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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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咔吧”
  嘶喊戛然而止。
  在意识消散的最后一秒,尸老隐约听见一句冰冷的嗤笑。
  “主人,就凭你?”
  作者有话说:
  隔日更
  第2章 生死蛊
  钳制的力道松开,尸老“扑通”倒下,死不瞑目的脸上还残留着恐惧与迷惑。
  破旧的书册掉落在他的脑袋旁边,被一只苍白的手拾起,翻开。
  “尸蛊王……”
  花遥轻轻笑了一下。
  这不知打哪来的三流蛊师,捡了本手札,便跑来炼制尸蛊王,可惜脑子不好,运气也太差。
  世人口中的“蛊尸”,乃是由蛊师在尸体体内种下尸蛊虫,进而炼制出的不会疼、不会死的傀儡。蛊师凭借尸蛊虫驱使傀儡,傀儡有多大本事,全看蛊师发挥。
  手札上记载的“尸蛊王”,则是一种特殊的傀儡。这种傀儡需以活人为蛊鼎,用蛊鼎血肉饲养尸蛊虫,再寻得死人骸骨炼化,尸骸便会寄居在蛊鼎中,借尸蛊虫重塑身形,也即意味着,死去的人将在活人体内“醒来”,变成一个活傀儡。
  这种傀儡炼成之后,无需蛊师费心操控,战斗全凭本能,生前修为多高,变成傀儡实力就有多强,是以称其为“尸蛊王”。
  但,活傀儡没有神智,不是因为醒过来的是个死人,而是因为尸蛊虫啃噬了醒来之人的神智,让其只剩本能。
  脑子不好,连这点也想不通。
  运气太差,召来的是他花遥,对于如何杀死他人的蛊虫,他再熟悉不过。
  手指微动,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一个个奇形怪状的蛊虫从尸老身上爬出,掉落在地,蜷缩成一团,悄无声息地死去。
  花遥捻着书页,露出一个冷笑。
  不过也是,毕竟,手札的主人在写下这些之前,就已经死在他手里了。
  抬手一抛,手札飞往半空,一道气刃紧随而至。
  “呲啦——”
  破旧的书册化作片片纸屑,纷纷扬扬,飘散一地。
  花遥闭上眼睛,身形如烟雾般坍塌、收缩,最终聚拢成少年模样。
  他睁开眼,从尸老腰间摘下一个葫芦,拔掉瓶塞,血腥气扑面而来。
  倒过葫芦,在掌心磕了磕,几粒丹丸滚了出来。
  看着掌心殷红如血的丹丸,花遥垂眸静默。
  上一刻,他还在战场上,被人一剑穿心,再睁开眼,便发现自己死而复生,占了他人躯壳。
  在他醒来之前,这少年的灵神便已溃散,唯有一缕残念留存。
  【我想回家……爹娘……】
  醒来之后,这道残念也消散了。
  他的灵神与身体逐渐融合,少年的记忆也慢慢向他敞开。
  尸蛊虫所食血饵,以蛊鼎最好,蛊鼎若无余力,也可以血亲相替。在少年的记忆中,每当他感到气虚不适,“师父”便会给他吃下葫芦里的“补血药”,殊不知,这葫芦里的,便是他的爹娘。
  胸口忽而翻起一阵呕意,花遥眨了眨眼,眼泪突兀掉了下来,扑簌簌地沾湿了面颊。
  这不是花遥的情绪。
  将丸药放回葫芦,盖好瓶塞,花遥看了看方向,朝着远方的群山走去。
  黎明之前,他走出了乱葬岗,在青山脚下挖了个坑,将葫芦放了进去,又削了一截发尾,用撕下的衣角扎好,放在葫芦旁边,掩埋。
  红日东升,一缕金光刺破黑暗,照亮青山下的小小坟冢。
  花遥擦掉脸上的泪痕,转身,迎着朝阳,大步离去。
  他死了十年了,这世上却还是老样子。
  也不知他那些故人们都如何了,可有卷入什么是非中,身首异处?又或是凑了什么热闹,客死他乡?
  他还是快一点吧,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得赶在意外之前,亲手杀了他们才是。
  *
  落雁坡地处北境,十年前曾是一片湿地,水草丰茂。正魔大战后,湿地虽不在了,周边却依旧有着村镇。
  离落雁坡十多里外的一座小镇,一家茶馆内,有人压低声音道:“知道吗?落雁坡出事了!”
  “什么事?”
  “白石镇知道吧,就是落雁坡二里外的那个小镇子,据说前天晚上,镇上所有畜生都暴动了,尤其是狗,就跟疯了一样,一直冲着北边吠叫,可到了丑时,却又突然安静下来,鸡鸭躲进笼子,狗藏到床底下,怎么赶都不肯出来!你想想,白石镇的北边,不就是落雁坡吗?”
  “前天晚上,那不就是中元节?”
  “对对对,我也听人说了,那晚落雁坡煞气大盛,血月当空,凶得厉害,嘶……莫非是怨魂作祟?”
  “瞎说,这世上哪有怨魂?蛊尸还差不多!”
  “蛊尸?荒谬!自打那魔头花遥死后,这世上还有谁会炼制蛊尸?莫说蛊尸,如今学蛊的都不多了,还有几个会蛊术的敢光明正大的走出来?”
  “本该如此!当年那魔头用蛊术杀了多少人?那李家庄的李大善人,享誉乡里,却全家老少都被屠杀,鸡犬不留!还有那济川许家,二百一十三口,通通死于非命不说,还被一把火烧了干净,尸骨无存!更别提正魔大战中死去的那些仁人义士!魔头作恶多端,死不足惜!蛊术这种歪门邪道,也早该灭绝!”
  “兄台所言极是,不过那落雁坡煞气深重,寻常人靠近都难,又怎会传出那样大的动静?莫非是那魔头生前留下了什么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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