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天才男主的反派亲妈[七零] 第204节
说到这里,他还对她轻笑一声道:“领导那边盯得紧,我相对来说沾你的光,还能出去买买粮,欢欢真棒。”
叶欢看他,想说什么,最后吞了下去。
其实快到闺女和儿子生日了。
还有原身的生日。
她想了想,到底没说什么,毕竟正事要紧。
今年76年了,还有两三个月活动就结束了,不过原著中,男人和他领导应该没这么快平反,应该是还要过几年的。
可凡事都有例外不是。
*
第二天开始,爸爸妈妈又忙了起来,顾宁安带着妹妹和周书熠在家属院乱逛,走到家属院外边门口的时候,碰到一群孩子在推两个孩子。
“干什么?”
他们走过去,随意说了一句,那群小孩哄一声就跑了。
人群让开,才看到中间两个瘦弱的小孩,不是曹大壮和他妹妹是谁。
顾宁安叹口气问:“这是怎么了?”
曹小妹在哭。
曹大壮摇摇头,最后固执地拿了一块手表给他,嘴里发出嚯嚯的声音,他如幼兽一般,说:“捡到的,他们要抢,我不给,他们就硬抢。”
想了想,曹大壮又道:“给你。”
顾宁安:?
他一个半大孩子拿块手表干嘛?
他见妹妹去拿糖哄曹小妹后,他就坐下来研究这块手表,这手表还有八成新,是一块沪市牌的梅花牌手表,上边沾满了泥土和血腥味,他抬头看了一下曹大壮被打的到处都是血迹的小脸,也搞不清楚这手表上的血是从他身上掉落的,还是这块手表上原本就有的?
周书熠就在他边上,他顺手将梅花牌手表拿过去,再将手表放在他鼻子下闻一下,最后肯定道:“这血已经好一会儿了,不是曹大壮身上的血。”
“这块手表已经旧了,但是走得还准,至少还能值80-110块钱左右。”
沪市牌的梅花牌手表,少说也要卖个130-150块钱,130的话大概就是能买到瑕疵表那种情况。
一般在供销社,百货商场做售货员,为什么是这个年代是四大金饭碗职业呢?
就是这个年代的物资紧张,有很多人并不是没钱,是你有钱有票你也买不到东西,就没得卖。
想买的话,得按照计划供应。
像手表,现在就是结婚的四大件之一,并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一般一个人手上能带块手表的话,就代表家里有工作有钱,经济条件是不差的。
尤其像曹大壮这种,他们常年没吃的,如果将这块梅花牌手表低价卖了,80块钱,他省着点用,至少能保他两三年不饿死。
曹大壮倒是舍得,还能将这快手表直接给他?
顾宁安心底无语想,曹大壮送的时候,可想过他才是个2岁的孩子吗,孩子能干什么?
不过他还是拿着手表走过去,他小小的身板就蹲在曹大壮跟前,问“这哪里来的?再穷,不可以,去偷拿东西,会被抓。”
曹大壮抬头看着他,然后摇摇头,“不是偷的。”
顾宁安奇怪,“那是捡的了?”
曹大壮点头,他说:“我跟一条流浪狗去抢一个包子的时候,追到了外边巷子处,狗拖来了这块手表,我就将包子让给那狗了。”
顾宁安都惊呆,这是什么狗运气。
就连周书熠都看他几眼,最后忽然道:“这块手表是有主的?”
按照周书熠的分析,这块手表上的血,并没干多久。就是说要不这手表的主人被狗咬出了血,要不就是这个手表主人本身就受了伤。
这种事情,都是猜测。
让将这手表上交吧,曹大壮没这种觉悟,顾宁安也不是多有觉悟的人,他真有这种觉悟,前世也不可能在众多人中活着出来。
他想了想道:“你先告诉我,你在哪里捡到的?”
“要是确定,没后续麻烦的话,我找人给你卖出去,换成钱,你偷偷藏起来,买东西吃。”
如果隔个两三天去买个包子,100块钱,够曹大壮他们生活很多年。
曹大壮本来想拒绝,可看着顾宁安和周书熠,然后点点头,就说在研究院后边的巷子处。
要出门的时候,周书熠还问了一句要不要将保镖带上。
顾宁安本能觉得这个事情麻烦,要是谢叔叔知道,铁定不会让他去管这个事情。
他又看了看妹妹和曹小妹,然后决定将妹妹交给谢叔叔,最后推周书熠去忽悠谢叔叔,说他想一起去周书熠家里看看,这样不就能出政府家属院了?
周书熠今年都已经快7岁了,他要懂事很多,在大家眼里,他就是个有点自闭的小家伙,平时靠谱,大家都相信他。
所以周书熠这么去说,谢其成并没怀疑什么,送他们出家属院门口时,还叮嘱道:“只能去玩一个小时,到时候还没回来,我就来接你。”
顾宁安:?
*
顾宁安周书熠跟着曹大壮出了家属院,然后沿着外边山脚的公路一直往研究院那条道走,这一条道平时没什么人走,基本平时走动的人都是研究院那边的人走的多。
研究院附近还有民兵在巡逻,就算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找研究院民兵队求救。
顾宁安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思来走这一趟,要是被妈妈逮住,他怕是要被打一顿屁股墩儿。
路上时,曹大壮看了看他,还奇怪他为什么要跟着出去呢。
他语气中还带着犹豫问,“安安,叶阿姨知道会不会打你屁股?”
顾宁安觉得没面子,便道:“妈妈,才不会管这么多。”
其实才不是,他妈管得可宽了,他那天晚上起来喝了果酒,妈妈因为这个事儿念叨了他好久,还跟爸爸告状,弄得爸爸将他叫出去私底下教训了他一顿。
周书熠在边上说:“我们不要走太远了,就去你拿到手表的地方看看,就怕事后有麻烦。”
周书熠其人,正义感爆棚,他平时不爱说话,就是觉得怕有人死在那了,总是要去看看才放心。
也不想想他们这么几个小萝卜头,真的去到那里看到有人死在那里,他们能干什么。
曹大壮一边点头,一边将最近大院里听到的话说了出来,“安安,这次是有我们在一起才可以出去,平时你不要乱跑。”
“你不知道,整个大院里,有好多好多孩子好羡慕你。”
“羡慕我?”
曹大壮在前面带路,接话道:“恩,我那次去你们家,听到叶阿姨要送你们去上幼儿园了,家属院一般都家庭条件好的才会送孩子去托儿所。”
自从康书记说要妇女主任去他们家家访后,他爸爸也被叫去谈话了,后边他爸爸和继母就让他们不准在外边乱说。
相对来说,他们身上没被打出血痕了。不过继母就更加让他们饿肚子了。
至于说送他们去上学,就更不可能了。
见顾宁安不说话,他继续语带羡慕道:“还有,你有父母管,有东西吃,有衣服穿……”
“妹妹也说,好喜欢你们的父母。”
周书熠在边上未接话。
顾宁安小短腿迈着,他不知想到什么,吐槽了一句:“你们不知,我妈多严格,”
让两个2岁的孩子背诵《华夏历代皇帝》,《孙子兵法》《论厚黑学是如何养成的?》,顾宁安也是服气,她是凭什么认为他们可以背诵的。
周书熠说:“叶阿姨虽严格了些,可未尝没有望子成龙的心思?”
曹大壮说:“我也想。”
“对你严格才是爱啊。”想了想,他补充道:“你看不作为的父母才不会爱,有几个父母能这样管孩子的的?”
顾宁安沉默,没再接话了。
顾宁安何尝不知道这些,他只是从来自由惯了,忽然从前世被人厌弃到另外一个极端,他就跟起先走在火中钢丝那一头忽然换道走向天空绵软的云端一般,有几分不真实感。
有些幸福,就像一个个透明的肥皂泡泡,都不用针尖去戳,只轻轻用嘴一吹,这些泡泡就会瞬间破了。
——————
(v02更)
此时,天空快暗了下来,走在研究院后边的巷子里,四周都有三四层楼高的楼房,高高低低的电线交叉而过,这些楼房间还堆有木材,煤球,让这些楼房间的巷子显得越发昏暗。
巷子里还能不时听到猫狗的叫声,汪汪汪或者喵喵喵的声音,显得这巷子越发空旷诡异。
几个小萝卜头走到最后边一个巷子处,曹大壮指着眼前一条大概好几十米长的幽暗巷子,他说:“就是在这条巷子,狗就将手表咬住丢到这的。”
周书熠说他去周围看看,让顾宁安待在原地别跑,他就在附近不走远,巷子查完就跑回来。
曹大壮也是胆大,说他也去看。
好吧,两个半大孩子都跑了,独留下顾宁安一个2岁的小屁孩在原地。
顾宁安:?
他倒是不太怕,就是觉得不会这么巧吧,两个孩子都跑了,他这里就正在巷子大路口,他还会先出状况不成。
‘唔’。
一声‘呻*吟’声响起,一双大手握住了他幼小的脚踝,另外一只大手一下捂住了他嘴巴,将他一下就拖进了巷子深处的玉米杆里。
顾宁安已经很快反应过来,小手肘朝后一顶,借助巧劲儿翻身朝对方踢去。
他本打算将对方踢倒,然后他就跑出去叫救命的。
“别叫。”
一声熟悉的声音响起,来人还紧紧握住他脚踝,“救我。”
顾宁安一看到地上满头满身血的黑影差点眼珠子没瞪出来,“田叔叔?”
田三整个人脑子已经不太清晰了,他只影影绰绰看到个熟悉的小人,只觉得绝望。
他将手表丢出去,是希望能吸引到大人来救他,谁知道最后来的是个小孩。
天要亡他。
他绝望,推孩子走。
“危险,快跑。”
叶欢看他,想说什么,最后吞了下去。
其实快到闺女和儿子生日了。
还有原身的生日。
她想了想,到底没说什么,毕竟正事要紧。
今年76年了,还有两三个月活动就结束了,不过原著中,男人和他领导应该没这么快平反,应该是还要过几年的。
可凡事都有例外不是。
*
第二天开始,爸爸妈妈又忙了起来,顾宁安带着妹妹和周书熠在家属院乱逛,走到家属院外边门口的时候,碰到一群孩子在推两个孩子。
“干什么?”
他们走过去,随意说了一句,那群小孩哄一声就跑了。
人群让开,才看到中间两个瘦弱的小孩,不是曹大壮和他妹妹是谁。
顾宁安叹口气问:“这是怎么了?”
曹小妹在哭。
曹大壮摇摇头,最后固执地拿了一块手表给他,嘴里发出嚯嚯的声音,他如幼兽一般,说:“捡到的,他们要抢,我不给,他们就硬抢。”
想了想,曹大壮又道:“给你。”
顾宁安:?
他一个半大孩子拿块手表干嘛?
他见妹妹去拿糖哄曹小妹后,他就坐下来研究这块手表,这手表还有八成新,是一块沪市牌的梅花牌手表,上边沾满了泥土和血腥味,他抬头看了一下曹大壮被打的到处都是血迹的小脸,也搞不清楚这手表上的血是从他身上掉落的,还是这块手表上原本就有的?
周书熠就在他边上,他顺手将梅花牌手表拿过去,再将手表放在他鼻子下闻一下,最后肯定道:“这血已经好一会儿了,不是曹大壮身上的血。”
“这块手表已经旧了,但是走得还准,至少还能值80-110块钱左右。”
沪市牌的梅花牌手表,少说也要卖个130-150块钱,130的话大概就是能买到瑕疵表那种情况。
一般在供销社,百货商场做售货员,为什么是这个年代是四大金饭碗职业呢?
就是这个年代的物资紧张,有很多人并不是没钱,是你有钱有票你也买不到东西,就没得卖。
想买的话,得按照计划供应。
像手表,现在就是结婚的四大件之一,并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一般一个人手上能带块手表的话,就代表家里有工作有钱,经济条件是不差的。
尤其像曹大壮这种,他们常年没吃的,如果将这块梅花牌手表低价卖了,80块钱,他省着点用,至少能保他两三年不饿死。
曹大壮倒是舍得,还能将这快手表直接给他?
顾宁安心底无语想,曹大壮送的时候,可想过他才是个2岁的孩子吗,孩子能干什么?
不过他还是拿着手表走过去,他小小的身板就蹲在曹大壮跟前,问“这哪里来的?再穷,不可以,去偷拿东西,会被抓。”
曹大壮抬头看着他,然后摇摇头,“不是偷的。”
顾宁安奇怪,“那是捡的了?”
曹大壮点头,他说:“我跟一条流浪狗去抢一个包子的时候,追到了外边巷子处,狗拖来了这块手表,我就将包子让给那狗了。”
顾宁安都惊呆,这是什么狗运气。
就连周书熠都看他几眼,最后忽然道:“这块手表是有主的?”
按照周书熠的分析,这块手表上的血,并没干多久。就是说要不这手表的主人被狗咬出了血,要不就是这个手表主人本身就受了伤。
这种事情,都是猜测。
让将这手表上交吧,曹大壮没这种觉悟,顾宁安也不是多有觉悟的人,他真有这种觉悟,前世也不可能在众多人中活着出来。
他想了想道:“你先告诉我,你在哪里捡到的?”
“要是确定,没后续麻烦的话,我找人给你卖出去,换成钱,你偷偷藏起来,买东西吃。”
如果隔个两三天去买个包子,100块钱,够曹大壮他们生活很多年。
曹大壮本来想拒绝,可看着顾宁安和周书熠,然后点点头,就说在研究院后边的巷子处。
要出门的时候,周书熠还问了一句要不要将保镖带上。
顾宁安本能觉得这个事情麻烦,要是谢叔叔知道,铁定不会让他去管这个事情。
他又看了看妹妹和曹小妹,然后决定将妹妹交给谢叔叔,最后推周书熠去忽悠谢叔叔,说他想一起去周书熠家里看看,这样不就能出政府家属院了?
周书熠今年都已经快7岁了,他要懂事很多,在大家眼里,他就是个有点自闭的小家伙,平时靠谱,大家都相信他。
所以周书熠这么去说,谢其成并没怀疑什么,送他们出家属院门口时,还叮嘱道:“只能去玩一个小时,到时候还没回来,我就来接你。”
顾宁安:?
*
顾宁安周书熠跟着曹大壮出了家属院,然后沿着外边山脚的公路一直往研究院那条道走,这一条道平时没什么人走,基本平时走动的人都是研究院那边的人走的多。
研究院附近还有民兵在巡逻,就算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找研究院民兵队求救。
顾宁安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思来走这一趟,要是被妈妈逮住,他怕是要被打一顿屁股墩儿。
路上时,曹大壮看了看他,还奇怪他为什么要跟着出去呢。
他语气中还带着犹豫问,“安安,叶阿姨知道会不会打你屁股?”
顾宁安觉得没面子,便道:“妈妈,才不会管这么多。”
其实才不是,他妈管得可宽了,他那天晚上起来喝了果酒,妈妈因为这个事儿念叨了他好久,还跟爸爸告状,弄得爸爸将他叫出去私底下教训了他一顿。
周书熠在边上说:“我们不要走太远了,就去你拿到手表的地方看看,就怕事后有麻烦。”
周书熠其人,正义感爆棚,他平时不爱说话,就是觉得怕有人死在那了,总是要去看看才放心。
也不想想他们这么几个小萝卜头,真的去到那里看到有人死在那里,他们能干什么。
曹大壮一边点头,一边将最近大院里听到的话说了出来,“安安,这次是有我们在一起才可以出去,平时你不要乱跑。”
“你不知道,整个大院里,有好多好多孩子好羡慕你。”
“羡慕我?”
曹大壮在前面带路,接话道:“恩,我那次去你们家,听到叶阿姨要送你们去上幼儿园了,家属院一般都家庭条件好的才会送孩子去托儿所。”
自从康书记说要妇女主任去他们家家访后,他爸爸也被叫去谈话了,后边他爸爸和继母就让他们不准在外边乱说。
相对来说,他们身上没被打出血痕了。不过继母就更加让他们饿肚子了。
至于说送他们去上学,就更不可能了。
见顾宁安不说话,他继续语带羡慕道:“还有,你有父母管,有东西吃,有衣服穿……”
“妹妹也说,好喜欢你们的父母。”
周书熠在边上未接话。
顾宁安小短腿迈着,他不知想到什么,吐槽了一句:“你们不知,我妈多严格,”
让两个2岁的孩子背诵《华夏历代皇帝》,《孙子兵法》《论厚黑学是如何养成的?》,顾宁安也是服气,她是凭什么认为他们可以背诵的。
周书熠说:“叶阿姨虽严格了些,可未尝没有望子成龙的心思?”
曹大壮说:“我也想。”
“对你严格才是爱啊。”想了想,他补充道:“你看不作为的父母才不会爱,有几个父母能这样管孩子的的?”
顾宁安沉默,没再接话了。
顾宁安何尝不知道这些,他只是从来自由惯了,忽然从前世被人厌弃到另外一个极端,他就跟起先走在火中钢丝那一头忽然换道走向天空绵软的云端一般,有几分不真实感。
有些幸福,就像一个个透明的肥皂泡泡,都不用针尖去戳,只轻轻用嘴一吹,这些泡泡就会瞬间破了。
——————
(v02更)
此时,天空快暗了下来,走在研究院后边的巷子里,四周都有三四层楼高的楼房,高高低低的电线交叉而过,这些楼房间还堆有木材,煤球,让这些楼房间的巷子显得越发昏暗。
巷子里还能不时听到猫狗的叫声,汪汪汪或者喵喵喵的声音,显得这巷子越发空旷诡异。
几个小萝卜头走到最后边一个巷子处,曹大壮指着眼前一条大概好几十米长的幽暗巷子,他说:“就是在这条巷子,狗就将手表咬住丢到这的。”
周书熠说他去周围看看,让顾宁安待在原地别跑,他就在附近不走远,巷子查完就跑回来。
曹大壮也是胆大,说他也去看。
好吧,两个半大孩子都跑了,独留下顾宁安一个2岁的小屁孩在原地。
顾宁安:?
他倒是不太怕,就是觉得不会这么巧吧,两个孩子都跑了,他这里就正在巷子大路口,他还会先出状况不成。
‘唔’。
一声‘呻*吟’声响起,一双大手握住了他幼小的脚踝,另外一只大手一下捂住了他嘴巴,将他一下就拖进了巷子深处的玉米杆里。
顾宁安已经很快反应过来,小手肘朝后一顶,借助巧劲儿翻身朝对方踢去。
他本打算将对方踢倒,然后他就跑出去叫救命的。
“别叫。”
一声熟悉的声音响起,来人还紧紧握住他脚踝,“救我。”
顾宁安一看到地上满头满身血的黑影差点眼珠子没瞪出来,“田叔叔?”
田三整个人脑子已经不太清晰了,他只影影绰绰看到个熟悉的小人,只觉得绝望。
他将手表丢出去,是希望能吸引到大人来救他,谁知道最后来的是个小孩。
天要亡他。
他绝望,推孩子走。
“危险,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