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45节
江春耕看着谢红妮那理所应当的样子,更加不痛快了,抱起满满:“走,满满,咱进屋睡去。”
谢红妮看他不理自己,哼了声;“这什么人哪!”
她以前并不这么和江春耕说话,但现在怀了身子,就没了忌惮。
***********
冬麦回到自己所住的耳房后,依然竖着耳朵听动静,好在那边没什么大动静,听起来也没怎么吵,她才稍微放心。
想了想,其实哥哥这里也不用担心,大哥平时最疼自己的了,自己要嫁,他最后也说不上什么,只不过之前对沈烈不满,刚开始有些恼那是肯定的。
但大哥撒撒气,面子上过去了,也就没事了。
她回想这件事,回想沈烈对自己的种种,这八字还没一撇呢,他就要把他的钱拿出来给自己做买卖。
冬麦并不会用他的钱,但她可以感觉到,沈烈和别人不一样的,沈烈待人实诚,他是真心想和自己过日子。
离婚后,她其实对于自己再找一个并不抱什么希望了,包括陆靖安那里,回想下,其实从一开始自己就知道,可能性并不是太大。
但是现在好了,她遇到了沈烈,或者说,她重新认识了沈烈,她愿意接受沈烈了。
和沈烈在一起,好像什么都不怕了,甚至别人说到她脸上,也没什么好怕的,他会护着自己。
这让她心情愉快起来,觉得周围一切都是明亮的,连院子里母鸡咕咕咕的叫声都变得清脆悦耳。
她便出去,故作无事地喂鸡,喂鸡了,又拿出来之前割好的青草来喂兔子。
她的小兔子啊,如今更加肥大了,成了一只又懒又胖的兔子。
冬麦想起这只兔子是沈烈捉来的,捉了后送给自己,她忍不住将白胖胖的兔子抱出来,抱在怀里,甚至狠狠地亲了一口脑门。
兔子无辜地看着它,红眼睛很是茫然,完全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
这时候,谢红妮领着满满进院子了,她看到冬麦,笑着说:“冬麦,你那买卖怎么样,今天做得还顺利吧?”
冬麦:“挺好的。”
说话间,满满松开谢红妮的手,过来冬麦这里,冬麦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她虽然不太记得自己大哥小时候了,但是她觉得,满满很像大哥,她很疼爱这个小侄子。
她笑着说:“满满,进屋找你奶奶要糖去,姑姑今天带来的喜糖,人家结婚的喜糖,陵城买的好糖,快去。”
满满听了,欢快地跑进屋子里去了。
谢红妮便站这里和冬麦说话,笑着问起她今天怎么样:“明天人家结婚,肯定得有剩下的什么肉啊菜的,一般这种都是回头给帮忙干活的分分,你看到了,也别舍不下面子,该拿就拿。”
冬麦听了,看了她大嫂一眼,淡淡地说:“嫂,你说啥呢,我可不算是帮忙的,我是人家花钱请的,既然是拿了人家钱,总不好随便要人家什么东西,人家给是情分,人家不给也没啥,我怎么好意思自己直接拿。”
谢红妮便有些讪讪的:“我也就随便说说,一般不都这样嘛。”
谢红妮又问起来沈烈:“你和那个沈烈,到底咋回事?看着能成吗?”
冬麦:“反正现在有这个意思,能不能成,也得看机缘,毕竟我是这情况,大嫂你也知道。”
谢红妮看着冬麦,她就有些纠结。
小姑子人还不错,她和小姑子相处得还算可以,但是自从那天听了那个传言后,她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觉得春耕对这个妹妹也太好了吧。
因为这个,她是盼着冬麦早点嫁人,免了这个祸害。
可是现在有了指望,事情到了眼跟前,她又开始犹豫了,如果冬麦嫁人,那以后她挣的钱,还能有娘家的份吗?
冬麦看着谢红妮在那里犯愁,多少猜到了自己大嫂的心思,不过她也没说什么,她如果真嫁给沈烈,不会寄住在娘家,到时候大哥大嫂好好过日子,她这个外嫁的闺女远香近臭,也就没事了。
至于钱,当然也就不可能再分兄嫂了,也就是私底下孝敬孝敬爹娘,三不五时买点好吃的。
**************
第二天,鸡叫头一遍的时候,冬麦便爬起来了,稍微洗漱后,给自己衣服上戴了昨天拿回来的小红花,骑着车子就出门了。
出了东郭村那条小道,往大道上走的时候,看到一个骑车子的人影特眼熟,仔细一看,果然是沈烈。
这个时候,除了早起扛着锄头的农人,乡间小路上并没什么人,东边泛起一丝浅淡的光亮,沁润着半蓝不白的天。
沈烈也看到了她,扳了下车铃铛,铃铛便发出清脆的响声。
冬麦抿唇笑了下,骑着车子近前:“你怎么在这里?”
沈烈:“在这里等你,我和你一起过去路家村。”
说话间,他便将一捧小花递过来:“给你这个。”
那是一束二月兰,紫里泛着白,说大不大,乡间到处都是,但现在被采起来,聚在一起,许多的小兰花拥簇在一起,带着剔透的露珠,一团紫气倒是让人看着喜欢。
她忍不住低首嗅了嗅,乡间青草和泥土是略带着腥味的清新,纯净到让人心旷神怡,一团紫的小花儿有着一股独有幽香,很轻淡,也只有这么凑近了才能闻到了。
她喜欢地捧着:“你这是多早起来了,竟然还有闲工夫采这个?”
沈烈含笑凝视着她:“也不算早,看到那边有不少,就采了一些,正好在这里等你。”
冬麦:“怪我,到底是有些晚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过去,免得耽误了人家的事。”
沈烈便接过来那捧二月兰,给她夹在了车把铃铛中间。
冬麦便看到他半挽起的袖子,露出一小截手臂,他的手臂是夏天成熟小麦的颜色,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干净清爽,好像能闻到一股清冽的麦香,他指骨很长,看上去很有力道。
他帮她卡好后,笑着说:“这样就不会掉了,走吧。”
冬麦目光从他手上移开,脸上微红,点头轻轻嗯了声。
晨间的清风吹着她的发,车把上的二月兰便随风招展,紫色的小花儿摇摇摆摆的,幽香一直萦绕在冬麦鼻间。
冬麦抿着唇,想着刚才他伸手为自己卡住小花儿时的体贴,还有他笑起来的温和和灿烂。
她想,他真好,好得让她心花怒放。
和他在一起,她并不担心将来哪一天他变卦了,一点不担心,不是因为他曾经想去做结扎手术,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他正直善良,待人诚恳,孙红霞坑了他,他只是要回了彩礼,他的战友没了,他要把自己的补贴给烈士遗孀和孤老用。
往狭隘来说,她应该去计较他对别人的好,因为这些好损害了自己的好处,可是往好里想,这样一个做事有底线的人,人品靠谱,哪怕有一天自己和他因为别的什么事过不下去了,他也不会对不起自己。
做不成夫妻,也不会成为敌人,他不会像林荣棠那样歇斯底里去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更不会像陆靖安一样没有担当地左顾右盼。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有他做人的担当,这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品质,这些甚至比他对自己的喜欢更带给她安全感,让她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 冬麦:喜欢,就是喜欢,他的手指,他的肤色,他的笑,都喜欢。
第48章 提亲
一路上紧赶慢赶,到了路家村的时候,倒是也还好,路家人已经去迎亲了,院子里只有那些帮忙的,男的大多蹲在大门口抽烟,女的在屋子里忙着布置新房子,分红花什么的,冬麦径自过去了厨房,几个帮忙的厨子差不多到齐了,便忙起来。
一切还算顺利,等到中午,新媳妇差不多被接到进家门,也准备好了,桌子摆开时候,牛金柳过来一趟,她这个当嫂子的今天忙得不轻,为了这个,后院的梳绒机都已经停了,让梳绒机上的工人也都过来帮忙。
冬麦便给她介绍:“每桌是十五样菜,其中猪身上出五样,鸡鸭鱼各一样,荤菜占了八样,剩下七道素菜,是四热三凉,到时候咱们这些菜,摆盘也可以讲究下,我已经给端菜的说了这个怎么摆。”
冬麦大致比划了下:“嫂,你看还有哪里不合适的,咱再调整调整。”
牛金柳哪里还有不满意的,她太满意了,笑得合不拢嘴:“挺好,挺好,比我以为的好多了,今天咱们来吃酒的客人,公社里的,还有陵城的朋友,那都是见过世面的,之前你哥说在村里办酒席,我还有点担心,怕跌份,现在看,咱比在陵城办看着更有洋气上档次,真比我想得好多了!”
看看这猪头肉,都是装木桶里慢慢蒸出来的,怪不得厨房从昨天忙到现在,每道菜那都是功夫啊!
冬麦看牛金柳满意,也就松了口气,她头一次办,又办得花样挺多,真是怕出什么幺蛾子,现在牛金柳满意,她就放心了。
这时候有人喊牛金柳,好像是哪里缺一个什么东西,牛金柳着急忙慌过去了,冬麦便指挥着大家,开始准备上菜了。
菜陆续上去,冬麦从厨房里往外看,看大家脸上的表情,看大家的反应,那样子应该是挺满意的,她听到有人赞叹,还有人问起来说这是啥菜,怎么见都没见过。
她听到有人夸说人家老路家娶媳妇,这饭菜就是和一般人家不一样。
冬麦更加舒了口气。
谁知这时候,牛金柳急匆匆地跑来了:“冬麦,现在赶紧做个面条来得及吧?有个陵城来的领导,平时和你哥走得还比较近,人家家里都吃面条,吃不了馒头,据说是以前挨斗,被饿得狠,吃馒头急差点噎死,这事你哥和我提过,我昨天还记得,打算和你说,结果太忙,竟然忘记了,你看看赶紧弄点啥吧!”
冬麦:“行,这个不难。”
想了想,她把之前煮烂的那些鱼,拆肉去骨,和入面中,又用鸡汤来揉,利索地擀成面,之后用小刀那么一划拉,成了细条,扔进了鸡汤蘑菇汤里滚,不过片刻功夫,这面条就热气腾腾地冒着香味了。
牛金柳心里正急,都没离开厨房,眼瞅着就做出这么一碗面,都看呆了。
心想,人家老本行是鱼汤面,果然名不虚传哪!
**************
路家这一次婚宴上的菜,谁吃了都夸,别说是乡下的亲戚了,就是城里来的,都赞叹连连,据说里屋的贵宾席上,那都是金贵客人,是路奎军亲自陪着的。
当时人家吃着这菜就夸:“你这是从哪里请来的厨子,是从陵城专门挖过来的,哪家的啊?这菜真不错,你们看这红烧肉,肉的切法都是有讲究的,反正,而且没锋楞,现在没吃过的人,哪懂得这讲究,这可是老讲究!不说别的,就这肉的切法,一看就是行家!”
大家都笑了,说没看出来,你倒是挺讲究。
那人叫王元德,家里有点背景,见识也多,当下继续道:“你们不懂啊,真不懂,你看这肉,肯定不是用糖,用糖没这个味儿,人家估计是用秋油,一般人根本不懂这个,一般人也吃不出来这饭菜的好!”
他这一说,大家都稀罕起来,想想好像是不一样,都问路奎军:“到底是哪里的大师傅?”
路奎军就哈哈笑:“是我们乡下村里的,随便找的。”
王元德就惊了:“随便找的?村里人做饭这么好吃?”
路奎军更加笑了,便说起来这事来,说人家是祖传手艺,以前做鱼汤面的,现在帮着来料理酒席。
于是一桌子都赞叹,说人家这手艺真好,去陵城的话,肯定能火。
路奎军看看旁边的沈烈:“能不能去陵城,这个得问我小老弟了。”
于是大家都看向了沈烈。
沈烈笑了:“等她以后有机会,一定去,到时候还要仰仗各位给捧人场。”
一桌子人全都纳闷了:“为啥?这是沈烈家里的长辈还是啥?”
这话一出,路奎军哈哈笑,沈烈也笑。
大家被笑懵了,路奎军才解释:“今天给咱们做菜的是小姑娘,人家正和我兄弟谈着对象!”
啊?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一小姑娘这么厉害?”
路奎军:“那是当然了,所以我们乡下农村藏着能人。”
一时大家好一番惊叹,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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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红妮看他不理自己,哼了声;“这什么人哪!”
她以前并不这么和江春耕说话,但现在怀了身子,就没了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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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麦回到自己所住的耳房后,依然竖着耳朵听动静,好在那边没什么大动静,听起来也没怎么吵,她才稍微放心。
想了想,其实哥哥这里也不用担心,大哥平时最疼自己的了,自己要嫁,他最后也说不上什么,只不过之前对沈烈不满,刚开始有些恼那是肯定的。
但大哥撒撒气,面子上过去了,也就没事了。
她回想这件事,回想沈烈对自己的种种,这八字还没一撇呢,他就要把他的钱拿出来给自己做买卖。
冬麦并不会用他的钱,但她可以感觉到,沈烈和别人不一样的,沈烈待人实诚,他是真心想和自己过日子。
离婚后,她其实对于自己再找一个并不抱什么希望了,包括陆靖安那里,回想下,其实从一开始自己就知道,可能性并不是太大。
但是现在好了,她遇到了沈烈,或者说,她重新认识了沈烈,她愿意接受沈烈了。
和沈烈在一起,好像什么都不怕了,甚至别人说到她脸上,也没什么好怕的,他会护着自己。
这让她心情愉快起来,觉得周围一切都是明亮的,连院子里母鸡咕咕咕的叫声都变得清脆悦耳。
她便出去,故作无事地喂鸡,喂鸡了,又拿出来之前割好的青草来喂兔子。
她的小兔子啊,如今更加肥大了,成了一只又懒又胖的兔子。
冬麦想起这只兔子是沈烈捉来的,捉了后送给自己,她忍不住将白胖胖的兔子抱出来,抱在怀里,甚至狠狠地亲了一口脑门。
兔子无辜地看着它,红眼睛很是茫然,完全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
这时候,谢红妮领着满满进院子了,她看到冬麦,笑着说:“冬麦,你那买卖怎么样,今天做得还顺利吧?”
冬麦:“挺好的。”
说话间,满满松开谢红妮的手,过来冬麦这里,冬麦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她虽然不太记得自己大哥小时候了,但是她觉得,满满很像大哥,她很疼爱这个小侄子。
她笑着说:“满满,进屋找你奶奶要糖去,姑姑今天带来的喜糖,人家结婚的喜糖,陵城买的好糖,快去。”
满满听了,欢快地跑进屋子里去了。
谢红妮便站这里和冬麦说话,笑着问起她今天怎么样:“明天人家结婚,肯定得有剩下的什么肉啊菜的,一般这种都是回头给帮忙干活的分分,你看到了,也别舍不下面子,该拿就拿。”
冬麦听了,看了她大嫂一眼,淡淡地说:“嫂,你说啥呢,我可不算是帮忙的,我是人家花钱请的,既然是拿了人家钱,总不好随便要人家什么东西,人家给是情分,人家不给也没啥,我怎么好意思自己直接拿。”
谢红妮便有些讪讪的:“我也就随便说说,一般不都这样嘛。”
谢红妮又问起来沈烈:“你和那个沈烈,到底咋回事?看着能成吗?”
冬麦:“反正现在有这个意思,能不能成,也得看机缘,毕竟我是这情况,大嫂你也知道。”
谢红妮看着冬麦,她就有些纠结。
小姑子人还不错,她和小姑子相处得还算可以,但是自从那天听了那个传言后,她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觉得春耕对这个妹妹也太好了吧。
因为这个,她是盼着冬麦早点嫁人,免了这个祸害。
可是现在有了指望,事情到了眼跟前,她又开始犹豫了,如果冬麦嫁人,那以后她挣的钱,还能有娘家的份吗?
冬麦看着谢红妮在那里犯愁,多少猜到了自己大嫂的心思,不过她也没说什么,她如果真嫁给沈烈,不会寄住在娘家,到时候大哥大嫂好好过日子,她这个外嫁的闺女远香近臭,也就没事了。
至于钱,当然也就不可能再分兄嫂了,也就是私底下孝敬孝敬爹娘,三不五时买点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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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鸡叫头一遍的时候,冬麦便爬起来了,稍微洗漱后,给自己衣服上戴了昨天拿回来的小红花,骑着车子就出门了。
出了东郭村那条小道,往大道上走的时候,看到一个骑车子的人影特眼熟,仔细一看,果然是沈烈。
这个时候,除了早起扛着锄头的农人,乡间小路上并没什么人,东边泛起一丝浅淡的光亮,沁润着半蓝不白的天。
沈烈也看到了她,扳了下车铃铛,铃铛便发出清脆的响声。
冬麦抿唇笑了下,骑着车子近前:“你怎么在这里?”
沈烈:“在这里等你,我和你一起过去路家村。”
说话间,他便将一捧小花递过来:“给你这个。”
那是一束二月兰,紫里泛着白,说大不大,乡间到处都是,但现在被采起来,聚在一起,许多的小兰花拥簇在一起,带着剔透的露珠,一团紫气倒是让人看着喜欢。
她忍不住低首嗅了嗅,乡间青草和泥土是略带着腥味的清新,纯净到让人心旷神怡,一团紫的小花儿有着一股独有幽香,很轻淡,也只有这么凑近了才能闻到了。
她喜欢地捧着:“你这是多早起来了,竟然还有闲工夫采这个?”
沈烈含笑凝视着她:“也不算早,看到那边有不少,就采了一些,正好在这里等你。”
冬麦:“怪我,到底是有些晚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过去,免得耽误了人家的事。”
沈烈便接过来那捧二月兰,给她夹在了车把铃铛中间。
冬麦便看到他半挽起的袖子,露出一小截手臂,他的手臂是夏天成熟小麦的颜色,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干净清爽,好像能闻到一股清冽的麦香,他指骨很长,看上去很有力道。
他帮她卡好后,笑着说:“这样就不会掉了,走吧。”
冬麦目光从他手上移开,脸上微红,点头轻轻嗯了声。
晨间的清风吹着她的发,车把上的二月兰便随风招展,紫色的小花儿摇摇摆摆的,幽香一直萦绕在冬麦鼻间。
冬麦抿着唇,想着刚才他伸手为自己卡住小花儿时的体贴,还有他笑起来的温和和灿烂。
她想,他真好,好得让她心花怒放。
和他在一起,她并不担心将来哪一天他变卦了,一点不担心,不是因为他曾经想去做结扎手术,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他正直善良,待人诚恳,孙红霞坑了他,他只是要回了彩礼,他的战友没了,他要把自己的补贴给烈士遗孀和孤老用。
往狭隘来说,她应该去计较他对别人的好,因为这些好损害了自己的好处,可是往好里想,这样一个做事有底线的人,人品靠谱,哪怕有一天自己和他因为别的什么事过不下去了,他也不会对不起自己。
做不成夫妻,也不会成为敌人,他不会像林荣棠那样歇斯底里去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更不会像陆靖安一样没有担当地左顾右盼。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有他做人的担当,这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品质,这些甚至比他对自己的喜欢更带给她安全感,让她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 冬麦:喜欢,就是喜欢,他的手指,他的肤色,他的笑,都喜欢。
第48章 提亲
一路上紧赶慢赶,到了路家村的时候,倒是也还好,路家人已经去迎亲了,院子里只有那些帮忙的,男的大多蹲在大门口抽烟,女的在屋子里忙着布置新房子,分红花什么的,冬麦径自过去了厨房,几个帮忙的厨子差不多到齐了,便忙起来。
一切还算顺利,等到中午,新媳妇差不多被接到进家门,也准备好了,桌子摆开时候,牛金柳过来一趟,她这个当嫂子的今天忙得不轻,为了这个,后院的梳绒机都已经停了,让梳绒机上的工人也都过来帮忙。
冬麦便给她介绍:“每桌是十五样菜,其中猪身上出五样,鸡鸭鱼各一样,荤菜占了八样,剩下七道素菜,是四热三凉,到时候咱们这些菜,摆盘也可以讲究下,我已经给端菜的说了这个怎么摆。”
冬麦大致比划了下:“嫂,你看还有哪里不合适的,咱再调整调整。”
牛金柳哪里还有不满意的,她太满意了,笑得合不拢嘴:“挺好,挺好,比我以为的好多了,今天咱们来吃酒的客人,公社里的,还有陵城的朋友,那都是见过世面的,之前你哥说在村里办酒席,我还有点担心,怕跌份,现在看,咱比在陵城办看着更有洋气上档次,真比我想得好多了!”
看看这猪头肉,都是装木桶里慢慢蒸出来的,怪不得厨房从昨天忙到现在,每道菜那都是功夫啊!
冬麦看牛金柳满意,也就松了口气,她头一次办,又办得花样挺多,真是怕出什么幺蛾子,现在牛金柳满意,她就放心了。
这时候有人喊牛金柳,好像是哪里缺一个什么东西,牛金柳着急忙慌过去了,冬麦便指挥着大家,开始准备上菜了。
菜陆续上去,冬麦从厨房里往外看,看大家脸上的表情,看大家的反应,那样子应该是挺满意的,她听到有人赞叹,还有人问起来说这是啥菜,怎么见都没见过。
她听到有人夸说人家老路家娶媳妇,这饭菜就是和一般人家不一样。
冬麦更加舒了口气。
谁知这时候,牛金柳急匆匆地跑来了:“冬麦,现在赶紧做个面条来得及吧?有个陵城来的领导,平时和你哥走得还比较近,人家家里都吃面条,吃不了馒头,据说是以前挨斗,被饿得狠,吃馒头急差点噎死,这事你哥和我提过,我昨天还记得,打算和你说,结果太忙,竟然忘记了,你看看赶紧弄点啥吧!”
冬麦:“行,这个不难。”
想了想,她把之前煮烂的那些鱼,拆肉去骨,和入面中,又用鸡汤来揉,利索地擀成面,之后用小刀那么一划拉,成了细条,扔进了鸡汤蘑菇汤里滚,不过片刻功夫,这面条就热气腾腾地冒着香味了。
牛金柳心里正急,都没离开厨房,眼瞅着就做出这么一碗面,都看呆了。
心想,人家老本行是鱼汤面,果然名不虚传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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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家这一次婚宴上的菜,谁吃了都夸,别说是乡下的亲戚了,就是城里来的,都赞叹连连,据说里屋的贵宾席上,那都是金贵客人,是路奎军亲自陪着的。
当时人家吃着这菜就夸:“你这是从哪里请来的厨子,是从陵城专门挖过来的,哪家的啊?这菜真不错,你们看这红烧肉,肉的切法都是有讲究的,反正,而且没锋楞,现在没吃过的人,哪懂得这讲究,这可是老讲究!不说别的,就这肉的切法,一看就是行家!”
大家都笑了,说没看出来,你倒是挺讲究。
那人叫王元德,家里有点背景,见识也多,当下继续道:“你们不懂啊,真不懂,你看这肉,肯定不是用糖,用糖没这个味儿,人家估计是用秋油,一般人根本不懂这个,一般人也吃不出来这饭菜的好!”
他这一说,大家都稀罕起来,想想好像是不一样,都问路奎军:“到底是哪里的大师傅?”
路奎军就哈哈笑:“是我们乡下村里的,随便找的。”
王元德就惊了:“随便找的?村里人做饭这么好吃?”
路奎军更加笑了,便说起来这事来,说人家是祖传手艺,以前做鱼汤面的,现在帮着来料理酒席。
于是一桌子都赞叹,说人家这手艺真好,去陵城的话,肯定能火。
路奎军看看旁边的沈烈:“能不能去陵城,这个得问我小老弟了。”
于是大家都看向了沈烈。
沈烈笑了:“等她以后有机会,一定去,到时候还要仰仗各位给捧人场。”
一桌子人全都纳闷了:“为啥?这是沈烈家里的长辈还是啥?”
这话一出,路奎军哈哈笑,沈烈也笑。
大家被笑懵了,路奎军才解释:“今天给咱们做菜的是小姑娘,人家正和我兄弟谈着对象!”
啊?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一小姑娘这么厉害?”
路奎军:“那是当然了,所以我们乡下农村藏着能人。”
一时大家好一番惊叹,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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