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6章神将圣人
那是一根金簪子,圣焰族少主焰弘所给的信物。说是此物,乃是他贴身之物,焰溟若是见到,会认得。
果然,当焰溟看到这根簪子的时候,他的双眼露出兴奋之光,张嘴似乎有话要问。
乐毅知道他想问什么,顿时说道:“你不必多问,我可以告诉你,他们没事。而我,来这里也是为了寻找你们。“
焰溟紧紧地握住簪子,这是少主的东西,少主没死,少主只要没死,那圣焰族就有再度崛起的机会与希望!他立即咬牙,流血的双手抓着铁槊,站起来,同时也呼唤其余受伤的人都站起来。
“你到底是何方神圣?“金乌族的人第二次发问,第一次问这个问题,那位神秘人理都没理他,这让他们很恼怒。
然而,这第二次发问,那神秘人还是没理会他们。
似乎在那神秘人的眼中,他们这些人根本不怎么能被他看进眼里。
“给你们十秒钟的时间退开,不然,休怪我心狠手辣。“乐毅突然看着金乌族和圣光族的两方人马给出了警告。
这大晚上,乐毅并不想连夜出发,他想着带着这些受伤的圣焰族人先进城休整,天亮了再出发也不迟。
所以,他让金乌族和圣光族的人让开。
“管你是何方神圣,胆敢随便插手我们的事,找死!“圣光族的焰迟满腔怒火,他看着那神秘人年岁也不过跟他相仿而已,却敢在他们面前大放厥词。他的心里有一种特别的不平衡,架起长刀,他忽然就冲了出来,一跃而起,长刀火焰喷发,斩向了乐毅脖颈。
“退后!“乐毅拉着宋夕夕让她退后,旋即亮银枪出鞘,与对方长刀悍然一挡。
随即,乐毅整个人消失不见,再次出现的时候竟然出现在焰迟的背后,亮银枪突然刺出,将他刺了个透穿。
锋利的亮银枪从他的脊背刺进,从腹部出来,鲜血咕噜咕噜地喷发出来,流了一地。
焰迟双目奇凸,剧烈地疼痛瞬间就从胸膛部位传了过来。他低头一看,看到了自己的胸膛被一根长枪给刺穿了,鲜血在止不住地流淌。
“这……怎么……怎么会……这样?“焰迟都没看懂乐毅是怎么移动的,然后自己就被刺穿了。
等到他反应过来时,乐毅挥动长枪,一甩之下,将焰迟甩进了那圣光族的人群当中。
宋夕夕吓得心脏噗通噗通狂跳,乐毅杀人她不是第一次见了,虽然很害怕,但是相对于其他人,她更觉得待在乐毅身边有安全感。
此时,她又快步地来到乐毅身边,跟在他身后。
“再说一遍,不想死的人,滚开。“乐毅声音增大了几分贝,在这夜里十分嘹亮。
圣光族的人几乎疯了,焰迟可是他们的少主,如今被捅了一个透穿,性命可能是要保不住了。
“你……你杀了我们的少主……你……“圣光族的人同仇敌忾地往前站了步,扬起了武器。
圣光族的人打算拼命,跟这神秘人来个鱼死网破。
金乌族的那位中年男人忽然站了出来,拦住众人,喝道:“不可莽撞,焰迟虽然重伤,未必没得救治,先抬他进城治疗。“
“可是……“圣光族的人不忿,觉得此仇不报,枉为人。少主被人当着他们的面,一枪刺穿,他们岂能不为少主报仇?
金乌族的那位中年男人说道:“此人有神鬼莫测之能,既能呼风唤雨,又能凭空消失,恐怕就算我们这里的人全部一起上,也非是他的对手。“
圣光族的人狠狠地瞪着乐毅,听着金乌族那位中年男人的话,“难道……我们就只能吃这个哑巴亏?“
“当然不能吃亏,你们可以传信给你们族长,我们这边,也会招呼九大主祭祀过来,只要人手到齐,到时候无论此人有多强,也不会是我们的对手。“
得听此话,圣光族的人这才按捺下来,顿时就抬起鲜血长流的焰迟,疾疾地就冲进了繁昌城里。
金乌族的人善后,也一点点地退进了城里。
两方人马进了城,外面顿时就静了下来。
焰溟带着那些伤兵,此时来到乐毅面前,抱拳道:“阁下,认得我们圣焰族少主?“
“自然认得,你们圣焰族,还剩多少人?“乐毅问道。
“圣焰族如今还剩多少人,具体我也不知道,但经历了圣山之难,恐怕全部失散的族人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五百之数。“焰溟露出痛苦之色。
其他种族,少说都是上万人,而他们这一族,居然只沦落到区区五百数,可能还不到五百数。
“阁下可否告知我们少主之所在?”焰溟抱拳。
“先进城休息吧,明日我带你们去。”
“进城?如今进城无异于自投罗网,他们那些人肯定会发送信号出去,不久之后,就会有大量的援手过来,到时候,我们将会被困在这里,根本无法逃脱。”焰溟表示,此时若是离开,那是最好的机会,有之前的震慑,圣光族和金乌族必定不敢来追。现在走,完全可以走掉,可若留待明天天亮,那就不一定了。
“无妨,来多少就杀多少好了。”乐毅无所谓地说道。他可是花了重金给宋夕夕做了一套软甲,明天才能拿货,自然不能今晚就走。
“来多少杀多少?”焰溟却是冷笑一声:“阁下虽然有鬼神莫测之能,但是如果对方九大主祭祀和主骑士都来的话,就算阁下你,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哦?你如此肯定?”
“非常肯定,主祭祀和主骑士一旦联手,威能惊天,绝对不是今天晚上这些人可以比拟的,到时候火焰焚天,他们一咒语之下,就可让方圆十里成为荒漠,无人可逃。就像之前那一场雨,到那个时候也起不到半点作用。“
“主祭祀和主骑士真有这么强?”
“我就是圣焰族的主骑士首领,原本还有八个实力跟我 在伯仲之间的人,可在圣山一战,另外六人全部战死,只有最后三个主骑士带着人逃脱,如今我也不知道剩下的两个主骑士是否或者,反正主祭祀是死得没剩几个了。”
乐毅笑了笑,他也不是没跟主祭祀交过手,不过尔尔,“无论你们进不进城,我反正是要进城的。我还有点事要办,明天再走。“
乐毅不认为对方来了援军,他就没辙了。他身上有着三大战斗型琥珀,一个辅助性琥珀,还怕这些土著人?他自信无论对方来多少,他就可以端多少。
说完,他带着宋夕夕真的就进城了。
焰溟面皮抽动,站在原地,犹豫不决。
其余的圣焰族人来到他身边,试探性地看着他:“大人,我们何去何从?“
焰溟看着这些受伤的人,想着,以他们这些人,恐怕就算现在走,也走不了多远,大伙儿受伤太重了,若是半路上遇到个什么猛兽和其他族的追兵的话,那可就是全线覆灭的结果了。
犹豫二三,他一咬牙,说道:“进城。“
他只能把希望放在乐毅的身上了,此人拥有神鬼莫测之能,之前既然肯出手相帮,那自然应该还会帮助他们。
他们这些人如果现在走,可能会全部死绝,但如果跟在 那神秘人身边,或许还能保住一条命去见少主。
见焰溟如此决定,其他人也没什么意见,跟着就一起回了城。
乐毅还是住在原来的客栈,焰溟等人也只能跟着去原来的客栈。
圣光族和金乌族的人却已经不在这里了,他们去了其他的地方,秘密召唤着远方的援军。
这后半夜,回到客栈后,乐毅拉着宋夕夕在同一张床上,却是睡得很安稳。可焰溟等人,几乎是瞪着眼睛,怀着担忧的心情,直到天明。
天亮之后,乐毅和宋夕夕优哉游哉起起床。一回生二回熟之后,宋夕夕没那么害羞了,早上她醒来之后,看着乐毅还没醒,想着昨天乐毅一直装睡,害她也跟着装睡,今日她决定不装睡了,就大着胆子直接从乐毅身上,小心翼翼地横跨了过去。
乐毅虽然很想再跟她一起躺躺,也没办法了,只得跟着一起起床。
用过早点,他带着宋夕夕去了工匠铺,那老工匠也的确很有信誉和效率。一件浑兽皮制成的软甲,已然是完成了。
那块浑兽的皮,并不小,所以这制成的软甲,几乎是浑身覆盖的,像一件连体裙一样。经过加工打磨,这皮灰白色的,很修身。
让宋夕夕穿上之后,外面套上外套,很是合身。
只不过就是有点热!
老工匠笑道:“穿这么多肯定是有些热的,但如果能够弄到一块水属性的晶核带在身边,这就不成问题了。“
“我这还剩一金若干银,若是把这些钱全给你,能否卖我一颗?“乐毅问道。
“这……按理说是买不到的,但小先生你的话,这样,我可以卖一颗小的给你。算你一金。“老工匠从店铺里拿出一颗小晶核,真的很小,只有鸽子蛋大小,散发着蓝汪汪的光芒。
这颗晶核一拿到手上,立即就可以感觉到一阵清凉气息。
乐毅想都没想,就买了下来,然后送给了宋夕夕:“这东西你带在身上,就不会那么热了。“
宋夕夕接过晶核,果然很清凉,“可是……那是你的最后一金,就……就为了买这个吗?’
“没事,为了你,我舍得。“乐毅一笑,才不在乎那么多。反正这些钱财都是别人送的。
但这个举动看在宋夕夕眼里,却不一样了,说实话,她很感动。
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女人满不在乎地花钱,而且是花他身上所剩不多的钱,这样的男人,理应就是那些三大姑八大婆所讲的好男人吧!她低垂着头,脑袋里想着这个问题,眼睛偷偷地看着乐毅。
果然,当焰溟看到这根簪子的时候,他的双眼露出兴奋之光,张嘴似乎有话要问。
乐毅知道他想问什么,顿时说道:“你不必多问,我可以告诉你,他们没事。而我,来这里也是为了寻找你们。“
焰溟紧紧地握住簪子,这是少主的东西,少主没死,少主只要没死,那圣焰族就有再度崛起的机会与希望!他立即咬牙,流血的双手抓着铁槊,站起来,同时也呼唤其余受伤的人都站起来。
“你到底是何方神圣?“金乌族的人第二次发问,第一次问这个问题,那位神秘人理都没理他,这让他们很恼怒。
然而,这第二次发问,那神秘人还是没理会他们。
似乎在那神秘人的眼中,他们这些人根本不怎么能被他看进眼里。
“给你们十秒钟的时间退开,不然,休怪我心狠手辣。“乐毅突然看着金乌族和圣光族的两方人马给出了警告。
这大晚上,乐毅并不想连夜出发,他想着带着这些受伤的圣焰族人先进城休整,天亮了再出发也不迟。
所以,他让金乌族和圣光族的人让开。
“管你是何方神圣,胆敢随便插手我们的事,找死!“圣光族的焰迟满腔怒火,他看着那神秘人年岁也不过跟他相仿而已,却敢在他们面前大放厥词。他的心里有一种特别的不平衡,架起长刀,他忽然就冲了出来,一跃而起,长刀火焰喷发,斩向了乐毅脖颈。
“退后!“乐毅拉着宋夕夕让她退后,旋即亮银枪出鞘,与对方长刀悍然一挡。
随即,乐毅整个人消失不见,再次出现的时候竟然出现在焰迟的背后,亮银枪突然刺出,将他刺了个透穿。
锋利的亮银枪从他的脊背刺进,从腹部出来,鲜血咕噜咕噜地喷发出来,流了一地。
焰迟双目奇凸,剧烈地疼痛瞬间就从胸膛部位传了过来。他低头一看,看到了自己的胸膛被一根长枪给刺穿了,鲜血在止不住地流淌。
“这……怎么……怎么会……这样?“焰迟都没看懂乐毅是怎么移动的,然后自己就被刺穿了。
等到他反应过来时,乐毅挥动长枪,一甩之下,将焰迟甩进了那圣光族的人群当中。
宋夕夕吓得心脏噗通噗通狂跳,乐毅杀人她不是第一次见了,虽然很害怕,但是相对于其他人,她更觉得待在乐毅身边有安全感。
此时,她又快步地来到乐毅身边,跟在他身后。
“再说一遍,不想死的人,滚开。“乐毅声音增大了几分贝,在这夜里十分嘹亮。
圣光族的人几乎疯了,焰迟可是他们的少主,如今被捅了一个透穿,性命可能是要保不住了。
“你……你杀了我们的少主……你……“圣光族的人同仇敌忾地往前站了步,扬起了武器。
圣光族的人打算拼命,跟这神秘人来个鱼死网破。
金乌族的那位中年男人忽然站了出来,拦住众人,喝道:“不可莽撞,焰迟虽然重伤,未必没得救治,先抬他进城治疗。“
“可是……“圣光族的人不忿,觉得此仇不报,枉为人。少主被人当着他们的面,一枪刺穿,他们岂能不为少主报仇?
金乌族的那位中年男人说道:“此人有神鬼莫测之能,既能呼风唤雨,又能凭空消失,恐怕就算我们这里的人全部一起上,也非是他的对手。“
圣光族的人狠狠地瞪着乐毅,听着金乌族那位中年男人的话,“难道……我们就只能吃这个哑巴亏?“
“当然不能吃亏,你们可以传信给你们族长,我们这边,也会招呼九大主祭祀过来,只要人手到齐,到时候无论此人有多强,也不会是我们的对手。“
得听此话,圣光族的人这才按捺下来,顿时就抬起鲜血长流的焰迟,疾疾地就冲进了繁昌城里。
金乌族的人善后,也一点点地退进了城里。
两方人马进了城,外面顿时就静了下来。
焰溟带着那些伤兵,此时来到乐毅面前,抱拳道:“阁下,认得我们圣焰族少主?“
“自然认得,你们圣焰族,还剩多少人?“乐毅问道。
“圣焰族如今还剩多少人,具体我也不知道,但经历了圣山之难,恐怕全部失散的族人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五百之数。“焰溟露出痛苦之色。
其他种族,少说都是上万人,而他们这一族,居然只沦落到区区五百数,可能还不到五百数。
“阁下可否告知我们少主之所在?”焰溟抱拳。
“先进城休息吧,明日我带你们去。”
“进城?如今进城无异于自投罗网,他们那些人肯定会发送信号出去,不久之后,就会有大量的援手过来,到时候,我们将会被困在这里,根本无法逃脱。”焰溟表示,此时若是离开,那是最好的机会,有之前的震慑,圣光族和金乌族必定不敢来追。现在走,完全可以走掉,可若留待明天天亮,那就不一定了。
“无妨,来多少就杀多少好了。”乐毅无所谓地说道。他可是花了重金给宋夕夕做了一套软甲,明天才能拿货,自然不能今晚就走。
“来多少杀多少?”焰溟却是冷笑一声:“阁下虽然有鬼神莫测之能,但是如果对方九大主祭祀和主骑士都来的话,就算阁下你,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哦?你如此肯定?”
“非常肯定,主祭祀和主骑士一旦联手,威能惊天,绝对不是今天晚上这些人可以比拟的,到时候火焰焚天,他们一咒语之下,就可让方圆十里成为荒漠,无人可逃。就像之前那一场雨,到那个时候也起不到半点作用。“
“主祭祀和主骑士真有这么强?”
“我就是圣焰族的主骑士首领,原本还有八个实力跟我 在伯仲之间的人,可在圣山一战,另外六人全部战死,只有最后三个主骑士带着人逃脱,如今我也不知道剩下的两个主骑士是否或者,反正主祭祀是死得没剩几个了。”
乐毅笑了笑,他也不是没跟主祭祀交过手,不过尔尔,“无论你们进不进城,我反正是要进城的。我还有点事要办,明天再走。“
乐毅不认为对方来了援军,他就没辙了。他身上有着三大战斗型琥珀,一个辅助性琥珀,还怕这些土著人?他自信无论对方来多少,他就可以端多少。
说完,他带着宋夕夕真的就进城了。
焰溟面皮抽动,站在原地,犹豫不决。
其余的圣焰族人来到他身边,试探性地看着他:“大人,我们何去何从?“
焰溟看着这些受伤的人,想着,以他们这些人,恐怕就算现在走,也走不了多远,大伙儿受伤太重了,若是半路上遇到个什么猛兽和其他族的追兵的话,那可就是全线覆灭的结果了。
犹豫二三,他一咬牙,说道:“进城。“
他只能把希望放在乐毅的身上了,此人拥有神鬼莫测之能,之前既然肯出手相帮,那自然应该还会帮助他们。
他们这些人如果现在走,可能会全部死绝,但如果跟在 那神秘人身边,或许还能保住一条命去见少主。
见焰溟如此决定,其他人也没什么意见,跟着就一起回了城。
乐毅还是住在原来的客栈,焰溟等人也只能跟着去原来的客栈。
圣光族和金乌族的人却已经不在这里了,他们去了其他的地方,秘密召唤着远方的援军。
这后半夜,回到客栈后,乐毅拉着宋夕夕在同一张床上,却是睡得很安稳。可焰溟等人,几乎是瞪着眼睛,怀着担忧的心情,直到天明。
天亮之后,乐毅和宋夕夕优哉游哉起起床。一回生二回熟之后,宋夕夕没那么害羞了,早上她醒来之后,看着乐毅还没醒,想着昨天乐毅一直装睡,害她也跟着装睡,今日她决定不装睡了,就大着胆子直接从乐毅身上,小心翼翼地横跨了过去。
乐毅虽然很想再跟她一起躺躺,也没办法了,只得跟着一起起床。
用过早点,他带着宋夕夕去了工匠铺,那老工匠也的确很有信誉和效率。一件浑兽皮制成的软甲,已然是完成了。
那块浑兽的皮,并不小,所以这制成的软甲,几乎是浑身覆盖的,像一件连体裙一样。经过加工打磨,这皮灰白色的,很修身。
让宋夕夕穿上之后,外面套上外套,很是合身。
只不过就是有点热!
老工匠笑道:“穿这么多肯定是有些热的,但如果能够弄到一块水属性的晶核带在身边,这就不成问题了。“
“我这还剩一金若干银,若是把这些钱全给你,能否卖我一颗?“乐毅问道。
“这……按理说是买不到的,但小先生你的话,这样,我可以卖一颗小的给你。算你一金。“老工匠从店铺里拿出一颗小晶核,真的很小,只有鸽子蛋大小,散发着蓝汪汪的光芒。
这颗晶核一拿到手上,立即就可以感觉到一阵清凉气息。
乐毅想都没想,就买了下来,然后送给了宋夕夕:“这东西你带在身上,就不会那么热了。“
宋夕夕接过晶核,果然很清凉,“可是……那是你的最后一金,就……就为了买这个吗?’
“没事,为了你,我舍得。“乐毅一笑,才不在乎那么多。反正这些钱财都是别人送的。
但这个举动看在宋夕夕眼里,却不一样了,说实话,她很感动。
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女人满不在乎地花钱,而且是花他身上所剩不多的钱,这样的男人,理应就是那些三大姑八大婆所讲的好男人吧!她低垂着头,脑袋里想着这个问题,眼睛偷偷地看着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