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犯我逆鳞,虽远必诛(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署长!”许余望着可视屏幕里林子恒阴沉的脸,心里没底。
  林纳兰翘着二郎腿坐在一旁的沙发上,许余的办公室装饰得古色古香,暗红色的檀木书架,两边墙上挂着几千年前的山水油墨画,整个房间弥漫着淡淡的书墨香,哪像传说中的特务署署长办公室。
  林子恒皱着眉头,质问:“你去了新安市市郊一家金属冶炼厂?”
  许余毕恭毕敬低眉顺眼的回答:“是的!”
  “干了什么?”林子恒的声音冷得掉渣,一直从许余的耳膜冷到心扉。
  “怀疑那里可能有违禁物品。”
  “哦,想必搜到不少违禁物品了吧?”
  许余脸色渐渐苍白,诺诺回了一句:“什么都没搜到……”
  林子恒终于忍不住,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将这边的许余吓得一战栗,头垂得更低了,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最终没有说出口。
  “混蛋!”盛怒的林子恒骂了一声,眼角余光瞟到一旁屏幕上杨远之的脸庞,只听他冷冷的说:“你慢慢查,不要浪费我的电话费,星际长途很贵的。”屏幕一黑,杨远之已经挂断。
  吃瘪的林子恒一腔怒火不得不找许余发泄,怒叱:“是谁要你去的?如果你不是蠢猪,你就应该知道前不久我在那里参加了一个葬礼!再有,你这个蠢猪难道不知道和驻军开火的后果?怎么不一枪把你这个渣给灭了!”
  望着口沫横飞的林子恒,许余更加不敢吱声,傻傻站在那里当发泄对象,直到林子恒的电话再度响起才结束,算下来一共忍受了十来分钟的煎熬。
  挂掉电话,想起办公室里还有一位爷,许余不敢哭丧脸,换了一脸谄媚走到装深沉的林纳兰面前,低眉顺眼对他说:“林少爷,今天都是裘少杰那混蛋搅和进来……”
  “好了,不要说了!”林纳兰很不耐烦的打断他的话,一脸鄙视,接着丢了两个字:“废物!”
  拼死拼活办了事,差点送掉小命不说,连顶头上司林子恒和军部都得罪了,结果到林纳兰这里还是没讨得好,许余真是欲哭无泪。
  气氛尴尬了一会儿,林纳兰手中那支五百塞拉的雪茄燃了三分之一,他才抬起头问脸色尴尬的许余:“刚才三叔说的,他前阵日子在那里参加了一个葬礼?”
  许余哭丧着脸点点头,说:“是的。”
  “哦!”林纳兰毫不在意的站起来,说:“我会找三叔解释。”说罢,他站起来,扬长而去。
  和哭丧着脸的许余不同的是,裘少杰春风满面,尽管在那场小型枪战中他付出了十来名士兵生命的代价,却成功的在林子恒那里加深一次印象,只要多几次这样的机会,相信飞黄腾达触手可及。
  杨远之看着被直接打成废铜烂铁的车床,还有许多被砸得分不清本来模样的昂贵机械,还有十多个鼻青脸肿的小弟,用怒火中烧已不足以形容此刻在他心中熊熊燃烧的某种东西。
  卡兰等人默默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每个人心情都很沉重,工厂是他们一点一滴,手把手才建起来的,几个月的辛劳和汗水都砸在这里,没想到被人前来捣乱,功亏一篑毁于一旦,就像刚出生的孩子突然夭折,他们没有保护好这个孩子,默默等待杨远之训斥。
  “你们做得很好!”一直沉默的杨远之脸上突然挤出笑容,赞道:“开门做生意,以和为贵,能忍则忍,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就在这时,杨远之的通讯器响了,是林子恒,他拿起来一看,直接摁掉。
  没等杨远之开口,通讯器再次响起,而且是锲而不舍孜孜不倦那种,大概也是林子恒从小到大唯一一次主动拨打电话而人家还嗤之以鼻不屑接听。
  这举动终于感动了杨远之——他满脸不爽,拿出通讯器,直接关机。
  “这一次被毁掉的设备你们不用担心,我会十倍百倍的让人赔偿。”他说完,对卡兰道:“帮我约紫枫。”
  王钟与林纳兰坐在重新装修过的萝莉咖啡厅,一人抱着一个刚泡来的学生妹,满嘴跑着黄段子,两个学生妹笑得花枝乱颤,毫不在意有一双咸猪手在她们娇嫩丰满的身上乱摸。在他们旁边,明处暗处,至少有三十名保镖。
  一个脸上有着一条长长刀疤的男子,走进咖啡厅,他的身边跟着一名瘦小的男子。
  王钟看到那名刀疤男子,和林纳兰打了个招呼,走过去,喊了一声:“嘿,枫哥。”眼角余光瞟了瞟紫枫身旁那名身型很眼熟,但模样陌生的瘦小男子。
  “噢,王公子!”紫枫不冷不热的应了一句,算是打了招呼,无视王钟伸过来准备握手的咸猪手,径自走了。
  紫枫和戴了面具的杨远之坐的雅间就在王钟等人的隔壁,说是雅间,其实也就是用一道淡红色的纱帘围住四面,雅间里摆一些花花草草,在桌上点一根红蜡烛,播放轻音乐,营造浪漫气氛。只要眼睛不瞎,就可以透过纱帘影影绰绰看到隔壁风景。
  来这里,杨远之的目的不是喝咖啡,更何况是和紫枫一个男人喝咖啡。
  “枫哥,你不觉得在仇人的隔壁谈论该如何杀掉他,是件很爽的事情?”杨远之笑了笑,为紫枫倒了一杯咖啡:“要不要加伴侣?”
  “谢谢,我不喝咖啡。”紫枫笑了笑,脸上的刀疤在暗红色的灯光下显得狰狞可怖。
  被拒绝的杨远之没有一丝尴尬,反而爽朗一笑,招呼侍者mm:“来两瓶烈酒。”
  “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没有烈酒供应。”侍者mm望着紫枫脸上那条长长的刀疤和一身健硕的肌肉,响起前几天那场惊心动魄的枪战,心里发虚,生怕旧事重演,立刻提议:“要不,两位要喝什么酒,我可以出去买。”她的脸上挂着职业性微笑,很是好看。
  “算了,来一瓶后劲足的红酒吧!”
  侍者mm上酒走后,雅间陷入沉默,杨远之知道紫枫没有主动开口的习惯,不得不主动打破沉默:“枫哥,我出一百万塞拉,买王钟的性命。”
  “呵呵,一百万塞拉?杨先生果然大手笔,王钟这条狗命,相信你可以随时取走吧?”
  隔壁不时传来打情骂俏的声音,渐渐的,变成粗重的喘息声,因为他们身处雅间,又在咖啡厅角落,很少有人经过,干起苟且勾当也很正常。
  “一百万,难道枫哥嫌少?”杨远之没有回答紫枫,举起酒杯,道:“干杯。”
  两个高脚杯轻轻碰撞,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紫枫一口将杯中的红酒喝完,微微一笑,道:“不,不嫌少,我是嫌太多,王钟的命,连一百塞拉都不值得。”他这回答,惹得杨远之又是一笑,再次举杯先干为敬。
  谈笑间,隔壁狂欢的王钟身上已经钉上死人的牌子。
  “枫哥习惯用刀还是枪?”
  “杀人,当然是用刀好。”紫枫笑了笑,将外皮披开,露出健硕的胸膛,在他胸口处,挂着一把小匕首,他轻轻抽出来,发出一声低而长“呛”的声音,在暗红色浪漫的灯光下,却格外的寒光闪烁,杀意逼人。
  “记得小时候,有一个救我命的叔叔,也喜欢在胸口挂一把匕首,和你这把匕首很像。”杨远之仿佛被勾起曾经的回忆,眼神迷离,隐隐可以看到他眼眶里氤氲的水雾。
  他没注意的是,听到这句话时,紫枫的身子轻微颤抖一下,然后恢复平静。
  “先办事还是先喝酒?”
  隔壁传来的**声渐渐大起来,听得人心慌慌的,又等了一会儿,隔壁传来两声低沉的嘶吼,估计差不多了,杨远之微微一笑,从回忆中醒来,撕下脸上的人皮面具,面对紫枫略带疑惑的眼神,道:“办事吧!我办事时,不习惯戴面具,他有权知道是谁要了他的命。”
  代表合作愉快的高脚杯再次碰撞,声音优雅高贵,含义很血腥。
  ………………………………………………
  王钟和林纳兰同时在两名学生妹身上获得高潮,翻身下来,一人点一支“熊猫”牌雪茄,给两名不上不下没有获得高潮的学生妹扔一支,表情颓废地抽起来,整个雅间顿时烟雾云绕。
  “事后一根烟,快活胜神仙。”杨远之非常理解这句话,他用无数次亲身体会验证了它的真实性。现在他要让王钟在快活似神仙的快感中死去,这才是报复的真谛。
  看到突然走进来两个人,两名赤裸上身的学生妹视若无睹,若无其事的将胸罩拾起穿上,而林纳兰和王钟看到这两个人,尤其是看到刀疤脸身后那个人,脸色骤变。
  不等他们叫出声,紫枫并拢食指中指,一连数指点在他们咽喉偏右五寸的地方,这两人立刻只能张着嘴巴嘶叫却发不出声音,至于两个学生妹,直接打晕。
  “枫哥,厉害。”杨远之对紫枫竖起大拇指,微微笑着接过紫枫递过来,闪闪发光的小匕首,缓缓走到王钟面前坐下,无视吓得浑身发抖的林纳兰。
  最折磨人的并不是将人一次弄死,而是让他打不过也逃不掉,连喊叫求救的权力都剥夺了,只能看着死亡一步步笼罩过来却无能为力,林纳兰试图逃跑和反抗,但他的实力实在上不了台面,连续站起了四次,都被紫枫一巴掌拍在肩膀上,被逼得坐回去,至于王钟,看到紫枫和杨远之同时进来后,直接放弃了抵抗和逃跑的念头。
  匕首很锋利,于是很轻松甚至连感觉都没有,就刺进了王钟的右大腿,王钟疼得大声嘶吼,可惜却发不出声音,眼珠瞪得很大眼泪像连成线的珠子,唰唰掉下来。
  他望着紫枫,嘴巴不停一张一合,看他口型,大概是在和紫枫求情。
  紫枫摇摇头,耸肩,道:“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事到如今,我也帮不了你。”
  杨远之在紫枫说话的当儿,拔出插在王钟大腿上的匕首,疼得他捂着伤口在地上翻滚。
  想起工厂里废掉至少一亿塞拉的器械,杨远之心坚如铁,不将王钟折磨到死,他誓不罢休。
  一刀,又插在王钟肩膀上,他长大嘴巴又是一声大吼,可是不知紫枫点中哪个穴道,无论如何,都没有发出声音。
  “办完事,我们该去喝酒了。”念及以往王钟对自己还算尊敬,紫枫不忍看他死前还受如此折磨,便开口催促杨远之,实际上也是为王钟求情。
  “好。”杨远之点头答应,再次拔出匕首,顺手插在王钟的后脑勺上,嗤噗一声,匕首全柄而没。
  杨远之将沾染着血迹的匕首在王钟尸体上拭擦干净,递给紫枫,道:“喝酒去吧。”走出去时,不忘运点真气在右脚上,顺脚朝被吓破胆的林纳兰胯部踢去,但听“嗤噗”两声响,估计是废了。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