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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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弄完了一整套,我精疲力竭地瘫在病床上,天色将明,被抽了骨髓的腰隐隐作痛,不知道下半辈子会不会落个后遗症——风湿关节炎什么的。这时候,咪咪和摩根先后洗了手过来慰问,我终于逮到机会虚弱地问摩根:“你们到底要干吗?”
  每项检查开始和结束的时候我都试图问这个问题,但他们俩跟得了热病一样,精神高度亢奋又集中,我压根插不上嘴。
  咪咪工作了一个通宵,饿了,又从裤兜里摸出了一个三明治在吃。
  “你那条灰蓬蓬看不出颜色的裤子里是装了一个迷你subway店吗?”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爱说话,只是打了个响指,摩根心领神会。看样子他们是要跟我谈人生谈理想。
  摩根语重心长地说:“老实说,你对于自己是判官这件事,怎么看?”
  我摇摇头:“不知道应该怎么看,纯属霸王硬上弓,我只怕会害死无辜的人。”
  这种沉重的负累感在眼前两个天才医生那里,在斯百德那个变态那里,甚至在约伯和十号酒馆老板这些人那里,似乎都是不存在的。
  他们不知道经历过了什么,自然就可以把这一切轻轻拿捏起来,又随意抛弃到一旁。
  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根本不知道斯百德是从什么途径得知我的,又凭借什么依据非要拖我去经历这样的考验。
  有时候我想,我真正正确的选择就是双手一摊,拔腿走人。
  但那种“我本来有机会救一个无辜的人,但我放弃了尝试,所以他死了”的古怪的罪恶感会在下半辈子一直缠绕着我。
  没法得到解脱。
  这大概就是我只能当当小流氓,永远也没法加入真正的黑社会的原因。
  摩根眼中露出了然之色,他理解我,这叫我充满感激,顺便也对十号酒馆充满感激。
  要不是那个鬼地方,我上什么地方去认识一个这么古怪的医生啊。
  我又顺便想,这几天没我在那儿盯着约伯的酒,又没有摩根盯着喝假酒喝到晕死过去的人,十号酒馆可能又被人烧了也不一定呢。
  这时候摩根把我的思绪拉回了正题:“那么,铁了心干下去吗?”
  我苦笑起来:“操,说得好像老子有选择一样!”
  他很无所谓:“没选择才干净,你以后就知道了。”
  咪咪随手递过来一个五英寸的迷你平板电脑。
  我瞅了一眼就打了个寒噤,嘀咕着转过头去:“买本《花花公子》也好啊,这一大早的。”
  他强迫我正视,说:“这是芝加哥独居老人连环凶杀案的杀手profile。”
  案件现场的图片旁边有字,我忍住反胃的感觉去看。
  受害者的特点汇总:六十五到七十五之间,儿女长期在外或孤寡,身体有不同程度的残疾,一半以上局部瘫痪,但不影响日常生活。退休前都是专业人士或高薪企业雇员,因此都能维持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准,这从他们所住的住宅区和家居环境可见一斑。社交生活不活跃,因此大部分人受害后超过三天才被人发现。
  都死于利器造成的全身性重伤,第一刀都是捅在脸上。
  “这些都是谁找出来的?”
  摩根说:“警察。”
  当实在破不了案的时候,他们就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归纳总结案件特点上面,不落下任何细节,揣摩再三,希望突然之间就灵光一闪,上帝打开一扇破案的窗户奖赏他们的执着。
  “我算知道前任芝加哥警察局总局长那天是干什么来了,他真的病了吗?还是咪咪你去给人家下了毒?”
  咪咪没什么,倒是摩根有点赧然,双双不搭这个话:“警察不是判官,在没有真正线索的情况下,无论搜集到多少案件的细节,都判断不出谁是凶手。”
  我觉得自己脑子坏掉了:“我可以?你们是要我改行当侦探吗?”
  咪咪摇摇头:“芝加哥警方不算差劲的了,而奇武会更是拥有世界上可能最好的刑侦团队。他们的风格非常精细务实,并不是想象中只凭借一厢情愿替天行道的乌合之众。所以,一种可能性是斯百德他们故意考验你,但事实上已经查出了谁是真正的凶手;另一种是,他们真的对此无能为力。”
  这两个小王八蛋一搭一档跟说相声一样,搞得我沮丧得很:“他们都无能为力的话,那就是一个不解的谜题了吧?”
  “对于侦探或警察来说确实如此。”摩根懒洋洋地说。
  照我的经验,这种口气之后,通常都跟随着一个浓墨重彩的but!!
  “你是个好人,but,我爱上了另一个坏人。”
  “这个项目实在是太好了,but,我已经投资了另一个项目。”
  那么,这儿的but是什么?
  咪咪半靠在病房的沙发上,伸了个懒腰说:“所有连环杀人案都是一个谜语,而这个谜语的答案,天然存在的地方就是——受害人的眼中。”
  十五 涂根警长
  涂根在这一个夏初的早上,遭遇了人生最大和最后的一个转折。
  他其实已经到了不应该还有什么转折的年龄,四十出头,却已经在警界第一线浴血奋斗了超过二十年,只需要再工作十一个月就可以拿满额养老金退休。
  局里的人已经在为他筹备盛大的告别派对,尽管涂根从不多说话,也不在业余时间和大家一起喝酒。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独行者,连拍档和后援好像都不需要。
  但他救过许多人的命,是另外许多人的导师、战友和兄弟。
  每个人都希望他以一种体面而光荣的方式迎接自己职业生涯的结束。
  结果他就偏偏遇到了那一件大事。
  暗影城连环匕首杀人案告破,困扰了他多年的谜题,突然在三月底某个清早被一个送到咖啡馆的包裹破解了。
  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后续可言,警察搜查了凶手的房子,在地下室发现了他妻子爱丽丝的尸体——和其他受害人一样,死于匕首的乱刺,此外一切都非常干净,找不出任何人来过的蛛丝马迹。
  是谁干的不知道,怎么干的也不知道,大多数人觉得这种替天行道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好事,但有些人则忧心忡忡,甚至觉得作为执法者,自己被深深地侮辱了。
  最被人关注的是涂根的想法,四年前他就开始主持侦办这个案子,全身心投入工作,为找出案件的真相而拼命努力。
  有许多次人们都认为他已经接近了光明结果的边缘,可惜最后都无功而返。
  他接手这个案子之后,连环杀手的行动频率确实一度大为降低,但很难判断这到底是涂根的功劳,还是仅仅因为杀手要养家糊口搞外遇,忙不过来。
  但涂根什么都没有说,他不与任何人谈论自己的感受,技术上和文书上都干脆利落地收掉了这个案子的尾。
  他继续每天去车与象咖啡屋吃早餐,从他看报纸的姿态看不出任何心情波动,只是如果有人注意得足够仔细,就会发现他常常盯着最无聊的房地产分区广告那一栏,一盯就是十几分钟。
  五月第三个周五的早上,涂根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见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面相敦厚,矮小的亚裔年轻人,穿着毫无特色的西服,明显属于大部分工作时间都在办公室度过的文职角色,只有眼神分外犀利,毫无软弱之感。
  他对涂根的态度十分谦和:“警长?”
  涂根没有说话,只是和平常一样坐在自己的桌子后面,静静地看着对方。
  无论来者是谁,目的何在,既然来了,自然都有他的日程表要填满,自己既不需要急着发问,也不用急着回答。
  “容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国际刑警特别行动b组协调专员,名叫宾格。这次来,是想请涂根警长为最近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案件担当顾问。”
  涂根默默地看着这位年轻的男子。
  特别行动b组,宾格。
  都不是特别有存在感的名字。
  如果真的打电话到国际刑警组织去查,也许任何被问到的人都会矢口否认有这号组织和人员的存在。
  “abcd的那个b?还是beyond的那个b?”他慢吞吞地问。
  宾格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回答,涂根紧追不舍:“老诸葛还没死吗?”
  顿时,神秘就装不下去了,涂根的两个问题摆明了自己对来者身份的了解。
  宾格露出一丝微妙的了然神情,恭敬地低了一下头——不是对涂根,而是对他们在提起的那个人。
  “老爷子身体还很好,是我们所有人仰慕的对象。”
  涂根点点头,淡淡地说:“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应该的。”
  然后他转回正题:“你们找我问什么?”
  宾格身体微微前倾,表现出分寸恰到好处的热忱,而涂根给的反应是相应地往后躲了一点,仿佛是用身体语言表明自己惹不起还躲得起的决心。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奇武会?”
  涂根说:“没有。”
  “从某个角度来说,他们是现在全世界最危险的恐怖组织,其主要行动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追杀他们所认定需要杀或该杀的人,不择手段,没有任何监控,超越任何国家或机构的法律管辖。
  “他们无法无天,行动频繁,力量强大,组织严密,而且神秘莫测。”
  涂根听着,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宾格描述时所用的那些宏大而邪恶的名词,却在他身体内激发出一种有趣的热流,像一只埋伏已久的饿狼,突然看到肥美的羊群从远处悠然出现,“b组受命调查奇武会,三月,我们侦知他们的核心成员在阿姆斯特丹某处聚集,于是调集了大批精锐行动人员前去围捕。”
  从他的语气里就知道,那次围捕想必是失败了的,而且败得相当彻底。
  宾格坦然接受了涂根的判断,就算他不接受也没有办法,那一次确实是彻头彻尾的失败。
  “来自日本和北欧的超一流特种精英带领总人数超过一百的专业级雇佣军开展行动,最后几乎全军覆没。”
  涂根这时候举起手来,打断了宾格,问:“关我什么事?”
  宾格站起来,将外套的扣子扣上:“尽管上一次围捕失败,但我们的调查和行动还在继续,我来这儿,是老爷子的意思,他希望您可以加入我们的团队。他说,他所认识的人里,只有你能帮得上忙。”
  “我?”
  “老爷子的原话——除了经验、技巧、专业素养之外,在许多事情上面,你还具备一种猎人对野兽的直觉。
  “而我们现在所要面对的境况里,恰恰有许多野兽,不可以用常理分析。”
  涂根苦笑了一下,不但毫无把这些恭维照单全收的意思,眼神里还闪烁出被苦苦压抑的愤怒,不知道是对自己还是对其他人。
  自三月那一天匕首杀人案告破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对外人真正表露出自己的情绪。
  “对于一个整整四年都无法将自己辖区内一个连环杀手绳之以法的警探而言,这种评价算是称赞还是侮辱?”
  对方显然有备而来:“但您一直都知道是那个人,对吗?”
  一系列的杀人案发生,他正式介入调查,那之后没多久,查理的名字就在貌似毫不重要的细枝末节的线索之中浮上水面,成为他的眼中刺。
  出于本能,他敏锐地感觉到这个人的背后隐藏着案件的真相。
  问题是,在常规的探案过程中,谁都找不到证据,身为警长,又被各种流程、规章、繁文缛节的程序死死拘束在自己的位置上,无法有任何出格的动作。
  l城太大,他做不到时时刻刻防范杀人凶手的行动,但他的确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有好几次,他在街上见到查理,两辆车擦身而过,或者只是无意的一瞥,那一刻他的肾上腺素总好像被煮开了一样,在血液中呼啸奔腾。
  那人作奸犯科,却逍遥法外,而他竟然对此无能为力。
  那真是生命中最糟糕的感觉之一。
  宾格柔和地重复了一次:“您一直都知道是那个人,将他绳之以法,只是时间问题以及适当的方法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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