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斯百德在一边添油加醋:“那个不算什么,他估计会喜欢城堡花园里那个派对,喂,小丁通,全美名模大赛前十名来端盘子哦,开心吧?”
我发了一阵子呆,摇摇头对冥王说:“我要回家。”
尾声
十号酒馆。
每一个晚上和其他晚上都一样。约伯擦着杯子,他最近稍有发福,可能是做监狱生意那会儿官商勾结,应酬太多,活生生把肚腩都吃得多出了一小坨。酒馆里的位置没了,摩根来得太晚,只好坐在飞镖机下,梗着脖子等人一镖射中他的颈动脉,就赶紧拿手术包出来给自己缝针。
我在吧台那儿站着,新来的一个酒水供应商拿了一堆货版给我看,我每一支喝一口。有的丢给约伯:“买!”有的丢到垃圾桶:“滚!”有的直接砸到供应商的脑袋上:“操!人家好歹还兑点乙醇,你直接兑甲醇,想喝死谁啊!”
等人家一脑门儿包走了,我过去找摩根,一边拿吸管喝他的啤酒一边问他:“奇武会那边,有什么消息没?”
他摇头晃脑地听音乐,十分陶醉——也不知道他十几年的书都读到什么地方去了,对《十八摸》这种歌如此着迷,对我说:“有,爱神跟涂根举行了婚礼,在法国圣马歇尔城堡搞的,据说涂根的棺材本都拿出来了,场面盛大。”
这个我倒是始料未及:“爱神不是诈降卧底吗?”
摩根点点头,眯着眼睛说:“诈降是诈降,真爱是真爱,又不矛盾。”
他看了我一眼:“真爱,你懂得是什么吗?”
我叹了口气,解开自己的衬衣下面的两颗扣子,露出结结实实绑在我腰间的全天候监听器。那是小铃铛干的,只要我踏出方圆一公里之外——简单地说就是十号酒馆和家之间这个范围之外,或者乱说乱动,那就格杀勿论,她把砍刀和硫酸都买好了。
摩根了然地点点头,招手叫了另一瓶啤酒。夜风轻轻从半开的十号酒馆大门外吹来,秋天的晚上格外清爽,周围喧哗不断,却刚刚好是我想要的那种心有所属。
我们沉默而惬意地喝了半小时,小铃铛连环call我侍寝,我喝完自己那瓶酒,冲摩根点头道别,从后门出去抄小路回家,顺便在厨房门口告诉木三:“进门右手靠墙第三桌,左边那个脸上有刀疤的家伙,是个连环杀手,估计逃了有些日子了,你做完牛肉抽空去干翻他吧。”
你知道吗,十号酒馆啊,就是这个世界上的连环杀手永远都不应该来的地方啊。
特别篇:密医
楔子
漆黑的道路上,醉酒的归人唱着零零碎碎不成调的歌,尽管无人欣赏,他却不时大喊大叫:“谢谢捧场,啊,山上的朋友你们好吗?”在这位仁兄的臆想中,自己想必是正在舞台上倾倒众生的一代名伶吧。
仿佛是一种呼应,摩托车巨大的轰鸣声忽然从远处响起,迅速逼近。醉鬼沉浸于虚幻的辉煌世界,懒得转头看究竟,但他踉跄的脚步随即被一辆超重量级的哈雷横路挡住。车手戴着巨大的黑色头盔,俯下身体,他们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彼此都能闻到身上的味道。
酒的味道。死的味道。
车手稍微抬起头盔,用一种与外表出奇不协调的温和声音问:“刚刚喝过龙舌兰吗?”
醉鬼愕然抬起头来,费力地理解了对方的问话,脑海中似乎荡漾起一些残碎的片段——龙舌兰,免费的,每人一杯的,上好的龙舌兰……他露出几近天真的愉快笑容,抓住摩托车的把手,用一种醉了的人特有的口吻喋喋道:“哇,有人刚刚,嗝,一口气喝掉了八十杯啊,唔,是八十杯吗?还是五十八?反正,一口气哦……”
摩托车手对这个回答似乎相当满意,他点点头,发动机再度轰鸣,惊得附近停泊车辆上的警报器呜呜作响。在巨大噪声的掩护下,一道黑色的阴影带着沉重的风声凌空击下,在醉鬼的后脑勺儿上撞出沉闷而痛楚的回响。
醉鬼扑地,缓缓地闭上眼睛,世界陷入一片沉静的虚空,黑暗而阴冷。在他最后的意识里,不知为何,像是感觉停电了——就在今晚的演出高潮正要来临时!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他孤独地躺在那儿,并不知自己是一桩多人遭遇不明袭击致植物人事件的一分子,更不知在某一个卷宗上,这一晚被称作“龙舌兰连坐之夜”。
一
那晚十点我准时来到十号酒馆,已经有不少人。酒保约伯在吧台后擦杯子,把亮晶晶的擦成黑乎乎的然后放回墙架。他是个本来长得超好看,却故意邋遢得叫人看不出他好看的男人。他跟我打招呼,说:“今天来了个没见过的男的,一脸死相。”
我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是张生面孔,坐在离吧台最远处的角落里,靠着点唱机,四十岁上下的男人,看得出一辈子都养尊处优。此刻他低着头,面前放了一长排tequila,正有条不紊地一口一杯按顺序喝下去,不算特别快,但节奏感很好,简直称得上优雅,那模样就像是永远喝不醉也喝不死。
十号酒馆在烟墩路十号,酒馆前有一个小院子,四面围墙,铁花大门永远敞开,一条黑色石子路通进去。酒馆只有两层楼,但房子很高,红砖,白屋顶,从远处看相当漂亮,近看就知道这地方脏得不行。
门口没有标志,也没有名字,一副爱来不来的架势,里面倒是按常规摆着红木长吧台、架子、酒柜,木头地板闪闪发亮。角落里的飞镖机很旧,喜欢发神经,明明没坏,但不管飞镖射中哪个部位都会激烈反弹,方向莫测,经常大家喝着喝着就听到角落里传来一声惨叫,某位顾客捂着脸,一脑门子血摸出来,嘴里骂骂咧咧。
之后,约伯会打电话给120,救护车很快就到,在门口一停就是一两个小时,但大多数情况下伤者根本得不到包扎——开救护车的人要么在这儿直接喝挂了,要么在喝完后回医院的路上被抓了然后拘留。
我挺喜欢这儿,每天晚上准时来报到,不是没其他地方可去,只是老觉得多一处不如少一处。我猜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少,所以来十号酒馆的基本上都是熟面孔,什么人都有。基于某种微妙的情绪,我们从不相互打招呼,在这儿不,在其他场合更不。
那个陌生男人一直躲在角落里喝龙舌兰,从十点到十一点五十分,不歇气地喝,他成功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一开始还只是单纯地多看两眼,后来就变成了全场紧盯。不少人过去跟约伯下注,赌他会不会直接喝死在这儿,约伯押不会,数额很大,差不多是他的全部身家——是的,我们都知道约伯全部身家有多少。
喝到第五十八杯,普通人应该早被送去急救了,那个男人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好不容易地停了下来,擦擦手,站在点唱机旁听了一首老歌,《sound of silence》,带着一种郁郁寡欢的神色。
约伯放下手里的杯子,在全场瞩目下穿过人群和酒桌,问他:“哥们儿,你怎么了?”英文,标准的纽约上东区口音。
他凝神望着约伯,望了很久,然后笑了笑,缓缓地说:“没什么,只是快要死了,心情有点难受而已。”英文,标准的纽约上东区口音。
大家都在想约伯这个乡巴佬到底上哪儿学的这一手,只见他很宽宏大量地点点头:“不管谁要死,都会有点遗憾的。”他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一杯威士忌,“请你喝吧。”
在十号酒馆,酒保约伯请人喝酒,一定是被请的那个人出了或正要出大事,杀人也好,自杀也好,想变心也好,想变性也好,中了大奖正愁五千万现金往哪个床底下藏也好。约伯有一种神奇的天赋,芸芸酒客之中,他总是能一眼锁定那个有心事的人,然后在一杯免费威士忌的协助下,将那些秘密轻而易举地听个底儿掉。到底是怎么做到如此精准制导精确打击的,我琢磨不明白,反正他永远能在那么巧合的时刻为当事人递上一杯on the house的酒。
陌生人没有相关的知识储备,因此毫不设防,很爽快地一饮而尽,掏出一把现金塞给约伯,说多的就用来请在场所有的人都喝一杯龙舌兰。
大家都看着这位朋友姿态优雅地离去,走进黑暗中的步伐轻盈无声,但一分钟后,在离枣树大概半米的距离,他猛然直挺挺地倒下来,发出了一声疑惑的呢喃,之后便晕死过去。
没人去理他,在十号酒馆,个把酒客躺在泥地里不省人事就像春天有野草生长一般自然而然。直到凌晨两点来临,所有人走尽,只留下我和约伯。
“怎么样?”我问约伯。
我今天晚上没有喝太多,希望可以保持一双稳定的手和清醒的眼睛。
他将吧台上的东西都收拾干净,非常利落,而后和我一起走到室外。天气很好,透过枣树的浓荫,星光潇洒地漫布周围,照耀着露珠一颗颗凝结成形,夜虫低鸣——那是自然界此刻唯一的声音。
我们蹲下来看那个陌生人。
“有病?”约伯问。
“肯定。”
“身体的还是心灵的?”
“估计都有,但前者比较致命。”
“那么交给你了。”
“又这样子吗?嗯,也好。”
约伯帮我把陌生男人送到我的住处,离十号酒馆大约一公里,我们并肩走,他抓着男人的后脖子在地上拖,像拖一只睡着了的猫。那人身量很高,双脚在地上碰撞出单调低沉的回声,但无人在意。
深夜的街道如同天堂,谁对谁都没有好奇心。
他跟我聊天:“那么,那些手术刀之类的,随便收着也不会坏掉吗?”
“当然不会随便收着的,不过,确实也不容易坏掉。”
“说的是,人们对寄托着过往回忆的纪念品,态度总是比较温和的。”
“呸,你抒哪门子情,那不是纪念品好吧,我靠那个吃饭,还得给你酒钱。对了,凭什么菜牌又涨价了?”
“原材料涨了嘛,不过,喂,你真的有给酒钱吗?我没关系的,只要老板不追究就好了,反正他也常常不在。”
我要掏出手机来给他看消费短信凭证,但话题不知不觉转到了其他地方,很快我家也到了。
我住整一层带地下室的平房,在闹市区却无人做伴,这房子早八百年就该拆了,可又一直没人真的来拆。
把陌生男人送进客厅,约伯便打着哈欠离去,身影摇摇晃晃。我目送着他,从纯进化的角度来说,他的屁股是非常不错的自然选择结果。
我打开所有地方的灯,洗了手和脸,到沙发面前低头看着那个男人。
呼吸平稳,他昏得很扎实,龙舌兰是从犯,主要的攻击力量来自威士忌里的麻醉剂,浓度很高,再高一点儿的话,就不用在他身上浪费任何时间了。
他很英俊,鬓角和指甲都精心修整过,身体保养得当,身上穿的白色衬衣值普通人三个月的工资,鞋子值十个月。
像这样的人,在某个晚上无端端走进一家偏僻的酒馆,喝了能醉倒一头大象的烈酒,瞳仁和脸色显示出一种死人般的青灰之色。自知大限将至,却又无可奈何。
这些背后一定有一个很值得听的故事,说不定很长呢。
但我对故事从来都没兴趣,有兴趣的人是约伯。
我在乎的只是约伯拿来跟我交换的东西而已。
把那人的衣服脱掉,我吃力地把他扛进卧室,把床推开。那儿有一个屏蔽门,不仔细搜检根本发现不了。推开后里面空间很大,分几个间隔,最大的那一个装设了无影灯、手术台,旁边有消毒间,最里面是整套实验室级别的化验设备。
如果有人发现这儿,毫无疑问会认为我是个杀人狂魔,以碎尸为乐,而为了不让发现的人这样想并且跑出去胡说八道,我说不定还真得这么做。
因为这个原因不能带女孩子回来过夜,实在是令人悲伤。
不管怎么样,那儿其实是一个专业的迷你医院。
我做了一系列必要的前戏,而后把男人摆上手术台,吹了一声口哨启动卧室里的声控音响,音响中传来令人安心的d大调《卡农》,这样的节奏,适合将一个人开膛破腹。
二
第二天是周末,酒馆在下午四点就会开门,我去得很早,但还不算头一个,里面早就站着几张宿醉未醒的老面孔,眼睛都对不上焦,他们各自占据一个角落,有的喃喃自语,有的摇头晃脑,有的不断地掉眼泪,这是一整个群体的自我哀怨时间。周末的下午四点,一家酒馆就像一个教堂,只不过这里供奉的神对肉体或精神都没有兴趣,唯一需要的献祭是信用卡或现钱。
约伯一如既往地在吧台后面坐着,看到我点点头:“搞定了吗?”
我坐上他对面的位子:“搞定了。”
如我所知,他绝不会马上露出明显的欣然之色,就像在玩bull shit一样,不管你摇出了几个六,开盅前都要保持平常心。约伯只是简单地说:“怎么样?”
我看了看四周的人,想借鉴一下今天用哪种酒开场比较适合回魂,但大家似乎都在做莫名其妙的祷告,谁也没点东西喝。
既然无从拖延,我只好说话:“微量元素中毒。”
“哪种?”
“一共十一种。”
“啊?”
“人为的,下毒的人是行家,经过长期的投放,让他体内各种微量元素超标,交叉作用影响内脏和神经功能,直到致命。分量、效果和时间都掌握得很准,对这人的身体状态也了如指掌。”
“长期投放?听起来有难度。”
“如果是他信任的身边的人就很容易。”
“意思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慢慢杀他,杀到某个点上就死了吗?”
“嗯,如果他昨天没有进来喝杯酒,现在应该都臭了吧。”
我不由自主地做了个鬼脸。命运无常,有时候像一个冷笑话。
约伯吹了声口哨,声音不大,但在各处自high的人都感觉到脑仁胀痛。
他的意思很简单:这次总算遇上点儿新鲜的了。
约伯让我救过各种各样的人,都是十号酒馆的顾客,原因也五花八门,有时单纯因为心情好,有时是他睡过人家老婆——或者将要睡人家的老婆,我从来不问,只要他付出代价——一笔钱或者一个人情。大部分时候我们现金交易,人情太贵,随时可能搭上性命,不适合作为常规货币流通。
但这次不一样。
“救他?干吗?”
这个男人不是熟客,与十号酒馆不存在那种微妙的感情牵连,他来了,走了,死了,没赊账,除了他点的那首歌不符合我的音乐品位,他几乎算是一个完美的顾客,适合被马上遗忘。
既然我问了,约伯就要答。这就是为什么我只愿和熟人交往——你不必把自己想要遵循的人生法则都刻在额头上昭告天下,刺青技术再好,皮肤面积毕竟有限。
他想了想,说:“那个,是afk的大老板——大卫·迪。”
afk是价值以百亿计的巨大的商业集团,从亚洲起步,总部在纽约,我订了不少财经报纸和杂志,很熟悉那些巨贾的面孔。
我表示否认:“不对,afk的老板是嘉吉罗勒,女的,前天还接受了重要财经节目的采访,没听说董事会紧急换人。”
我发了一阵子呆,摇摇头对冥王说:“我要回家。”
尾声
十号酒馆。
每一个晚上和其他晚上都一样。约伯擦着杯子,他最近稍有发福,可能是做监狱生意那会儿官商勾结,应酬太多,活生生把肚腩都吃得多出了一小坨。酒馆里的位置没了,摩根来得太晚,只好坐在飞镖机下,梗着脖子等人一镖射中他的颈动脉,就赶紧拿手术包出来给自己缝针。
我在吧台那儿站着,新来的一个酒水供应商拿了一堆货版给我看,我每一支喝一口。有的丢给约伯:“买!”有的丢到垃圾桶:“滚!”有的直接砸到供应商的脑袋上:“操!人家好歹还兑点乙醇,你直接兑甲醇,想喝死谁啊!”
等人家一脑门儿包走了,我过去找摩根,一边拿吸管喝他的啤酒一边问他:“奇武会那边,有什么消息没?”
他摇头晃脑地听音乐,十分陶醉——也不知道他十几年的书都读到什么地方去了,对《十八摸》这种歌如此着迷,对我说:“有,爱神跟涂根举行了婚礼,在法国圣马歇尔城堡搞的,据说涂根的棺材本都拿出来了,场面盛大。”
这个我倒是始料未及:“爱神不是诈降卧底吗?”
摩根点点头,眯着眼睛说:“诈降是诈降,真爱是真爱,又不矛盾。”
他看了我一眼:“真爱,你懂得是什么吗?”
我叹了口气,解开自己的衬衣下面的两颗扣子,露出结结实实绑在我腰间的全天候监听器。那是小铃铛干的,只要我踏出方圆一公里之外——简单地说就是十号酒馆和家之间这个范围之外,或者乱说乱动,那就格杀勿论,她把砍刀和硫酸都买好了。
摩根了然地点点头,招手叫了另一瓶啤酒。夜风轻轻从半开的十号酒馆大门外吹来,秋天的晚上格外清爽,周围喧哗不断,却刚刚好是我想要的那种心有所属。
我们沉默而惬意地喝了半小时,小铃铛连环call我侍寝,我喝完自己那瓶酒,冲摩根点头道别,从后门出去抄小路回家,顺便在厨房门口告诉木三:“进门右手靠墙第三桌,左边那个脸上有刀疤的家伙,是个连环杀手,估计逃了有些日子了,你做完牛肉抽空去干翻他吧。”
你知道吗,十号酒馆啊,就是这个世界上的连环杀手永远都不应该来的地方啊。
特别篇:密医
楔子
漆黑的道路上,醉酒的归人唱着零零碎碎不成调的歌,尽管无人欣赏,他却不时大喊大叫:“谢谢捧场,啊,山上的朋友你们好吗?”在这位仁兄的臆想中,自己想必是正在舞台上倾倒众生的一代名伶吧。
仿佛是一种呼应,摩托车巨大的轰鸣声忽然从远处响起,迅速逼近。醉鬼沉浸于虚幻的辉煌世界,懒得转头看究竟,但他踉跄的脚步随即被一辆超重量级的哈雷横路挡住。车手戴着巨大的黑色头盔,俯下身体,他们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彼此都能闻到身上的味道。
酒的味道。死的味道。
车手稍微抬起头盔,用一种与外表出奇不协调的温和声音问:“刚刚喝过龙舌兰吗?”
醉鬼愕然抬起头来,费力地理解了对方的问话,脑海中似乎荡漾起一些残碎的片段——龙舌兰,免费的,每人一杯的,上好的龙舌兰……他露出几近天真的愉快笑容,抓住摩托车的把手,用一种醉了的人特有的口吻喋喋道:“哇,有人刚刚,嗝,一口气喝掉了八十杯啊,唔,是八十杯吗?还是五十八?反正,一口气哦……”
摩托车手对这个回答似乎相当满意,他点点头,发动机再度轰鸣,惊得附近停泊车辆上的警报器呜呜作响。在巨大噪声的掩护下,一道黑色的阴影带着沉重的风声凌空击下,在醉鬼的后脑勺儿上撞出沉闷而痛楚的回响。
醉鬼扑地,缓缓地闭上眼睛,世界陷入一片沉静的虚空,黑暗而阴冷。在他最后的意识里,不知为何,像是感觉停电了——就在今晚的演出高潮正要来临时!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他孤独地躺在那儿,并不知自己是一桩多人遭遇不明袭击致植物人事件的一分子,更不知在某一个卷宗上,这一晚被称作“龙舌兰连坐之夜”。
一
那晚十点我准时来到十号酒馆,已经有不少人。酒保约伯在吧台后擦杯子,把亮晶晶的擦成黑乎乎的然后放回墙架。他是个本来长得超好看,却故意邋遢得叫人看不出他好看的男人。他跟我打招呼,说:“今天来了个没见过的男的,一脸死相。”
我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是张生面孔,坐在离吧台最远处的角落里,靠着点唱机,四十岁上下的男人,看得出一辈子都养尊处优。此刻他低着头,面前放了一长排tequila,正有条不紊地一口一杯按顺序喝下去,不算特别快,但节奏感很好,简直称得上优雅,那模样就像是永远喝不醉也喝不死。
十号酒馆在烟墩路十号,酒馆前有一个小院子,四面围墙,铁花大门永远敞开,一条黑色石子路通进去。酒馆只有两层楼,但房子很高,红砖,白屋顶,从远处看相当漂亮,近看就知道这地方脏得不行。
门口没有标志,也没有名字,一副爱来不来的架势,里面倒是按常规摆着红木长吧台、架子、酒柜,木头地板闪闪发亮。角落里的飞镖机很旧,喜欢发神经,明明没坏,但不管飞镖射中哪个部位都会激烈反弹,方向莫测,经常大家喝着喝着就听到角落里传来一声惨叫,某位顾客捂着脸,一脑门子血摸出来,嘴里骂骂咧咧。
之后,约伯会打电话给120,救护车很快就到,在门口一停就是一两个小时,但大多数情况下伤者根本得不到包扎——开救护车的人要么在这儿直接喝挂了,要么在喝完后回医院的路上被抓了然后拘留。
我挺喜欢这儿,每天晚上准时来报到,不是没其他地方可去,只是老觉得多一处不如少一处。我猜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少,所以来十号酒馆的基本上都是熟面孔,什么人都有。基于某种微妙的情绪,我们从不相互打招呼,在这儿不,在其他场合更不。
那个陌生男人一直躲在角落里喝龙舌兰,从十点到十一点五十分,不歇气地喝,他成功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一开始还只是单纯地多看两眼,后来就变成了全场紧盯。不少人过去跟约伯下注,赌他会不会直接喝死在这儿,约伯押不会,数额很大,差不多是他的全部身家——是的,我们都知道约伯全部身家有多少。
喝到第五十八杯,普通人应该早被送去急救了,那个男人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好不容易地停了下来,擦擦手,站在点唱机旁听了一首老歌,《sound of silence》,带着一种郁郁寡欢的神色。
约伯放下手里的杯子,在全场瞩目下穿过人群和酒桌,问他:“哥们儿,你怎么了?”英文,标准的纽约上东区口音。
他凝神望着约伯,望了很久,然后笑了笑,缓缓地说:“没什么,只是快要死了,心情有点难受而已。”英文,标准的纽约上东区口音。
大家都在想约伯这个乡巴佬到底上哪儿学的这一手,只见他很宽宏大量地点点头:“不管谁要死,都会有点遗憾的。”他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一杯威士忌,“请你喝吧。”
在十号酒馆,酒保约伯请人喝酒,一定是被请的那个人出了或正要出大事,杀人也好,自杀也好,想变心也好,想变性也好,中了大奖正愁五千万现金往哪个床底下藏也好。约伯有一种神奇的天赋,芸芸酒客之中,他总是能一眼锁定那个有心事的人,然后在一杯免费威士忌的协助下,将那些秘密轻而易举地听个底儿掉。到底是怎么做到如此精准制导精确打击的,我琢磨不明白,反正他永远能在那么巧合的时刻为当事人递上一杯on the house的酒。
陌生人没有相关的知识储备,因此毫不设防,很爽快地一饮而尽,掏出一把现金塞给约伯,说多的就用来请在场所有的人都喝一杯龙舌兰。
大家都看着这位朋友姿态优雅地离去,走进黑暗中的步伐轻盈无声,但一分钟后,在离枣树大概半米的距离,他猛然直挺挺地倒下来,发出了一声疑惑的呢喃,之后便晕死过去。
没人去理他,在十号酒馆,个把酒客躺在泥地里不省人事就像春天有野草生长一般自然而然。直到凌晨两点来临,所有人走尽,只留下我和约伯。
“怎么样?”我问约伯。
我今天晚上没有喝太多,希望可以保持一双稳定的手和清醒的眼睛。
他将吧台上的东西都收拾干净,非常利落,而后和我一起走到室外。天气很好,透过枣树的浓荫,星光潇洒地漫布周围,照耀着露珠一颗颗凝结成形,夜虫低鸣——那是自然界此刻唯一的声音。
我们蹲下来看那个陌生人。
“有病?”约伯问。
“肯定。”
“身体的还是心灵的?”
“估计都有,但前者比较致命。”
“那么交给你了。”
“又这样子吗?嗯,也好。”
约伯帮我把陌生男人送到我的住处,离十号酒馆大约一公里,我们并肩走,他抓着男人的后脖子在地上拖,像拖一只睡着了的猫。那人身量很高,双脚在地上碰撞出单调低沉的回声,但无人在意。
深夜的街道如同天堂,谁对谁都没有好奇心。
他跟我聊天:“那么,那些手术刀之类的,随便收着也不会坏掉吗?”
“当然不会随便收着的,不过,确实也不容易坏掉。”
“说的是,人们对寄托着过往回忆的纪念品,态度总是比较温和的。”
“呸,你抒哪门子情,那不是纪念品好吧,我靠那个吃饭,还得给你酒钱。对了,凭什么菜牌又涨价了?”
“原材料涨了嘛,不过,喂,你真的有给酒钱吗?我没关系的,只要老板不追究就好了,反正他也常常不在。”
我要掏出手机来给他看消费短信凭证,但话题不知不觉转到了其他地方,很快我家也到了。
我住整一层带地下室的平房,在闹市区却无人做伴,这房子早八百年就该拆了,可又一直没人真的来拆。
把陌生男人送进客厅,约伯便打着哈欠离去,身影摇摇晃晃。我目送着他,从纯进化的角度来说,他的屁股是非常不错的自然选择结果。
我打开所有地方的灯,洗了手和脸,到沙发面前低头看着那个男人。
呼吸平稳,他昏得很扎实,龙舌兰是从犯,主要的攻击力量来自威士忌里的麻醉剂,浓度很高,再高一点儿的话,就不用在他身上浪费任何时间了。
他很英俊,鬓角和指甲都精心修整过,身体保养得当,身上穿的白色衬衣值普通人三个月的工资,鞋子值十个月。
像这样的人,在某个晚上无端端走进一家偏僻的酒馆,喝了能醉倒一头大象的烈酒,瞳仁和脸色显示出一种死人般的青灰之色。自知大限将至,却又无可奈何。
这些背后一定有一个很值得听的故事,说不定很长呢。
但我对故事从来都没兴趣,有兴趣的人是约伯。
我在乎的只是约伯拿来跟我交换的东西而已。
把那人的衣服脱掉,我吃力地把他扛进卧室,把床推开。那儿有一个屏蔽门,不仔细搜检根本发现不了。推开后里面空间很大,分几个间隔,最大的那一个装设了无影灯、手术台,旁边有消毒间,最里面是整套实验室级别的化验设备。
如果有人发现这儿,毫无疑问会认为我是个杀人狂魔,以碎尸为乐,而为了不让发现的人这样想并且跑出去胡说八道,我说不定还真得这么做。
因为这个原因不能带女孩子回来过夜,实在是令人悲伤。
不管怎么样,那儿其实是一个专业的迷你医院。
我做了一系列必要的前戏,而后把男人摆上手术台,吹了一声口哨启动卧室里的声控音响,音响中传来令人安心的d大调《卡农》,这样的节奏,适合将一个人开膛破腹。
二
第二天是周末,酒馆在下午四点就会开门,我去得很早,但还不算头一个,里面早就站着几张宿醉未醒的老面孔,眼睛都对不上焦,他们各自占据一个角落,有的喃喃自语,有的摇头晃脑,有的不断地掉眼泪,这是一整个群体的自我哀怨时间。周末的下午四点,一家酒馆就像一个教堂,只不过这里供奉的神对肉体或精神都没有兴趣,唯一需要的献祭是信用卡或现钱。
约伯一如既往地在吧台后面坐着,看到我点点头:“搞定了吗?”
我坐上他对面的位子:“搞定了。”
如我所知,他绝不会马上露出明显的欣然之色,就像在玩bull shit一样,不管你摇出了几个六,开盅前都要保持平常心。约伯只是简单地说:“怎么样?”
我看了看四周的人,想借鉴一下今天用哪种酒开场比较适合回魂,但大家似乎都在做莫名其妙的祷告,谁也没点东西喝。
既然无从拖延,我只好说话:“微量元素中毒。”
“哪种?”
“一共十一种。”
“啊?”
“人为的,下毒的人是行家,经过长期的投放,让他体内各种微量元素超标,交叉作用影响内脏和神经功能,直到致命。分量、效果和时间都掌握得很准,对这人的身体状态也了如指掌。”
“长期投放?听起来有难度。”
“如果是他信任的身边的人就很容易。”
“意思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慢慢杀他,杀到某个点上就死了吗?”
“嗯,如果他昨天没有进来喝杯酒,现在应该都臭了吧。”
我不由自主地做了个鬼脸。命运无常,有时候像一个冷笑话。
约伯吹了声口哨,声音不大,但在各处自high的人都感觉到脑仁胀痛。
他的意思很简单:这次总算遇上点儿新鲜的了。
约伯让我救过各种各样的人,都是十号酒馆的顾客,原因也五花八门,有时单纯因为心情好,有时是他睡过人家老婆——或者将要睡人家的老婆,我从来不问,只要他付出代价——一笔钱或者一个人情。大部分时候我们现金交易,人情太贵,随时可能搭上性命,不适合作为常规货币流通。
但这次不一样。
“救他?干吗?”
这个男人不是熟客,与十号酒馆不存在那种微妙的感情牵连,他来了,走了,死了,没赊账,除了他点的那首歌不符合我的音乐品位,他几乎算是一个完美的顾客,适合被马上遗忘。
既然我问了,约伯就要答。这就是为什么我只愿和熟人交往——你不必把自己想要遵循的人生法则都刻在额头上昭告天下,刺青技术再好,皮肤面积毕竟有限。
他想了想,说:“那个,是afk的大老板——大卫·迪。”
afk是价值以百亿计的巨大的商业集团,从亚洲起步,总部在纽约,我订了不少财经报纸和杂志,很熟悉那些巨贾的面孔。
我表示否认:“不对,afk的老板是嘉吉罗勒,女的,前天还接受了重要财经节目的采访,没听说董事会紧急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