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节
天下父母不是为子女好的,当初和夏未菊大打出手后,沈妈妈也曾发下狠心说要让沈心棠和花文轩断了的,只是因为后来花文轩一直来挽回,而且十里八村地都知道她家招了个总裁女婿的事,老人家毕竟好面子,渐渐地便将前情旧事放到一边去了。
现在突然听到说陆白的母亲很重视沈心棠,初相见就以戒指相赠,看陆白那气度长相,刚刚又听沈爸爸大肆夸奖吹嘘了陆白一番,沈妈妈心里就已经有些微地动摇了。就像当初沈家扬说的那样,他们会喜欢那个男人,只不过是因为这个男人对沈心棠好,会给她带来幸福,所以他们感同身受,便也全心全意喜欢对方而已。
花文轩确实很好,对沈心棠,对沈家,真是无可挑剔。但是他的家庭,却有些让人头疼。即使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可以将过去的事情一笔勾销,但却不代表发生过的事便能一笔勾销。夏未菊羞辱拉扯她头发的事,沈妈妈每每想起,还是其意难平的。
所以,这会儿听说这个未来婆婆对沈心棠的态度如此友好慈爱,不由得便对陆家生了一点好感,情不自禁地想要多了解一点情况。
沈心棠见母亲似乎不那么气愤了,语气有变软的迹象,态度也温和不少,她心中一阵窃喜,赶紧趁热打铁地介绍起陆白的家庭背景来。
站在门外走道上偷听的陆白高悬着的一颗心也缓缓沉了下来,他背靠在墙壁上,轻轻松了口气,脸上也渐渐绽放出了笑容。没想到关键时刻,竟然还是他妈妈帮了他一个大忙。
沈爸爸他已经拿下了,现在沈妈妈也已经有所动摇,只要他再加一把劲,那么,将沈妈妈拿下也不是什么难事了。
心中雀跃欢的,抑制不住地让心脏跳得起劲起来,他生怕暴露了自己的行藏,赶紧贴着墙根摸索着往楼下去了。
洗好澡躺在床上翻天覆地睡不着,想着沈心棠便要真真正正属于他了,拦在他面前的那重重阻碍都没有了,一时心中难掩激动,恨不得仰天高呼几声才觉得畅快。
第二天一大早地,沈心棠便敲开了他的房门将他从热被窝中叫醒。
陆白一向都是晚睡晚起的,再加上大冬天的,更加贪恋热被窝,突然被沈心棠叫醒,他心里还颇有些不高兴。
“你别管我,让我再睡会儿,早饭我就不吃了啊!”他从她手中抢过被子,重新将自己裹了起来。
“我跟你说,我爸妈最讨厌赖床的人了!”沈心棠状似威胁又似警告地说道,“你想睡懒觉就睡吧,我可要去干活去了。唉,回头我妈又该在我耳边唠叨花文轩是如何地勤快了!”
语毕,沈心棠转身便走。却听背后传来“咚”的一声,陆白踹开被子便跳下床来,从她身后一把抱住她:“你别走,我不睡懒觉了!做表面功夫谁不会啊,我凭什么就输给他姓花的了?”
“嗯,这才像话嘛!”沈心棠皱了皱鼻子,脸上的红肿消退了不少,看上去心情不错的样子。她松开他扣在她腰间的双手,转身看向他道:“那你快点把衣服穿起来,当心感冒了,我先下去了!”
“怎么,就这样走啦?”他故意沉下脸来,好像做了好事没受到表扬的小孩一般,“我这么乖这么听话,没有奖励么?”
“有!”她笑吟吟地说道。
“是什么?”他双眼放光,充满期待地看着她。
“早上煮的鸡蛋,我多给你一个怎么样?”她双眼波光流转,忍着捉弄他的笑意,口气一本正经地说道。
“靠!”他以手捶额,身子望后一倒,自由落体到了铺着稻草的坚硬床板上。
早上一起围在堂屋的四方桌上吃了简便的早餐,沈爸爸对陆白很热情,拉着他又探讨了一下剧情。沈妈妈虽然不再那么尖锐冷淡,不过也并不见得有多么热情。
吃过饭一家人便要下地干活了。
虽说年还没过完,但是对于庄稼人来讲,一年之际在于春,春节的气氛似乎只停留在除夕和大年初一而已,如今已经初五了,天气晴好,太阳高照,正是劳作的好天气。
要蓄水、犁田,除草、翻土,庄稼人一年四季都在忙碌,没有空闲的时候。
而今天的当务之急,却是要给玉米做播种定苗。
因为气温还很低,也为了以防飞鸟走禽偷食,玉米是要使用薄膜覆盖,专门育种定苗的,而不是直接在地里挖个坑,将种子扔进去完事的,这样种出来的玉米成活率是很低的。
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在育苗成功的初期,要做的事却是挺多挺复杂的。
要做这样的育种定苗,首先,要去水田里及旱地里挖出需要数量的土来,混成比较柔软易捏的土质,然后,再兑了粪坑里的粪水,将其均匀搅透混合,再从这一堆臭气熏天的泥土里一块块挖出来,像捏饺子一样搓成团再从中压个窝下去,然后整齐地堆放在一起,最后才是将浸泡好的玉米种分两至三粒不等撒进每一个坑窝里,最后覆盖上一层薄膜,今天的任务就算告一段落了。
从埋了一冬的水田里起出来的烂泥本来就已经臭烘烘的了,更何况还是混合了粪水的泥巴呢,陆白还没走近那堆泥巴,就已经紧闭起呼吸,背转过头去踟蹰不前了。
定苗的场地就在沈家院子旁边的一块空地上,旁边那户人家也在做相邻的地里做定苗,因为昨天花文轩在他们家院子坐了半天,那家人比起村子里的其他人来讲,尤为不同一些。
“我说二娘啊,”虽然是和沈妈妈差不多年纪,那家的妇人却比沈妈妈晚了一辈。那妇人坐在小板凳上,一边捏着玉米窝一边同沈妈妈八卦着,“你干嘛还这么累做这些啊,赶紧的让你家总裁女婿把你们全家都接到上海去过好日子呗。”
沈家父母都是非常吃苦耐劳的人,自从花文轩来过后,每当看到沈家二老劳碌的时候,大家都会拿类似的话打趣他们。
“心棠也这个岁数了,还不结婚么?”那妇人似乎并没感受到沈家这边怪异的气氛,仍是继续絮叨着说道。
陆白虽然站得远,但这边的说话声还是听得很清楚的,这时听到这样的话语便转过了头来。
见他转过头来,那妇人也顺便扫了他一眼,然后将小板凳搬近了一些,将身子朝沈妈妈凑近了些,压低了声音问道:“二娘,这个年轻人也是追求我们心棠妹子的吗?我们家心棠魅力很大哟!”说到这里,又望着沈心棠嘿嘿一笑。
沈心棠知道她在讲自己的八卦,相信村子里的女人们围在一起,讲得最多的八卦就是她了,她便也见惯不惊不为所动了。
“心棠妹子,你听大嫂一句话。”那妇人绕过沈妈妈的身子,探头看向旁边的沈心棠,“不要再挑了,挑来挑去眼睛都挑花了,花总裁真的是个好男人呀。你看他生得一表人材,又会赚钱,还没有架子。你不知道,以前你没回来,他自己跑来好几次,拿过镰刀、扛过锄头,还挑过粪桶呢,一点也不担心会把自己衣服弄脏把自己身上弄臭。”说到这里,她又意有所指地瞟了陆白一眼,接着继续说道,“多的呢我也不想说什么,我只是觉得,花总裁是真正地对你好对你们一家人好,又不嫌弃什么,那时候来得不巧,没什么菜可以吃,我看他用泡菜下饭也吃得很香的,我那时真的很羡慕你妈,觉得有这样的女婿实在是福气太好啦,可惜哟……”她重重地叹了口气,瞟了一眼身旁正在捏泥巴团的七八岁的两个小孩,那两个小孩一个是她的孙子一个是她外孙女,“我就没这么好福气啦!”
这个妇人说的话完全戳中了沈妈妈的心坎,她对于花文轩的喜爱与歉意本来就无法释怀,即使昨晚沈心棠跟她说了很多关于陆白的好话,在她来说,还是更偏爱花文轩一些。
“算啦,别说啦!”沈妈妈放下一个定苗窝,脸上也是一片无奈之色,不无感慨地说道,“你没这福气,我也没这福气。文轩那么好的人,我们家大小姐却不要他,她就等着一辈子打光棍吧!”
“二娘你这说的什么话?”妇人不由得失笑起来,“没有花总裁,还有那黑总裁嘛。这个小伙子一看就是好出身的啊,穿得好用得好的,将来他做了沈家的女婿,你不也跟着享福的嘛。”
“他呀,算了吧!”沈妈妈也不怕被陆白听到,语气中稍带着不屑与鄙夷,“我看他不过是托生了个好家庭,不然有得他的苦吃的。昨天让他剥个莴笋,本来拳头粗的笋心愣被他剥出一根手指头那么细,莴笋皮飞得到处都是。我们这里捏苗窝,他怕把他弄脏了熏臭了就远远地看着,有钱有势家的少爷偏偏跑到我们这烂泥臭水的地方来干什么?”
下父只花招。“妈,你不要带着这么深的成见说陆白好不好?”沈心棠不满意母亲对陆白的排揎,主动替他说话,“再怎么说,人家现在也算是沈家的客人,他还不是你的女婿呢。就算是做了你的女婿,这个本来就是又脏又臭的嘛,我们不过是无可奈何才硬着头皮要做的,妈,要是换了你过惯了城市的生活,再叫你来做这个,你也一样躲得远远的!”
说点题外话:今天无意中去朋友的新书《惹上总裁,小妻欠收拾》那里看到一位书友的书评:“有些事,我们明知道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我们明知道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有时候,我们明知道没路了,却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看到这句话,深为感触。
又想起上次看到过一条某书作者的微博:“想起来一兄弟谈论他女人,说一方面特烦她,一方面又绝不能失去她一定要每天守着她。末了还说,这就是爱情,不懂吧?现在忽然脚着我懂,一方面每天写文写到抓狂,一方面又不能不写,一定要一直一直写下去,我特么这就是真爱!”
那天老公突然对我说,要么你就赶紧把这书完结了吧,好好休息一下,看你每天都赶稿到深更半夜的又何必?我对他说:“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但我们不能因为孩子没出息就不爱他了是不?我创造的每一个故事就像自己孕育的孩子一样,我也希望他有出息,但他有负众望,表现平平,我也无可奈何,但我却无法放弃他,因为我是真的爱他。”
就像那位书友说的一样,虽然明知道继续下去还是错的,明知道没路了,但我仍然要坚持,不止是因为不甘心,不止它变成了一种习惯,还因为难以割舍,无法抛弃。
虽然这书成绩不好,但是哪怕还有一个读者在看,认真完整地叙述完整个故事,这是为读者负责,也是给自己一个交代。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善始善终的人,同时也不希望日后回想起来,终是对此事耿耿于怀。
所幸还有那么几位不嫌弃本书的读者在跟,在此向大家深深地表示感谢。平时因为工作比较忙,也没怎么和大家沟通交流,但是大家的情意我是记在心里的,等本书完结后,再专开感谢贴感谢各位的盛情厚爱!
在此再剧透一下,由于双方力量的拉扯,作者可能会安排皆大欢喜的双结局哟,花粉和白-粉都会得偿所愿的哟!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祝嫣红亲的小朋友节日快乐,祝嘉旭小朋友节日快乐,祝天下所有小朋友节日快乐哈!今天我要带小殿下出去玩,今天可能只有一更哈,请各位见谅哟!
☆、第260章 陆白的牺牲 ☆
“哎哎,心棠,话不是这么说的!”那位老大嫂不满意沈心棠的说话,反驳说道,“没有乡下泥腿,哪来城里油嘴!他是城里人,就可以高高在上,看不起别人么?你看人家花总裁怎么没这毛病,不管什么都抢着做的!”
“大嫂,这个怎么上升到看不看得起人的高度了呢?”沈心棠当然能感觉得到,因为陆白的拒绝靠近,让这位大嫂觉得他是看不起他们这群乡下人,不由得频频想起花文轩的好,不由自主想替花文轩打抱不平。这个花文轩,在大家的认知当中还真是根深蒂固啊!不过,她既然已经决定不再和花文轩在一起了,自然不想再让大家继续讨论关于他的事了。
“这个只不过是生活习惯问题而已。”沈心棠解释说道,“大嫂你还记不记得镇上不远处那一家养鸡场,我们每次经过的时候,都忍不住要捂住鼻子赶紧跑开,因为那个味道实在是太臭了有没有?”
老大嫂被她这个反问问得一时哑口无言。是的,那个矗立在公路旁边的养鸡场饱受垢病,几乎每个经过的路人都要憋得透不过气来。
同样的,每天出入在干净整洁的环境里的陆白突然到了这样的脏臭环境里,想要避开一些也在情理之中嘛。
也许这位大嫂并不是觉得这件事本身有何不妥,只是总忍不住要将陆白和花文轩作比较,越比越觉得前者根本与花文轩没有可比性。花文轩什么都好,有钱有地位平易近人,像一团和煦的惷光般,人人皆可沐其光辉。
而陆白则不然,他似乎一上来就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子,心里眼里只装着沈心棠一个,对其他人都爱理不理的,让人觉得他骄傲不可一世的样子,很难令人对他产生好感。
“我说不过你,就当你说得有道理吧!”老大嫂很快举了白旗,又惋惜般地叹了口气:“好可惜我现在没有女儿了,不然我真想把花总裁拉过来当我家女婿!你不听老人言,小心吃亏在眼前哟!”
陆白站在外围边上悻悻然地直抓头发,可惜头发太短,想抓也禁不住抓。
昨晚沈心棠向母亲攻了一关,他本来是想趁热打铁今天好好表现一下俘获丈母娘的心的,没想到竟然遇到了如此大的考验。
如果光是烂泥巴倒也算了,偏偏还浇了粪水,那呛人的味道直欲令人作呕,不要说亲自用手去揉弄了,就是稍微靠近一点就会想把隔夜饭吐出来似的反胃。
那位嘴碎的老大嫂和沈心棠母女的对话他也听到了,沈妈妈本来就不太喜欢他,他也最听不得人家把他和花文轩来比较的。要是一般人来把他们两个比较倒还算了,他自认还有胜出花文轩的把握,偏偏是一群没有见识的乡下妇孺,像花文轩那么谄媚无下限的,他自认是做不来的。对不相干的人,他干嘛要满脸堆笑地去虚与委蛇?像花文轩那样扛锄头挑粪桶的事,他自认也不是说干就能干的……
好吧,乡下人比城里人更多了一条比较的准则,不仅要会赚钱,还要不怕脏不怕臭……这可真是叫人为难,这个可比当初小龙女说的上山伐木要难得多了。
听刚刚沈心棠的言论,她分明是护着他的,这又给他退缩的心理增加了一份勇气,他若是不能表现得好点,实在是有负沈心棠的情意。
如此想着,他强忍着鼻间不适的气味,磨磨蹭蹭地踱到了场上,蹲在沈心棠和沈妈妈中间,作势要挽袖子干活,一边强打笑颜对沈妈妈说道:“岳母,我虽然经常玩刀枪棍棒的,但拿菜刀还是第一次,又不是人生来就会剥莴笋的是不是?我多试几次,下次肯定不会把莴笋剥得只有手指头那么细了。”
“岳母?”那位老大嫂听到他的称呼倍感惊讶,“二娘,心棠真的要和这个……这个黑总裁结婚吗?”
“我不是什么黑总裁,我就只是脸黑一点儿而已。”陆白好脾气地笑笑,特殊时期,还是不要得罪这些妇女为妙。“我姓陆名白,大嫂你可以叫我小陆或者陆白,我是陆总裁不是黑总裁。”
“哦哦,原来是绿总裁啊!”四川话里,绿和陆是一个发音。“不是花就是绿,这个总裁都是带颜色的哈!”
陆白听懂了一半没听懂一半,只得尴尬地笑笑。
“好吧,要想做沈家的女婿,就要学会干沈家的活!”陆白的貂皮大衣衣袖有些紧窄,拉了几番都拉不上去,最后只好卷了一圈,然后伸手抠了一团泥巴,强忍着恶心问沈妈妈:“岳母,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个,您看这个泥巴是多了还是少了?您好好教教我好不好?”
沈妈妈倒是有些意外地看了看他。
怎么看这小子都是一副纨绔子弟的做派的,旁边的妇人的感觉是没错的,他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好像他是王者,其他人都是蝼蚁一般,让人很是反感厌恶的那一种人。乡下人干活的时候多,对于勤快务实的年轻人,都会多一份喜欢之情,尤其像花文轩那样事业有成又毫无架子还勤快可爱的家伙便很容易得到周围邻居的一致好评。
刚刚看陆白那样一副退避三舍一副抗拒纠结的表情,让沈妈妈昨晚对他刚刚改观的想法又生了迟疑与不喜,他嫌弃他们这样的工作环境,便让人觉得他也同样嫌弃与这样肮脏工作打交道的人,这让沈妈妈心里很不舒服。
所以,刚才她故意地用那样的言语来挤兑他,也是为了刺激刺激他的。
本来沈爸爸是一心站在他那边的,说是让沈心棠不用来做这个,带陆白出去逛逛,沈心棠却说她常年不在家,难得帮家里干点活,坚持说要留下来一起做事。况且,母亲的心还没从花文轩那里收回来,沈心棠若是真的带着陆白出去玩,只怕沈妈妈会越发地讨厌陆白的吧?
既然已经认定了陆白,在她心里,还是希望母亲能够接受陆白并喜欢他的。
一团乌黑的泥团稳稳地托在一只宽大的手掌中,陆白已经克服了最初的心理障碍,现在神情显得自然了很多,他平举着手中的泥团,极其诚恳而谦虚地看着沈妈妈,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
“你还是去外边玩吧,小心弄脏你的手。”沈妈妈心有意动,却并没表现出来,一边快速地捏着泥团,一边阴阳怪气地说道。
“长辈在劳碌,哪有晚辈玩耍的道理?”陆白一脸正色说道,“我现在总算体会到了,何谓‘粒粒皆辛苦’了,不容易啊,大不易!”
“你现在知道了吗?看你以后还浪不浪费了?”沈心棠弯唇一笑,对于他主动上前来帮忙,她心里还是高兴的。
虽然不强求他,理解他,也不奢望他会做这样的事,但他真的克服了心理障碍来做了,她自然也是心悦的。
“我不敢了,再也不会浪费了!浪费可耻!”他严肃地回应了一句,然后将自己手中搓好按出一个凹洞的泥团递到沈妈妈面前邀宠似地问道:“岳母大人,您看我捏的这个还行吧?”
沈妈妈见他一脸坦然认真,乌黑如漆的眸子里又流露出些许调皮的味道,因为皮肤微黑,说话间便露出白瓷般的牙齿来,有一点可爱,又有一种孺子可教的味道在里边。
“嗯,这个又不求卖相,差不多是那个意思就行了。”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加上昨晚沈妈妈了解过沈白的家庭背景对他有了一些改观,现在见他纡尊降贵地挽袖子干这又脏又臭的活,沈妈妈态度明显和软了许多。
“哎,好嘞,我知道啦!”陆白像得到奖赏的孩子般欢快地笑了笑,将捏好的苗窝放到了地头,接着又抓起了另一团臭泥。心棠高人有。
沈心棠也把捏好的苗窝按顺序堆放好,下意识地瞟了他一眼,嘴角不由自主地朝上方卷翘起来。
陆白手上的泥团还没捏出窝,只听得嘎吱嘎吱轮胎碾压石子路面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辆黑色桑塔纳在陆白开过来的路虎后面停下了。
车门打开,从后车座上走下来一个身量高大的男人,他下车后便将手挡在了车篷顶处,一脸谄媚地对车上的人说道:“罗书记,我们已经到了,您慢点下车!”
接着从里面走下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生着一张弥勒佛一般笑米米的善人脸,梳着大背头,个子不高,大概连一米七都算勉强,穿着一件轻软的羽绒服,和那个身量高大的男人站在一起,看上去倒像个圆乎乎的肉球一般。
这时在场诸人都因这个异动而转过身来朝来人看了过去。
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有小轿车是极稀罕的事,再加上是陌生脸孔,当然比较引人注意了。
“哟,是村长啊!”老大嫂认出那个身量高大的男人正是本村的村长张有胜,平日里虽然对这些村官没什么好感,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表面上还是礼貌地打招呼的,“村长突然大驾光临,有何指示啊?”
“有罗书记在这里,哪里轮得到我指示啊?”张有胜打了个哈哈,然后朝沈家一家人所在的地方指了指,示意那弥勒佛说道,“罗书记,这就是沈心棠一家了,那个……”
张有胜还没介绍完,弥勒佛便已经抢先朝地头迈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一眼正缓缓站起身来的陆白,试探着问道:“请问是陆白陆公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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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我是沈家的女婿 ☆
陆白本来是蹲着和沈心棠一家人一起捏泥巴的,因为看到那人笔直地朝这边走来,而他不习惯比别人的角度低,所以他便缓缓站了起来。
现在突然听到说陆白的母亲很重视沈心棠,初相见就以戒指相赠,看陆白那气度长相,刚刚又听沈爸爸大肆夸奖吹嘘了陆白一番,沈妈妈心里就已经有些微地动摇了。就像当初沈家扬说的那样,他们会喜欢那个男人,只不过是因为这个男人对沈心棠好,会给她带来幸福,所以他们感同身受,便也全心全意喜欢对方而已。
花文轩确实很好,对沈心棠,对沈家,真是无可挑剔。但是他的家庭,却有些让人头疼。即使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可以将过去的事情一笔勾销,但却不代表发生过的事便能一笔勾销。夏未菊羞辱拉扯她头发的事,沈妈妈每每想起,还是其意难平的。
所以,这会儿听说这个未来婆婆对沈心棠的态度如此友好慈爱,不由得便对陆家生了一点好感,情不自禁地想要多了解一点情况。
沈心棠见母亲似乎不那么气愤了,语气有变软的迹象,态度也温和不少,她心中一阵窃喜,赶紧趁热打铁地介绍起陆白的家庭背景来。
站在门外走道上偷听的陆白高悬着的一颗心也缓缓沉了下来,他背靠在墙壁上,轻轻松了口气,脸上也渐渐绽放出了笑容。没想到关键时刻,竟然还是他妈妈帮了他一个大忙。
沈爸爸他已经拿下了,现在沈妈妈也已经有所动摇,只要他再加一把劲,那么,将沈妈妈拿下也不是什么难事了。
心中雀跃欢的,抑制不住地让心脏跳得起劲起来,他生怕暴露了自己的行藏,赶紧贴着墙根摸索着往楼下去了。
洗好澡躺在床上翻天覆地睡不着,想着沈心棠便要真真正正属于他了,拦在他面前的那重重阻碍都没有了,一时心中难掩激动,恨不得仰天高呼几声才觉得畅快。
第二天一大早地,沈心棠便敲开了他的房门将他从热被窝中叫醒。
陆白一向都是晚睡晚起的,再加上大冬天的,更加贪恋热被窝,突然被沈心棠叫醒,他心里还颇有些不高兴。
“你别管我,让我再睡会儿,早饭我就不吃了啊!”他从她手中抢过被子,重新将自己裹了起来。
“我跟你说,我爸妈最讨厌赖床的人了!”沈心棠状似威胁又似警告地说道,“你想睡懒觉就睡吧,我可要去干活去了。唉,回头我妈又该在我耳边唠叨花文轩是如何地勤快了!”
语毕,沈心棠转身便走。却听背后传来“咚”的一声,陆白踹开被子便跳下床来,从她身后一把抱住她:“你别走,我不睡懒觉了!做表面功夫谁不会啊,我凭什么就输给他姓花的了?”
“嗯,这才像话嘛!”沈心棠皱了皱鼻子,脸上的红肿消退了不少,看上去心情不错的样子。她松开他扣在她腰间的双手,转身看向他道:“那你快点把衣服穿起来,当心感冒了,我先下去了!”
“怎么,就这样走啦?”他故意沉下脸来,好像做了好事没受到表扬的小孩一般,“我这么乖这么听话,没有奖励么?”
“有!”她笑吟吟地说道。
“是什么?”他双眼放光,充满期待地看着她。
“早上煮的鸡蛋,我多给你一个怎么样?”她双眼波光流转,忍着捉弄他的笑意,口气一本正经地说道。
“靠!”他以手捶额,身子望后一倒,自由落体到了铺着稻草的坚硬床板上。
早上一起围在堂屋的四方桌上吃了简便的早餐,沈爸爸对陆白很热情,拉着他又探讨了一下剧情。沈妈妈虽然不再那么尖锐冷淡,不过也并不见得有多么热情。
吃过饭一家人便要下地干活了。
虽说年还没过完,但是对于庄稼人来讲,一年之际在于春,春节的气氛似乎只停留在除夕和大年初一而已,如今已经初五了,天气晴好,太阳高照,正是劳作的好天气。
要蓄水、犁田,除草、翻土,庄稼人一年四季都在忙碌,没有空闲的时候。
而今天的当务之急,却是要给玉米做播种定苗。
因为气温还很低,也为了以防飞鸟走禽偷食,玉米是要使用薄膜覆盖,专门育种定苗的,而不是直接在地里挖个坑,将种子扔进去完事的,这样种出来的玉米成活率是很低的。
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在育苗成功的初期,要做的事却是挺多挺复杂的。
要做这样的育种定苗,首先,要去水田里及旱地里挖出需要数量的土来,混成比较柔软易捏的土质,然后,再兑了粪坑里的粪水,将其均匀搅透混合,再从这一堆臭气熏天的泥土里一块块挖出来,像捏饺子一样搓成团再从中压个窝下去,然后整齐地堆放在一起,最后才是将浸泡好的玉米种分两至三粒不等撒进每一个坑窝里,最后覆盖上一层薄膜,今天的任务就算告一段落了。
从埋了一冬的水田里起出来的烂泥本来就已经臭烘烘的了,更何况还是混合了粪水的泥巴呢,陆白还没走近那堆泥巴,就已经紧闭起呼吸,背转过头去踟蹰不前了。
定苗的场地就在沈家院子旁边的一块空地上,旁边那户人家也在做相邻的地里做定苗,因为昨天花文轩在他们家院子坐了半天,那家人比起村子里的其他人来讲,尤为不同一些。
“我说二娘啊,”虽然是和沈妈妈差不多年纪,那家的妇人却比沈妈妈晚了一辈。那妇人坐在小板凳上,一边捏着玉米窝一边同沈妈妈八卦着,“你干嘛还这么累做这些啊,赶紧的让你家总裁女婿把你们全家都接到上海去过好日子呗。”
沈家父母都是非常吃苦耐劳的人,自从花文轩来过后,每当看到沈家二老劳碌的时候,大家都会拿类似的话打趣他们。
“心棠也这个岁数了,还不结婚么?”那妇人似乎并没感受到沈家这边怪异的气氛,仍是继续絮叨着说道。
陆白虽然站得远,但这边的说话声还是听得很清楚的,这时听到这样的话语便转过了头来。
见他转过头来,那妇人也顺便扫了他一眼,然后将小板凳搬近了一些,将身子朝沈妈妈凑近了些,压低了声音问道:“二娘,这个年轻人也是追求我们心棠妹子的吗?我们家心棠魅力很大哟!”说到这里,又望着沈心棠嘿嘿一笑。
沈心棠知道她在讲自己的八卦,相信村子里的女人们围在一起,讲得最多的八卦就是她了,她便也见惯不惊不为所动了。
“心棠妹子,你听大嫂一句话。”那妇人绕过沈妈妈的身子,探头看向旁边的沈心棠,“不要再挑了,挑来挑去眼睛都挑花了,花总裁真的是个好男人呀。你看他生得一表人材,又会赚钱,还没有架子。你不知道,以前你没回来,他自己跑来好几次,拿过镰刀、扛过锄头,还挑过粪桶呢,一点也不担心会把自己衣服弄脏把自己身上弄臭。”说到这里,她又意有所指地瞟了陆白一眼,接着继续说道,“多的呢我也不想说什么,我只是觉得,花总裁是真正地对你好对你们一家人好,又不嫌弃什么,那时候来得不巧,没什么菜可以吃,我看他用泡菜下饭也吃得很香的,我那时真的很羡慕你妈,觉得有这样的女婿实在是福气太好啦,可惜哟……”她重重地叹了口气,瞟了一眼身旁正在捏泥巴团的七八岁的两个小孩,那两个小孩一个是她的孙子一个是她外孙女,“我就没这么好福气啦!”
这个妇人说的话完全戳中了沈妈妈的心坎,她对于花文轩的喜爱与歉意本来就无法释怀,即使昨晚沈心棠跟她说了很多关于陆白的好话,在她来说,还是更偏爱花文轩一些。
“算啦,别说啦!”沈妈妈放下一个定苗窝,脸上也是一片无奈之色,不无感慨地说道,“你没这福气,我也没这福气。文轩那么好的人,我们家大小姐却不要他,她就等着一辈子打光棍吧!”
“二娘你这说的什么话?”妇人不由得失笑起来,“没有花总裁,还有那黑总裁嘛。这个小伙子一看就是好出身的啊,穿得好用得好的,将来他做了沈家的女婿,你不也跟着享福的嘛。”
“他呀,算了吧!”沈妈妈也不怕被陆白听到,语气中稍带着不屑与鄙夷,“我看他不过是托生了个好家庭,不然有得他的苦吃的。昨天让他剥个莴笋,本来拳头粗的笋心愣被他剥出一根手指头那么细,莴笋皮飞得到处都是。我们这里捏苗窝,他怕把他弄脏了熏臭了就远远地看着,有钱有势家的少爷偏偏跑到我们这烂泥臭水的地方来干什么?”
下父只花招。“妈,你不要带着这么深的成见说陆白好不好?”沈心棠不满意母亲对陆白的排揎,主动替他说话,“再怎么说,人家现在也算是沈家的客人,他还不是你的女婿呢。就算是做了你的女婿,这个本来就是又脏又臭的嘛,我们不过是无可奈何才硬着头皮要做的,妈,要是换了你过惯了城市的生活,再叫你来做这个,你也一样躲得远远的!”
说点题外话:今天无意中去朋友的新书《惹上总裁,小妻欠收拾》那里看到一位书友的书评:“有些事,我们明知道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我们明知道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有时候,我们明知道没路了,却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看到这句话,深为感触。
又想起上次看到过一条某书作者的微博:“想起来一兄弟谈论他女人,说一方面特烦她,一方面又绝不能失去她一定要每天守着她。末了还说,这就是爱情,不懂吧?现在忽然脚着我懂,一方面每天写文写到抓狂,一方面又不能不写,一定要一直一直写下去,我特么这就是真爱!”
那天老公突然对我说,要么你就赶紧把这书完结了吧,好好休息一下,看你每天都赶稿到深更半夜的又何必?我对他说:“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但我们不能因为孩子没出息就不爱他了是不?我创造的每一个故事就像自己孕育的孩子一样,我也希望他有出息,但他有负众望,表现平平,我也无可奈何,但我却无法放弃他,因为我是真的爱他。”
就像那位书友说的一样,虽然明知道继续下去还是错的,明知道没路了,但我仍然要坚持,不止是因为不甘心,不止它变成了一种习惯,还因为难以割舍,无法抛弃。
虽然这书成绩不好,但是哪怕还有一个读者在看,认真完整地叙述完整个故事,这是为读者负责,也是给自己一个交代。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善始善终的人,同时也不希望日后回想起来,终是对此事耿耿于怀。
所幸还有那么几位不嫌弃本书的读者在跟,在此向大家深深地表示感谢。平时因为工作比较忙,也没怎么和大家沟通交流,但是大家的情意我是记在心里的,等本书完结后,再专开感谢贴感谢各位的盛情厚爱!
在此再剧透一下,由于双方力量的拉扯,作者可能会安排皆大欢喜的双结局哟,花粉和白-粉都会得偿所愿的哟!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祝嫣红亲的小朋友节日快乐,祝嘉旭小朋友节日快乐,祝天下所有小朋友节日快乐哈!今天我要带小殿下出去玩,今天可能只有一更哈,请各位见谅哟!
☆、第260章 陆白的牺牲 ☆
“哎哎,心棠,话不是这么说的!”那位老大嫂不满意沈心棠的说话,反驳说道,“没有乡下泥腿,哪来城里油嘴!他是城里人,就可以高高在上,看不起别人么?你看人家花总裁怎么没这毛病,不管什么都抢着做的!”
“大嫂,这个怎么上升到看不看得起人的高度了呢?”沈心棠当然能感觉得到,因为陆白的拒绝靠近,让这位大嫂觉得他是看不起他们这群乡下人,不由得频频想起花文轩的好,不由自主想替花文轩打抱不平。这个花文轩,在大家的认知当中还真是根深蒂固啊!不过,她既然已经决定不再和花文轩在一起了,自然不想再让大家继续讨论关于他的事了。
“这个只不过是生活习惯问题而已。”沈心棠解释说道,“大嫂你还记不记得镇上不远处那一家养鸡场,我们每次经过的时候,都忍不住要捂住鼻子赶紧跑开,因为那个味道实在是太臭了有没有?”
老大嫂被她这个反问问得一时哑口无言。是的,那个矗立在公路旁边的养鸡场饱受垢病,几乎每个经过的路人都要憋得透不过气来。
同样的,每天出入在干净整洁的环境里的陆白突然到了这样的脏臭环境里,想要避开一些也在情理之中嘛。
也许这位大嫂并不是觉得这件事本身有何不妥,只是总忍不住要将陆白和花文轩作比较,越比越觉得前者根本与花文轩没有可比性。花文轩什么都好,有钱有地位平易近人,像一团和煦的惷光般,人人皆可沐其光辉。
而陆白则不然,他似乎一上来就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子,心里眼里只装着沈心棠一个,对其他人都爱理不理的,让人觉得他骄傲不可一世的样子,很难令人对他产生好感。
“我说不过你,就当你说得有道理吧!”老大嫂很快举了白旗,又惋惜般地叹了口气:“好可惜我现在没有女儿了,不然我真想把花总裁拉过来当我家女婿!你不听老人言,小心吃亏在眼前哟!”
陆白站在外围边上悻悻然地直抓头发,可惜头发太短,想抓也禁不住抓。
昨晚沈心棠向母亲攻了一关,他本来是想趁热打铁今天好好表现一下俘获丈母娘的心的,没想到竟然遇到了如此大的考验。
如果光是烂泥巴倒也算了,偏偏还浇了粪水,那呛人的味道直欲令人作呕,不要说亲自用手去揉弄了,就是稍微靠近一点就会想把隔夜饭吐出来似的反胃。
那位嘴碎的老大嫂和沈心棠母女的对话他也听到了,沈妈妈本来就不太喜欢他,他也最听不得人家把他和花文轩来比较的。要是一般人来把他们两个比较倒还算了,他自认还有胜出花文轩的把握,偏偏是一群没有见识的乡下妇孺,像花文轩那么谄媚无下限的,他自认是做不来的。对不相干的人,他干嘛要满脸堆笑地去虚与委蛇?像花文轩那样扛锄头挑粪桶的事,他自认也不是说干就能干的……
好吧,乡下人比城里人更多了一条比较的准则,不仅要会赚钱,还要不怕脏不怕臭……这可真是叫人为难,这个可比当初小龙女说的上山伐木要难得多了。
听刚刚沈心棠的言论,她分明是护着他的,这又给他退缩的心理增加了一份勇气,他若是不能表现得好点,实在是有负沈心棠的情意。
如此想着,他强忍着鼻间不适的气味,磨磨蹭蹭地踱到了场上,蹲在沈心棠和沈妈妈中间,作势要挽袖子干活,一边强打笑颜对沈妈妈说道:“岳母,我虽然经常玩刀枪棍棒的,但拿菜刀还是第一次,又不是人生来就会剥莴笋的是不是?我多试几次,下次肯定不会把莴笋剥得只有手指头那么细了。”
“岳母?”那位老大嫂听到他的称呼倍感惊讶,“二娘,心棠真的要和这个……这个黑总裁结婚吗?”
“我不是什么黑总裁,我就只是脸黑一点儿而已。”陆白好脾气地笑笑,特殊时期,还是不要得罪这些妇女为妙。“我姓陆名白,大嫂你可以叫我小陆或者陆白,我是陆总裁不是黑总裁。”
“哦哦,原来是绿总裁啊!”四川话里,绿和陆是一个发音。“不是花就是绿,这个总裁都是带颜色的哈!”
陆白听懂了一半没听懂一半,只得尴尬地笑笑。
“好吧,要想做沈家的女婿,就要学会干沈家的活!”陆白的貂皮大衣衣袖有些紧窄,拉了几番都拉不上去,最后只好卷了一圈,然后伸手抠了一团泥巴,强忍着恶心问沈妈妈:“岳母,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个,您看这个泥巴是多了还是少了?您好好教教我好不好?”
沈妈妈倒是有些意外地看了看他。
怎么看这小子都是一副纨绔子弟的做派的,旁边的妇人的感觉是没错的,他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好像他是王者,其他人都是蝼蚁一般,让人很是反感厌恶的那一种人。乡下人干活的时候多,对于勤快务实的年轻人,都会多一份喜欢之情,尤其像花文轩那样事业有成又毫无架子还勤快可爱的家伙便很容易得到周围邻居的一致好评。
刚刚看陆白那样一副退避三舍一副抗拒纠结的表情,让沈妈妈昨晚对他刚刚改观的想法又生了迟疑与不喜,他嫌弃他们这样的工作环境,便让人觉得他也同样嫌弃与这样肮脏工作打交道的人,这让沈妈妈心里很不舒服。
所以,刚才她故意地用那样的言语来挤兑他,也是为了刺激刺激他的。
本来沈爸爸是一心站在他那边的,说是让沈心棠不用来做这个,带陆白出去逛逛,沈心棠却说她常年不在家,难得帮家里干点活,坚持说要留下来一起做事。况且,母亲的心还没从花文轩那里收回来,沈心棠若是真的带着陆白出去玩,只怕沈妈妈会越发地讨厌陆白的吧?
既然已经认定了陆白,在她心里,还是希望母亲能够接受陆白并喜欢他的。
一团乌黑的泥团稳稳地托在一只宽大的手掌中,陆白已经克服了最初的心理障碍,现在神情显得自然了很多,他平举着手中的泥团,极其诚恳而谦虚地看着沈妈妈,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
“你还是去外边玩吧,小心弄脏你的手。”沈妈妈心有意动,却并没表现出来,一边快速地捏着泥团,一边阴阳怪气地说道。
“长辈在劳碌,哪有晚辈玩耍的道理?”陆白一脸正色说道,“我现在总算体会到了,何谓‘粒粒皆辛苦’了,不容易啊,大不易!”
“你现在知道了吗?看你以后还浪不浪费了?”沈心棠弯唇一笑,对于他主动上前来帮忙,她心里还是高兴的。
虽然不强求他,理解他,也不奢望他会做这样的事,但他真的克服了心理障碍来做了,她自然也是心悦的。
“我不敢了,再也不会浪费了!浪费可耻!”他严肃地回应了一句,然后将自己手中搓好按出一个凹洞的泥团递到沈妈妈面前邀宠似地问道:“岳母大人,您看我捏的这个还行吧?”
沈妈妈见他一脸坦然认真,乌黑如漆的眸子里又流露出些许调皮的味道,因为皮肤微黑,说话间便露出白瓷般的牙齿来,有一点可爱,又有一种孺子可教的味道在里边。
“嗯,这个又不求卖相,差不多是那个意思就行了。”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加上昨晚沈妈妈了解过沈白的家庭背景对他有了一些改观,现在见他纡尊降贵地挽袖子干这又脏又臭的活,沈妈妈态度明显和软了许多。
“哎,好嘞,我知道啦!”陆白像得到奖赏的孩子般欢快地笑了笑,将捏好的苗窝放到了地头,接着又抓起了另一团臭泥。心棠高人有。
沈心棠也把捏好的苗窝按顺序堆放好,下意识地瞟了他一眼,嘴角不由自主地朝上方卷翘起来。
陆白手上的泥团还没捏出窝,只听得嘎吱嘎吱轮胎碾压石子路面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辆黑色桑塔纳在陆白开过来的路虎后面停下了。
车门打开,从后车座上走下来一个身量高大的男人,他下车后便将手挡在了车篷顶处,一脸谄媚地对车上的人说道:“罗书记,我们已经到了,您慢点下车!”
接着从里面走下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生着一张弥勒佛一般笑米米的善人脸,梳着大背头,个子不高,大概连一米七都算勉强,穿着一件轻软的羽绒服,和那个身量高大的男人站在一起,看上去倒像个圆乎乎的肉球一般。
这时在场诸人都因这个异动而转过身来朝来人看了过去。
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有小轿车是极稀罕的事,再加上是陌生脸孔,当然比较引人注意了。
“哟,是村长啊!”老大嫂认出那个身量高大的男人正是本村的村长张有胜,平日里虽然对这些村官没什么好感,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表面上还是礼貌地打招呼的,“村长突然大驾光临,有何指示啊?”
“有罗书记在这里,哪里轮得到我指示啊?”张有胜打了个哈哈,然后朝沈家一家人所在的地方指了指,示意那弥勒佛说道,“罗书记,这就是沈心棠一家了,那个……”
张有胜还没介绍完,弥勒佛便已经抢先朝地头迈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一眼正缓缓站起身来的陆白,试探着问道:“请问是陆白陆公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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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我是沈家的女婿 ☆
陆白本来是蹲着和沈心棠一家人一起捏泥巴的,因为看到那人笔直地朝这边走来,而他不习惯比别人的角度低,所以他便缓缓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