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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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子气呼呼地质问道:“你这混球,你现在是在教训我?”
  以前,他只听过那群老兄弟们骂他们自家的孩子混球,他是一直没有机会用到这个词。
  他生了四个闺女,训教女娃,总不能用到混球这个词,至于喻君鹏,那更是个乖乖宝,他说一,喻君鹏绝不会说二。
  现在把这个词用在吴尽欢身上,老头子突然觉得骂起来也挺顺口的。
  吴尽欢嘿嘿一笑,乐呵呵地看着老头子,也不说话。
  老头子瞪了他一会,最后还是做出了让步,说道:“臭小子,就随便你吧。项猛可是喻家一手栽培出来的,你要善用好他。”
  “我知道。”吴尽欢恍然想起什么,说道:“对了,项猛以后既然跟了我,他们的薪水便由我来出,永冠这边可以停止给他们发薪水了。”
  “你……”
  “姥爷,我这么做,也是不想占你的便宜。”
  用着人家的人,却又不想着出钱,只想着自己白白占便宜,这不是吴尽欢的性格。
  何况,他既然打算用项猛这些人,就必须要掌控他们的财政大权,不然的话,项猛等人领着永冠的薪水,那他们又算是谁的人呢?
  通过交谈,吴尽欢敏锐地发觉到,只要他叫姥爷,老头子就变得好说话很多,对于这样的技巧,他是不会吝啬使用的。
  老头子深吸口气,挥手说道:“随便你吧。”
  第二天,吴尽欢离开喻家,和江俊杰一起去往n市。
  丘子文没有跟他俩一起走,未联集团的事情还没有解决,丘毅忻这段时间也不太敢让丘子文离开家门。
  临上飞机之前,吴尽欢、江俊杰、金、项猛坐在登机口等待。
  江俊杰现在已经知道项猛的身份,让他坐到自己旁边,不断的问东问西。
  在他看来,以江家目前的实力,完全可以培养自家的影卫,这样一来,可以方便解决很多事,也方便应对很多事。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喻家的影卫可是有两三百年的历史,就以项猛来说,他们项家祖祖辈辈都有在喻家做影卫。
  影卫最重要的还不是能力,而是忠诚,一名影卫的培养,那是用真金白银堆出来的,若是没有极高的忠诚度,两三年就变节了,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
  江俊杰不断发问的时候,金也在旁听得认真仔细,对他而言,影卫的世界也是挺神秘的。
  吴尽欢则是无所事事的翻看报纸,从头到尾地看过一遍,在报纸中未能找到圣庭的广告,他拿出手机,给程光宗发去信息:老程,s市日报没有公司的广告?
  过了一会,程光宗的回信传来:欢哥,公司在s市的广告是做在晚报和商报。
  吴尽欢放下手中的日报,把商报拿了起来,继续一页页的翻看。
  正在他查看报纸的时候,他的背后走过来一人。
  他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身材不高,有些瘦弱,带着一副金边的眼镜,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唇上留着两撇金色的胡须。
  看起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欧美中年人。
  他手中抱着一只纸袋,里面鼓鼓囊囊的,装了不少的报纸和杂志。
  他走到吴尽欢的背后,身形一转,坐了下来。两个人,背对着背,坐在两把椅子上。
  过了一会,中年人把纸袋向下放了放,一只手伸入纸袋中,似在翻找东西。
  很快,他的手便在纸兜的底部摸到一把三棱军刺。他不着痕迹的倒握着军刺的把手,把三棱军刺的锋芒顺着袖口,慢慢塞了进去。
  而后,他把伸入纸袋里的手抽出来,手中多出一本外国的时尚杂志。
  他不紧不慢的把纸袋放在旁边,翘着二郎腿,随意地翻开着手中的杂志。
  就在这时,吴尽欢的手机嗡嗡地震动起来。
  他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点开一瞧,是喻连婷发来的信息。
  今天我在公司上班,无法去送欢少,准备了一件礼物,也不知道欢少会不会喜欢。
  吴尽欢看罢,手指在手机上连按,好奇的回信问道:是什么礼物?
  在他打字的时候,背后的那个中年人回头看了他一眼,而后又像没事人似的,继续翻看手中的杂志。
  隔了一会,喻连婷传送过来一段音频。
  吴尽欢迟疑了一下,拿出耳机,插在手机上,然后点开音频。
  中年人再次回头看了一眼,见吴尽欢的耳朵上塞着耳机,他眯了眯眼睛,状似随意地站起身形,以手中的杂志做掩护,另只手伸入袖口内,抓住军刺的把手。
  吴尽欢手机中的音频开始播放,耳机里传来悦耳又熟悉的吉他声,接着,喻连婷轻轻柔柔的歌声响起。
  almost heaven,west virginia。
  blue ridge mountain,shenandoah river。
  life is old there,older than the trees。
  younger than the mountains,growing like a breeze。
  country roads,take me home。
  to the place,i belong。
  west virginia,mountain mama……
  听着耳机中的歌声,吴尽欢雾蒙蒙的眼眸变得越发的迷离,他低低的吹着口哨,合着耳机里的歌声。
  《乡村路带我回家》。
  吴尽欢的哨音很微弱,即便是坐在他旁边,都未必能听得清楚,不过站于他背后的中年人却听见了。
  他暗藏于袖口内的三棱军刺原本已拔出一半,但随着吴尽欢口中响起的哨声,他的动作猛然僵硬住。
  take me home,country roads。
  all my memories gather round her。
  miner's lady stranger to blue water。
  dark and dusty painted on the sky。
  ……
  隔了片刻,中年人把拔出一半的三棱军又刺塞回到袖口里,站起来的身形也慢慢坐回到椅子上。
  他缓缓闭上眼睛,听着身后传来的哨音,他的脚合着节拍,轻轻拍着地面。
  机场,登机口。
  两个人,背对背坐着。
  少年人戴着耳机,用轻微的哨音合着音乐。
  中年人听的专心,用脚掌轻轻拍地,合着音乐的节拍,而在他的袖口里,暗藏着的却是一把杀人的利器。
  喻连婷的歌声,吴尽欢听了一遍又一遍,他的口哨,也是吹了一遍又一遍。
  不知过了多久,金走到他面前,小心翼翼地轻声说道:“欢哥,可以登机了。”
  吴尽欢回过神来,摘下耳机,看了一眼金,然后站起身形,迈步向登机口走去。
  走出两步,他顿住身形,猛然回头一瞧,他刚才所坐位置的背后是没有人的,座位上,只孤零零地放了一只装满报纸和杂志的纸袋。
  他眯了眯眼睛,回身继续往登机口走去,同时,也把刚摘下的耳机重新戴回到耳朵上。
  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的。
  在杀手中,有一种人,只要他接了任务,不管他失败过多少次,不管他耗时有多久,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他就会把这个任务完成。
  死囚就是这种人。所以,他的任务完成率比当年的杰森还要高,是罕见的百分之百。
  如果说杰森是当年杀手界中的一个传奇,那么死囚就是另一个传奇。
  抵达n市,下了飞机,吴尽欢给喻连婷发去一段信息:这个礼物,是我收过的所有礼物当中,最珍贵的一件。
  礼物的贵重与否,不在于礼物本身值多少钱,而在于它在你生命当中的价值有多少。
  在吴尽欢看来,喻连婷专门为他录制的这首歌,比真金白银要珍贵得多。
  收到吴尽欢短信的时候,喻连婷正在办公室里紧张的办公,手机响起时,她都没空去看一眼。
  直至中午,公务的处理告一段落了,她才拿起手机,查看里面的信息。
  看到吴尽欢发来的信息,喻连婷清清冷冷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意。
  她按下座机的话筒,说道:“凯丽,送杯咖啡进来。”说完,她拿着手机,站起身形,走到落地窗前,时而看看窗外的景色,时而低头看看手机中的信息。
  没过多久,凯丽从外面走了进来,同时断送来一杯热腾腾的咖啡。
  她把咖啡放到办公桌上,然后转头看眼喻连婷,眼睛顿时瞪得好大,眼珠子都快从眼眶中飞出来了,心里嘀咕,喻特助是在笑吗?
  在她的印象中,喻特助就是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永远都是一副清清冷冷的表情,不管她谈下多大的生意,取得多大的成绩。
  “特助,咖……咖啡……”
  喻连婷把手机背到身后,表情又恢复往常的清冷,下巴高傲的微微扬起,语气中几乎不带任何起伏,淡然说道:“知道了,出去吧!”
  “是!”凯丽暗暗吁了口气,特助还是那个特助,并没有精神不正常……
  n市。
  知道老二和老七回到n市的消息,孔冠英和靳军都有去机场接机。
  见面之后,靳军咧着大嘴,扯着大嗓门说道:“小七,听说你飞黄腾达了!”
  听闻他的喊声,再瞧瞧四周投来的诧异目光,孔冠英皱着眉头,向旁挪了挪,故意离靳军远一点,摆出一副我和他不认识的样子。
  江俊杰则是抚了抚额,他很想像老大一样,也向旁挪一挪,表示我也不认识他。
  他叹口气,不满地说道:“老三,有什么话不能出去说,你在这里瞎叫唤什么?”
  靳军挠着头发,嘿嘿干笑两声,随手接过吴尽欢和江俊杰手中的拎着的旅行包,甩头说道:“走,我们吃饭去!今天大嫂休息,大嫂给我们下厨!”
  孔冠英的女朋友冯明贞,暂时住在吴尽欢的别墅里。
  他们一行人等,分乘了好几辆车。
  金开的是吴尽欢停在停车场里的那辆宝马车。江俊杰和孔冠英同乘一车,靳军自己乘一车。
  吴尽欢的车子,项猛早已经安排好了,一辆凯迪拉克的suv。
  没有意外,这辆suv也是特制的,加装了防弹玻璃和防撞钢板,看起来,比普通的suv要大上一圈,实际上,里面的空间倒没有大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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