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她穿着一身绸缎料子,棕褐色,头发高高挽起,头上插着金簪,脸上花了老年妆,沟壑纵横,脸上还点了许多老年斑,看着很老,但通身气派,看着就像是大户人家贴身伺候主子的婆子。
平安镇虽然小,但也有不少大户人家,大街上一半铺面都是这些大户人家名下的产业。
典当行的小二殷勤的迎了上去:“不知是哪家的婆婆,有什么需要小的帮忙的?”
程弯弯咳了咳,嗓音压的很粗:“老身是哪家的你就别管了,让你们掌柜的出来,我们东家有一件好东西要出手。”
她说话气势很足,身上穿的确实不一般,小二不敢怠慢,将掌柜请了出来。
这掌柜盯着程弯弯看了一眼,暗暗思忖这是平安镇上哪家的婆子,穿这么华丽,怕是王员外家的,不过王员外家中富得流油,怎会来典当行当东西?
程弯弯有礼道:“掌柜的,方便借一步说话吗?”
掌柜做了个有请的手势,带着程弯弯进了内室。
有小二殷勤的上茶。
程弯弯喝了一口茶,暗暗叹了一声,真是好茶,她来这个时代之后,第一次喝到这么正宗的茶水,这么想着,她又喝了一口,这才开口道:“我们东家是南方人,家道中落后,决定来湖州谋生,没曾想半路遇到了劫匪,大半身家全都被劫匪抢走了……”
掌柜默默的道,一个婆子都穿的这么华丽,不被土匪盯上才有鬼了,只抢走大半身家,还留下了性命,这已经算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了。
“这是我们东家祖上传下来的传家宝,若不是万不得已了,绝不会拿出来典当。”程弯弯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绸缎布包着的盒子,缓缓揭开,露出一个红色檀木的盒子,她动作小心的打开盒子,“这是夜明珠,掌柜的估个价吧。”
盒子里,是一个比成年人拳头还要大的夜明珠,窗户有光照进来,夜明珠被照的晶莹剔透,很是耀眼。
掌柜直接愣住了,他在典当行干了二三十年,什么好东西都见过,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夜明珠。
夜明珠来自大海,若是有幸得到一颗,会被送到京城去,这是京里的贵人才能用的稀罕东西,天黑时分,一颗珠子放在屋子里,能照亮每一个黑暗的角落。
“我们东家的老祖宗,是上上的朝代,不对,再上一个朝代,就是晋朝,晋朝的开国元勋。”程弯弯睁眼说瞎话,“这夜明珠,就是晋国的开国皇帝赏赐给我们东家老祖宗的,流传了五六百年,落到了我东家手上,若不是实在没有法子了,也不会想到变卖祖产……”
晋朝,那是六七百年前的王朝,距今实在是太久远了,无法考据。
掌柜立马起身,关上门,拉下窗帘子,所有的光源都被挡住了,但屋子里还是很明亮。
那盒子里的夜明珠毫不吝惜的散发出温和的幽光。
掌柜知道,这就是夜明珠!
他深吸一口气,不敢把自己的渴望表现的太明显,夜明珠必须死当,死当才有归属权。
他坐下来,喝了一口茶:“夜明珠在平安镇很难见到,不过听我们少东家说,京城能常常见,京城那边的活当一般是二百两银子,平安镇就比照这个价格来,如何?”
程弯弯冷笑,真是个奸商。
她淡声开口:“我们东家只是路过平安地,自然是死当,掌柜说个实在价吧。”
掌柜伸出五根手指头:“五百两银子,算是我能给出的最高价了。”
“看来掌柜并不是诚心想要。”程弯弯将夜明珠的盒子盖上,“看来,老身只能去河口县碰碰运气了。”
她将东西放进袖子里,站起身就要走。
“坐地起价,就地还钱,老嫂子要是不满,咱们再商量商量。”掌柜忙拱手道,“八百两银子如何?”
他虽然一直在平安镇,但也不是没见识的人,听说京城那边,小一点的夜明珠三四百两银子就能买到,婴儿拳头般大小的夜明珠一两千两银子,而桌子上这么大的夜明珠,拿去京城估摸着能卖出五千两银子的高价,这中间各种人工费用盈利扣除,他最多只能出到一千多两。
程弯弯伸出两根手指头。
她并没有坐下来好好谈的意思,似乎只要掌柜摇头,她立马转头就走。
掌柜苦哈哈一张脸:“行吧,那就两千。”
他转身去取收据,还有银票,收据写好之后,放在程弯弯面前:“按一个手印就行了。”
程弯弯二话不说就按了手印,将夜明珠推过去,银票放进了腰包。
她也不欲多留,转身就离开了典当行。
这夜明珠是她在商城里买的人工夜明珠,花了一千七百文钱,人工夜明珠的光源更加稳定,光照范围也更广泛,就是会有轻微辐射,所以不受现代人的喜欢。
但是,在这个时代,这个夜明珠应该是最大最好的存在,两千两银子卖出去,是这个典当行赚了。
真想批发夜明珠拿出来卖,不过风险太高,只能想想作罢。
程弯弯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生怕被掌柜的派人跟踪,她迅速走进无人的巷子里,脱掉外面的绸缎衣裳,取下手上耳朵上头发上的首饰簪子,整个人顿时轻松了不少。
她点开商场的虚浮面板。
【是否使用一千两银子获得商城储物柜功能?】.
【是!】
一个方方正正大概一立方米的储物柜悬浮在了商城的右侧。
程弯弯将刚刚买下来的一堆乔装打扮的衣服放进去,果然,储物柜里多了衣服和首饰。
她将身上的银票也放了进去,再也不用担心有人来偷东西了。
不过这储物柜还是太小了一些,要是能再大一点就好了。
【叮!消耗五千两银子,即可将商城储物柜扩大至两倍。】
程弯弯:“……”
五千两银子,得再卖两个夜明珠。
但是,频繁出手这些昂贵稀有的东西,肯定会被人盯上。
等过一两个月之后,再去河口镇试试水吧,目前一立方米的空间也够用了。
程弯弯洗掉脸上的老年妆,收拾好自己,神清气爽的回到了热闹的大街上,赚了钱,得买点好东西回去犒劳几个孩子,对孩子们来说,最好的东西就是吃食。
有赵老太太在,她不敢太过分,稍微买了一些放在背篓里,主要是用来掩人耳目,回家后方便浑水摸鱼。
第150章 沈少爷归家
县衙。
两个衙役站在大门两侧,尽职尽责的守卫着门口。
就在这时,大门口出现了一个穿着补丁的少年,浑身上下都是补丁,脚上踩着草鞋,那穿着草鞋的脚踩在衙门台阶上,十分嚣张的往里走。
两个衙役动作整齐划一的伸出手臂,立即伸手拦住了他。
“大胆!衙门重地,岂能擅闯!”
“你们才是大胆!竟敢拦着本少爷回家!”沈正怒道,“睁大你们的狗眼看清楚,本少爷是谁?!”
两个衙役刚刚光顾着看补丁衣裳和草鞋,根本就没注意到这张脸。
两人不可置信的抬头,盯着他看,县令大人金尊玉贵的少爷,竟然落魄成了这样,以前多白净的人,这才多久没回来,竟然黑成了这样,而且好像还瘦了,头发也乱七八糟的,明显没有好好梳理,身上穿的更是破破烂烂……这哪里像是县令之子,他们没认出来实在是太正常了。
“少爷恕罪!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这就去禀报大人!”
一个衙役飞快的冲了进去。
沈正掸了一下衣角,大摇大摆的走进去。
沈县令刚审完一个案子,正在书房里写折子,这是要送去湖州给知府大人看的折子。
“大人,少爷回来了!”
衙役站在书房门口大声禀报道。
沈县令笔尖一顿,仔细算了算,这小子去大河村似乎有十三四天了,按照约定,确实该接回来了。
他实在是太忙了,忙到完全忘了这件事。
随即他叹了一口气,正儿养成这无法无天的性子,就是跟他太忙有关。
忙的时候对儿子不管不顾,想起来的时候,就将儿子狠狠痛骂惩罚一番,所以正儿变得越来越顽劣,不服管教。
他放下毛笔,推开书房门走出去。
正好看到沈正从前堂进来。
一看到儿子,沈县令就僵住了,眼前这个穿着补丁衣服,黑成碳的小子,真是他亲儿子?
他盯着沈正目不转睛,沈正有些不自在的走过来。
他咳了咳道:“爹,你不会跟门口那两个狗东西一样,连自己亲儿子也不认识了吧?”
“你怎么说话的!”沈县令板着脸道,“他们是当差的衙役,不是我沈家的奴仆,注意你的措词。”
沈正神色僵住。
他快半个月没回家,回来后老爹第一句话就是呵斥他。
不问他在大河村过的好不好,不问有没有人欺负他,不问他为什么突然回来了……
沈正的腰包里放着四百多文钱,这是他的工钱,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赚了铜板,想回来让老爹帮忙保管。
他还带了一个鸡蛋,虽然鸡蛋被扔掉了,但这件事他肯定是要显摆一番的。
可老爹一开口就发脾气,他什么心思都没了。
他哼了一声,甩手就走。
“站住!”
沈县令叫住他。
“刚回来又去哪里?阿福呢,怎没跟你一道回来?”
沈正停下步子,闷声道:“你不是让我在大河村待着吗,我这就回去,不在这里碍你的眼了。”
沈县令的眉心皱起褶子,不悦开口:“又在发哪门子脾气,你这十多天在大河村如何,可有帮助赵家秋收,学业可有精进?”
“天天秋收累死个人,哪有时间看书。”沈正想了想,还是回过头道,“爹,我这次回来就想求你一件事。”
沈县令负手而立:“你说吧。”
“在大河村修一个学堂吧,那里的孩子都想读书认字,但是连学堂都没有,是在一个祠堂门口,露天读书,一旦下雨就没法读书了。”沈正开口,“现在大概是四五十个学生,还有其他很多人也打算送孩子来读书,估摸着能到一百多人,学堂要建大一点……”
听他说这个,沈县令满心甚慰。
他这个儿子以前从来只考虑吃喝玩乐,明明脑子活络聪明,却不愿花时间研究写文章作诗,与读书写字有关的事,下了课堂之后,这小子从不过问。
这还是第一次,这小子跟他提起这方面的事。
这说明,正儿在大河村确实是受到了程昭的影响,这是一件大好事。
平安镇虽然小,但也有不少大户人家,大街上一半铺面都是这些大户人家名下的产业。
典当行的小二殷勤的迎了上去:“不知是哪家的婆婆,有什么需要小的帮忙的?”
程弯弯咳了咳,嗓音压的很粗:“老身是哪家的你就别管了,让你们掌柜的出来,我们东家有一件好东西要出手。”
她说话气势很足,身上穿的确实不一般,小二不敢怠慢,将掌柜请了出来。
这掌柜盯着程弯弯看了一眼,暗暗思忖这是平安镇上哪家的婆子,穿这么华丽,怕是王员外家的,不过王员外家中富得流油,怎会来典当行当东西?
程弯弯有礼道:“掌柜的,方便借一步说话吗?”
掌柜做了个有请的手势,带着程弯弯进了内室。
有小二殷勤的上茶。
程弯弯喝了一口茶,暗暗叹了一声,真是好茶,她来这个时代之后,第一次喝到这么正宗的茶水,这么想着,她又喝了一口,这才开口道:“我们东家是南方人,家道中落后,决定来湖州谋生,没曾想半路遇到了劫匪,大半身家全都被劫匪抢走了……”
掌柜默默的道,一个婆子都穿的这么华丽,不被土匪盯上才有鬼了,只抢走大半身家,还留下了性命,这已经算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了。
“这是我们东家祖上传下来的传家宝,若不是万不得已了,绝不会拿出来典当。”程弯弯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绸缎布包着的盒子,缓缓揭开,露出一个红色檀木的盒子,她动作小心的打开盒子,“这是夜明珠,掌柜的估个价吧。”
盒子里,是一个比成年人拳头还要大的夜明珠,窗户有光照进来,夜明珠被照的晶莹剔透,很是耀眼。
掌柜直接愣住了,他在典当行干了二三十年,什么好东西都见过,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夜明珠。
夜明珠来自大海,若是有幸得到一颗,会被送到京城去,这是京里的贵人才能用的稀罕东西,天黑时分,一颗珠子放在屋子里,能照亮每一个黑暗的角落。
“我们东家的老祖宗,是上上的朝代,不对,再上一个朝代,就是晋朝,晋朝的开国元勋。”程弯弯睁眼说瞎话,“这夜明珠,就是晋国的开国皇帝赏赐给我们东家老祖宗的,流传了五六百年,落到了我东家手上,若不是实在没有法子了,也不会想到变卖祖产……”
晋朝,那是六七百年前的王朝,距今实在是太久远了,无法考据。
掌柜立马起身,关上门,拉下窗帘子,所有的光源都被挡住了,但屋子里还是很明亮。
那盒子里的夜明珠毫不吝惜的散发出温和的幽光。
掌柜知道,这就是夜明珠!
他深吸一口气,不敢把自己的渴望表现的太明显,夜明珠必须死当,死当才有归属权。
他坐下来,喝了一口茶:“夜明珠在平安镇很难见到,不过听我们少东家说,京城能常常见,京城那边的活当一般是二百两银子,平安镇就比照这个价格来,如何?”
程弯弯冷笑,真是个奸商。
她淡声开口:“我们东家只是路过平安地,自然是死当,掌柜说个实在价吧。”
掌柜伸出五根手指头:“五百两银子,算是我能给出的最高价了。”
“看来掌柜并不是诚心想要。”程弯弯将夜明珠的盒子盖上,“看来,老身只能去河口县碰碰运气了。”
她将东西放进袖子里,站起身就要走。
“坐地起价,就地还钱,老嫂子要是不满,咱们再商量商量。”掌柜忙拱手道,“八百两银子如何?”
他虽然一直在平安镇,但也不是没见识的人,听说京城那边,小一点的夜明珠三四百两银子就能买到,婴儿拳头般大小的夜明珠一两千两银子,而桌子上这么大的夜明珠,拿去京城估摸着能卖出五千两银子的高价,这中间各种人工费用盈利扣除,他最多只能出到一千多两。
程弯弯伸出两根手指头。
她并没有坐下来好好谈的意思,似乎只要掌柜摇头,她立马转头就走。
掌柜苦哈哈一张脸:“行吧,那就两千。”
他转身去取收据,还有银票,收据写好之后,放在程弯弯面前:“按一个手印就行了。”
程弯弯二话不说就按了手印,将夜明珠推过去,银票放进了腰包。
她也不欲多留,转身就离开了典当行。
这夜明珠是她在商城里买的人工夜明珠,花了一千七百文钱,人工夜明珠的光源更加稳定,光照范围也更广泛,就是会有轻微辐射,所以不受现代人的喜欢。
但是,在这个时代,这个夜明珠应该是最大最好的存在,两千两银子卖出去,是这个典当行赚了。
真想批发夜明珠拿出来卖,不过风险太高,只能想想作罢。
程弯弯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生怕被掌柜的派人跟踪,她迅速走进无人的巷子里,脱掉外面的绸缎衣裳,取下手上耳朵上头发上的首饰簪子,整个人顿时轻松了不少。
她点开商场的虚浮面板。
【是否使用一千两银子获得商城储物柜功能?】.
【是!】
一个方方正正大概一立方米的储物柜悬浮在了商城的右侧。
程弯弯将刚刚买下来的一堆乔装打扮的衣服放进去,果然,储物柜里多了衣服和首饰。
她将身上的银票也放了进去,再也不用担心有人来偷东西了。
不过这储物柜还是太小了一些,要是能再大一点就好了。
【叮!消耗五千两银子,即可将商城储物柜扩大至两倍。】
程弯弯:“……”
五千两银子,得再卖两个夜明珠。
但是,频繁出手这些昂贵稀有的东西,肯定会被人盯上。
等过一两个月之后,再去河口镇试试水吧,目前一立方米的空间也够用了。
程弯弯洗掉脸上的老年妆,收拾好自己,神清气爽的回到了热闹的大街上,赚了钱,得买点好东西回去犒劳几个孩子,对孩子们来说,最好的东西就是吃食。
有赵老太太在,她不敢太过分,稍微买了一些放在背篓里,主要是用来掩人耳目,回家后方便浑水摸鱼。
第150章 沈少爷归家
县衙。
两个衙役站在大门两侧,尽职尽责的守卫着门口。
就在这时,大门口出现了一个穿着补丁的少年,浑身上下都是补丁,脚上踩着草鞋,那穿着草鞋的脚踩在衙门台阶上,十分嚣张的往里走。
两个衙役动作整齐划一的伸出手臂,立即伸手拦住了他。
“大胆!衙门重地,岂能擅闯!”
“你们才是大胆!竟敢拦着本少爷回家!”沈正怒道,“睁大你们的狗眼看清楚,本少爷是谁?!”
两个衙役刚刚光顾着看补丁衣裳和草鞋,根本就没注意到这张脸。
两人不可置信的抬头,盯着他看,县令大人金尊玉贵的少爷,竟然落魄成了这样,以前多白净的人,这才多久没回来,竟然黑成了这样,而且好像还瘦了,头发也乱七八糟的,明显没有好好梳理,身上穿的更是破破烂烂……这哪里像是县令之子,他们没认出来实在是太正常了。
“少爷恕罪!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这就去禀报大人!”
一个衙役飞快的冲了进去。
沈正掸了一下衣角,大摇大摆的走进去。
沈县令刚审完一个案子,正在书房里写折子,这是要送去湖州给知府大人看的折子。
“大人,少爷回来了!”
衙役站在书房门口大声禀报道。
沈县令笔尖一顿,仔细算了算,这小子去大河村似乎有十三四天了,按照约定,确实该接回来了。
他实在是太忙了,忙到完全忘了这件事。
随即他叹了一口气,正儿养成这无法无天的性子,就是跟他太忙有关。
忙的时候对儿子不管不顾,想起来的时候,就将儿子狠狠痛骂惩罚一番,所以正儿变得越来越顽劣,不服管教。
他放下毛笔,推开书房门走出去。
正好看到沈正从前堂进来。
一看到儿子,沈县令就僵住了,眼前这个穿着补丁衣服,黑成碳的小子,真是他亲儿子?
他盯着沈正目不转睛,沈正有些不自在的走过来。
他咳了咳道:“爹,你不会跟门口那两个狗东西一样,连自己亲儿子也不认识了吧?”
“你怎么说话的!”沈县令板着脸道,“他们是当差的衙役,不是我沈家的奴仆,注意你的措词。”
沈正神色僵住。
他快半个月没回家,回来后老爹第一句话就是呵斥他。
不问他在大河村过的好不好,不问有没有人欺负他,不问他为什么突然回来了……
沈正的腰包里放着四百多文钱,这是他的工钱,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赚了铜板,想回来让老爹帮忙保管。
他还带了一个鸡蛋,虽然鸡蛋被扔掉了,但这件事他肯定是要显摆一番的。
可老爹一开口就发脾气,他什么心思都没了。
他哼了一声,甩手就走。
“站住!”
沈县令叫住他。
“刚回来又去哪里?阿福呢,怎没跟你一道回来?”
沈正停下步子,闷声道:“你不是让我在大河村待着吗,我这就回去,不在这里碍你的眼了。”
沈县令的眉心皱起褶子,不悦开口:“又在发哪门子脾气,你这十多天在大河村如何,可有帮助赵家秋收,学业可有精进?”
“天天秋收累死个人,哪有时间看书。”沈正想了想,还是回过头道,“爹,我这次回来就想求你一件事。”
沈县令负手而立:“你说吧。”
“在大河村修一个学堂吧,那里的孩子都想读书认字,但是连学堂都没有,是在一个祠堂门口,露天读书,一旦下雨就没法读书了。”沈正开口,“现在大概是四五十个学生,还有其他很多人也打算送孩子来读书,估摸着能到一百多人,学堂要建大一点……”
听他说这个,沈县令满心甚慰。
他这个儿子以前从来只考虑吃喝玩乐,明明脑子活络聪明,却不愿花时间研究写文章作诗,与读书写字有关的事,下了课堂之后,这小子从不过问。
这还是第一次,这小子跟他提起这方面的事。
这说明,正儿在大河村确实是受到了程昭的影响,这是一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