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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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坨子急得要命,偏偏不能回头直接看,手下的动作跟着越来越快,几乎要把桌子擦出一个洞来。
  陆小凤这时偏偏又把声音放大,把一只胳膊搭在沈百终肩膀上,大声嚷嚷道,你说什么?你是怎么发现那个布包的?
  沈百终觉得好笑,任由他装模作样,一句话也不说。
  陆小凤又嚷嚷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怪话,才放走了那一位锦衣卫,心满意足地重新端起酒杯。
  沈百终也拿起茶杯,还没送到嘴边,就被陆小凤碰了碰胳膊。
  陆小凤朝他使了个眼色,让他去看孙坨子。
  沈百终笑了,开口道,你的眼睛怎么了?是不是抽筋了?
  陆小凤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生吞了个鸡蛋。
  孙坨子转过身来,冷冷道,他的眼睛一定有点毛病,否则也不会硬要到我这小店里来喝酒。
  陆小凤立刻笑道,您老人家既然叫我们去救李寻欢,必定有过人之处,我怎么能不来拜见拜见?
  孙坨子道,你不必奉承我,我知道你只是想搞清楚我这老头子的目的和来历,实话告诉你,我
  又是一句话没说完,门外竟走进来一个少年。
  太阳这时已完全升起,他推开门走进来时,身上好像披了一层金光,等他阖上门时,就又把这光关了出去,屋子里一下暗去,显出十足的威风。
  这少年穿着一身黄衫,黄衫底下镶着一条金边,神色冷漠,长相虽然英俊,但叫人第一眼注意到的竟还是他的气质这种气质就叫做目中无人。
  目中无人就是谁也看不见。
  但他到底还是能看见沈百终的。
  所以他一进来就朝沈百终鞠了一躬,朗声道,在下上官飞,替家父问一声好。
  陆小凤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若有若无地挡住沈百终,问道,你父亲是谁?
  是上官金虹。
  燕十三也问,他问的是上官雪儿,上官金虹是谁?
  上官雪儿道,就是金钱帮的帮主,在兵器谱上排第二的。
  兵器谱又是什么?
  是百晓生排的名单。上官雪儿说起这些头头是道,他把江湖里的高手排了个遍,给他们分好了名次。
  哦,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是第几?
  上官雪儿道,他们不在兵器谱里。
  为什么?
  因为百晓生不敢排。上官雪儿道,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很高傲,他们绝不会容忍自己被他人指点考量,更何况百晓生根本也搞不清楚他们的剑法之高。
  燕十三眼里燃起两簇火焰,一字字道,我也会成为那样的剑客。
  说完这句话,他又问道,陆小凤呢?楚留香呢?他们是第几?
  上官雪儿回答道,他们也不在上面。陆小凤的朋友实在太多,百晓生并不想得罪整个江湖。楚留香太过神秘,百晓生也没有排。
  更何况
  燕十三接道,更何况他们的武功,百晓生也不懂。
  没错。
  既然如此,沈百终他
  上官雪儿淡淡道,沈百终当然不在上面,百晓生只要还有一点点脑子,就不会写这个名字。
  他不是第一,谁是?
  天机老人。上官雪儿道,他用的好像是一根棍子。
  哦。燕十三应了一声,想了想,还是问道,第三是谁?
  就是李寻欢。
  他们在谈话时,上官飞的腰已经直了起来,等他们聊完兵器谱时,上官飞已经坐下。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陆小凤并不喜欢金钱帮,他也不喜欢上官金虹,金钱帮扩张的这几年,已针对了许多江湖人和生意人,这些人中有不少就是他的朋友。
  而且他总觉得上官金虹太过傲慢,眼睛里只有权力,这样的人最不适合做朋友。
  陆小凤根本不能在他身上找出哪怕一丁点的义气来。
  所以他当然也很警惕他的儿子,尤其他是代替父亲来问好时。
  上官飞的表情还是很冷淡,他的语气倒是恭敬极了,慢慢道,在下来这里,是为了接一个人。
  哦?陆小凤笑道,你要接谁?这里有谁能让上官金虹派你来接?
  上官飞道,林仙儿。
  陆小凤不笑了,你们认识?
  不认识。
  你们见过?
  没有。
  你为什么要来接她?
  不知道。
  陆小凤皱眉道,你凭什么接走她?
  上官飞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来,恭恭敬敬地铺在桌子上,道,请看。
  沈百终偏头看了一眼。
  陆小凤也看了一眼。
  上官飞道,这是因为她马上就会变成我的妻子。
  沈百终想了一下,觉得这孩子结婚还挺早。
  陆小凤却直接跳了起来,叫道,她,她喜欢的人不是李寻欢么?她还放出话来,要嫁给杀死梅花盗的人!
  上官飞道,我只知道我要娶她。无论她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她都会是我的妻子。
  看着沈百终,上官飞忽然站了起来,又鞠了一躬,道,我到了这里,才发现兴云庄已被锦衣卫包围,所以才来请您允许我接走自己的妻子。
  沈百终拿起那张纸来,递还给他,我们还有案子要查,兴云庄只许进不许出。
  上官飞的表情终于变了,父亲要我一定在五日之内将林仙儿带回去。
  沈百终道,我可以给他写信,请他等一等。
  上官飞沉默片刻,道,他做出的决定,无论谁也不能更改。
  陆小凤笑了,结婚这种事情,早一些晚一些,没什么区别的。
  上官飞还是摇头。
  上官金虹的话对他来说就是圣旨,他宁愿去死,也绝不会叫自己的父亲失望。
  沈百终问道,如果我不同意,你怎么办?
  上官飞掏出一把匕首来。
  陆小凤脸上虽还带着笑,身侧的手却已经准备要动。
  天下还没有灵犀一指夹不住的兵器。
  绣春刀也许有一把,但陆小凤知道这把绣春刀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斩向自己的。
  谁知道上官飞并不打算威胁任何人,他只是拿刀尖对准了自己,慢慢道,如果您不答应,我就只有死在这里。
  陆小凤又不笑了,抢着道,你死在这里有什么用?
  没有用。上官飞的声音还是很慢,但是你们会记住我,你们会记住因为自己的拒绝,导致了一个年轻人的死。
  上官飞竟能用出这种方法来,光凭这一份心性,江湖上的年轻人就要被甩开一大截。
  沈百终提起放在桌上的绣春刀,一句话也没有说,径直走向门外。
  上官飞虽然也没说话,握着匕首的手却在颤抖。
  两人擦肩而过后,上官飞的手却不抖了。
  不光是手,他抖哪里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的穴道已被人点住。他的内力也被人封住。
  陆小凤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你的法子其实不错,只可惜还是太年轻了点,等你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生命的重要。
  陆小凤想了想,又补了一句。
  你也会明白拿自己威胁别人的愚蠢。
  第90章 金钱帮菜口铜钱
  陆小凤紧跟在沈百终身后出了门。
  上官雪儿和燕十三就呆在小店里,那附近都是锦衣卫,远比兴云庄里要安全,更何况独孤一鹤马上会出来陪着他们。
  之前的事情发生一次已经足够。
  太阳已完全升起,昨夜又下了点雪,巷道里的积雪本就没有融化,现在更是多了一层。
  陆小凤朝地上看了一眼,立刻就看到几行脚印。
  一行是那高个子锦衣卫的。
  一行是上官飞的。
  往后看,还有一行是他自己的。
  这三行脚印一行比一行浅,陆小凤的这行尤其参差不齐,好像是有人跳着走路,脚印忽浅忽深。
  沈百终虽走在陆小凤前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现象陆小凤早已熟悉,他注意的只是上官飞的那一行脚印,这些脚印都很浅很浅就说明这人轻功很好,但是轻功很好的少年人陆小凤也不是没有见过,真正让他诧异的还是这些脚印之间的距离。
  它们好像是用尺子比出来的一般精准,绝不多一分,也绝不少一分。
  陆小凤当然也能做到这一点,可那实在是太痛苦,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自己能飞。
  有的时候他想学唱戏,有的时候他想学养猪,有的时候他还想学吹唢呐。走路的时候也一样,大步走、小步走或者跳着跑着,陆小凤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他约束自己实在是活见鬼。
  他根本做不来。
  此时陆小凤就突然对上官飞有了一种佩服的心理,他也忽然更觉出上官金虹的可怕。
  上官飞展现出的样子,已很有规矩,很有毅力,竟已可以随时准备赴死。而且他是为了自己父亲的目的赴死,不管那目的怎么样,是好是坏,他虽不知道,却都很愿意。
  仅仅只是一个目的。
  上官金虹难道觉得目的要比儿子重要么?
  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沈百终没有听到陆小凤的声音,回头一看,就见到他正盯着雪地发呆,斗篷都因为弯腰垂了下来,落在地上粘上雪花。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抬起头,好像是的。
  但我已经喝了两壶酒,吃了一碟豆干,还有半盘牛肉。
  还有半盘因为上官飞来了,只好剩下。
  沈百终淡淡道,这不算早饭。你的肠胃不好,应该喝点热粥,吃几个包子。
  陆小凤道,嗯。
  我们现在就去吃,在外面吃。
  陆小凤问道,我们不回兴云庄去?
  沈百终道,不回。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等她急的时候,就会露出破绽来。
  这道理很好懂。
  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他不在的时候,反而觉得害怕。
  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陆小凤道,那就让她等吧。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
  那个布包?
  嗯。
  沈百终笑了,道,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现在怎么不知道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
  陆小凤道,我是个混蛋,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
  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
  一出了巷子口,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
  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他们做出来的饭菜,才是正宗的饭菜。
  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的眼睛,英俊的面容,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的。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
  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的,只有那一件衣服不普通。
  这衣服的布料是皇帝挑的,尚衣监手艺最好的宫女缝的,袖口的刺绣,是特地送到苏州绣的,这样做出来的一身衣服,既轻便又好看,适合江湖人的动作,也有朝廷的风度。
  即使是龙袍的针脚,也不可能再好了。
  因为皇帝自己的衣服,也是这么做出来的。
  但这只是一件黑衣服而已,绝没有别的颜色,一根线也没有。
  除非你拿到阳光下好好看上很久,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
  所以沈百终这唯一不能隐藏好的不普通之处,也变得普通起来。
  这就是皇帝希望的事情,他不想亏待沈百终,也不想委屈他,所以才在这种地方上寻求进步。
  如果有可能,他当然也想沈百终穿着御赐的飞鱼服在大街小巷上奔走。
  只可惜江湖从来没有那么简单。
  若是简单,他也根本不必派沈百终到江湖里去。
  陆小凤啃着一根油条,沈百终低头吃面。
  他们一点儿也不着急,所以吃得不快。
  来来回回的人走过他们身边,牵着黄牛的老农,挎着菜篮的大娘,头发上散发着新鲜刨花油香气的姑娘,卖肉的屠夫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活力。
  他们吵架,骂人,打瞌睡,都是很正常的事。
  陆小凤放下筷子,买了两个茶叶蛋,在沈百终面前放下一个,自己留着一个,一边剥壳一边看着卖菜的大婶打孩子。
  忽然有一个老人从人群中逆流走来。
  这老人长得吓人,有一双三角眼睛,脸上好长一道疤,下半身没了左腿,所以手里攥着一把拐杖。
  陆小凤一眼就看见了他,因为他已认出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就是横扫千军诸葛刚,他手里的拐杖是用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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