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打脸封神[快穿] 第77节
这点钱花了也就花了。
至于丁红梅,一个各种算计她的后妈,就别想她出一分钱了。
处理好赵善荣的事,洛央立刻离开了医院。
看着身穿米黄色开司米大衣的洛央,踩着高跟鞋离开的背影,同样陪在医院的丁红梅亲妈,嘴里就咂摸了下,“乖乖,红梅你这个继女不得了啊,看着比我们镇长都要气派。听说她在外头赚了不少钱,前段日子还到国外去了对不对?唉,我们晴晴怎么就没她这么好的运气呢?都怪你之前非要算计人家小姑娘,现在好了,赚了这么多钱,你一分钱便宜都占不到。你跟晴晴怎么就这么命苦,找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不顶用,早知道这样,你还不如哄好你这个继女儿。”
闻言,丁红梅心里不是不后悔的,可事已至此,她和洛央是完完全全撕破脸了。想要对方分钱给她,除非姓洛的死丫头,突然出意外死了还差不多……
想到这里,丁红梅心中一动。
便是这时,她听到一阵匆忙的脚步声往这边跑来。丁红梅抬头,只见急匆匆赶过来的两个人,不是赵晴和郑诚还能是谁呢?
一跑到跟前,赵晴就忙问洛央呢?
得知洛央刚走,郑诚气得表情就扭曲了下,“她肯定是在躲着我们……”
“你不要说了,我觉得就算碰面了她也不一定会借钱给我们。”赵晴眉头皱紧,轻声说道。
这一番话也不知道戳到郑诚哪里了,竟叫他当着丁红梅的面就跟赵晴吵了起来。
看着赵晴刚刚显怀的肚子,丁红梅立刻将一脸憔悴的女儿护在了身后,骂了郑诚两句,男人说不过自己丈母娘,扭头就往外走去,完全不顾身后怀有身孕的老婆。
本来女人怀孕后情绪就比较敏感,一见郑诚这样,赵晴的眼泪一下就掉了下来,可把丁红梅心疼坏了。最要命的是现在晴晴替郑诚借了那么多债,又怀了孩子,不然丁红梅是肯定要赵晴离婚的。
看着面前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的女儿,再想到之前洛央意气风发,神采奕奕的模样,丁红梅心里的一个念头不断滋生壮大……
凭什么,凭什么她的晴晴打小就勤快聪明乖巧,现在却过得没洛央十分之一好,她不甘心。
这份不甘心,就像是几年前,她不甘心洛央拥有郑诚这样一个好未婚夫一样。那时的丁红梅能为赵晴一点一点将洛央的婚事算计过来,现在依然可以。
她的晴晴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一切。
丁红梅疼惜地替赵晴擦去了脸上的泪水。当天晚上,丁红梅便将赵善荣交付给她妈看了一会儿,她自己则来到了一个漆黑的巷子里,找到了一个叫杨大雷的男人。
对方是她的第一任丈夫,也是晴晴的亲生父亲,前一段日子才从牢里放了出来,有些事情找他最合适不过了。
洛央向来很敏锐,这一天晚上刚从制衣厂走出来,她就察觉到有人在跟踪她。她边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地往前走去,边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一根银针,然后加快脚步,转身就进了一侧的一条小巷。
见状,身后的人也赶忙加快脚步追了过来。
可没想进了小巷后,这人就发现姓洛的小丫头不见了,他立刻四处搜寻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道淡漠的声音在他身后极近的位置轻轻响起,“是在找我吗?”
话音刚落,男人便感觉一阵刺麻的感觉从他脑后迅速蔓延开来,他甚至来不及说出一个字,整个人轰然倒地,手里的刀子也应声而落。
看见刀,洛央眯了眯眼,可眼前这个男人她分明不认识,不过这个男人的轮廓她总觉得好像有些熟悉。
算了,不管这人到底是谁,拿着刀这么跟着她,肯定不安好心就是了,洛央又怎么会轻易放过。
半分钟后——
“来人,救命,杀人了!”一声尖利的呼喊瞬间传到了街上路人的耳中。
等大家匆匆赶到的时候,便看见一个凶神恶煞的平头男人正拿刀抵在一个小姑娘的脖子上。
杨大雷刚清醒过来,连情况都没搞清楚就被一群人按到了地上,然后扭送到了派出所。
一开始面对警察们的质问,杨大雷还想否认,可刀子是他亲自买的,最近一段时间他也总在洛水制衣厂附近鬼鬼祟祟的,最关键,那么多目击证人看见他刀都抵在洛央脖子上了,那一刀下去,哪还有命,一个故意杀人未遂的罪肯定是跑不了了。
铁证如山,杨大雷想赖都赖不了。
警察问他为什么要杀洛央,他就随口扯了个看她不顺眼的理由,甚至洛央来指证他的时候,还敢拿眼神威胁她。
见状,洛央挑了挑眉,完全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结了这么一个仇人。她仔细端详了下男人脸部的轮廓,再结合他姓杨这个信息,忽然福至心灵,“赵晴和你什么关系?”
“什么赵晴,我都没听说过。”尽管男人否认的很快,可一瞬的慌张还是叫洛央捕捉到了。
这个男人极有可能是赵晴的亲爹,可他为什么想要杀自己?
不对,她要是死了,依照继承法,没立遗嘱的她,遗产只会由她爸赵善荣以及亲弟弟赵强强继承,赵善荣现在昏迷不醒,赵强强年纪又小,最后所有的钱只会落到后妈丁红梅的手上。一旦丁红梅有钱了,她自己欠的那些债,包括赵晴他们的外债全都有了法子。
想通了这个关节的洛央心中冷笑了声,径直朝眼前的男人看去,“是丁红梅让你来杀我的?为了我的钱?”
“不知道你说什么?”男人直接闭上了双眼,露出一副不配合的架势来。
后来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这个男人果然是丁红梅的第一任丈夫,也是赵晴的亲生父亲。
后面在警方的逼问下,他承认了他确实想要搞死洛央,却矢口否认是丁红梅教唆他杀人,把一切罪名全拦到了自己身上。问他原因,他就说是因为亲女儿赵晴过得不好,还欠债,看过得好的洛央不顺眼。
不论警察怎么问,他始终都是这样一套证词。而被警察请来问话的丁红梅只知道哭,反正一问三不知,把自己撇了个一干二净。没有杨大雷的指证,想要将丁红梅入罪,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洛央心里很清楚。
为此她特意和聂忍回了一趟丁家村。
嗯,和聂忍一起。自从上次她被杨大雷意外袭击之后,原先还在忙活开公司的聂忍,因为心中恐惧,从那一天开始就基本和她形影不离了。只要洛央一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就会立刻焦虑。后来洛央跟他进行了一些深入点的交流,才总算是缓解了不少。但去丁家村这么远的地方,他还是想跟着。
回了一趟丁家村,找了一些自己需要的资料和人后,洛央就又返回到了市里去拘留所里见了那位杨大雷。
唔,她也没做什么,只是将丁红梅之前的那位姘头找出来和对方认识认识。
而且不调查还不知道,一调查才发现丁红梅和她那个老相好,早在杨大雷还没坐牢的时候,就已经好上了。不比杨大雷的吊儿郎当不顾家,那人对丁红梅出手很大方。只不过在村里比杨大雷辈分大,丁红梅才不方便改嫁给对方,而选了赵善荣这个冤种。
自从见了那人之后,杨大雷的嘴巴就好撬开多了。
他说,是有一天晚上丁红梅找到他,让他找机会弄死洛央,事成之后会给他一万块钱。杨大雷不信她,丁红梅还给他打了借条。
只有这点证据,丁红梅还想狡辩,杨大雷那边却又搬出了个证人来。
原来丁红梅那天来找杨大雷,他的屋里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还有个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意外听见丁红梅说要杨大雷帮她杀一个人,后面杨大雷带着丁红梅出了门,她就没听到了。再加上杨大雷花言巧语地骗她以后会跟她结婚,女人就被他随意地糊弄了过去。现在警察再问,她可以很确定那天晚上她听到的就是丁红梅要杨大雷杀人。
认证物证俱在,丁红梅被收监了。
那一天洛央碰到了同样来到了拘留所里的赵晴,看着对方满眼的惭愧,洛央笑了声,“你该不会,又想跟我道歉吧?你说不腻,我听都听腻了。你的对不起还是留给你自己吧,我不需要。反正得罪我的人,我总能用我的方式讨回来,歉意对我来说,屁用没有。”
说完这番话,洛央抬脚往外走去。
亲爹亲妈都在监牢里待着,赵晴在郑家的处境越发艰难了,要不是叶秀清陪着,她真的怀疑自己能不能支撑下去。欠款压的郑家人彻底喘不过气来,郑诚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常常一言不合就会破口大骂。看着这样陌生的男人,赵晴完全没法将他和曾经温柔体贴的丈夫联系到一起。
谁料就在这时,郑家人遇到了一丝转机。一个开养猪场的有钱老男人竟然看上了保养得宜的叶秀清,还说愿意给两千块钱的彩礼。
这样的话叫郑家人一下就心动了,郑母开始劝说赵晴将自己这个干妈嫁出去,而且对方家里有钱,嫁过去也不吃亏。
望着男人肥头大耳的恶心模样,叶秀清怎么可能嫁?可她要是不嫁,郑家就不给她饭吃,也不让睡觉,还要将她赶出去。这个时候,赵晴除了哭,连半点办法都没有。
见赵晴从头到尾都没开口为她说过一句话,叶秀清的心一下就凉了。她从郑家逃了出来,她要去找自己的亲生儿子聂忍。
可谁曾想她找到盖浇饭店的时候,聂忍与聂静他们早就去了别的城市,就连盖浇饭店都让给了自己的小兄弟王青山,叶秀清懵了。
在市里坚持了两天,经历过差点被流浪汉调戏的恐怖之事后,叶秀清妥协了。她回到了郑家,并答应嫁给那位养猪大户。
听到叶秀清答应后,赵晴一直哭着跟她说对不起。直到这个时候,叶秀清才知道赵晴的一句对不起,到底有多恶心人。
她真是瞎了眼,才一门心思喜欢这个跟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干女儿”,而完全忽视了她的亲生儿女。
叶秀清后悔了,却也晚了。
叶秀清最终嫁给了那位富豪,可彩礼钱却没给郑家留下一分。而她嫁的这个男人虽然有钱却吝啬得出奇,他与其是说娶老婆,其实根本就是娶叶秀清回家做保姆的。叶秀清一嫁给他,什么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甚至是养猪的活儿全归了叶秀清。
曾经嫁给聂忍父亲都没吃过的苦,叶秀清这一回可算是全吃了个遍。
几年之后,因为过度的操劳,面容跟村里其他妇女没有区别,甚至还要更苍老一点的叶秀清,这一日却突然从电视机里看见了聂忍,他因为一瓶辣椒酱直接跻身成国内知名企业家,现阶段正要进军速食行业。
屏幕里的聂忍风度翩翩,说话言之有度,却叫叶秀清看着看着眼泪便淌了下来。
那是她的儿子,是她叶秀清的儿子啊!
与聂忍一样事业有成的还有洛央,这次的黎城时装周,是她第四次参加。她本次的秀场名称为“蓬莱”,首次启用全部华国人模特团队,衣裙以汉服元素为灵感,看上去那叫一个灵气精致,仙气飘飘,在国外一瞬间掀起了一阵华服潮流,洛水服饰在国内也被各大报纸戏称为“国人衣橱”。
此时,为了还债,结束了一天工地辛劳工作,又赶到菜市场买剩菜的赵晴,站在路边,呆呆地望着广场大屏幕上洛央微笑的脸庞,神情一阵恍惚。
曾经在村里洛央名声差成那样,她则是十里八乡最勤快懂事的好姑娘。洛央人人嘲,她却人人夸。
可如今,洛央成了天边的云,她却成了鞋底的泥巴。
怎么她就把日子过成这样了呢……
作者有话说:
红包~~
本故事完结,下个故事《乱世为王》,因为之前看了很多古代基建文,我心痒手痒,就也想写一本回到古代搞基建的故事,从病弱世家贵女到一心基建起义军领袖,洛央穿成妹妹和杀她全家、虐恋情深的渣男he了的病弱冤种姐姐。
第79章 乱世基建为王(一)
◎甘愿替嫁。◎
再度恢复意识, 洛央感觉自己整个人仿佛置身灼热的火炉之中,从头到脚热的厉害,连鼻腔里呼出来的气息好似都能烫伤肌肤。头重脚轻的感觉叫洛央不适地蹙起眉, 她试着睁眼,却只能模糊地看见眼前似是有人影晃动,不甚清晰的交谈声,断断续续地响起。
“好端端的, 央儿怎会病得这般重?她的侍女云珠呢?明知女郎见不得风, 昨儿个她想去池塘边坐坐, 为何不加以劝阻?为何不通禀使君?”
女声听着十分威严。
几乎同时, 一只手温柔地抚上了洛央灼烫的额头, 轻柔微凉的触感使得洛央下意识往上贴了贴。感受到洛央的小动作,女人赶紧将打湿的绢帕敷在了她的额上。
“便是拼着真的得罪了那位阎大将军,只要央儿不愿,爹娘定不会强行将你嫁于他为妻。娘的央儿不怕,要快快好起来啊。”先前那道严厉的女声, 跟洛央说起话时,声音却柔和得像是能滴出水来。
可惜因为高热,此刻洛央的脑袋早就成了一团热浆糊,一时半会儿根本没法分辨女人话中的含义。
过了一会儿, 女人亲手托起洛央的后脑,小心翼翼地将一碗药汁子凑到了少女殷红的唇边。鼻尖嗅到一股浓郁的苦涩味道, 洛央的眉心下意识皱起。
“央儿乖, 这是散热的药汤,喝了病就好了, 央儿听话……”边柔着声音劝慰, 女人边干脆利落地将药汁喂洛央饮下。
望着洛央乖巧地一口气喝完一碗药后, 女人快速替她擦拭了下嘴角,又换了额前的湿绢帕,神情爱怜地摸了摸洛央的乌发,这才替她掖好被角,走了出去。
洛央苏醒过来时,屋内早已浸入一片墨一般的黑中,唯有绣着大团金丝菊的屏风外头,有些微的烛光跳动。
收回视线,洛央立刻替自己把起脉来。半响后,唇角微微抿紧。
有些难办啊,这具身体,娘胎里带来的先天不足,导致内里亏损严重,原主恐怕从小就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想要把这副身体彻底调理好,即便是洛央,可能都要花上三五年的功夫。
将身体的问题摆在一旁,半靠在床上,洛央娴熟地接收起这个世界的剧情来。
如今这个朝代名为大越,因为君王昏聩无能,朝中奸臣当道,世族之势盘根错节,土地兼并问题严重,苛捐杂税繁多,普通百姓们的生活,实在水深火热。其实原本大家还能继续忍耐,可一年大旱,一年虫灾,使得地里颗粒无收,无数大越百姓被迫卖儿卖女,仍大批大批地饿死。为了活命,百姓们只能揭竿而起,占地为王。那些世家大族,或拥兵自重,或多方下注。大越皇室,形同虚设。
实在是,好一个乱世之景。
原主洛央,乃是清河郡使君洛昇之女。清河洛氏祖上也算是一门望族,只可惜传至洛昇这一代时,早已式微,除了名头好听一些,根本无法与其他世家大族相提并论。在这样的乱世中,别说招兵买马了,就连下注都没有什么大势力青睐。
若不是洛家小女儿洛嫣天生貌美,有清河第一美人之称,洛家根本毫无存在感。
正是洛嫣的美名远扬,直接引起了一方小势力的注意。因为这位阎起阎大将军过分贫寒的出身,在身旁谋士的建议下,他决心娶一名世家贵女为妻。思来想去,也就清河洛氏最符合他的要求。
至于丁红梅,一个各种算计她的后妈,就别想她出一分钱了。
处理好赵善荣的事,洛央立刻离开了医院。
看着身穿米黄色开司米大衣的洛央,踩着高跟鞋离开的背影,同样陪在医院的丁红梅亲妈,嘴里就咂摸了下,“乖乖,红梅你这个继女不得了啊,看着比我们镇长都要气派。听说她在外头赚了不少钱,前段日子还到国外去了对不对?唉,我们晴晴怎么就没她这么好的运气呢?都怪你之前非要算计人家小姑娘,现在好了,赚了这么多钱,你一分钱便宜都占不到。你跟晴晴怎么就这么命苦,找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不顶用,早知道这样,你还不如哄好你这个继女儿。”
闻言,丁红梅心里不是不后悔的,可事已至此,她和洛央是完完全全撕破脸了。想要对方分钱给她,除非姓洛的死丫头,突然出意外死了还差不多……
想到这里,丁红梅心中一动。
便是这时,她听到一阵匆忙的脚步声往这边跑来。丁红梅抬头,只见急匆匆赶过来的两个人,不是赵晴和郑诚还能是谁呢?
一跑到跟前,赵晴就忙问洛央呢?
得知洛央刚走,郑诚气得表情就扭曲了下,“她肯定是在躲着我们……”
“你不要说了,我觉得就算碰面了她也不一定会借钱给我们。”赵晴眉头皱紧,轻声说道。
这一番话也不知道戳到郑诚哪里了,竟叫他当着丁红梅的面就跟赵晴吵了起来。
看着赵晴刚刚显怀的肚子,丁红梅立刻将一脸憔悴的女儿护在了身后,骂了郑诚两句,男人说不过自己丈母娘,扭头就往外走去,完全不顾身后怀有身孕的老婆。
本来女人怀孕后情绪就比较敏感,一见郑诚这样,赵晴的眼泪一下就掉了下来,可把丁红梅心疼坏了。最要命的是现在晴晴替郑诚借了那么多债,又怀了孩子,不然丁红梅是肯定要赵晴离婚的。
看着面前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的女儿,再想到之前洛央意气风发,神采奕奕的模样,丁红梅心里的一个念头不断滋生壮大……
凭什么,凭什么她的晴晴打小就勤快聪明乖巧,现在却过得没洛央十分之一好,她不甘心。
这份不甘心,就像是几年前,她不甘心洛央拥有郑诚这样一个好未婚夫一样。那时的丁红梅能为赵晴一点一点将洛央的婚事算计过来,现在依然可以。
她的晴晴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一切。
丁红梅疼惜地替赵晴擦去了脸上的泪水。当天晚上,丁红梅便将赵善荣交付给她妈看了一会儿,她自己则来到了一个漆黑的巷子里,找到了一个叫杨大雷的男人。
对方是她的第一任丈夫,也是晴晴的亲生父亲,前一段日子才从牢里放了出来,有些事情找他最合适不过了。
洛央向来很敏锐,这一天晚上刚从制衣厂走出来,她就察觉到有人在跟踪她。她边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地往前走去,边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一根银针,然后加快脚步,转身就进了一侧的一条小巷。
见状,身后的人也赶忙加快脚步追了过来。
可没想进了小巷后,这人就发现姓洛的小丫头不见了,他立刻四处搜寻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道淡漠的声音在他身后极近的位置轻轻响起,“是在找我吗?”
话音刚落,男人便感觉一阵刺麻的感觉从他脑后迅速蔓延开来,他甚至来不及说出一个字,整个人轰然倒地,手里的刀子也应声而落。
看见刀,洛央眯了眯眼,可眼前这个男人她分明不认识,不过这个男人的轮廓她总觉得好像有些熟悉。
算了,不管这人到底是谁,拿着刀这么跟着她,肯定不安好心就是了,洛央又怎么会轻易放过。
半分钟后——
“来人,救命,杀人了!”一声尖利的呼喊瞬间传到了街上路人的耳中。
等大家匆匆赶到的时候,便看见一个凶神恶煞的平头男人正拿刀抵在一个小姑娘的脖子上。
杨大雷刚清醒过来,连情况都没搞清楚就被一群人按到了地上,然后扭送到了派出所。
一开始面对警察们的质问,杨大雷还想否认,可刀子是他亲自买的,最近一段时间他也总在洛水制衣厂附近鬼鬼祟祟的,最关键,那么多目击证人看见他刀都抵在洛央脖子上了,那一刀下去,哪还有命,一个故意杀人未遂的罪肯定是跑不了了。
铁证如山,杨大雷想赖都赖不了。
警察问他为什么要杀洛央,他就随口扯了个看她不顺眼的理由,甚至洛央来指证他的时候,还敢拿眼神威胁她。
见状,洛央挑了挑眉,完全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结了这么一个仇人。她仔细端详了下男人脸部的轮廓,再结合他姓杨这个信息,忽然福至心灵,“赵晴和你什么关系?”
“什么赵晴,我都没听说过。”尽管男人否认的很快,可一瞬的慌张还是叫洛央捕捉到了。
这个男人极有可能是赵晴的亲爹,可他为什么想要杀自己?
不对,她要是死了,依照继承法,没立遗嘱的她,遗产只会由她爸赵善荣以及亲弟弟赵强强继承,赵善荣现在昏迷不醒,赵强强年纪又小,最后所有的钱只会落到后妈丁红梅的手上。一旦丁红梅有钱了,她自己欠的那些债,包括赵晴他们的外债全都有了法子。
想通了这个关节的洛央心中冷笑了声,径直朝眼前的男人看去,“是丁红梅让你来杀我的?为了我的钱?”
“不知道你说什么?”男人直接闭上了双眼,露出一副不配合的架势来。
后来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这个男人果然是丁红梅的第一任丈夫,也是赵晴的亲生父亲。
后面在警方的逼问下,他承认了他确实想要搞死洛央,却矢口否认是丁红梅教唆他杀人,把一切罪名全拦到了自己身上。问他原因,他就说是因为亲女儿赵晴过得不好,还欠债,看过得好的洛央不顺眼。
不论警察怎么问,他始终都是这样一套证词。而被警察请来问话的丁红梅只知道哭,反正一问三不知,把自己撇了个一干二净。没有杨大雷的指证,想要将丁红梅入罪,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洛央心里很清楚。
为此她特意和聂忍回了一趟丁家村。
嗯,和聂忍一起。自从上次她被杨大雷意外袭击之后,原先还在忙活开公司的聂忍,因为心中恐惧,从那一天开始就基本和她形影不离了。只要洛央一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就会立刻焦虑。后来洛央跟他进行了一些深入点的交流,才总算是缓解了不少。但去丁家村这么远的地方,他还是想跟着。
回了一趟丁家村,找了一些自己需要的资料和人后,洛央就又返回到了市里去拘留所里见了那位杨大雷。
唔,她也没做什么,只是将丁红梅之前的那位姘头找出来和对方认识认识。
而且不调查还不知道,一调查才发现丁红梅和她那个老相好,早在杨大雷还没坐牢的时候,就已经好上了。不比杨大雷的吊儿郎当不顾家,那人对丁红梅出手很大方。只不过在村里比杨大雷辈分大,丁红梅才不方便改嫁给对方,而选了赵善荣这个冤种。
自从见了那人之后,杨大雷的嘴巴就好撬开多了。
他说,是有一天晚上丁红梅找到他,让他找机会弄死洛央,事成之后会给他一万块钱。杨大雷不信她,丁红梅还给他打了借条。
只有这点证据,丁红梅还想狡辩,杨大雷那边却又搬出了个证人来。
原来丁红梅那天来找杨大雷,他的屋里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还有个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意外听见丁红梅说要杨大雷帮她杀一个人,后面杨大雷带着丁红梅出了门,她就没听到了。再加上杨大雷花言巧语地骗她以后会跟她结婚,女人就被他随意地糊弄了过去。现在警察再问,她可以很确定那天晚上她听到的就是丁红梅要杨大雷杀人。
认证物证俱在,丁红梅被收监了。
那一天洛央碰到了同样来到了拘留所里的赵晴,看着对方满眼的惭愧,洛央笑了声,“你该不会,又想跟我道歉吧?你说不腻,我听都听腻了。你的对不起还是留给你自己吧,我不需要。反正得罪我的人,我总能用我的方式讨回来,歉意对我来说,屁用没有。”
说完这番话,洛央抬脚往外走去。
亲爹亲妈都在监牢里待着,赵晴在郑家的处境越发艰难了,要不是叶秀清陪着,她真的怀疑自己能不能支撑下去。欠款压的郑家人彻底喘不过气来,郑诚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常常一言不合就会破口大骂。看着这样陌生的男人,赵晴完全没法将他和曾经温柔体贴的丈夫联系到一起。
谁料就在这时,郑家人遇到了一丝转机。一个开养猪场的有钱老男人竟然看上了保养得宜的叶秀清,还说愿意给两千块钱的彩礼。
这样的话叫郑家人一下就心动了,郑母开始劝说赵晴将自己这个干妈嫁出去,而且对方家里有钱,嫁过去也不吃亏。
望着男人肥头大耳的恶心模样,叶秀清怎么可能嫁?可她要是不嫁,郑家就不给她饭吃,也不让睡觉,还要将她赶出去。这个时候,赵晴除了哭,连半点办法都没有。
见赵晴从头到尾都没开口为她说过一句话,叶秀清的心一下就凉了。她从郑家逃了出来,她要去找自己的亲生儿子聂忍。
可谁曾想她找到盖浇饭店的时候,聂忍与聂静他们早就去了别的城市,就连盖浇饭店都让给了自己的小兄弟王青山,叶秀清懵了。
在市里坚持了两天,经历过差点被流浪汉调戏的恐怖之事后,叶秀清妥协了。她回到了郑家,并答应嫁给那位养猪大户。
听到叶秀清答应后,赵晴一直哭着跟她说对不起。直到这个时候,叶秀清才知道赵晴的一句对不起,到底有多恶心人。
她真是瞎了眼,才一门心思喜欢这个跟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干女儿”,而完全忽视了她的亲生儿女。
叶秀清后悔了,却也晚了。
叶秀清最终嫁给了那位富豪,可彩礼钱却没给郑家留下一分。而她嫁的这个男人虽然有钱却吝啬得出奇,他与其是说娶老婆,其实根本就是娶叶秀清回家做保姆的。叶秀清一嫁给他,什么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甚至是养猪的活儿全归了叶秀清。
曾经嫁给聂忍父亲都没吃过的苦,叶秀清这一回可算是全吃了个遍。
几年之后,因为过度的操劳,面容跟村里其他妇女没有区别,甚至还要更苍老一点的叶秀清,这一日却突然从电视机里看见了聂忍,他因为一瓶辣椒酱直接跻身成国内知名企业家,现阶段正要进军速食行业。
屏幕里的聂忍风度翩翩,说话言之有度,却叫叶秀清看着看着眼泪便淌了下来。
那是她的儿子,是她叶秀清的儿子啊!
与聂忍一样事业有成的还有洛央,这次的黎城时装周,是她第四次参加。她本次的秀场名称为“蓬莱”,首次启用全部华国人模特团队,衣裙以汉服元素为灵感,看上去那叫一个灵气精致,仙气飘飘,在国外一瞬间掀起了一阵华服潮流,洛水服饰在国内也被各大报纸戏称为“国人衣橱”。
此时,为了还债,结束了一天工地辛劳工作,又赶到菜市场买剩菜的赵晴,站在路边,呆呆地望着广场大屏幕上洛央微笑的脸庞,神情一阵恍惚。
曾经在村里洛央名声差成那样,她则是十里八乡最勤快懂事的好姑娘。洛央人人嘲,她却人人夸。
可如今,洛央成了天边的云,她却成了鞋底的泥巴。
怎么她就把日子过成这样了呢……
作者有话说:
红包~~
本故事完结,下个故事《乱世为王》,因为之前看了很多古代基建文,我心痒手痒,就也想写一本回到古代搞基建的故事,从病弱世家贵女到一心基建起义军领袖,洛央穿成妹妹和杀她全家、虐恋情深的渣男he了的病弱冤种姐姐。
第79章 乱世基建为王(一)
◎甘愿替嫁。◎
再度恢复意识, 洛央感觉自己整个人仿佛置身灼热的火炉之中,从头到脚热的厉害,连鼻腔里呼出来的气息好似都能烫伤肌肤。头重脚轻的感觉叫洛央不适地蹙起眉, 她试着睁眼,却只能模糊地看见眼前似是有人影晃动,不甚清晰的交谈声,断断续续地响起。
“好端端的, 央儿怎会病得这般重?她的侍女云珠呢?明知女郎见不得风, 昨儿个她想去池塘边坐坐, 为何不加以劝阻?为何不通禀使君?”
女声听着十分威严。
几乎同时, 一只手温柔地抚上了洛央灼烫的额头, 轻柔微凉的触感使得洛央下意识往上贴了贴。感受到洛央的小动作,女人赶紧将打湿的绢帕敷在了她的额上。
“便是拼着真的得罪了那位阎大将军,只要央儿不愿,爹娘定不会强行将你嫁于他为妻。娘的央儿不怕,要快快好起来啊。”先前那道严厉的女声, 跟洛央说起话时,声音却柔和得像是能滴出水来。
可惜因为高热,此刻洛央的脑袋早就成了一团热浆糊,一时半会儿根本没法分辨女人话中的含义。
过了一会儿, 女人亲手托起洛央的后脑,小心翼翼地将一碗药汁子凑到了少女殷红的唇边。鼻尖嗅到一股浓郁的苦涩味道, 洛央的眉心下意识皱起。
“央儿乖, 这是散热的药汤,喝了病就好了, 央儿听话……”边柔着声音劝慰, 女人边干脆利落地将药汁喂洛央饮下。
望着洛央乖巧地一口气喝完一碗药后, 女人快速替她擦拭了下嘴角,又换了额前的湿绢帕,神情爱怜地摸了摸洛央的乌发,这才替她掖好被角,走了出去。
洛央苏醒过来时,屋内早已浸入一片墨一般的黑中,唯有绣着大团金丝菊的屏风外头,有些微的烛光跳动。
收回视线,洛央立刻替自己把起脉来。半响后,唇角微微抿紧。
有些难办啊,这具身体,娘胎里带来的先天不足,导致内里亏损严重,原主恐怕从小就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想要把这副身体彻底调理好,即便是洛央,可能都要花上三五年的功夫。
将身体的问题摆在一旁,半靠在床上,洛央娴熟地接收起这个世界的剧情来。
如今这个朝代名为大越,因为君王昏聩无能,朝中奸臣当道,世族之势盘根错节,土地兼并问题严重,苛捐杂税繁多,普通百姓们的生活,实在水深火热。其实原本大家还能继续忍耐,可一年大旱,一年虫灾,使得地里颗粒无收,无数大越百姓被迫卖儿卖女,仍大批大批地饿死。为了活命,百姓们只能揭竿而起,占地为王。那些世家大族,或拥兵自重,或多方下注。大越皇室,形同虚设。
实在是,好一个乱世之景。
原主洛央,乃是清河郡使君洛昇之女。清河洛氏祖上也算是一门望族,只可惜传至洛昇这一代时,早已式微,除了名头好听一些,根本无法与其他世家大族相提并论。在这样的乱世中,别说招兵买马了,就连下注都没有什么大势力青睐。
若不是洛家小女儿洛嫣天生貌美,有清河第一美人之称,洛家根本毫无存在感。
正是洛嫣的美名远扬,直接引起了一方小势力的注意。因为这位阎起阎大将军过分贫寒的出身,在身旁谋士的建议下,他决心娶一名世家贵女为妻。思来想去,也就清河洛氏最符合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