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医色 第81节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安荞凑了上去,奇怪道:“关叔啊,你在我爷奶家做了点什么啊?”
  那应该问他们做了点什么吧?关棚面部抽搐了几下,说道:“喝了点茶,吃了点豆子,还吃了顿饭,就没啥了。”那顿饭吃得他胃疼,从记事起就没有吃过那么少还觉得饱了的饭。
  安荞点头:“原来吃了饭啊,幸好我们家没给你留饭。”
  关棚:“……”
  “天色不早了,关叔也该回去了。我先给关叔扎几针,再开一副药吃了,等这副药吃完,我就上门去给关叔治去。”安荞笑眯眯地将银针拿了出来,一旁待着的黑丫头一见安荞拿银针,赶紧就跑去关门。
  胖丫用针的样子太诡异,不能让外人见到,余光瞥见小弟也睁大眼睛看着,黑丫头想了想,伸手一把捂住了小弟的眼睛。
  等到安谷挣扎开来的时候,安荞的针已经扎进了关棚的身上。
  黑丫头瞪大眼睛看着,每看一次都觉得稀奇,同时也觉得好郁闷,自家胖姐这一招挺厉害的,就是扎远点的东西不好扎。上次扎隔了不到一丈远的地方扎野鸡都没扎好,愣是让野鸡跑了老远,还被虫子给咬了。
  等到安荞开了药,取了针,再把安棚撵走了。
  黑丫头就迫不及待地上前,一把抱住安荞的胳膊,瞪大眼睛问道:“胖姐,你这一招是怎么来的,快教教我!不用教我怎么救人,你只要教我怎么扎人就行,要是会了这一招,以后上山的时候遇到野鸡,走近点就能打下来了。”
  安荞摸了摸黑丫头的脑袋,说道:“为了不让你祸害山上的野鸡兔子,破坏大自然,这一次姐是千万不能教你的!老实点,啃甘蔗去吧!要不然晚上我把它们全做成糖水,你就没得啃了。”
  到底是啃甘蔗还是学飞针?黑丫头犹豫不决,最后还是觉得学飞针好,会了飞针就有鸡腿吃,比吃甘蔗好。
  “不行,胖姐你快教我用飞针吧!”黑丫头抱着安荞的胳膊不松手。
  安荞顿了顿,不是她不想教,而是这个世上就算灵根再好也没用,只能等到破除诅咒以后才管用。
  不过见这孩子一脸渴望,安荞觉得不能打击她的积极性,想了想就说道:“你姐我是从三岁就开始练习飞针的,你现在练实在是太晚了点,要是你想要练好的话,那得吃不少的苦。”
  黑丫头一脸不信:“胖姐你撒谎,你明明才会飞针,以前都不会,我也没见你练过。”
  安荞就道:“以前是不会啊,我也怕我练好久都不会,所以一直没有在你们根前练,自己一个人偷偷摸摸练了整整十年,直到两个月前才能让针飞起来,然后就水到渠成,现在变得十分熟练了。”
  黑丫头:“你没骗人?”
  安荞:“我骗你也没好处啊。”
  好像是这样的,好像又不是这样的,黑丫头心底下仍保持着怀疑,可对飞针的热情仍旧不减。这是一门可以当饭碗的手艺,为了能天天吃上鸡腿,黑丫头觉得自己不能放弃,大不了花比自家胖姐多三倍的时间,然后五年应该可以了。
  等五年自己也该嫁了,有了这一招也不怕跟娘似的,被人欺负了。
  于是黑丫头咬牙,没理由你学得会我学不会,一脸认真地说道:“可是胖姐,我还是想学。”
  安荞琢磨了一下,说道:“你可以跟大牛学,以前咱们家条件不好,连饭都吃不饱,自然没空去练力气,你可以跟大牛学学,把力气给练出来,要是能跟丑男人似的,练出劲气来,你也能使用飞针了,而且能飞得比姐远。”
  黑丫头狐疑:“真的?”
  安荞点头:“你力求伤人不救人的话,劲气还是比较合适一点,就是气功练起来比较辛苦,要坚持不懈地练习,一直到劲气出来之前都不能停歇,稍有松懈就会退步。最重要的是,一个没练好,你可能会变得五大三粗。”
  黑丫头一脸惊喜:“五大三粗多好啊,那是福禄寿相啊!”
  安荞:“……”
  黑丫头:“我要练,我要练,我现在就去找大牛!”
  安荞默默道:“大牛上山去了。”说不准被狼叼走了。
  看着黑丫头一脸向往,安荞脑海里立马勾画出一个金刚芭比的画像来,顿时狠狠地抖了抖。不过话说回来,金刚芭比也挺好的,只要别太金刚就行,一只手能打倒一头牛就行,十头牛就不要了。
  只是安荞也担心,黑丫头本来就黑,再变得很壮,会不会很难嫁出去。
  抬脚往外走了走,突然又想起,自己不过才十三岁,是不是也该狠狠操练一下,至少把身上这身肥膘去一点,省得到哪都得考虑一下自己这体型方不方便。要不然学学那一招,好像叫‘泰山压顶’来着,应该也是不错。
  “我回来了!”
  正忙得热火朝天的院子突然传来大牛兴高采烈的声音,安荞已经抬起来的脚赶紧踏了出去,心心念着的是金丝楠木。
  黑丫头比安荞还要急,见缝就钻,以为能钻出去,谁想到安荞落脚那么快,一下子把黑丫头给卡在了门口那里,跳得太高,两条腿都没有着地,在那里胡乱蹬着。
  “胖姐,你干啥把门口堵着,疼死我了。”
  安荞默默地往边上挪了挪,黑丫头才得已落地,朝大牛飞速奔去。
  然而还没冲到跟前就吓得掉了个弯,赶紧又跑了回来,躲在已经出了门口的安荞身后,哆嗦地叫道:“狼,狼啊!”
  安荞也是目瞪口呆,金丝楠木是有,可是只有一根,成人大腿那么粗一根。让人惊呆了的是楠木上挂着的一只只狼。
  数了数,竟有十八只,真见鬼了。
  大牛身上有爪痕,却一脸兴奋,对安荞说道:“安大姑娘,晚上咱们吃炖狼肉,这玩意够味,吃得带劲!”
  安荞默默地补充了一句,狼皮还可以拿去卖钱。
  尽管大牛不懂得风情,是个大老粗,可安荞发现自己还是比较欣赏大牛的,特想家里头有这么一员,肿么破?
  不由得将视线移向顾惜之,这货正趴在桌子上睡得正香,嘴巴微微张开,头顶一只苍蝇还在飞着,真担心那只苍蝇会不会飞进他的嘴。
  现实竟如此残忍,妥妥的全是坑啊!
  鱼和熊掌不能同时兼得……这话也说得不对,人家大牛压根就看不上自己,哪里由得自己挑选,也只有那家伙才瞎了眼看上自己。
  说起来全是泪,好好的绝世美人,变成如今这么个囧样。
  “打火锅吃吧,我配点调料。”安荞说完突然想起没有辣椒,没有丸子,没有粉条,没有豆腐,就干巴巴地只有肉跟青菜。
  “行,就吃火锅吧!”大牛爽快地答应了,只是疑惑:“火锅是啥?”
  安荞本欲改口,可话到了嘴边还是咽了回去,眼睛微闪了闪,说道:“大锅菜,很多菜放一个正烧开的放了调料的锅里煮,不过一般先煮肉吃,边吃边煮,谁吃腻了就自己涮口青菜吃。”
  听起来好简单的样子,对于大牛来说,只要好吃就行了。
  等到大牛把挑着十八只狼的楠木放下,安荞才发现有一半以上的狼是活着的,顿时就惊讶得不行。
  大牛还惦记着山上砍了的楠木,就对安荞说道:“我砍了八十多根楠木,都还在山上放着呢,我得趁着天黑前,去把它们扛回来。”
  安荞点头:“行吧,这火锅的事情就交给我,你快去快回。”
  大牛也不磨叽,扭头就走了。
  等到大牛出了院子,安荞就朝顾惜之走了过去,只是走到跟前,看到顾惜之睡得跟猪似的,不免就犹豫了一下。见顾惜之眼皮底下一片青黑,安荞还是叹了一口气,只得扭头自己去折腾去了。
  正忙活着的工人们时不时往这边看上一眼,都看到大牛带回来的狼了。
  平日里进山,最难缠的就是这狼,别看狼的个头不大,可动作灵活又狡猾,有时候比一头野猪还要难对付。乍看到大牛一个人就带回来这么多狼,谁不惊讶?都要惊呆了。
  不过尽管眼馋,也没想过东家能给分点肉,一个个都挺老实的。
  要是这狼是安荞自己打回来的,安荞说不定会在收工的时候给他们每人分一点,可惜这些都不是安荞自己打的。属于大牛的东西,安荞顶多就蹭口吃的,拿着人家的东西去给人情,这种事情安荞有点做不出来。
  往这十八头狼上瞅了瞅,挑了一头死狼就开始扒皮。
  黑丫头就蹲在一旁看着,原以为大牛回来能教她练功夫,没想到大牛还有要忙的。不过黑丫头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狼肉,很好奇这狼肉是什么味道,就蹲在那里看着。
  扒狼皮这活自然有点血腥,可黑丫头个胆大的,竟然一点都不害怕。
  等到天差不多黑了,大牛也回来了,用了一腿粗的一米半长的木头挑回来的,回到院子的时候可是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还真是天生神力,砍回来的楠木都小腿般粗,七八米长,一根湿木头大概五六十斤那样,大牛这一挑就是四五十根,那可是两千多斤重,可不是一般的吓人。
  放到地上的时候感觉地上都抖了抖,把大伙都吓了一跳。
  怪不得顾惜之说拔河的时候,十七八个人都拔不过大牛一个。
  不过将这四五十根挑回来,大牛也是累得够呛,少见的累得坐地上不想动了的。
  见到安荞看过来,大牛还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我没想这木头那么沉还想着全部挑回来的,结果不行,就拣了细点的挑回来了,剩下的都粗点,还得挑两趟才行。”
  这时候工人刚好收工,一个个跑过来围观,都不敢信大牛那么厉害,怀疑木头是空心的。
  老王八见了就大喊一声:“干啥呢干啥呢,一个个都不想收工了是不?要不还多干一个时辰?”
  工人们一听,顿时作鸟散,没多会就收拾跑路了。
  都累死了,又不加工钱,傻了才继续干!
  ☆、全是坑啊
  等工人们都散尽,安荞才想起来中午看到的那一幕,就问起老王八来:“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看了个人,带的是野菜团子,瞅着好像连一点面粉都没有,净是菜了。那人是咋回事?不都拿挺高工钱的,咋连饭都吃不上咧?”
  老王八想了想,迟疑了一下,说道:“你说的是二江那小子吧?那小子干活可是个好手,就是家里头的事情比较糟心,要不然也不能过成这样。”
  “咋个糟心法了?”
  “先前家里头老父得了病,花光了银子也没治好,好不容易借了银子买了口棺材埋了,没多久老母亲也犯了病,家里头没了钱,实在没办法就把田地全卖了给老母亲治病,结果老母亲也没能治好跟在老父后头去了。可这也没完,糟心的还在后头呢。”
  “……”
  “媳妇二胎怀的是双胎,本来是个喜事,偏偏怀着的时候累着了,早产生下来的孩子跟小猫那么大点,媳妇又伤了身子,昏迷了整整半个月,醒来以后一点奶都没有了。家里头时不时有去要债的,又有四张嘴等着要吃的,俩小的还得吃得精细点的,没了办法就只好委屈自己了。”
  “……”
  安荞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内心是抽搐的,黑医之名是怎么来的?那是不管你家穷不穷,反正想要找她治病就得花大价钱,没钱甭想让她出手。曾经她给一个人治病,要了那人所有财产不说,还让那人债台高筑。
  要不是那条命是花大价钱捡回来的,估计那人都跳楼去了。
  自己是怎么穿越到这里的?安荞弹着脑袋好生想了一下,好像是有个病人她要的钱太高了,病人的家属向来横惯了,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那会她正累着,身体的灵力也耗光了,不小心就挨了一棍子,然后就到了这里了。
  安荞不会否认自己是个自私的,从来就没有为病人家里头想过,甚至听到病人倾家荡产,也只是嗤笑一声,一点感触都没有。
  啪!
  一拍脑门,估计是脑子里的肥油太多,受了影响。
  别人怎么样跟她有个鸟的关系,自己管好自己就是了。
  “这年头啥都不怕,就怕生病,这人要是生了病,再有钱也不够糟蹋的。”安荞摇头,看了一眼那已经宰好的狼,干脆转移话题,就对老王八说道:“王大爷,先甭管别人了,今天我们家涮锅吃,你把王大娘也叫过来,大伙一起吃,咱一块热闹热闹。”
  狼肉?老王八下意识往狼肉那瞅了一眼,嘿嘿一笑:“别人都说这狼肉膻,可我老王自打年轻那会吃了一回狼肉,可是惦记到现在。你这作为东家的,请我老王吃狼肉,我老王可就不跟你客气了,现在就去把你王大娘给叫过来。”
  “那王大爷一会得可劲儿吃,一定要吃够了才行。”
  “这得啊,要不然等下次就不知道啥时候才有得吃了。”
  安荞哂笑,食肉动物不比食草动物,一般人打猎尽量不会去碰食肉动物,毕竟狩猎之时谁也不知道谁是谁的猎物。挑食草动物下手,自然要安全许多,只有在遇到了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对食肉动物下手。
  如此一来,如同狼还有虎这些食肉的动物,真的很少见。
  偶而吃上一回,自然感觉新鲜,可吃多了就会觉得不如猪肉好吃。
  晚饭说简单也不算简单,几个人围在一起吃火锅,倒也吃得热火朝天,酒也喝了好几坛,这还是安荞到这个世上来第一次喝酒。很普通的米酒,喝起来倒是别有一番滋味,也说不上是好是赖。
  不过比起米酒来说,安荞还是比较喜欢喝果酒,酸酸甜甜的,还带一点辛辣味。只是石子村的酒坊没得买,附近也没有可以用来酿酒的果子,老百姓人也似乎对水果没有多大的兴趣,很少人家会种水果,嘴馋的时候大不了就到山上采点野果子吃。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