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开口借钱
农小妹轻声问她,“阿妈,您怎么亲自来找我呢?您有什么事的话,可以让三明或四明,过来告诉我一声,我回去一趟便行。哪里要劳烦您亲自来一趟?”
农母却对她粗声笑道:“反正现在已分完谷子,队里也没什么活干,家里也比较少活儿。我还没来过女儿的婆家,过来跟亲家见个面,互相认识一下也很应该。呵呵呵,总不至于在外面碰到,吵起架来还不知道是两亲家。”
农小妹便听出来了,合着农母是专门过来,认识一下任家大门的吧?她也不好表现出不欢迎,“阿妈,快点进来坐吧。”她带着农母走进天井时,任母也已经从客厅走了出来。
两亲家看到彼此,都显得非常高兴,两人都是未语先笑,然后便边说话边上前去,一把握住彼此的手,亲家长、亲家短的一阵问候,两人也都在暗暗打量对方。
农母私下觉得,任母像是个好欺负的人,任母长得不高,比她足足矮上大半个头,身材也显得比较弱小。真不知道她是如何养得出,像任达兵那样,高大英俊又明事理的一个好儿子。
其实任母并不是好欺负的人,她只是不爱算计人,外表柔顺,内心却是个有主见的人。聪明人多数反被聪明误,这个老掉牙的道理,她还是听家里老人教过的,因而她反而,愿意做个吃点小亏的人。
她之所以同意,任达兵刚刚把农小妹娶回家,就让她当家,也是这个道理。她自知她身体比较弱,便尽量先对农小妹好,为的就是她将来老得走不动了,农小妹念她的好,可以好好对待她。
农母给任母的感觉,上上下下、内内外外就是个粗人,她说话声音比较粗犷,人也长得比较粗壮。她也觉得,农母能养出农小妹这样,心灵手巧的好女儿,真是她的福气。
两亲家互相客套一番后,任母便拉着农母进客厅去坐,“走走走,我们两亲家,去客厅坐着说会儿话。其实我早就想去探探亲家了,怎奈家务事儿多,总是抽不出这个心来。”
“呵呵呵,没事没事,我来看你也一样,我走路快着呢。”农母也拍着任母的肩膀,客气笑道。
“亲家啊,你走了这一路,口渴了吧?让小妹去给你装碗粥出来,先喝上一口吧?”
“不需要不需要,我是中午吃过几碗粥才来的,走那么几里路而已,现在还不需要喝粥。”
“你真不口渴吗?那我就不再客气,这里可是你女儿家,你可别回去了跟人说,去到女儿婆家,连口粥水也没得喝哦,呵呵呵。”
“不会不会!哈哈哈,亲家真会说笑话。我这丫头嫁过来你们家,也有两个多月了,如果她有什么做得不对的,你便尽管骂她。她这个人就是不骂不勤快,你越骂她,她就会越勤快。”
“哈哈哈,亲家也说笑了。小妹她是既勤快又懂事,哪需要我骂?”心里还有一句,看来她这个儿媳妇,以前在娘家时,没少被她这个母亲骂,所以现在才这么懂事勤快。
两亲家在客厅坐下来后,又唠了好一会儿家常,农母也不想再收着话,终于笑着说出了来意。
“亲家啊,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亲自来这一趟,一是想看看亲家,二是想想向亲家借几块钱的。”
农小妹一直坐在旁边,边陪着她们边又织起了毛衣,听到这里后,急忙看向农母问道:“阿妈,是大明要结婚了吗?”
如果是为了这件事,她不是说过会给五块钱吗?怎么农母又问她婆婆借钱了?难道她还想要更多的钱?问她婆婆借的钱,农母就一定得还,即使农母没钱拿来还,农小妹不是也得替她还上么?
农母这人,说话做事都不喜欢绕圈子,她喜欢直来直去。
她皱了一下眉说道:“就是大明结婚的事,真是愁死我了。自从你出嫁后,咱家里里外外那么多家务活,几乎全留给我一个人干,累得我不行。我便想着让六姑,早点替大明找个姑娘结婚,找了两个多月,才终于有一家姑娘愿意嫁他了。”
任母便接话说道:“原来是大舅子要结婚了,这可是好事啊。”
“好事是好事,那姑娘家离得比较远,是深寨村的姑娘,她阿妈说因为姑娘嫁得有点远,所以得多要几块钱聘礼。现在已经快到年尾了,生产队又还没分钱,我哪里还有什么钱?不得已唯有过来你们家,厚着脸皮向亲家开口借钱了。”
农母已经开口说要借钱,农小妹也不好再说什么,只等着任母回话。任母倒是个热心的人,既然亲家已经开口说要借钱,她也断然不会拒绝。
“原来是这么回事,按我们这一带一般人家的做法,聘礼能有一担大米,外加一些礼物,再加十块钱,就已经很过得去了。我现在不需要买家用,倒是还存有几块老本钱,不过最多也是能借给你五块钱,希望可以解决亲家的难题,呵呵呵。”
向亲家借钱也很正常,好的亲戚之间,就是要互相帮助的。尤其是在七零年代,向邻居借几斤大米或借一块几毛钱,也是常有的事。
只是任母才第一次和农母见面,她可还不知道农母的为人,有借有还当然是好事,大家不伤和气。如果有借不还,那作为两亲家,也不可能撕破脸追着她还,故而她只肯答应,借出五块钱给农母。
农母却觉得有点少,见任母似乎很好说话,刚想开口多借一点。
农小妹却及时出声制止她,“阿妈,我婆婆现在不当家了,是由我来当家,她那点老本钱是留来防老的,可不能随便动,还是从我这里借给你吧。”
农小妹就想着,反正要给农母五块钱,她能还自然是好事,不想还也没什么,就当是她赞助农大明结婚,可农母还真觉得五块钱不够。
农母笑着说道:“要是从你这里借,你就借给我十块钱吧。五块钱那么少怎么够?随便买几样礼物就没钱了。”
农母却对她粗声笑道:“反正现在已分完谷子,队里也没什么活干,家里也比较少活儿。我还没来过女儿的婆家,过来跟亲家见个面,互相认识一下也很应该。呵呵呵,总不至于在外面碰到,吵起架来还不知道是两亲家。”
农小妹便听出来了,合着农母是专门过来,认识一下任家大门的吧?她也不好表现出不欢迎,“阿妈,快点进来坐吧。”她带着农母走进天井时,任母也已经从客厅走了出来。
两亲家看到彼此,都显得非常高兴,两人都是未语先笑,然后便边说话边上前去,一把握住彼此的手,亲家长、亲家短的一阵问候,两人也都在暗暗打量对方。
农母私下觉得,任母像是个好欺负的人,任母长得不高,比她足足矮上大半个头,身材也显得比较弱小。真不知道她是如何养得出,像任达兵那样,高大英俊又明事理的一个好儿子。
其实任母并不是好欺负的人,她只是不爱算计人,外表柔顺,内心却是个有主见的人。聪明人多数反被聪明误,这个老掉牙的道理,她还是听家里老人教过的,因而她反而,愿意做个吃点小亏的人。
她之所以同意,任达兵刚刚把农小妹娶回家,就让她当家,也是这个道理。她自知她身体比较弱,便尽量先对农小妹好,为的就是她将来老得走不动了,农小妹念她的好,可以好好对待她。
农母给任母的感觉,上上下下、内内外外就是个粗人,她说话声音比较粗犷,人也长得比较粗壮。她也觉得,农母能养出农小妹这样,心灵手巧的好女儿,真是她的福气。
两亲家互相客套一番后,任母便拉着农母进客厅去坐,“走走走,我们两亲家,去客厅坐着说会儿话。其实我早就想去探探亲家了,怎奈家务事儿多,总是抽不出这个心来。”
“呵呵呵,没事没事,我来看你也一样,我走路快着呢。”农母也拍着任母的肩膀,客气笑道。
“亲家啊,你走了这一路,口渴了吧?让小妹去给你装碗粥出来,先喝上一口吧?”
“不需要不需要,我是中午吃过几碗粥才来的,走那么几里路而已,现在还不需要喝粥。”
“你真不口渴吗?那我就不再客气,这里可是你女儿家,你可别回去了跟人说,去到女儿婆家,连口粥水也没得喝哦,呵呵呵。”
“不会不会!哈哈哈,亲家真会说笑话。我这丫头嫁过来你们家,也有两个多月了,如果她有什么做得不对的,你便尽管骂她。她这个人就是不骂不勤快,你越骂她,她就会越勤快。”
“哈哈哈,亲家也说笑了。小妹她是既勤快又懂事,哪需要我骂?”心里还有一句,看来她这个儿媳妇,以前在娘家时,没少被她这个母亲骂,所以现在才这么懂事勤快。
两亲家在客厅坐下来后,又唠了好一会儿家常,农母也不想再收着话,终于笑着说出了来意。
“亲家啊,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亲自来这一趟,一是想看看亲家,二是想想向亲家借几块钱的。”
农小妹一直坐在旁边,边陪着她们边又织起了毛衣,听到这里后,急忙看向农母问道:“阿妈,是大明要结婚了吗?”
如果是为了这件事,她不是说过会给五块钱吗?怎么农母又问她婆婆借钱了?难道她还想要更多的钱?问她婆婆借的钱,农母就一定得还,即使农母没钱拿来还,农小妹不是也得替她还上么?
农母这人,说话做事都不喜欢绕圈子,她喜欢直来直去。
她皱了一下眉说道:“就是大明结婚的事,真是愁死我了。自从你出嫁后,咱家里里外外那么多家务活,几乎全留给我一个人干,累得我不行。我便想着让六姑,早点替大明找个姑娘结婚,找了两个多月,才终于有一家姑娘愿意嫁他了。”
任母便接话说道:“原来是大舅子要结婚了,这可是好事啊。”
“好事是好事,那姑娘家离得比较远,是深寨村的姑娘,她阿妈说因为姑娘嫁得有点远,所以得多要几块钱聘礼。现在已经快到年尾了,生产队又还没分钱,我哪里还有什么钱?不得已唯有过来你们家,厚着脸皮向亲家开口借钱了。”
农母已经开口说要借钱,农小妹也不好再说什么,只等着任母回话。任母倒是个热心的人,既然亲家已经开口说要借钱,她也断然不会拒绝。
“原来是这么回事,按我们这一带一般人家的做法,聘礼能有一担大米,外加一些礼物,再加十块钱,就已经很过得去了。我现在不需要买家用,倒是还存有几块老本钱,不过最多也是能借给你五块钱,希望可以解决亲家的难题,呵呵呵。”
向亲家借钱也很正常,好的亲戚之间,就是要互相帮助的。尤其是在七零年代,向邻居借几斤大米或借一块几毛钱,也是常有的事。
只是任母才第一次和农母见面,她可还不知道农母的为人,有借有还当然是好事,大家不伤和气。如果有借不还,那作为两亲家,也不可能撕破脸追着她还,故而她只肯答应,借出五块钱给农母。
农母却觉得有点少,见任母似乎很好说话,刚想开口多借一点。
农小妹却及时出声制止她,“阿妈,我婆婆现在不当家了,是由我来当家,她那点老本钱是留来防老的,可不能随便动,还是从我这里借给你吧。”
农小妹就想着,反正要给农母五块钱,她能还自然是好事,不想还也没什么,就当是她赞助农大明结婚,可农母还真觉得五块钱不够。
农母笑着说道:“要是从你这里借,你就借给我十块钱吧。五块钱那么少怎么够?随便买几样礼物就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