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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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沟村在自己心里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龙烈血也说不上来,对小沟村,龙烈血有陌生,有熟悉,有怀念,有淡漠,有激动,等等等等一系列复杂的感受在里面。这里,有过他最亲近的人,然而他最亲近的人也是在这里离开了他;这里,是他出生的地方,然而在他的记忆里,这里却没有给他留下多少童年的印象。
  他家有房子在这里,严格上来说应该算是祖宅,那栋房子坐落在村子靠西边的地方。像所有村里的大多数房子一样,门前有一条铺着石头的小路,在那些石头中间,是不知被多少人踏过的黄土地,那些石头,有的碎如鸡蛋,有的大如砧板,就如同点缀在蛋糕上的草莓一样,被人点缀在原本的土路上。也不知是经过了多少年,看样子就像被人硬生生的踩到原来的土里一样,露出土面的部分都显出一种非人工雕琢的光滑痕迹,有的石头甚至显示出了石头里的纹路。有的石头是马牙石铺上去的,虽然不多,但经过岁月的洗礼,原本丑陋的石头露出了里面不一般的内质,白如冰,红如血,黄的,就如同天边晚霞的那一道光晕。这些东西对大人们来说没什么,可对于小沟村的孩子们来说,在路上发现这些漂亮的石头,就成了童年的一件乐事。天气晴朗的时候,这些石头迎着太阳的时候会发出刺眼的反光。龙烈血小的时候来过,他对于路上的这些石头也有过兴趣,可是那只是埋藏在心里的兴趣,兴趣而已。他永远不可能像其他的孩子那样,没事的时候就去路上发现一下这种石头,甚至从沟渠里面舀到水,把那石头擦得亮晶晶的。
  无论什么时候,走在这种路上都会让人感觉到几分清爽,到了下雨的时候也不会过于泥泞,就是被雨水冲刷过的石头比较滑一些,因此雨天的时候,走在这个路上的人一般都不敢跑得太快,总有一些小心翼翼得味道。往这条门前的小路延伸出去,一边是村子,一边就是村里的农田了,田里经常都是绿油油的一片,每一块地都是绿的,每一块绿又都有不同,有的深,有的浅,有的浓,有的淡,绿得五颜六色,就算是再高明的画家的调色版也调不出那许多纷繁复杂的绿。而到了开春的时候,这一片土地则被统一的金色所取代,那如同金子一般的金色,那在太阳下会发光的金色,看到它,人们也就看到了希望,那是油菜花,每家到那个时候地里种得最多的东西。顺着这条石头小路转过几个弯后,往西一直延伸到一座石桥前停止,而石桥的另一边,就是农田了,路也是土路,路上也不会再有铺上去的石头了。
  石桥下是一条小河,河不宽,但水很清,清到让河里的水草都能清晰可见,这条小河顺着龙烈血家的屋后淌过,绕过半个村子,向远处流去,河两边种满了柳树,除了冬天外,河两边都是一片婆娑。在小沟村安上自来水管之前,村里人都倒是到河里取水,因此在河的岸边,可以看到几处由岸上向河下延伸的青石台阶,虽然现在喝的水不再往河里取了,但是还是可以看到很多村里的人来这里洗衣洗菜。河两边的农田里的沟渠,都与河道相连,对于小沟村的孩子来说,这里,又是他们的一个天堂,年纪小一些的,可以到田里的沟渠里戏耍玩闹,拿鱼摸虾,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则就跑到小河里折腾了。无疑,这些乐趣龙烈血是享受不到了,对他来说,下河的经验是在他和龙悍所住的地方翻过一座小山后面的河里得来的。那也是一条河,河面比小沟村的这条河宽了不止十倍,河面深的地方三个人站起来都探不到底,因为河的上游地势较高,那里的水流也很急,而他在那里,自然不是做拿鱼摸虾的事,从学会在水里游泳,一直到横渡,潜渡,到在水里逆流而上,到负重抢渡……事实上,如果不是有龙悍在,龙烈血自认为自己起码会在那条河里死掉五次以上,无论冬夏,从他六岁开始,那条河的记忆一直伴随着他渡过了整整十一年。
  无论是小沟村的石头,还是小沟村的河,对龙烈血来说,代表的都是他那不一样的童年和少年。如果说小沟村的河让他想起了另外一条河,那么小沟村的石头给他带来的第一印象就是那些大石碾,那些让他的双手磨出无数血泡的大石碾,那些逐渐让他的身体还有心灵坚硬起来的大石碾。而这里的路,这里的河,除了会让他想起那些东西以外,它们还通向龙烈血心灵深处一个柔软的地方,在那个地方,总有一个模糊的,穿着花衬衣的温暖背影,那背影,或在路上姗姗而行,或蹲在河边,轻轻的在青石上捶打着衣服。
  龙烈血看着那些在路上和河里玩耍的小孩想起很多东西,那条路,那条河,虽然照样存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但对龙烈血来说,它们已经不是一条路,一条河了,因为它们实在无法承载那么多的喜怒哀乐。
  从上次清明节到现在,事隔不到一年,龙悍,还有龙烈血,又回到小沟村了,他们带回来的,还有龙烈血手里的一个骨灰盒,王利直的骨灰盒。
  还没进村,龙烈血就仔细的打量起村里的变化,跟上次比起来,小沟村还是没有多大的变化,或者说,是从来没有太大的变化,龙烈血还清晰的记得,在村口处有一棵老树被砍掉后留下的树庄,那老树庄十年前就是这个样子,现在还是这个样子,经过岁月的腐蚀,只是变得比以前更加的沧桑了,上面依旧长着厚厚的一层绿色的藓苔,和老树庄一样沧桑的,还有靠近村口的那一排高低不一的房子,都是土木结构的瓦房,也是好多年没有变过了,其中的大多数房子的年龄,都比龙烈血大,有的比龙悍还要大,房子与房子之间,是两边的土墙夹着的碎石小路,村子里,只有中间这条路稍微宽一点,勉强可以让一辆汽车开过,其他的,都是房子与房子中间夹杂的小巷,在村中央的那个打谷场是唯一的一块在外面看得到水泥地面的东西,同所有时候来时看过的一样,打谷场上永远是那一堆堆码得高高的稻草。和打谷场一样没变的,是村里面唯一的一栋砖房,那是刘祝贵家的。唯一在龙烈血眼里看着有点变化的,是村口向里不远处的一户人家,外墙用石灰刷白了,上面用油漆刷了几个血红的大字“热烈庆祝小沟村再次被评为全乡先进示范村”。龙烈血仔细看了看那标语,确定这不是谁搞的幽默,无奈的摇了摇头。
  而龙烈血和龙悍走在村里面,大家看到他们,眼神里都有一些说不出来的东西,和有人想的一样,龙悍回村了,至于龙烈血,关注他的人并不多,认识他的也不多,遇到认识的,最多也只是知道他是龙悍的儿子,好象在县里读书,具体的,就不是太清楚了。那些关于他的一些若干年前的传闻,早已逐渐被小沟村的村民们淡忘得差不多了,而现在的龙烈血,表现得则像个乖宝宝,就连平时很少穿的那一身学校强迫买下的草绿色的运动服——学校的校服,他也穿在了身上,那感觉,就一个字“土”。龙烈血双手捧着那个用一块红布包着的骨灰盒,亦步亦趋的跟在龙悍身边,偶尔还东张西望一下,一脸的好奇表情,那样子,就差再戴幅眼镜,再在脸上写上“我是爱读书的好学生了!”.
  要说在小沟村消息的传递之快,那简直有点超乎龙烈血的想象了,事实上,当龙烈血和龙悍一行刚进村不到一分钟,坐在家里的村村长刘祝贵就知道他们来了,当刘祝贵知道龙悍来了以后,先是一惊,毕竟,当年龙悍留给他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他知道自己本事,如果和龙悍蛮干硬碰的话,就算有十个刘祝贵也不够龙悍一只手捏的。再说,龙悍在外面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有朋友,听说,那个开采石厂发了财的曹老板就和龙悍关系不错,那个人在县里关系也很广。刘祝贵一边想一边皱着眉头,最后他决定静观其变,不要主动惹龙悍,不过在这之前,还得去一趟乡上,找一趟王所长。想到这里,他赶紧从家里翻出一条好烟,两瓶好酒,出门跨上单车,一溜烟的往乡上去了。
  就在刘祝贵刚出去不久,他的二儿子,也知道龙悍来了,他一声不吭,揣了把牛角刀在怀里就往外出去了,他决定要去看一看,龙悍究竟是什么三头六臂。
  小沟村不大,因此,没有用多长的时间,刘祝贵的二儿子就已经看到龙悍他们了,他装做若无其事的从龙悍他们走的路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走出来,向龙悍他们走过去,他要看看龙悍究竟怎么个厉害法,可是还没有接近龙悍,龙悍身上有一些模糊的东西就就已经不敢让他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来,那是一种无言的力量,有的人称它为气质,有的人称它为气势,在刘老二贫瘠的脑袋里,他无法分辩那到底是什么,但是,凭借着生物预知危险的本能,他知道,面前这个人,并不是他能惹的。龙悍的脸上毫无表情,轻轻的看了一眼他,他就觉得自己一下子像少穿了几件衣服,连悄悄夹在怀里的牛角刀都差点夹不住要要掉下来。与龙悍擦肩而过的瞬间,他这才仔细注意到一直跟在龙悍身后的龙烈血,刚才,他一见龙悍的时候,整个眼里似乎都是龙悍的影子,连跟在龙悍身后的龙烈血似乎都没有注意到,他先注意到了龙烈血的校服,一看校服,他就知道了,龙烈血和他家老是三是一个学校的,因为那样子的校服, 他家老三也有一套。再看到龙烈血那一脸天真好奇的模样,他就走了。走了几步,他再回过头看,龙烈血还是跟在龙悍背后亦步亦趋的,刘祝贵家的老二冷冷的笑了笑,回家去了。对他来说,他的目的达到了,凭他的感觉,他知道龙悍不好惹,可龙悍的儿子,嗯……,虽然个子稍微高那么一点,不过,一看就是那种在学校的乖学生,到时,如果龙悍不识趣,那也不要怪我了,看看到时候谁哭,嘿……嘿……
  顺着那条铺满了石头的小路,龙悍和龙烈血他们终于回到了他们家在小沟村的那栋房子,一路上,不断的有人借过路好奇的打量着他们,还有龙烈血手上抱着的那个骨灰盒,有的人,看到龙悍来了, 还和龙悍打个招呼。
  回到家,打开门,家里的陈设还是没有变过,只不过,那一层覆盖在桌椅上的灰却表明这间屋子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人来打扫了。
  龙烈血家的祖宅,几年前龙悍曾找人前来翻修过一下,虽然同样是瓦房,但是也显得挺清爽的,大概是出于感激的原因,在王利直的老婆没疯之前,他的老婆经常来到这里帮龙家父子打理一下,虽然龙家父子来这里住的时间一年不过是清明时节那一两天,但这里家里家外也都收拾得挺干净的,桌是桌,椅是椅。一切都井井有条。就连厨房生火的地方,都堆了一堆小堆干柴。
  当龙烈血和龙悍稍微把家收拾一下,并且吃过饭以后,夜色,已经不知不觉的笼罩了小沟村,龙烈血家里,也迎来了今天的第一批客人。
  客人一共有三个,有一个人是那天回家时和龙烈血打过照面的,四十多岁的样子,另外两个也都是小沟村的,一个年龄也是四十多岁,另一个年龄要稍大一些,差不多五十多岁,腰带里插着一只烟杆。出于一种由龙悍训练培养出来的本能,龙烈血悄悄的,不着痕迹的观察起这三个人来,三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那被太阳晒成紫铜色的皮肤,一看这皮肤的颜色,龙烈血就知道他们是小沟村标准的村民,那种皮肤的颜色,不是像有的人那样故意去太阳低下晒一下,染个色,表明自己很阳光的那种颜色,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紫铜色,只有常年在田地当中劳作的人才会有。还有他们的手,粗糙而有力,手上的皮肤和脸上的是一个颜色,其中一个人手臂上有一个疤,不注意看可能还会看走眼,那个疤在那个人左手靠近手肘处,岁月已经让那个疤失去了原本的样子,一般人根本注意不到。龙烈血却注意到了,看到那个疤,龙烈血就知道了,这个人当过兵,那个疤,是枪伤,看那块疤的样子推断出受伤的时间,刚好,那几年在和安南打战。
  他第一个进来的,看样子,是这三个人中无形的头头,随后的几分钟,龙烈血知道了他的名字,李伟华。跟李伟华年纪差不多的那个,也就是曾经和龙烈血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手上的指甲修得很整齐,这一点让龙烈血感觉有些诧异,他看是龙烈血开门的时候,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凭着感觉,龙烈血知道,这个人是三个人当中爱出主意的人。这个人叫唐子清。最后进门的,是那个脸上有些沧桑感觉的五十多岁的人,背微微有点驮,扫了一眼他插在腰间的那根烟杆,龙烈血就知道他的背为什么有点驮了,从那根烟杆表面被摩挲的光滑程度来判断,那烟杆,起码使用时间超过二十年,而他身上那股土制草烟丝的味道,有足够的理由使龙烈血相信,任何人,如果吸上那种土烟丝超过二十年的话,他的肺,不会太好,他的背,稍微驮一点也是正常的。他的真名已经很少有人叫了,大家都叫他张老根,有的则直接叫他老根。
  那三个人到了龙烈血家里,显得有些拘谨,而龙烈血呢,表现得恰如一个懂事的高中生,安排他们找位子坐下,并且给他们每人倒了一杯水!如果不这样的话,龙烈血怀疑,恐怕他们会一直的站着。他们三个看到龙烈血挺懂事的,紧张的情绪也消除了不少,没有刚进来时那么拘谨了,对龙烈血印象也很好,而且从夸奖龙烈血开始,他们显然找到了一个开始话题的突破口
  “这孩子真懂事!”
  “对啊,你看,年纪青青的就知进知退,在学校里一定成绩很好,一看就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就是,你看,难得的是还长的那么清秀,个子也很高,将来谁家的姑娘嫁了他准优福气!”
  ……
  他们说了一大堆,到最后,连“乖巧”这个词都用上了,龙烈血其实在他们进来帮他们倒好水以后,就到隔壁去了,留下他们和龙悍在客厅里面,虽然不在一个房间,但以龙烈血的听力来说,和在一个房间也区别不大。听到他们用“乖巧”这个词来赞扬自己的话,龙烈血只有苦笑,他实在是想不出,让小胖他们听到有人会用这个词来说他的话,他们几个会是一副什么样的表情。到了最后,他们问了一句话,龙烈血是差点真的摔倒了!
  “这孩子结婚了吗?”
  在经过一番开场白式的客套与无意义的交谈之后,谈话的内容就不那么轻松了。
  这一次,他们三个是从刘祝贵当上小沟村村村长开始讲起,讲到了这次开村民大会,讲到王利直家怎么修房子,村村长怎么找上了王利直家,怎么样霸道无理,王利直怎么样被他们打得重伤……一直到王利直家的老婆怎么发疯,怎么被乡上给送到精神病院。当讲到王利直被打的时候,那种细节,不得不另龙烈血惊叹,就连刘祝贵家刘老二(小沟村的人都这么称呼他)说话那刻薄的语气都学了个七分象。龙烈血听他们激动的说着,奇怪得很,他脑子里想的却不是王利直那时被打的情景,而是那天晚上龙悍讲的三个j国士兵屠城的那个故事。直到现在,龙烈血似乎才领悟到了当时父亲讲那个故事的意义。
  龙悍一直听他们说着,中间没有开口,一直等他们说得差不多了,这才开口道:“王利直怎么死的,我们先不说,我相信世间自有公理在,现在,我这次回来,主要是为了给王利直办后事的,王利直在这里无亲无故的,人死为大,我希望能够让他入土为安,在这里,还请各位街坊多多帮忙!”
  三个人的脸色听到这里都略有为难。龙悍一看就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
  “这次王利直的殓葬的费用,就由我来出吧,至于出多少,怎么用,还请街坊们拿拿主意!”
  那三人听到龙悍这么一说,全都放心了,钱虽然他们拿不出来,可他们也想为王利直的事尽点心。那三人放下心来,其中有两个,马上就把目光投向了另一个更老成的人身上。龙悍知道这个人,大家都叫他张老根。
  张老根想了想,说道:“王利直家自己没有留什么坟地,因此要做阴宅的话还要去现买,这买坟地的钱到也不贵,再加上修整坟墓的钱,五百块就够了。再加上不用买棺材,费用可以节省一些!”说到这里,那个老成的看了看供在客厅香岸上王利直的那个玉石骨灰盒,眼中有一些艳羡。在很多农村里,都有这种风俗,很多老人,在活着的时候就为自己准备着死后的东西,像坟地,棺材,这两样东西,都是生前已经看好了的,而拥有一幅好的陪葬棺材,很多时候,在老人们的那个圈子里都是可以拿出来炫耀的资本。王利直的这个东西,光看那材料和做工,已经可以使很多人流口水了。毫无掩饰的,张老根此课心想里转的就是这样一个念头:如果我死了能有个这种东西,这下半辈子,也不算是白活了。想归想,这话,可还要说下去。
  “请先生,抬杠子的,再加上再请一班念经超度的,还有一些黄白用度,红布白麻,再加上街坊邻居吃饭的酒食费用……大概三四千块就差不多了!”张老根说完,看着龙悍嘴里没有说话,以为是龙悍觉得钱花得多了,自己也是的,这可是在花别人的钱啊,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又补充到:“如果省一点,把酒食省了的话,两千来块也就差不多了!”张老根精打细算,就怎么想着把这个事办得简单一些,意思一下就行了,毕竟这是在花别人的钱嘛。
  “不,我家出十万,还请各位叔伯把丧事办得风光一点。”
  张老根一惊,不知道什么时候,龙烈血已经从内堂进来了,刚才的话就是龙烈血说的。
  十万,自己没听错吧!十万啊!他们三个都十分震惊,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三个人六只眼睛全盯上了龙悍。
  龙悍看了龙烈血一眼,目光里大有深意,然后对张老根三个说了一句又考验他们三个心脏承受能力的话:“如果嫌十万太少了,还可以更多!”
  张老根三人开始觉得自己是不是听力有问题,张老根瞪大了眼睛,结巴的说着:“十……十万 ,我……我没听错吧?”
  “没错,就是十万,还请各位多多帮忙,让王利直走得风光点!”
  龙悍给了他们肯定的回答。
  张老根他们三个听到这里,脸一下子就红了,那是激动的,他们这一辈子,世世代代在田里刨,没有几天风光的,这一下,听龙悍的意思,是龙悍要他们三人帮忙,一起把这件事情办体面了,虽说不是办自己的事,但就冲着龙悍的这份信任,就冲着自己这辈子能有机会花这么大一笔钱一起做件风光的事,他妈的,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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