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卖米筹钱
阿志还以为覃带玲不能喝酒,心中正有点失望,暗叹自己可能要做亏本生意了。哪知她咳了几声后,却爽快地笑了起来。
“哎呦喂,这个啤酒还挺好喝的嘛,比白开水好喝多了,喝下去后肚子凉爽爽的,真是解渴又过瘾。”
任达云也笑道:“是吧?我也觉得喝下去后,肚子既舒服又解渴。来来来,志叔,我们继续喝酒。”
覃带玲开玩笑问道:“志叔,我们喝完这四瓶酒后,我还想试试喝那个鸡尾酒,我们第一次喝酒就这么能喝,不会把你喝心痛了吧?”
阿志反而显得很开心,“不会不会!只要你们喜欢喝,一会咱们继续买几瓶鸡尾酒喝。”
顿了顿,他继续笑道:“哎呦,真是不能小瞧你们年轻人!想当年,志叔我第一次喝酒时,只喝了一口就嫌它味道怪怪的,朋友带着喝了好几次后,才慢慢适应它的味道,后来才喜欢喝的。”
阿志心中得意起来,看来他朋友的建议是对的,第一次喝啤酒的人,就得带到烧烤一条街来喝,配着烤鱼喝,他们就会觉得很美味了。
阿志悄悄盘算着他的赚钱计划,任达云和覃带玲夫妻俩,也在想着他们美好的挣钱美梦。
一切看着那么的和谐,那么的正常,谁也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
话说任家这边,农小妹和任达兵等人,带着任父去县城看病,已经过去三天了,他们还没回来。
而且一起出去的四个人,一个也没见回来,回来报个平安的人也没有。
任母是那个急呀,这天一早起来吃过粥后,她脸上尽显担忧,忍不住对任达花念叨起来。
“达花,你阿爸他们都出去县城三天了,也没个人回来报个信,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钱够不够用?你阿爸的病好些没有呢?”
“谁知道呢?大哥他也出去了,有他在不会有什么事的,阿妈你别担心太多啦。而且,嫂子也是个聪明人。”
“唉,我哪能不担心呢?不行,今天我必须得去找你小叔帮忙,先把咱家剩下的两担谷子都碾完,然后让他用单车驮到县城去卖点钱,再让他往县城的医院跑一趟,去看看他们到底怎么样了。不管怎么样,总该让我们知道情况才是。”
任达花只好答道:“可是,阿妈,要是你把谷子都碾完卖掉,我们家接下来吃什么?还有差不多两个月,才能到年中分谷子的日子。”
“我自然会先留下一些米的,但从今天起,我们家就只能喝粥了,看能不能熬到分谷子吧。实在熬不到,到时我就只好先去借些米,谁家可以借米给我们,就去谁家借吧。”
任达花抱着任茵茵,认真地听着,一时又要哄一下任茵茵,她沉默了一会,便轻轻叹了一声。
“阿妈,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也拿不定主意,给不了你什么好的建议,现在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这几天任达花似乎一下子长大了,她心中恨死了覃带玲,觉得她就是个笑里藏刀的女人,心肠太坏了,把他们家害成现在这个样子。
她甚至觉得任父的病,都和任达云离家出走有关,所以覃带玲也脱不了干系。只恨自己年龄太小,啥也不懂,还帮着她拐走任达云。
王春杏匆匆去到任小叔家,跟他说明了她的来意。任小叔二话不说,满口答应下来。
“成成成,我愿意去帮忙。现在我的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总想着他们这几个小孩,去了好几天了还没回来。不管是什么情况,也不知道让一个人回来告诉一声,真是让人着急。”
任小婶也还在家里,她知道不可能阻止老公,只撇了撇嘴说了句。
“二嫂呀,我们家启良已经出去县城帮忙了,这几天他没去出工,我们家挣的工分已经少了,如果……”
王春杏明白任小婶的意思,没等她说完,便连忙陪笑。
“耽误不了小叔几天时间,就是让他帮忙把米卖了,然后拿到钱后,就坐车到县城去送钱,看看他们的情况后,他就回来告诉我一声。”
任小叔也说道:“就是,最多就耽误两天时间。我二哥现在病情如何,家里都还没人知道,你还只知道惦记着挣工分,有没一点人情味儿的?不去挣几天工分,咱家还不至于会饿死人。”
任小婶也不服气地答道:“我也没说不让你去,你跟我急啥呢?我就希望你快去快回,别像启良那样耽误好几天而已。”
“不会的不会的,他出去看清情况后,如果他二哥的病不要紧,顺便把启良和水清都带回来。小孩子想得不周到,所以才不懂得要先回来,就算他二哥的病一时好不了,也不该都在外面守着。”
“行了,二嫂,别跟她啰嗦了,我们快点挑谷子去碾吧。”
王春杏把两担谷子都碾完了,也就是得到120斤的大米,他们又把米糠卖给碾米处,卖了五毛钱。
碾米得按斤数每斤交1分钱的手工费,总共要交1块2 毛钱,减掉卖米糠的5毛钱,她还得给碾米处7毛钱。
两人各挑着米回到家后,王春杏又量出30斤米留着家里吃。
省下的米装了两个箩筐,让任小叔用单车驮着,她本人在单车后面帮忙扶着,两人小心翼翼地,又把它们推到县城去卖。
他们的大米是新碾的,看起来很新鲜,很快便有几个人,分别过来问价钱。开始时,王春杏回说要5毛钱一斤。
“五毛钱一斤?开什么玩笑,你这大米难道能煮出花来呀?我们去粮店买,最好的也才2毛钱一斤。”其中一个大叔答了句便走了。
另一个女人路过这里,听到他们的议论,也停下脚步,抓起一把大米在手中看了看。
“这些大米虽然比粮店的新鲜,可也卖不到5毛钱一斤吧?大婶,你要是真有心想卖,我帮你买一箩筐,你们帮我送到我家去。但价钱我最多给2毛5一斤,怎么样?你们卖不卖?”
“哎呦喂,这个啤酒还挺好喝的嘛,比白开水好喝多了,喝下去后肚子凉爽爽的,真是解渴又过瘾。”
任达云也笑道:“是吧?我也觉得喝下去后,肚子既舒服又解渴。来来来,志叔,我们继续喝酒。”
覃带玲开玩笑问道:“志叔,我们喝完这四瓶酒后,我还想试试喝那个鸡尾酒,我们第一次喝酒就这么能喝,不会把你喝心痛了吧?”
阿志反而显得很开心,“不会不会!只要你们喜欢喝,一会咱们继续买几瓶鸡尾酒喝。”
顿了顿,他继续笑道:“哎呦,真是不能小瞧你们年轻人!想当年,志叔我第一次喝酒时,只喝了一口就嫌它味道怪怪的,朋友带着喝了好几次后,才慢慢适应它的味道,后来才喜欢喝的。”
阿志心中得意起来,看来他朋友的建议是对的,第一次喝啤酒的人,就得带到烧烤一条街来喝,配着烤鱼喝,他们就会觉得很美味了。
阿志悄悄盘算着他的赚钱计划,任达云和覃带玲夫妻俩,也在想着他们美好的挣钱美梦。
一切看着那么的和谐,那么的正常,谁也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
话说任家这边,农小妹和任达兵等人,带着任父去县城看病,已经过去三天了,他们还没回来。
而且一起出去的四个人,一个也没见回来,回来报个平安的人也没有。
任母是那个急呀,这天一早起来吃过粥后,她脸上尽显担忧,忍不住对任达花念叨起来。
“达花,你阿爸他们都出去县城三天了,也没个人回来报个信,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钱够不够用?你阿爸的病好些没有呢?”
“谁知道呢?大哥他也出去了,有他在不会有什么事的,阿妈你别担心太多啦。而且,嫂子也是个聪明人。”
“唉,我哪能不担心呢?不行,今天我必须得去找你小叔帮忙,先把咱家剩下的两担谷子都碾完,然后让他用单车驮到县城去卖点钱,再让他往县城的医院跑一趟,去看看他们到底怎么样了。不管怎么样,总该让我们知道情况才是。”
任达花只好答道:“可是,阿妈,要是你把谷子都碾完卖掉,我们家接下来吃什么?还有差不多两个月,才能到年中分谷子的日子。”
“我自然会先留下一些米的,但从今天起,我们家就只能喝粥了,看能不能熬到分谷子吧。实在熬不到,到时我就只好先去借些米,谁家可以借米给我们,就去谁家借吧。”
任达花抱着任茵茵,认真地听着,一时又要哄一下任茵茵,她沉默了一会,便轻轻叹了一声。
“阿妈,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也拿不定主意,给不了你什么好的建议,现在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这几天任达花似乎一下子长大了,她心中恨死了覃带玲,觉得她就是个笑里藏刀的女人,心肠太坏了,把他们家害成现在这个样子。
她甚至觉得任父的病,都和任达云离家出走有关,所以覃带玲也脱不了干系。只恨自己年龄太小,啥也不懂,还帮着她拐走任达云。
王春杏匆匆去到任小叔家,跟他说明了她的来意。任小叔二话不说,满口答应下来。
“成成成,我愿意去帮忙。现在我的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总想着他们这几个小孩,去了好几天了还没回来。不管是什么情况,也不知道让一个人回来告诉一声,真是让人着急。”
任小婶也还在家里,她知道不可能阻止老公,只撇了撇嘴说了句。
“二嫂呀,我们家启良已经出去县城帮忙了,这几天他没去出工,我们家挣的工分已经少了,如果……”
王春杏明白任小婶的意思,没等她说完,便连忙陪笑。
“耽误不了小叔几天时间,就是让他帮忙把米卖了,然后拿到钱后,就坐车到县城去送钱,看看他们的情况后,他就回来告诉我一声。”
任小叔也说道:“就是,最多就耽误两天时间。我二哥现在病情如何,家里都还没人知道,你还只知道惦记着挣工分,有没一点人情味儿的?不去挣几天工分,咱家还不至于会饿死人。”
任小婶也不服气地答道:“我也没说不让你去,你跟我急啥呢?我就希望你快去快回,别像启良那样耽误好几天而已。”
“不会的不会的,他出去看清情况后,如果他二哥的病不要紧,顺便把启良和水清都带回来。小孩子想得不周到,所以才不懂得要先回来,就算他二哥的病一时好不了,也不该都在外面守着。”
“行了,二嫂,别跟她啰嗦了,我们快点挑谷子去碾吧。”
王春杏把两担谷子都碾完了,也就是得到120斤的大米,他们又把米糠卖给碾米处,卖了五毛钱。
碾米得按斤数每斤交1分钱的手工费,总共要交1块2 毛钱,减掉卖米糠的5毛钱,她还得给碾米处7毛钱。
两人各挑着米回到家后,王春杏又量出30斤米留着家里吃。
省下的米装了两个箩筐,让任小叔用单车驮着,她本人在单车后面帮忙扶着,两人小心翼翼地,又把它们推到县城去卖。
他们的大米是新碾的,看起来很新鲜,很快便有几个人,分别过来问价钱。开始时,王春杏回说要5毛钱一斤。
“五毛钱一斤?开什么玩笑,你这大米难道能煮出花来呀?我们去粮店买,最好的也才2毛钱一斤。”其中一个大叔答了句便走了。
另一个女人路过这里,听到他们的议论,也停下脚步,抓起一把大米在手中看了看。
“这些大米虽然比粮店的新鲜,可也卖不到5毛钱一斤吧?大婶,你要是真有心想卖,我帮你买一箩筐,你们帮我送到我家去。但价钱我最多给2毛5一斤,怎么样?你们卖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