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你别告诉我,你现在在跟一只
好不容易抓到正要进门,她从里头开门,他手里的东西又不乖巧了,他一撒手,就趴到了她的头上去。
巩眠付是真的想不通,狗,原来是这样的吗?
他印象中,狗不是很乖巧的么?
难道是他挑的这只狗是另类些的?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小狗狗之所以听话乖巧,那都是训练出来的,刚出生一个月的狗,给它一个家,它能把这个家给拆了。
还只需要一天的时间。
江沅抱着狗进来,看到的就是他这一脸的困惑。
再看看他身上皱巴巴的衣服以及略有些凌乱的头发,不难想象这一路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她笑弯了眼,抬步走了过去。
“巩眠付,谢谢你。”
他瞥了她一眼,目光落到她怀中的狗,难免觉得有些头疼。
“你喜欢就好,如果不是因为你喜欢,我不会把它回家。”
关于这一点,她自然知道,她将小狗狗举起来,它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好奇地看着她,还不时“呜呜”地叫几声。
她被逗笑了,可是她还有一个疑问想要问他。
“巩眠付,你为什么会挑这种狗?”
他蹙起了剑眉。
“狗还有区别?我随便挑的,看它长得还不错,颜值可以。”
还颜值呢!
江沅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早就应该知道,不指望他能分清狗的品种,毕竟狗的品种那么多,她都是只能勉强分清一些比较常见的品种,像他这种根本就不了解的人,又怎么可能会知道?
“巩眠付,这是哈士奇,狗中著名的‘撒手没’。”
“什么意思?”
他是真的糊涂,她用手逗弄着小狗狗,发现自己是愈发喜欢了。
“二哈是这么多狗中破坏力最强的,称为拆迁队队长,而且,分不清好人坏人,就算有坏人进屋了,它也特别热情,要是外出遛狗得揣着狗绳,不然的话一松手就会跑了个没影,想追都追不上。”
她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
“虽然二哈小时候长得是特别可爱,但是它长大以后,就是大叔,还是猥琐大叔。”
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网上搜索了下哈士奇长大以后的模样,然后递到他的面前让他看。
男人仅仅是瞟了一眼,立即脸便黑了下来。
“我能把它丢了么?”
他说出这么一句,她连忙把狗紧紧抱住。
“不行,你是买回来送给我的,它现在在我手上,就是我的,你不能把它丢了。”
“我会再给你买一只。”
“我不要,我就要这一只。”
见他一脸无奈,她举起狗在他面前晃了晃。
“名字我都已经想好了,就叫它小眠眠!”
听到这个名字,他几乎立马就否决了。
“不行!”
“为什么不行?”
男人的目光带着嫌弃,本以为自己眼光好,挑了一只颜值不错的,结果才知道,这狗长大以后,是猥琐大叔,这根本就是在给他的品味蒙羞。
“我叫巩眠付,它叫小眠眠,敢情你是把它当成我了?还是你把我当成它了?绝对不行!我不要跟一只狗共享我的名字!”
她扁着嘴,小声地说了一句“小气”。
他是说什么都不肯妥协,她将狗抱住,举白旗投降。
“行行行,我给它取名可乐,行了吧?你怕它玷污了你的名字,我还怕你的名字配不上它呢!”
“江沅!”
江沅才不管他生不生气,反正这会儿,她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只可爱的二哈身上。她抱着狗抬步走出主卧,只剩下他一个人站在原地干赌气。
巩眠付突然觉得,他不应该给她买回来一只狗的,才不过是一会的工夫,这狗就爬到了他的头顶,成功地占据了她的注意力。
那以后呢?是不是代表着,以后他还得跟一只狗争宠?
他有些后悔了。
……
之后的一段日子,果然就证实了他的心中所想。
江沅的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这只狗上,每次他回来,都能看到这一大一小的身影,她大部分的时间都陪着可乐,就连往日里吃过饭她看电视他工作的时间,都变成了她逗弄可乐而他依旧是工作的光景。
男人觉得心里是不平衡极了,明明这狗是他买回来的,可她却每天陪着这只狗,那么他呢?她是不是有点忽略他了?
当夜幕降临,他从浴室出来,余光一瞥,就瞥见她和可乐在床上玩得愉快。
这狗长得快,这才不过十来天,就胖了一圈,他只记得买的时候,那售货员在旁边说这是大型犬,估计,还能继续长。他可不管这狗到底会长得有多大,他只知道,这狗这会儿占据了他的位置。
巩眠付走过去,一把就将狗抱起,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就见到他抱着可乐往门口去,随后一把丢了出去,把门关上。
“你干什么?”
他往回走,她这才看见他沉着脸,明显不愉快了。
“你不觉得你最近都在跟这只狗玩?”
“它有名字的,它叫可乐。”
江沅坐在床上,手边还放着一些逗狗的玩具,这会儿他把狗丢出去了,她便小心翼翼地将玩具收起来。
“可乐还那么小,你刚刚怎么可以用丢的?要是摔坏了它怎么办?”
他走到床前,她开口闭口都是可乐可乐的,他难免觉得不高兴。
“你倒是说说,自从我把它买回来以后,你哪天不是跟它在一起的?”
“不是你让我在家养病的么?那我没事干啊,当然是跟可乐一起玩啊!”
她说得是一脸的理所当然,他受不了了,直接就将她压倒在床上。
“江沅,可乐是公狗!”
江沅眨了眨眼睛,“我当然知道它是公狗,所以呢?”
所以呢?她还敢问他所以呢?
他是被气得眼冒金星,禁不住冷哼一声。
看着他的脸,她这才总算是明白了过来。
“巩眠付,你别告诉我,你现在在跟一只狗吃醋。”
巩眠付自己也觉得,他当真是疯了,可是他不得不承认,每次看到那只狗缠在她的身边,她紧紧地将狗抱在怀里,他就觉得吃味。
巩眠付是真的想不通,狗,原来是这样的吗?
他印象中,狗不是很乖巧的么?
难道是他挑的这只狗是另类些的?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小狗狗之所以听话乖巧,那都是训练出来的,刚出生一个月的狗,给它一个家,它能把这个家给拆了。
还只需要一天的时间。
江沅抱着狗进来,看到的就是他这一脸的困惑。
再看看他身上皱巴巴的衣服以及略有些凌乱的头发,不难想象这一路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她笑弯了眼,抬步走了过去。
“巩眠付,谢谢你。”
他瞥了她一眼,目光落到她怀中的狗,难免觉得有些头疼。
“你喜欢就好,如果不是因为你喜欢,我不会把它回家。”
关于这一点,她自然知道,她将小狗狗举起来,它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好奇地看着她,还不时“呜呜”地叫几声。
她被逗笑了,可是她还有一个疑问想要问他。
“巩眠付,你为什么会挑这种狗?”
他蹙起了剑眉。
“狗还有区别?我随便挑的,看它长得还不错,颜值可以。”
还颜值呢!
江沅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早就应该知道,不指望他能分清狗的品种,毕竟狗的品种那么多,她都是只能勉强分清一些比较常见的品种,像他这种根本就不了解的人,又怎么可能会知道?
“巩眠付,这是哈士奇,狗中著名的‘撒手没’。”
“什么意思?”
他是真的糊涂,她用手逗弄着小狗狗,发现自己是愈发喜欢了。
“二哈是这么多狗中破坏力最强的,称为拆迁队队长,而且,分不清好人坏人,就算有坏人进屋了,它也特别热情,要是外出遛狗得揣着狗绳,不然的话一松手就会跑了个没影,想追都追不上。”
她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
“虽然二哈小时候长得是特别可爱,但是它长大以后,就是大叔,还是猥琐大叔。”
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网上搜索了下哈士奇长大以后的模样,然后递到他的面前让他看。
男人仅仅是瞟了一眼,立即脸便黑了下来。
“我能把它丢了么?”
他说出这么一句,她连忙把狗紧紧抱住。
“不行,你是买回来送给我的,它现在在我手上,就是我的,你不能把它丢了。”
“我会再给你买一只。”
“我不要,我就要这一只。”
见他一脸无奈,她举起狗在他面前晃了晃。
“名字我都已经想好了,就叫它小眠眠!”
听到这个名字,他几乎立马就否决了。
“不行!”
“为什么不行?”
男人的目光带着嫌弃,本以为自己眼光好,挑了一只颜值不错的,结果才知道,这狗长大以后,是猥琐大叔,这根本就是在给他的品味蒙羞。
“我叫巩眠付,它叫小眠眠,敢情你是把它当成我了?还是你把我当成它了?绝对不行!我不要跟一只狗共享我的名字!”
她扁着嘴,小声地说了一句“小气”。
他是说什么都不肯妥协,她将狗抱住,举白旗投降。
“行行行,我给它取名可乐,行了吧?你怕它玷污了你的名字,我还怕你的名字配不上它呢!”
“江沅!”
江沅才不管他生不生气,反正这会儿,她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只可爱的二哈身上。她抱着狗抬步走出主卧,只剩下他一个人站在原地干赌气。
巩眠付突然觉得,他不应该给她买回来一只狗的,才不过是一会的工夫,这狗就爬到了他的头顶,成功地占据了她的注意力。
那以后呢?是不是代表着,以后他还得跟一只狗争宠?
他有些后悔了。
……
之后的一段日子,果然就证实了他的心中所想。
江沅的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这只狗上,每次他回来,都能看到这一大一小的身影,她大部分的时间都陪着可乐,就连往日里吃过饭她看电视他工作的时间,都变成了她逗弄可乐而他依旧是工作的光景。
男人觉得心里是不平衡极了,明明这狗是他买回来的,可她却每天陪着这只狗,那么他呢?她是不是有点忽略他了?
当夜幕降临,他从浴室出来,余光一瞥,就瞥见她和可乐在床上玩得愉快。
这狗长得快,这才不过十来天,就胖了一圈,他只记得买的时候,那售货员在旁边说这是大型犬,估计,还能继续长。他可不管这狗到底会长得有多大,他只知道,这狗这会儿占据了他的位置。
巩眠付走过去,一把就将狗抱起,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就见到他抱着可乐往门口去,随后一把丢了出去,把门关上。
“你干什么?”
他往回走,她这才看见他沉着脸,明显不愉快了。
“你不觉得你最近都在跟这只狗玩?”
“它有名字的,它叫可乐。”
江沅坐在床上,手边还放着一些逗狗的玩具,这会儿他把狗丢出去了,她便小心翼翼地将玩具收起来。
“可乐还那么小,你刚刚怎么可以用丢的?要是摔坏了它怎么办?”
他走到床前,她开口闭口都是可乐可乐的,他难免觉得不高兴。
“你倒是说说,自从我把它买回来以后,你哪天不是跟它在一起的?”
“不是你让我在家养病的么?那我没事干啊,当然是跟可乐一起玩啊!”
她说得是一脸的理所当然,他受不了了,直接就将她压倒在床上。
“江沅,可乐是公狗!”
江沅眨了眨眼睛,“我当然知道它是公狗,所以呢?”
所以呢?她还敢问他所以呢?
他是被气得眼冒金星,禁不住冷哼一声。
看着他的脸,她这才总算是明白了过来。
“巩眠付,你别告诉我,你现在在跟一只狗吃醋。”
巩眠付自己也觉得,他当真是疯了,可是他不得不承认,每次看到那只狗缠在她的身边,她紧紧地将狗抱在怀里,他就觉得吃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