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第1097节
据说这道菜的做法很简单,正好可以学一下,以后想体验野炊,就可以带着食材到野外感受亲手做叫花鸡的快乐了。
大家骑上车开始赶路,就连沈国富也把剩下半盒猪蹄视若珍宝的装进背包中,调整一下车座,跨上去向前猛蹬。
有叫花鸡诱惑着,大家也不嫌累了,全都骑着车向前猛冲。
终于,上午十点出头,骑手们一窝蜂来到了银杏园。
墩墩原本已经躺在车筐里睡着了,感觉车子停下来,倏然睁开眼睛,对这里有些陌生,因为完全装修好之后,它还没来过呢。
来到里面,每个人脸上都汗涔涔的,摘掉骑行帽,头发也有些湿。
把自行车放在园区中间的小广场上,林旭喝了点水,随即来到厨房,检查叫花鸡的腌制情况。
厨房里的师傅曾经在林记学习过,认识林旭。
他说道:
“腌了八只鸡,都是个头比较匀实的三黄鸡,翅膀和腿根也已经折断,我还用热水泡了不少干荷叶,这会儿正准备挖点黄土和泥呢。”
林旭打开冰箱,见到了里面腌着的三黄鸡。
做叫花鸡,三黄鸡比较合适,因为肉比较松散,容易熟透,要是用散养鸡或者走地鸡,要多一倍的烤制时间。
这些鸡整齐的码放在一个大盆中,里面有大葱、洋葱、香菜、芹菜等蔬菜,还有八角、香叶桂皮以及生抽之类的调味品。
这么腌出来的鸡肉,自然好吃。
不过叫花鸡光腌还不行,想要好吃,其它配料也必不可少。
比如猪网油,做叫花鸡的时候包在鸡身上,然后再裹上荷叶,做出来的鸡味道非常香,口感也更加出众。
猪油能弥补鸡肉香味不足的缺点,吃起来更好。
除了猪网油,接下来就是荷叶了。
在中式烹饪里,鸡和荷叶算是一对儿老搭档了,不管是卤的荷叶鸡、蒸的荷香鸡、还是粉蒸鸡、糯米鸡,都离不开荷叶的加持。
荷叶把鸡包裹起来进行烹制,能让鸡肉和热气之间多一道缓冲层,这样不仅让鸡肉吃起来更嫩,而且还会有荷叶的清香。
这样的香味,让不少人都着迷。
而且荷叶入药,有清热去火的功效,跟鸡肉搭配在一起,有一定的食疗效果。
做叫花鸡,自然也离不开荷叶的加持。
用荷叶将鸡一层层包裹起来,再裹上黄泥放进炭中进行烘烤,这样做出来的鸡荷香十足,口感清鲜美味。
很多美食教程直接把荷叶换成锡纸,或者把锡纸包在鸡身上,荷叶包在外面。
这是不对的,因为荷叶的香味完全浸入不了鸡肉中。
正常情况下,是不用裹锡纸的,就算裹也是包在荷叶外面。
除了荷叶之外,另一个重要配料,就是黄泥了。
做叫花鸡,不是随便和点泥巴就行了,得用那种非常黏的黄泥或者胶泥,不过最好的材料,是酒坛泥。
所谓的酒坛泥,就是酿酒时,封在酒坛口部的泥。
等酒酿好,开坛时把泥扒拉下来,这些干了的泥块就是做高档叫花鸡必不可少的酒坛泥了。
酒坛泥质地细腻,黏性大,而且在酿酒时吸收了酒的香味。
打湿重新和成泥,往鸡身上一包裹,烤出来的鸡有淡淡的酒香,让人越吃越想吃。
不过现在,酿酒的少了,酒坛泥也不知所踪,懂行的人都会在和泥的时候加点黄酒或者酒糟进去,增加酒香。
但不能加太多,否则鸡肉吃起来会有股淡淡的酸味。
林旭洗洗手,检查了一下盆里腌的鸡,觉得应该再腌一会儿,他打算跟这里的厨师一块儿去挖土。
在池塘边,两人见到了正忙着喂鱼的尚叔。
今年池塘里又放了几千斤鱼,大的小的都有,鱼一多,就得喂,不过喂的不是饲料,而是买的麸皮,配上玉米碎和小麦碎搅拌均匀,洒在水中,鱼吃得特别欢。
“小林你要挖黄泥是吧?对岸有一层层的黄胶泥,前两天孙老哥来钓鱼,说那是陶土什么的,黏性特别大,农村过去做茅草屋,就用这种泥掺上麦秸剁墙,几十年不带倒的。”
一听有这么好的黄胶泥,林旭便过去,挖了一箩筐。
抬着黄泥来到厨房外面的空地上,把黄土倒在地上,林旭端来一盆清水和一瓶黄酒准备和泥。
已经在银杏园溜达一圈的lucy看到林旭要和泥,好奇的问道:
“你是要做陶器吗?”
林旭摇了摇头:
“不是,是做吃的呢。”
lucy脸上顿时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这是黄泥啊,能做吃的?
陈燕几人连说带比划的,跟她形容着用这种黄泥做出来的美味有多好吃,但越说,lucy的表情就越震惊。
她根本想象不出来,用黄泥做出来的食物该怎么下嘴。
但见大家都这么来劲,她也隐隐有些期待,总觉得是在见证某种奇迹……
第六百零四章 叫花鸡的滋味,猫和你都想了解!墩墩:穷到吃土?
“这个简单,我也会!”
见林旭在和泥,沈佳悦自告奋勇的过来帮忙。
要说别的菜,或许真的帮不上忙,但叫花鸡这道菜,咱三岁就会了好不好。
陈燕说道:
“要是你会的话,那我也会,不就是玩泥巴嘛……”
见闺女和外甥女挽起袖子,一副要下手的样子,韩淑珍忍不住说道:
“你俩要闲得慌就带墩墩去附近的栈道走走,或者去帮着挖野菜,别在这添乱,多大的人了,还惦记着玩泥巴。”
这么多人都在呢,也不注意点,不怕人家笑话吗?
沈佳悦撅了撅嘴,将墩墩一把抱起来:
“走儿子,妈咪带你去挖野菜。”
墩墩一听,立马摇了摇尾巴。
它对这里有些陌生,又感觉来过,正想走走看看呢。
旁边的土地上,沈国富挖了个坑,架上木柴,大火烧着,等会儿这些木柴烧成木炭,就可以做叫花鸡了。
他一边将木柴往坑里填,一边跟林旭聊叫花鸡。
“小旭,我听说过去的叫花鸡根本没现在这么讲究,连鸡毛都不褪直接吃抹泥巴,真是这样吗?”
林旭说道:
“确实是这样,把鸡从脖子的地方拧一下,连血都不放,然后从鸡屁股的地方挖开,内脏全都掏出来,往里面塞一些食盐,在鸡毛上抹泥巴,要一直抹到毛根的位置,烤好了剥开,泥巴会把鸡毛带下来,一点不耽误吃……这是标准的叫花子做法,不过现在不提倡。”
带着鸡毛一块儿烤,鸡毛中的腥臊味和杂质一点没糟践,全进鸡肉中了。
过去要饭的没锅没灶,用这种方式凑合着吃偷来的鸡,但现在,基本上没人这么操作了。
抛开卫生问题不谈,光里面鸡毛毛根中的味道,也不会好到哪去。
好在能这么吃的人,基本上也不讲究味道了,填饱肚子就行。
而现代烹饪讲究美观、味道、香气等因素,所以叫花鸡的做法也被重新改进,并且还发展出了各种分支做法。
比如乾坤叫花鸡,比如面包叫花鸡等等。
这边和泥的时候,曾晓琪和齐思明刚刚洗了把脸,拿着各自的背包往池塘的方向走去。
曾晓琪的父母闲不住,在池塘旁边开辟了一块菜地,这会儿两口子正侍弄呢。
齐思明摸了摸背包问道:
“这是给叔叔阿姨买的新衣服,你咋塞得鼓鼓囊囊的?会有褶皱的。”
前两天两人逛街,曾晓琪给父母买了几套春装,今天塞进背包一块儿带了过来。
来的时候没注意,这会儿齐思明才发现里面的衣服不平整,压出了褶皱。
曾晓琪理了一下耳边的头发:
“我故意的,这样爸妈嫌贵让退的话,就可以借口说有褶皱退不了啦……”
原来如此……齐思明从小生活优渥,并没有经历过这些。
他心里感慨一声,随即说道:
“我爸这几天一直在帮着打听,总觉得让你父母在这里干活不合适,显得我们特没礼貌。”
曾晓琪一听便拒绝道:
“可别,这里挺好的,没啥复杂的人际关系,活儿也比在老家时候轻松多了,要是换个高大上一点的工作,我爸妈反而不适应。”
而且对曾晓琪来说,父母挣多少钱无所谓,只要不在老家受欺负,自己时不时能来看看,已经比很多打工人好太多了。
京城这些打工的,谁能隔三差五的来跟父母一块儿吃饭,甚至还能撒个娇呢?
而且齐振涛刚在裙带关系方面吃了大亏,可不能再让他重蹈覆辙。
“那行吧,回去我说一声,就不让我爸妈跟着张罗了。”
“嗯,不用张罗,这里挺好的。”
厨房门口,林旭用揉面的方式将黄泥和好,然后又用力摔打几下,让泥巴尽可能的黏一些,更容易裹到荷叶上。
一旁的陈媛媛问道:
“老弟,刚刚这位师傅说八只鸡呢,你这点泥不够用吧?”
林旭说道:
“能糊几只算几只,剩下的用面饼裹着,这样有菜有主食,比黄泥裹着更好吃。”
大家骑上车开始赶路,就连沈国富也把剩下半盒猪蹄视若珍宝的装进背包中,调整一下车座,跨上去向前猛蹬。
有叫花鸡诱惑着,大家也不嫌累了,全都骑着车向前猛冲。
终于,上午十点出头,骑手们一窝蜂来到了银杏园。
墩墩原本已经躺在车筐里睡着了,感觉车子停下来,倏然睁开眼睛,对这里有些陌生,因为完全装修好之后,它还没来过呢。
来到里面,每个人脸上都汗涔涔的,摘掉骑行帽,头发也有些湿。
把自行车放在园区中间的小广场上,林旭喝了点水,随即来到厨房,检查叫花鸡的腌制情况。
厨房里的师傅曾经在林记学习过,认识林旭。
他说道:
“腌了八只鸡,都是个头比较匀实的三黄鸡,翅膀和腿根也已经折断,我还用热水泡了不少干荷叶,这会儿正准备挖点黄土和泥呢。”
林旭打开冰箱,见到了里面腌着的三黄鸡。
做叫花鸡,三黄鸡比较合适,因为肉比较松散,容易熟透,要是用散养鸡或者走地鸡,要多一倍的烤制时间。
这些鸡整齐的码放在一个大盆中,里面有大葱、洋葱、香菜、芹菜等蔬菜,还有八角、香叶桂皮以及生抽之类的调味品。
这么腌出来的鸡肉,自然好吃。
不过叫花鸡光腌还不行,想要好吃,其它配料也必不可少。
比如猪网油,做叫花鸡的时候包在鸡身上,然后再裹上荷叶,做出来的鸡味道非常香,口感也更加出众。
猪油能弥补鸡肉香味不足的缺点,吃起来更好。
除了猪网油,接下来就是荷叶了。
在中式烹饪里,鸡和荷叶算是一对儿老搭档了,不管是卤的荷叶鸡、蒸的荷香鸡、还是粉蒸鸡、糯米鸡,都离不开荷叶的加持。
荷叶把鸡包裹起来进行烹制,能让鸡肉和热气之间多一道缓冲层,这样不仅让鸡肉吃起来更嫩,而且还会有荷叶的清香。
这样的香味,让不少人都着迷。
而且荷叶入药,有清热去火的功效,跟鸡肉搭配在一起,有一定的食疗效果。
做叫花鸡,自然也离不开荷叶的加持。
用荷叶将鸡一层层包裹起来,再裹上黄泥放进炭中进行烘烤,这样做出来的鸡荷香十足,口感清鲜美味。
很多美食教程直接把荷叶换成锡纸,或者把锡纸包在鸡身上,荷叶包在外面。
这是不对的,因为荷叶的香味完全浸入不了鸡肉中。
正常情况下,是不用裹锡纸的,就算裹也是包在荷叶外面。
除了荷叶之外,另一个重要配料,就是黄泥了。
做叫花鸡,不是随便和点泥巴就行了,得用那种非常黏的黄泥或者胶泥,不过最好的材料,是酒坛泥。
所谓的酒坛泥,就是酿酒时,封在酒坛口部的泥。
等酒酿好,开坛时把泥扒拉下来,这些干了的泥块就是做高档叫花鸡必不可少的酒坛泥了。
酒坛泥质地细腻,黏性大,而且在酿酒时吸收了酒的香味。
打湿重新和成泥,往鸡身上一包裹,烤出来的鸡有淡淡的酒香,让人越吃越想吃。
不过现在,酿酒的少了,酒坛泥也不知所踪,懂行的人都会在和泥的时候加点黄酒或者酒糟进去,增加酒香。
但不能加太多,否则鸡肉吃起来会有股淡淡的酸味。
林旭洗洗手,检查了一下盆里腌的鸡,觉得应该再腌一会儿,他打算跟这里的厨师一块儿去挖土。
在池塘边,两人见到了正忙着喂鱼的尚叔。
今年池塘里又放了几千斤鱼,大的小的都有,鱼一多,就得喂,不过喂的不是饲料,而是买的麸皮,配上玉米碎和小麦碎搅拌均匀,洒在水中,鱼吃得特别欢。
“小林你要挖黄泥是吧?对岸有一层层的黄胶泥,前两天孙老哥来钓鱼,说那是陶土什么的,黏性特别大,农村过去做茅草屋,就用这种泥掺上麦秸剁墙,几十年不带倒的。”
一听有这么好的黄胶泥,林旭便过去,挖了一箩筐。
抬着黄泥来到厨房外面的空地上,把黄土倒在地上,林旭端来一盆清水和一瓶黄酒准备和泥。
已经在银杏园溜达一圈的lucy看到林旭要和泥,好奇的问道:
“你是要做陶器吗?”
林旭摇了摇头:
“不是,是做吃的呢。”
lucy脸上顿时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这是黄泥啊,能做吃的?
陈燕几人连说带比划的,跟她形容着用这种黄泥做出来的美味有多好吃,但越说,lucy的表情就越震惊。
她根本想象不出来,用黄泥做出来的食物该怎么下嘴。
但见大家都这么来劲,她也隐隐有些期待,总觉得是在见证某种奇迹……
第六百零四章 叫花鸡的滋味,猫和你都想了解!墩墩:穷到吃土?
“这个简单,我也会!”
见林旭在和泥,沈佳悦自告奋勇的过来帮忙。
要说别的菜,或许真的帮不上忙,但叫花鸡这道菜,咱三岁就会了好不好。
陈燕说道:
“要是你会的话,那我也会,不就是玩泥巴嘛……”
见闺女和外甥女挽起袖子,一副要下手的样子,韩淑珍忍不住说道:
“你俩要闲得慌就带墩墩去附近的栈道走走,或者去帮着挖野菜,别在这添乱,多大的人了,还惦记着玩泥巴。”
这么多人都在呢,也不注意点,不怕人家笑话吗?
沈佳悦撅了撅嘴,将墩墩一把抱起来:
“走儿子,妈咪带你去挖野菜。”
墩墩一听,立马摇了摇尾巴。
它对这里有些陌生,又感觉来过,正想走走看看呢。
旁边的土地上,沈国富挖了个坑,架上木柴,大火烧着,等会儿这些木柴烧成木炭,就可以做叫花鸡了。
他一边将木柴往坑里填,一边跟林旭聊叫花鸡。
“小旭,我听说过去的叫花鸡根本没现在这么讲究,连鸡毛都不褪直接吃抹泥巴,真是这样吗?”
林旭说道:
“确实是这样,把鸡从脖子的地方拧一下,连血都不放,然后从鸡屁股的地方挖开,内脏全都掏出来,往里面塞一些食盐,在鸡毛上抹泥巴,要一直抹到毛根的位置,烤好了剥开,泥巴会把鸡毛带下来,一点不耽误吃……这是标准的叫花子做法,不过现在不提倡。”
带着鸡毛一块儿烤,鸡毛中的腥臊味和杂质一点没糟践,全进鸡肉中了。
过去要饭的没锅没灶,用这种方式凑合着吃偷来的鸡,但现在,基本上没人这么操作了。
抛开卫生问题不谈,光里面鸡毛毛根中的味道,也不会好到哪去。
好在能这么吃的人,基本上也不讲究味道了,填饱肚子就行。
而现代烹饪讲究美观、味道、香气等因素,所以叫花鸡的做法也被重新改进,并且还发展出了各种分支做法。
比如乾坤叫花鸡,比如面包叫花鸡等等。
这边和泥的时候,曾晓琪和齐思明刚刚洗了把脸,拿着各自的背包往池塘的方向走去。
曾晓琪的父母闲不住,在池塘旁边开辟了一块菜地,这会儿两口子正侍弄呢。
齐思明摸了摸背包问道:
“这是给叔叔阿姨买的新衣服,你咋塞得鼓鼓囊囊的?会有褶皱的。”
前两天两人逛街,曾晓琪给父母买了几套春装,今天塞进背包一块儿带了过来。
来的时候没注意,这会儿齐思明才发现里面的衣服不平整,压出了褶皱。
曾晓琪理了一下耳边的头发:
“我故意的,这样爸妈嫌贵让退的话,就可以借口说有褶皱退不了啦……”
原来如此……齐思明从小生活优渥,并没有经历过这些。
他心里感慨一声,随即说道:
“我爸这几天一直在帮着打听,总觉得让你父母在这里干活不合适,显得我们特没礼貌。”
曾晓琪一听便拒绝道:
“可别,这里挺好的,没啥复杂的人际关系,活儿也比在老家时候轻松多了,要是换个高大上一点的工作,我爸妈反而不适应。”
而且对曾晓琪来说,父母挣多少钱无所谓,只要不在老家受欺负,自己时不时能来看看,已经比很多打工人好太多了。
京城这些打工的,谁能隔三差五的来跟父母一块儿吃饭,甚至还能撒个娇呢?
而且齐振涛刚在裙带关系方面吃了大亏,可不能再让他重蹈覆辙。
“那行吧,回去我说一声,就不让我爸妈跟着张罗了。”
“嗯,不用张罗,这里挺好的。”
厨房门口,林旭用揉面的方式将黄泥和好,然后又用力摔打几下,让泥巴尽可能的黏一些,更容易裹到荷叶上。
一旁的陈媛媛问道:
“老弟,刚刚这位师傅说八只鸡呢,你这点泥不够用吧?”
林旭说道:
“能糊几只算几只,剩下的用面饼裹着,这样有菜有主食,比黄泥裹着更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