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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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有没有可能是安丽也喜欢施向东。”
  书里就这样写的,安丽算是女二号,施向东是安丽的白月光,是安丽先喜欢上施向东,可施向东跟她继姐好了,她当然不甘心不服气。
  贾瑞雪想了想,点头:“你猜得对,应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再去打听打听。”
  凌霁在旁边默默听着:“……”
  他媳妇还会分析推理,吃瓜吃得非常有深度。
  回到家,宋义兰问怎么回事,季荞简单解释了几句,前者挺高兴,说:“现在的小年轻可真能胡闹,挺好的,老三赶紧别跟左向红谈了。”
  听他妈说完,凌霁就拉着季荞上了楼。
  回到两人房间,凌霁让她在椅子上坐下,自己拉了椅子坐在她对面,双臂搭在她纤薄的肩膀上,看着她那张白里透粉笑盈盈的小脸,说:“你好像很开心。”
  季荞点头:“那当然。”
  凌霁质疑:“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真的好看吗?”
  季荞看着他那张没啥表情的俊脸,感叹他同样吃了瓜竟然毫无触动,点头道:“当然,要不你看那么多人去围观,不只是我,大家都乐意看,要不生活得多枯燥,凌教授没兴趣吗。”
  “毫无兴趣。”凌霁说。
  “那凌教授的生活少了很多乐趣。”季荞说。
  他想问别人谈对象的事情难道比他们俩亲嘴更有乐趣,可这话他实在问不出口。
  见他似乎想说什么,季荞又开口道:“那么平时凌教授的乐趣哪里来的?”
  凌霁神情柔和起来,眉眼都带着笑意:“当然是看你做题,看你抓耳挠腮地做题我就开心,你看看你浪费了多少时间,来吧,荞荞,把卷子接着做完你就能睡觉了。”
  季荞:“……”
  她跟他讨价还价:“只做两道。”
  他伸手指捏了捏她的脸颊:“好,下不为例。”
  ——
  周日这天下午,凌霁到店铺里来时拿了个崭新的海鸥牌相机,说:“我去别的打金店看过,有的店铺有样品照片,这样顾客能更好地选款式,我就给你买了个相机。”
  季荞问:“你还去别的打金店看?”
  凌霁点头:“所有的打金店我都去看过。”
  “那你有啥感受?”季荞问。
  凌霁说:“别的店铺都是大爷带学徒,就你一个小姑娘打金。不过我转了一圈,发现你的手艺跟老大爷相比还真挺不错。”
  他随时随刻都要鼓励她。
  两人坐在桌边,凌霁翻开说明书,准备看着说明书教季荞相机用法,季荞说:“这个相机得四百多吧,那我这一个月都白干了。”
  凌霁说:“送你的。”
  “那你两个月的工资没了。”季荞又说。
  凌霁给她买了两个保险箱,家里还放了一个,她干打金一个月,他花了不少钱。
  凌霁伸手抚摸她毛茸茸的发辫,唇角含笑说:“知道了,你一个月挣的相当于凌教授俩月。”
  他买的是进口彩色胶卷,跟工资相比价格极高,要十几块钱一卷,他把胶卷装进去,先给她拍了几张工作照,镜头里的她低着头,眉眼柔和神情专注,左手拿着金条,右手拿着刻刀在上面錾刻花纹。
  从相机镜头看过去,她认真工作的模样极美。
  不知道十几年二十几年后她在做什么,看到自己当年当个快乐打金匠的时候是什么感受。
  关门回家时,季荞才发现他的自行车车把上挂了两条胖头鱼,他说:“满打满算你开业一个月了,坚持下来不容易,今天给你庆祝。”
  季荞跳上自行车,伸出手臂环着他的腰,说:“你真细心,你要不说我都记不清自己干一个月了,我也觉得自己很棒。”
  田慧芳把两条鱼做成了鱼头泡饼跟煎鱼块炖豆腐,还去买了几瓶桔子汁,晚上,一家人围坐桌旁庆祝季荞开业一个月。
  “一个月挣了四百多块?”宋义芳很惊讶,“比你爸跟凌霁的工资都多。”
  他们对她本就没有期待,当然也想不到她会做这么好。
  他们俩的月工资都是两百多块,跟做生意的比不了,但在上班拿工资的人中,绝对是高收入。
  凌胜利说:“挣的可真不少,是我工资的六七倍了,想不到季荞真的可以。”
  “可见这一个月季荞打了多少首饰,这说明季荞很有毅力,乐意干的话就坚持下去。”凌志国夸赞她说,他的三观极正,还说,“挣钱是小事,重要的是季荞热爱这份工作。”
  季荞点头:“这是打了二三十件首饰攒的钱。”
  跟做生意相比,这钱赚得也不容易,都是一笔笔用劳动换来的,不过季荞很满意,这四百块钱里有她无数的乐趣。
  作为军工厂公众人物是有好处的,开始前工友们都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到她这里打金,到后来是认可了她的手艺,他们都很信任她,并不用她说很多话,就放心地把金银交给她。
  她的打金店开业时间短,在北城还没打出名声,主要接的都是前工友的订单,他们搜罗家里的金银到她这儿重新制作新的首饰。
  “二嫂我真羡慕你,有自己热爱的工作,比在厂里当工人强多了。”凌朵说。
  季荞笑道:“你们别再夸我,再夸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凌霁看着她笑,现在她得意的小尾巴已经摇到天上去了。
  第15章
  天越来越冷,季荞店铺朝南,有足够的光照,说不上太冷,可季荞做得是精细活,屋里冷了根本就做不了。
  店铺里肯定要生个炉子,别的商铺也一样,要么就冻着,要么就这样取暖。
  两分钱一块蜂窝煤,凌霁先买了四百块,在门面后面打了个铁皮房子,暂时存放。
  他不满足于只生个炉子,还买来水管、暖气片等,给季荞安了个暖气。八十年代初有暖气,像他们居住的楼房就有,不过是集体统一供暖,季荞店铺这个是用炉子带动暖气片。炉子放在前面,暖气片放在工作间,工作间不大,足够暖和。
  他握着季荞热乎乎的手,说:“挺好,这样你就不冷了。”
  另外这个周日傍晚他来接她,还带了一件防寒服,并说:“我看你挺忙,刚好我顺路,就给你买了。”
  “让我穿这么厚的防寒服?活动都不方便。”季荞满脸抗拒。
  厚是一方面,主要是丑。
  他自己穿衣时的审美眼光挺正常的,比如现在,他就穿得是黑色羊毛呢子大衣,有质感显档次,衬得他更精神挺拔,可到季荞这儿,审美明显降级。
  “等天再冷点你就知道这衣服的好了,衣服就得实用为主,暖和就行。”凌霁把衣服套在她身上,满意地说,“你看大小刚好合适。”
  超级厚实的一件藏蓝色中长款棉服,布料厚实抗风,把季荞严严实实地裹起来,零下十几度天气都不怕。
  季荞把手缩在袖子里,笑道:“暖和是暖和,你不觉得我像个粽子吗?”
  凌霁打量着她问:“你嫌这衣服难看?第一次给你买衣服,不知道你的喜好。”
  他抬腕看了眼手表,说:“百货大楼还没关门,来得及去换,要不去换一件你喜欢的?不过我觉得挺好的,你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季荞听着他的声音真诚无比,问:“你真觉得好看吗?”
  凌霁点头:“以前我不太关注人的外表,但我觉得你长得好看,穿这件衣服好看。”
  他看防寒服把季荞的脖颈遮的严实,显得她的小脸瓷白细腻,觉得这衣服正合适。
  季荞觉得自己的手都在发热,笑道:“这衣服很暖和,一点都不难看,我喜欢,不用去换。”
  “真不用换吗,换也不麻烦。”凌霁问。
  “当然不用换。”季荞眉眼都带着笑意。
  凌霁伸手,把她腮边的几根柔软的发丝别到耳后,他觉得季荞真挺招人喜欢。
  等俩人都有时间,带她去百货大楼让她自己挑衣服。
  季荞锁了门,跳上自行车后座:“走,回家。”
  ——
  这天傍晚,贾瑞雪跟陈桃一块来找她,前者兴高采烈地说:“我播音员考试通过了,过几天就转岗,以后我就跟陈桃一起上班。”
  她加重语气:“那个想走后门的左向红当然没有考上,心思不正能考上吗,我考上之后特意到她面前晃悠,你们没看到她那个脸黑的,她肯定要羡慕死我了。”
  陈桃说:“我才不乐意跟走后门的一块儿上班。”
  季荞对此很感兴趣,她最爱看别人热闹给自己增加乐趣,尤其是男女主的。
  贾瑞雪打量着她的神情,说:“你不会站在左向红那边,惋惜她没考上吧。”
  季荞说:“哪能呢,我要是站在她那边也不会教你写新闻稿,恭喜你,不过你连她想走后门都知道,看来你这个前女友很关注他们俩。”
  贾瑞雪松了口气说:“那当然,我倒要看看最后到底是谁捡了凌跃进这个破烂。多谢你们俩教我播音教我写稿,我请你们俩吃饭,有一家老鸭汤店开好几年了,季荞你还没去过吧,我请你们俩。”
  季荞没客气:“那我得回去告诉我嫂子一声。”
  贾瑞雪说:“走吧,我已经跟你嫂子说过了。”
  三人一块沿着路往南走,拐进小胡同里,贾瑞雪仍旧很兴奋,说:“季荞你辞工后,大家说我跟陈桃是俩漂亮笨蛋。”
  季荞:“……”
  陈桃拒绝:“我讨厌这称呼,下次再有人这样说我要跟她急。”
  “但贾瑞雪好像挺喜欢这说法,听你语气挺自豪,要知道你喜欢我早就把这称呼让给你了。”季荞说。
  贾瑞雪一点都不恼,说:“重点是漂亮,说我漂亮就行了,季荞你走了我就又是厂花了。”
  季荞跟陈桃齐齐无语。
  老鸭汤店很小,座位拥挤,几乎坐满了人,这家店是个人开的,鸭肉便宜又不要肉票,店主前几年开小饭馆连食材都成问题,就开了老鸭汤店,没想到慢慢积攒了不少人气。
  三人一人一碗老鸭汤,里面除了鸭肉还有鸭血跟粉丝,热气腾腾很暖胃。
  贾瑞雪还很豪爽地点了卤鸭脖、鸭胗跟鸭肠,软烂香辣,特别入味儿。
  “季荞喜欢吃吗,喜欢的话以后我们可以经常来。”贾瑞雪说。
  季荞点头:“嗯,挺好吃的。”
  八十年代好吃的食物少,季荞觉得能啃上卤鸭脖特别幸福。
  ——
  凌跃进最近愁云惨淡,回家后还唉声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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