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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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这事一切顺利,到了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沈烈也要陪着冬麦去,到时候他去一趟信用社,冬麦就去王老爷子那里,两个人出了胡同,等着那五个媳妇的时候,其中一个叫苏慧娟的竟然迟迟不来。
  刘金燕便有些急了:“不是说好的吗?我去她家看看!”
  刚说这话,就见那边两个人过来,是苏慧娟和她男人,苏慧娟红着眼圈,她男人林荣山黑着个脸。
  林荣山看到沈烈冬麦,便没好气地对自己媳妇苏慧娟说:“哭什么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不愿意说,那我给你说。”
  说着,他对沈烈冬麦道:“我们家不是什么富裕人家,可也不至于让女人抛头露面去挣什么钱,谁缺那两个臭钱?说得挺好听的,还去什么书记家,这年头骗子挺多的,谁知道真的假的!”
  苏慧娟脸都红了,嗫喏着,不好意思地说:“冬麦,对不住,我男人不让我去,我不去了。”
  刘金燕一听,就没好气了:“不去就不去,至于这么说吗,你说谁是骗子?”
  沈烈看这架势,便明白了,林荣山是林荣棠的堂兄弟,这意思是一个鼻孔出气,也可能是王秀菊跑去撺掇了什么。
  他挑眉,笑了笑,对林荣山道:“荣山哥,这是我们不好,不该挑了嫂子去干活,给你赔礼道歉,以后再也不敢叨扰嫂子了。”
  苏慧娟听着这话,很不好意思地道:“是我自己特别想去,不关你们的事,这可真是对不住你们,可是他——”
  她一脸为难。
  林荣山便有些得意了:“你们看,我早说了,他们这个根本不靠谱,我一来找他,他就只有道歉的份儿,你还看不明白吗?谁傻谁去,一个女人家抛头露面干这个,至于吗?”
  旁边几个女的听了,都气不过,胡翠儿也跟着帮腔:“你怎么说话呢?我们只是想挣钱,怎么叫抛头露面了,你当这是什么年代,早改革开放了,再说以前国务院就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到你这里怎么成了妇女不能抛头露面了?”
  沈烈却制止了她,笑着道:“既然荣山哥不愿意让嫂子去,那就不去,冬麦,我们出发吧。”
  冬麦听了林荣山的话,其实也有些气不过,本来想上去说两句,但沈烈这么说了,再说时间紧,她也就没吭声。
  等上了自行车,大家一溜儿五辆自行车骑出去松山村,冬麦便从后面扯他衬衫:“你说你,干嘛呢,那么低声下气,犯得着嘛!这都什么人,给他挣钱的机会,还嫌弃呢!”
  苏慧娟这个人踏实能干,做事细心,冬麦才挑得她,也没顾忌她男人是林家的本家,没想到人家竟然还嫌弃上了,想想也够闹心的。
  沈烈笑着说:“这么生气啊?”
  冬麦气鼓鼓的:“当然了!你不生气?”
  她就纳闷了,他怎么脾气这么好?
  沈烈便劝她:“犯不着,你和他理论有什么用?人的偏见是最难改变的,我们和他吵赢了,苏慧娟还是不去,反而耽误自己时间闹得自己生气,要想让他难受,最好的办法是把这次的寿宴办得精彩,让跟着去的几个嫂子都挣到钱,回去后,人家拿着钱往那里一说,后悔死他。”
  “就算他觉得自己不缺这两个钱好了,今天他既然说出这话,那以后等着瞧,一天两天的,总有他后悔的一天。”
  冬麦听他一说,顿时不气了,不过心里却生出一股干劲:“那我们可得好好干,让他干看着眼馋!”
  沈烈:“对,就是这样,和这种人计较犯不着,咱们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了。”
  说完,哄她:“好了,不恼了吧?”
  冬麦低哼:“也没那么恼……其实也怪我,怎么挑了苏慧娟,主要是当时看她挺想去的,她又能干细心,谁知道这样。”
  沈烈忙道:“这可不能怪你,苏慧娟确实不错,如果是我,我也会挑,你眼光挺好,只是没想到还有林荣山这种人,自己媳妇能出去挣钱还有拦着。”
  冬麦彻底舒坦了,她回头看了看,几个媳妇还在那里说着这件事,都有些气不过,她便冲着她们笑着说:“咱不搭理他,咱们好好地干活,挣到钱买好吃的。”
  说着话的时候,风吹着麦香阵阵扑鼻而来,她浑身充满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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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公社里,沈烈便过去信用社了,他和冬麦只有一辆自行车,于是冬麦便让刘金燕带着过去的,很快到了王老爷子家中,冬麦向陈亚和王元庆介绍了自己找的这四个帮手:“本来是找五个,想着差不多够,谁知道有一个临时有事来不了,就这四个吧,她们四个都是我们村里能干的,平时家里外头一把抓。”
  陈亚看都是年轻媳妇,穿着朴素干净,倒是放心,便和冬麦说了今天大概的安排,最后道:“到了十点,客人差不多陆续到了,我们开饭应该是在十二点,还有五个小时,时间应该够用吧?”
  冬麦点头:“行,没问题。”
  主食馒头不用操心,这个是已经订好了的,到时候人家送过来,等于大概五十个菜,花五个小时,一个小时十个菜,但因为做菜的时候,有些是完全可以一锅出的,加上还有一些凉切凉拌菜,五个人在这里忙活,冬麦算着没问题。
  陈亚放心地点头:“行,你也是有经验的,办过路家的婚宴,我们这个才五桌,对你来说应该不是事。”
  陈亚离开后,冬麦先整理了下后厨的这些食材,便给几个媳妇分配任务了,洗菜切菜的,洗肉切肉的,大家各自忙碌起来。
  其它几个媳妇都是头一次干活,一个个战战兢兢的,生怕自己干不好给冬麦添乱,所以都马不停蹄地忙活。
  冬麦则先将前一天蓄好的井水提来,取水的时候,先各自上面取一瓢水,这也是冬麦煮鱼汤鸡汤的惯例了,须知这井水放了一夜,上面的水精华上升,格外澄澈,所以第一瓢是最最好,这个用来熬粥,味道自然清香。
  小火慢慢地焖着米粥,她才过来整治这八大碗,切肉的时候,她没办法全都自己上手,便自己先做了示范,让几个媳妇学着,而后面的烹饪上,鸡肉猪肉各自用了法子来焖透,比如鸡肉,她是一茶杯的白酒,加上半杯的面酱来焖,焖到了时候后全都用小火慢慢地焖,这样虽然费功夫,但肉更熟烂,才好让老人家下口。
  在凉菜上,也特意下了功夫,本来有一道是凉拌藕,她想着老人家必是嚼不动这生脆,便加了米,合起来熬煮,熬煮熟透了,再拌上蜂蜜,这样滋味更好。
  饭菜做差不多的时候,冬麦看了看表,已经十点了,她大致算了下时间,觉得十一点半大部分菜就可以上了,剩下的可能耽误一点,但上菜也需要时间,不可能一下子都上了,所以正好来得及。
  这样客人吃菜的时候,也不至于觉得菜凉了,都是新鲜出锅的,再好不过了。
  恰好这时候陈亚也过来问,她便和陈亚说了现在的打算,陈亚自然是满意,因冬麦问起来桌子的摆放,陈亚便带着冬麦过去院子里看。
  谁知刚走到前院,就听到一个声音说:“咦,这不是冬麦吗?”
  冬麦看过去,打扮洋气的一个姑娘,烫着卷发,化了一点妆,穿着一件白衬衫和时髦的裙子,冬麦看了好几眼才认出:“你是雪柔吧?”
  孟雪柔笑着说:“是啊,我是雪柔,冬麦你可真是一点没变,这么多年了,还像学生时候呢!”
  冬麦看到她自然挺高兴的:“你倒是变了不少,变洋气好看了,我都差点没认出来你。”
  孟雪柔:“你怎么也来参加王爷爷寿宴,你家竟然也认识王书记?”
  冬麦摇头:“我是来当厨子,给寿宴做菜的。”
  孟雪柔这才恍然:“我说呢!”
  冬麦听出孟雪柔的意思,她下意识觉得自己应该不是王老爷子的客人,不过倒是没觉得什么。
  孟雪柔是她初中时候的同桌,因为是同桌,两个人自然比较熟悉,但冬麦从来知道,孟雪柔和自己不一样,孟雪柔的爹在陵城上班,她之所以在公社里上学,还是因为她父母没功夫照顾她,她才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在公社里,顺便在这里上学。
  孟雪柔家里经济条件好,听说她爹在陵城当官,那个时候大家住校,冬麦吃黄面黑面掺着的馒头时,孟雪柔经常可以带着切好的小块牛肉配着白馒头。
  冬麦记忆里一直有的那个洋娃娃,最好看的洋娃娃,就是孟雪柔的。
  在冬麦心里,孟雪柔就是一个小公主。
  初中毕业后,冬麦不上学了,帮着家里干活,孟雪柔好像就去陵城上高中了,之后两个人就没联系了。
  如今重新遇到,孟雪柔一看就是城里洋气姑娘的样子。
  孟雪柔也知道自己的家世,今天在王老爷子的寿宴上看到自己,自然是奇怪,毕竟自己家不像是和王书记家有什么亲戚朋友关系的人家。
  当下冬麦便笑了下:“等会菜就上了,到时候你可以尝尝我的手艺了。”
  孟雪柔听到冬麦是来做菜的,恍然,之后笑着说:“行,等会尝尝你的手艺,冬麦你可真厉害,当年你学习还不错,没上高中我就觉得挺可惜的,现在当了女厨师,真是太能干了!”
  这时候陈亚过来了,见她们竟然认识,也是有点意外,冬麦招呼了孟雪柔后,便和陈亚说了下等会上菜的情况,安置好路线,就要回去后厨。
  陈亚却说:“对了,冬麦,今天咱们不是缺了一个帮手吗,等会上菜,我怕你们忙不过来,恰好老王公社里一个年轻人,挺勤快的,非说要过来帮忙,小伙子挺诚恳,我想着来就来吧,等会让他帮你们洗洗涮涮的,你随便支使,别客气。”
  冬麦:“那敢情好!”
  陈亚便招呼:“小陆啊,你过来这里。
  冬麦一看,竟然是陆靖安。
  陆靖安听到陈亚招呼,连忙跑过来,一脸殷勤老实,张嘴就是姐,叫得还挺亲,陈亚便让陆靖安帮忙后厨。
  陆靖安看向冬麦,笑着说:“江同志,你好,你好。”
  冬麦见他装不认识,自己也就不当回事了:“那你跟我来后厨吧。”
  带着陆靖安过去后厨的时候,冬麦没说话,陆靖安也没说话,真就像彼此不认识。
  其实想想,互相又能了解多少呢,无非是在路上一个卖吃的,一个买吃的,说是要看一场电影,还根本没看成。
  现在当不认识,真是最好了。
  可陆靖安却突然开口了:“冬麦,没想到你竟然嫁给沈烈了,沈烈人挺不错的,估计也不会嫌弃你不能生的事。”
  冬麦听到“不嫌弃”三个字,真是刺耳朵。
  她现在已经查出来,自己能生了,但是她依然不想听什么嫌弃不嫌弃,就算不能生,难道她活该被嫌弃吗?
  再说自己怎么样,还轮不到一个陆靖安来评判。
  她便抬眼,漠然地看了他一眼。
  陆靖安愣了下,冬麦长得俊俏,用时髦的话说那就是漂亮,漂亮的冬麦那么看自己,好像有些鄙薄,更多的是陌生,就是那种你是谁我根本不认识你的眼神。
  陆靖安便觉得羞耻。
  他怎么说也是公社里的干部,是商品粮铁饭碗,冬麦一个不能生的女人,就算长得好看,又怎么样,现在嫁给沈烈,还不是农村里干活的,沈烈那人听说有本事,可那又怎么样,她竟然跑来给人家当厨子!
  那天见到,看王书记对她和颜悦色,还以为她多了不起,原来是当厨子。
  就算别人看不起自己笑话自己,她凭什么?
  陆靖安脸都涨红了,手也轻轻攥起。
  冬麦哪里知道他的心思,对她来说,这个人早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就算现在见到,以后也没什么机会打交道。
  她在想着今天的这些菜,应该怎么摆,怎么上,想着客人喜不喜欢,寿星王老爷子能不能嚼得动。
  进去厨房,她也没太多言语,开始给几个媳妇分配任务,也给陆靖安分配,让他去洗旁边的盘子。
  陆靖安好像有些犹豫,冬麦笑了下:“你如果干不了,那就趁早和陈姐说。”
  看得出来,陆靖安这是想干活巴结公社书记呢,可是既然想巴结,总不能出工不出力,该干的活你得给干了,可别想偷奸耍滑。
  陆靖安抬眼,看向冬麦,他皱眉:“江同志,我既然说来帮忙,我也不至于偷闲耍滑,你也用不着这么说,你说让做什么,我做就是了!”
  说完,捋起袖子,硬着头皮去洗碗了。
  他这样子,倒是让旁边几个媳妇惊讶,心想这是咋啦?
  冬麦也不过是轻笑一下,反正以后也没打交道的机会,谁认识谁啊,看看时候到了,便让几个媳妇上菜。
  用的盘子和碗都是事先她和陈亚商量好的,喜庆,搭配着传统的八大碗,并几个费尽心思的菜,菜上去后,倒是引得亲戚们都夸起来,说这菜真是看着就好吃。
  冬麦见这样,稍微放心,便回去厨房收拾剩菜剩饭,等到最后一两道菜出锅,她带着刘金燕亲自去上的,过去后,就见王老爷笑得胡子都颤巍巍,看到她,一个劲地夸:“这菜好,这菜好,我竟然都能嚼得动,真好吃!好吃!”
  王书记在场,倒了一杯酒,亲自敬给冬麦:“江同志,这次我必须感谢你,你整治的这菜,我老父亲吃得好,吃得满意,他说好吃,关键老人家竟然能吃得动你做得红烧肉,这不容易啊,他一口牙没几个好的了!”
  说着,他竟然有些眼眶发红,声音也有些哽咽:“江同志,我是由衷地感谢你啊,这次做寿宴,你可是用心了!我谢谢你!”
  冬麦大方地笑着,对王老爷子道;“老爷子吃得满意,我也就放心了,今天老爷子七十大寿,我也借花献佛,祝老爷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说着,她端起酒来,一饮而尽。
  很小的酒盅,里面酒并不多,不过有些辣。
  冬麦以前在家的时候,偶尔过年过节时候也会沾一点点,所以还好,并不觉得太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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