽尊的借口。魔法部知道他在霍格沃茨用黑魔法了,他是被叫回去接受调查的。
临走之前,他找到我。
“你放了琼斯吧,他是无辜的。”
我睁开开始泛红的双眼看着他,问:“为什么?”
“他做错了什么?”
没想到如此擅长黑魔法的一位黑魔法防御术教授竟这样善良。我笑,他没笑。
“琼斯是无辜的。”
“他是我的猎物。”我告诉他。
“你要毁了他?”博恩斯睁大了也同样开始泛红的双眼,“他也是个人啊。”
“路是他自己选的,我怎么做他无法干涉。”
“琼斯根本就没选择什么,是你做的选择。”
“那又如何呢?”我又笑,“不能重来了。”
博恩斯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那菲利克斯普威特呢?你也想毁了他吗?”
我不笑了。
我暴怒的时候,内心却是平静的。我揪起博恩斯的衣领,抽出魔杖抵住他的下巴。他比我高出许多,若是出手一下就能把我撂倒,但是他没有。他看着我,露出了一个和蔼可亲的笑容,像个父亲,像个哥哥,像邓布利多,也像办公室里的院长。
我一阵恶寒。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教授?”私下里他允许我叫他塞缪尔,但这样并不能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还是叫他教授。
“你不如去问一问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博恩斯平静地笑着,“普威特什么都知道,他早就看出来了。简,就当是为了你的菲利克斯,别再研究黑魔法了,他不希望你这样。”
我冷笑,或者说惨笑了一声,“他不会是我的,我也不会是他的,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若是动心,那我只能离他远一点。”
博恩斯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熄灭了。他探出手来,想摸一摸我的发顶,被我躲了过去。我不习惯这样亲昵的动作,尤其是他的。
博恩斯叹了一口气,叫一声我的名字。
“简。”
我收掉了魔杖,转身。我的短发拍在脸上,发尾早就不似从前那样凌乱了。
我听见博恩斯深深呼吸了一下,在我身后说道,“我有时候真希望……我能是你的哥哥。”
我没有回答他,迈开脚步离开了。
我有点难受。
因为我也这么希望。
十七岁的冬天,在我的双眼彻底变成血红的时候,博恩斯寄信给我,希望我能做他第二个孩子的教母。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我没有回信,我知道他会后悔的。不久之后,我听说那个可怜的孩子还未出生便胎死腹中,我稍稍后悔了一下,余下的心情便只剩下惋惜。
第二年夏天,我毕业了。
梅拉克已经等了我两年,我一毕业他便向我求婚,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看着他欣喜若狂的表情,我忽然很想哭。
这是我第一次对他感到罪恶感。我还没有完全清醒,我还在妄想。
不过,我还能怎样呢?
菲利克斯要到罗马尼亚去了。那里的龙类研究机构看中了他强大的天赋,开出高得令人咋舌的薪资硬生生把他从魔法部神奇动物管理控制司那边抢了过去。在他走之前,他恢复了自己罗齐尔的姓氏,然后把他的表哥表姐从家谱里除名了。这样最好,他再也不用活在他们的阴影下,一辈子抬不起头。
菲利克斯去魔法部办签证那天,我也去了魔法部。我想去送送他,以后恐怕是永远见不了面了。
我装作和他偶遇,他似乎有些失落,却故作热情地来与我打招呼。
“我要到罗马尼亚去了。”他说。
我知道菲利克斯在等我挽留,我更知道我不能。其实我们根本算不上熟,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况且,他永远不可能属于我。
于是我带上温柔友善的面具,告诉他:“我要结婚了。”
“是……和琼斯吗?噢……恭喜你啊。”
我看到他眼里的失落了。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伤心,但我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属于我。
我若爱谁,便要全心全意地爱。
我的全心全意,便是让他离我越远越好。
菲利克斯走了。
我放下了心中最后一个负担。我去了禁林,猎了一只毒蜘蛛回来,用的是博恩斯当年教我的方法。我没有杀死它,而是带着它去了孤儿院。
我杀光了孤儿院里所有的人。我早就想这么做了。三十个孩子,五个老师,还有院长。十年了,孤儿院里的孩子早就换了一批,就连小吉米也离开了。
院长被毒蜘蛛咬得奄奄一息,我手中摩挲着一把水果刀,慢慢走近他。
“您骂了我这么多年,解气了吗?”我问他。
十年了,院长也老了,他乌紫的双唇翕动着,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我笑了,把崭新锋利的水果刀狠狠捅进他的腹部。
“我在问您呢,解气了吗?解气了吗?解气了吗?!”
每问一次,院长身上就多一处伤口。滚烫的鲜血溅到我脸上,和从前我杀动物时并无多大区别。他就是个禽兽,对,他就是个禽兽。
孤儿院里再没有活人了。我站直身体,面对着冰冷的墙壁,忽然很想见见菲利克斯。如果他看到我这个样子,他会怎么做呢?
“菲利克斯,我……”
就算他不在我身边,我还是说不出来。也好,就让这个秘密永远留在我心里吧。
然后我上了山,挖开了当年我埋下大灰猫和麻雀的地方的土。它们都成了白骨。我在它们身边坐了一夜,天亮时我把水果刀和它们埋在了一起。
三天后,我在我和梅拉克的新家里束手就擒。我被带到魔法部,对杀死三十六个麻瓜的罪名供认不讳,我如实交代了所有的细节,因为我就是想让他们知道,知道得越多越好。
我只需要留一个秘密就够了——我全心全意的爱。我从未对他付出过什么,唯一算得上付出的大约就是永远的守口如瓶吧。
开庭之前,我见的最后一个人是博恩斯。他不过比我大了十五岁,现在却看起来足以当我的父亲了,这两年的经历大约磨平了他的棱角。
“为什么?”
博恩斯面容憔悴,和梅拉克一样的憔悴,甚至比后者还要憔悴。
我勾起嘴角,扬扬脸,“你自己心里清楚。”
“你这辈子都要待在阿兹卡班了,你做那些事之前就不能想想——”
“我早就想过了。你那么了解我,怎么可能不清楚我早就深思熟虑过。”
“可你正在葬送你的未来,简。”博恩斯探过身来,他忧心忡忡的模样竟然令我有些恍惚——如果我真的有个哥哥,如果我父亲还在世,大约会像现在的博恩斯这样吧。
可是我没有哥哥,我的父亲也早就去世了。“我没有未来了,我也不需要未来。”
“你为什么就不……”博恩斯欲言又止,最后只是叹了口气,“简,是我对不起你。”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责怪自己不该和我探讨那些黑魔法,他以为他是今日之祸的始作俑者。殊不知我早就成了今天的这个样子,时间不过是用来缓冲用的。
如果……如果他真的是我的哥哥就好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说如果。
“谢谢你,塞缪尔。”
这也是我头一次没叫他教授。
他目送我被摄魂怪带去了审判室。我没有回头,但我听见他哭了。
※※※※※※※※※※※※※※※※※※※※
是的,这又双叒叕是一条副线(捂脸)......接下来两章都是来自另一个视角的“非常时期的新生”和菲利克斯的感情线,还有博恩斯家的某人友情出镜噢~
七岁以前我还有家的时候,我家背后有几株黑色的曼陀罗花。那些是我母亲种来研究的,她是个草药学家,也是个会魔法的女巫。
这些关于我母亲的信息是后来别人告诉我的,他们以为我在那一场火劫之后受了严重的打击,什么都记不得了,但我其实都记得,只是不愿说出来罢了。
我记得母亲的脸、母亲饱经沧桑的手和母亲的蓝眼睛,还有她种下曼陀罗花时的身影,还有她捧着我的脸注视着我的眼神。我的眼睛和她一样是蓝的,不过是少见的深蓝。我对于童年仅剩的记忆的一大部分,便是我母亲捧着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与我说话。她说我的眼睛像是被雾霭笼罩的夜幕,是夕阳照不到的与黑夜衔接的地方——那些诗意的词语都是我后来才懂的。
我那时候能听懂的只有一句话。
“简,你若爱谁便要全心全意地爱,你所有的付出终将会被看到。”
我不明白母亲为何总是对我一个小孩子说这种话,但是我一直记得。后来我长大以后才明白,或许那是母亲与父亲的往事里一个很重要的点,不过我不想追究了。
时至今日我依旧觉得我母亲是个有诗意的女子,很可惜我没有继承她的诗意。
我想那是因为我父亲的缘故。他是个麻瓜,对魔法一窍不通,可他娶了我母亲。我对父亲说过话的记忆几乎没有什么,他不善言辞,总是在沉默总是在无限地宽容;就算他觉得黑色曼陀罗不太吉利,也只是说了几句就不再管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七岁以后发生的所有事情,或许真的是因为屋后那些不吉利的曼陀罗花的缘故。我不懂怎么去想象没有那场灾难会发生什么,因为我已经成了魔鬼。他们说我是,我也这么觉得。
七岁那一年,我家的房子被烧了,我父母也被杀了。我母亲不肯支持伏地魔,伏地魔便要我全家的命。
若当时食死徒把我也杀了就好了。
母亲全家都被杀了,父亲那边的家人觉得我是个怪物,就把我送进了孤儿院。
七岁的我,只比孤儿院接待室里的那个台子高一点点。我踮着脚尖看着站在里面的胖女人,她正聚精会神地听着我叔叔说话,后者像拉着一条狗一样拉着我的手臂,生怕我会跑掉。
我还能跑到哪里去呢?我已经没有家了。
“这孩子有点精神问题……”
我盯着胖女人身后的一个毫无装饰作用的装饰花瓶,想让它砸到叔叔头上。
精神问题?我怎么可能会有精神问题?仅仅是因为我失去了父母吗?我想起刚才看见的排着队走过的那些孤儿,他们拾掇得漂漂亮亮,眼神却是呆滞的。那才是真正的精神问题呢。
我拼命盯着那个花瓶,它也没有掉到叔叔头上。胖女人从台子里走出来,也像拽狗一样拽起了我的手臂。
半小时之后,我就成了这个孤儿院的一份子。胖女人剪去了我从三岁开始一直没剪过的长发,因为“容易长虱子”。我摸着被剪得乱七八糟的发尾,见到了院长,一个穿着很体面的西装的中年男人。
“简库尔特?”
我冲着他点点头。他不可能不知道我的名字,只不过是要看看我的脑子是否好使罢了。
他弯下腰来看我,看到了我的眼睛。院长的目光停滞了一下便移开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欢迎。”
我觉得他一点也不欢迎我。
我就这样成了个名正言顺的孤儿。
因为我有“精神问题”,所以那些孤儿都不太喜欢我。我很高兴,现在我可以放肆地把任何东西砸到他们头上了。尽管他们根本就没有证据指控我,但我还是经常会被院长叫进办公室责骂。
院长对我大概算仁慈,平均一周才骂我一次。换了孤儿院长得最高却脑子最不清楚的那个小吉米,几乎是每天都会被叫到办公室去。
孤儿院生活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挨打。这里的老师们手劲都大得很,对未成年人似乎都有着刻骨的恨。饭可以分得不均,床铺可以安排得不公平,下手却都是一样的狠。
他们打着打着,我就觉得有什么东西变了。童年渐渐离我远去,我的心好像也跟着一起没了。
八岁那年的夏天,我在窗台上碾死了一只翅膀受伤的蝴蝶。
九岁,我用小吉米偷偷藏起来的弹弓把树上麻雀窝里的小麻雀打下来,剪开了它的腹部。
十岁,我把池塘里的一只癞□□扔进了烤箱。
做这些事情让我感到一种奇妙的快意,也为我增添了一份力量。之后在我挨打的时候,我开始反抗了,虽然没什么用。生活的唯一变化便是,人们不再敢接近我,就连又疯又傻的小吉米也不愿意把弹弓借给我了。
十一岁,我减少了做这些事情的次数。我知道我是个女巫,我会去霍格沃茨过上最好的日子。有了盼头,我就没必要有什么力量了。
夏天,邓布利多果然来了。
后来我每每想起与邓布利多第一次相见,都觉得滑稽。不知是因为他把所有看人的功力都用在了格林德沃和伏地魔身上,还是因为我的演技已经精湛到能骗过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总之在多年以后我坐在审判室中央被铁链牢牢绑住的时候,我看到了邓布利多的惊诧。
离开孤儿院之前,我杀了院长的猫。那是一只灰白相间的大母猫,在孤儿院刻意的缤纷多彩里是个不起眼的角落。它总是温顺地卧在院长的怀里,越温顺我就越想杀它。我把制服剪开,搓成绳子,把大灰猫抱到孤儿院背后的小山上,用绳子把它勒死了。我常常去院长办公室,所以大灰猫跟我很熟,不会反抗我。
制服裙子是灰色的,大灰猫也是灰色的。绳子缠在它的脖子上,很是和谐。我把大灰猫的尸体埋在小山上,和那只被我开膛破肚的麻雀一起。一年之后,它会和麻雀一样化成一堆白骨。
我知道我还得回来,不过到了那个时候,他们不会跟我追究的。他们不敢。
我被分进了赫奇帕奇。赫奇帕奇的人们看见了我的笑容,都为欢迎我而鼓掌。他们都不知道,我其实是在冷笑。我不善良、不勤劳,更没有朋友,但我也没有勇气、没有聪明的大脑和无尽的野心,我进赫奇帕奇,纯粹是因为我无法被归类。
我带上我善良温柔的面具,在面具下继续做着我喜欢的事情。我切开它们的腹腔,掏出它们的内脏,用它们的鲜血淋透我的双手,再把它们扔了。它们很脏,我却喜欢血的味道。
十二岁的时候,我厌倦了。我应该追寻更上一层的东西来填补自己的内心。
然后我遇到了他。
菲利克斯普威特,或者说,罗齐尔。
那真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劫数。魔药课上他就在我对面,他偷偷看着我,我也偷偷看着他,近乎贪婪地看着他。
他生在那种乌烟瘴气的家庭,眼神却是那样的纯净。他的一切都和我相反,却又那么吸引人。如果说我的眼睛真是雾霭笼罩的夜幕的话,那他的眼睛就是笼罩我的雾霭。
他太干净了,干净得让我嫉妒。童年不幸又怎样呢?他生在优裕的纯血家庭,从小锦衣玉食地长大,舅舅死了还有表哥表姐,还有一个布莱克家族的堂姑妈。他的养父母更是出身优越,而且对他极好。
我想毁了他。
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血的味道。
后来我被问起父母的去向,在那个时候,我忽然明白我想要什么了。我的父母没能战胜伏地魔和食死徒,那就由我来战胜——尽管他们都死了,我要用他们的武器来毁掉那些早就已经不存在了的东西。
毁掉。毁掉。都毁掉。
我撬开□□区门锁的时候,菲利克斯那张我想毁掉的脸忽然浮现在我面前。我突然不想毁他了。我想毁的是我自己。我已经毁了我自己。
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但我不会去向菲利克斯奢求什么。他干净得像张白纸,我怎么好去揉皱他。
回到孤儿院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抹去自己的踪丝,把小吉米的腿打折了。院长开始频繁地叫我去办公室挨批评。
十三岁,我发现我的瞳色正在发紫。我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那种颜色。那堆神经正在发生变化,我知道。
由于天赋异禀,我和菲利克斯被调去和四年级的学生一起上神奇动物保护学课。我很高兴。
十四岁,我提早完成了神奇动物保护学的owls考试。那个夏天,另一个人出现了。
梅拉克琼斯撞见我杀了一只猫头鹰邮局的猫头鹰,吓得直哆嗦,却谁也没告诉。他大我两岁,我却觉得他小我二十岁还不止。他太蠢了,不是褒义的可以看出可爱的那种蠢,而是真的蠢,令人怜悯的愚蠢。
在他约我去霍格莫德的时候,我发自内心地可怜他。我看着琼斯,琼斯也看着我。他含情脉脉,我却想笑。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好看的眼睛。”琼斯如是说。
他以为我和他想的一样,但其实我想的是怎样毁了他。我很快就知道了。
我开始给琼斯下迷情剂,每日一滴。我能感受到他看我的眼神正在慢慢转变,从感兴趣再到疯狂的迷恋。他估计还以为他是动了真心,一想到这里我就更想笑了。
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做?我只是觉得我毫无目标的人生在未来可能需要一个助力罢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原来毁掉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舒爽,比动物好多了。
琼斯的父母终生都在和食死徒划清界限,琼斯却“爱上”了一个会黑魔法的人。这样的讽刺是我最喜欢的戏码。
其实我还是有点难受。我不该这样清醒,不该从一开始就明白我与菲利克斯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不然我时至今日也还会期待着,或许那些迷情剂会顺着他的喉咙流下去;然后他会爱上我。
“简,你若爱谁便要全心全意地爱,你所有的付出终将会被看到。”
我的全心全意,他看不到了。从食死徒杀了我父母的那天起,我们还未开始的缘分就结束了。
所以我才会恨,才会掉进黑魔法的深渊,才会一去不复返。
十五岁,我的眼睛彻底变成了深紫色。为了不被人发现端倪,我开始调制掩盖瞳色的魔药。
霍格沃茨来了一个新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塞缪尔博恩斯。他算是魔法部派来的,正派得很。
可这样的一个人却发现了我的秘密。博恩斯无意间看到了我未被遮盖的双眼,却没有说出去,因为黑魔法也是他的爱好。啊,又是一出我最喜欢的讽刺戏码,博恩斯和我一样,全家都被食死徒杀了。
有博恩斯在,去□□区的时候就不用怕那么多了。我们还常常去禁林狩猎,猎到的所有神奇动物都被我杀得死无全尸。博恩斯一直在尝试阻止我这么做,可惜他没成功。他总给我一种孤儿院院长的感觉,希望这是个幻觉。不过,在他说我是他最聪明的学生时,我心里还是高兴的。
博恩斯说我们对于黑魔法的探讨只是学术性的。鬼都不信。
学年结束时,博恩斯应了伏地魔的诅咒,被魔法部召了回去。他说魔法部希望他回去工作,可我知道这不过是他挽尊的借口。魔法部知道他在霍格沃茨用黑魔法了,他是被叫回去接受调查的。
临走之前,他找到我。
“你放了琼斯吧,他是无辜的。”
我睁开开始泛红的双眼看着他,问:“为什么?”
“他做错了什么?”
没想到如此擅长黑魔法的一位黑魔法防御术教授竟这样善良。我笑,他没笑。
“琼斯是无辜的。”
“他是我的猎物。”我告诉他。
“你要毁了他?”博恩斯睁大了也同样开始泛红的双眼,“他也是个人啊。”
“路是他自己选的,我怎么做他无法干涉。”
“琼斯根本就没选择什么,是你做的选择。”
“那又如何呢?”我又笑,“不能重来了。”
博恩斯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那菲利克斯普威特呢?你也想毁了他吗?”
我不笑了。
我暴怒的时候,内心却是平静的。我揪起博恩斯的衣领,抽出魔杖抵住他的下巴。他比我高出许多,若是出手一下就能把我撂倒,但是他没有。他看着我,露出了一个和蔼可亲的笑容,像个父亲,像个哥哥,像邓布利多,也像办公室里的院长。
我一阵恶寒。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教授?”私下里他允许我叫他塞缪尔,但这样并不能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还是叫他教授。
“你不如去问一问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博恩斯平静地笑着,“普威特什么都知道,他早就看出来了。简,就当是为了你的菲利克斯,别再研究黑魔法了,他不希望你这样。”
我冷笑,或者说惨笑了一声,“他不会是我的,我也不会是他的,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若是动心,那我只能离他远一点。”
博恩斯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熄灭了。他探出手来,想摸一摸我的发顶,被我躲了过去。我不习惯这样亲昵的动作,尤其是他的。
博恩斯叹了一口气,叫一声我的名字。
“简。”
我收掉了魔杖,转身。我的短发拍在脸上,发尾早就不似从前那样凌乱了。
我听见博恩斯深深呼吸了一下,在我身后说道,“我有时候真希望……我能是你的哥哥。”
我没有回答他,迈开脚步离开了。
我有点难受。
因为我也这么希望。
十七岁的冬天,在我的双眼彻底变成血红的时候,博恩斯寄信给我,希望我能做他第二个孩子的教母。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我没有回信,我知道他会后悔的。不久之后,我听说那个可怜的孩子还未出生便胎死腹中,我稍稍后悔了一下,余下的心情便只剩下惋惜。
第二年夏天,我毕业了。
梅拉克已经等了我两年,我一毕业他便向我求婚,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看着他欣喜若狂的表情,我忽然很想哭。
这是我第一次对他感到罪恶感。我还没有完全清醒,我还在妄想。
不过,我还能怎样呢?
菲利克斯要到罗马尼亚去了。那里的龙类研究机构看中了他强大的天赋,开出高得令人咋舌的薪资硬生生把他从魔法部神奇动物管理控制司那边抢了过去。在他走之前,他恢复了自己罗齐尔的姓氏,然后把他的表哥表姐从家谱里除名了。这样最好,他再也不用活在他们的阴影下,一辈子抬不起头。
菲利克斯去魔法部办签证那天,我也去了魔法部。我想去送送他,以后恐怕是永远见不了面了。
我装作和他偶遇,他似乎有些失落,却故作热情地来与我打招呼。
“我要到罗马尼亚去了。”他说。
我知道菲利克斯在等我挽留,我更知道我不能。其实我们根本算不上熟,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况且,他永远不可能属于我。
于是我带上温柔友善的面具,告诉他:“我要结婚了。”
“是……和琼斯吗?噢……恭喜你啊。”
我看到他眼里的失落了。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伤心,但我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属于我。
我若爱谁,便要全心全意地爱。
我的全心全意,便是让他离我越远越好。
菲利克斯走了。
我放下了心中最后一个负担。我去了禁林,猎了一只毒蜘蛛回来,用的是博恩斯当年教我的方法。我没有杀死它,而是带着它去了孤儿院。
我杀光了孤儿院里所有的人。我早就想这么做了。三十个孩子,五个老师,还有院长。十年了,孤儿院里的孩子早就换了一批,就连小吉米也离开了。
院长被毒蜘蛛咬得奄奄一息,我手中摩挲着一把水果刀,慢慢走近他。
“您骂了我这么多年,解气了吗?”我问他。
十年了,院长也老了,他乌紫的双唇翕动着,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我笑了,把崭新锋利的水果刀狠狠捅进他的腹部。
“我在问您呢,解气了吗?解气了吗?解气了吗?!”
每问一次,院长身上就多一处伤口。滚烫的鲜血溅到我脸上,和从前我杀动物时并无多大区别。他就是个禽兽,对,他就是个禽兽。
孤儿院里再没有活人了。我站直身体,面对着冰冷的墙壁,忽然很想见见菲利克斯。如果他看到我这个样子,他会怎么做呢?
“菲利克斯,我……”
就算他不在我身边,我还是说不出来。也好,就让这个秘密永远留在我心里吧。
然后我上了山,挖开了当年我埋下大灰猫和麻雀的地方的土。它们都成了白骨。我在它们身边坐了一夜,天亮时我把水果刀和它们埋在了一起。
三天后,我在我和梅拉克的新家里束手就擒。我被带到魔法部,对杀死三十六个麻瓜的罪名供认不讳,我如实交代了所有的细节,因为我就是想让他们知道,知道得越多越好。
我只需要留一个秘密就够了——我全心全意的爱。我从未对他付出过什么,唯一算得上付出的大约就是永远的守口如瓶吧。
开庭之前,我见的最后一个人是博恩斯。他不过比我大了十五岁,现在却看起来足以当我的父亲了,这两年的经历大约磨平了他的棱角。
“为什么?”
博恩斯面容憔悴,和梅拉克一样的憔悴,甚至比后者还要憔悴。
我勾起嘴角,扬扬脸,“你自己心里清楚。”
“你这辈子都要待在阿兹卡班了,你做那些事之前就不能想想——”
“我早就想过了。你那么了解我,怎么可能不清楚我早就深思熟虑过。”
“可你正在葬送你的未来,简。”博恩斯探过身来,他忧心忡忡的模样竟然令我有些恍惚——如果我真的有个哥哥,如果我父亲还在世,大约会像现在的博恩斯这样吧。
可是我没有哥哥,我的父亲也早就去世了。“我没有未来了,我也不需要未来。”
“你为什么就不……”博恩斯欲言又止,最后只是叹了口气,“简,是我对不起你。”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责怪自己不该和我探讨那些黑魔法,他以为他是今日之祸的始作俑者。殊不知我早就成了今天的这个样子,时间不过是用来缓冲用的。
如果……如果他真的是我的哥哥就好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说如果。
“谢谢你,塞缪尔。”
这也是我头一次没叫他教授。
他目送我被摄魂怪带去了审判室。我没有回头,但我听见他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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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又双叒叕是一条副线(捂脸)......接下来两章都是来自另一个视角的“非常时期的新生”和菲利克斯的感情线,还有博恩斯家的某人友情出镜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