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六章 前世
叶晨看着孙淑怡,续声道:“那么也就是说,你能够在阎罗大王的所在当中,找到我等的藏身之处?”
孙淑怡点了点头,说道:“那是自然的,不然你以为呢?如果我是没有十足的把握的话,我肯定是不可能将这件事情,随随便便说出来的。”
“毕竟这件事情实在是太重要了,事关咱们的生死,这么多年以来,我之所以一直都屈服在阎罗大王的脚下,还不是因为怕死吗?”
叶晨其实非常能够体谅孙淑怡的苦衷,要知道,在这个第十八层地狱当中,每一个人都尽心尽力的为阎罗大王办事,然而却始终还都被阎罗大王关在这里。
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害怕死?
孙淑怡是如此,青袍道人也是如此,其他众人同样也是如此。
孙淑怡眼睁睁的看着叶晨,将面前的点心和水果全部吃掉,然后心满意足的搂着叶晨躺倒在床上。
叶晨笑得有些尴尬,说道:“咱们两个人还是别这样,眼下正事要紧。”
叶晨打从心底明白,孙淑怡肯对自己这么好,而且还将这种惊天机密告诉自己,多半的原因是因为孙淑怡喜欢自己。
那么,自己就不可能拂了孙淑怡的面子。
但是叶晨又不想要和孙淑怡有什么感情纠葛,为了达到目的,就只能是一面迎合孙淑怡,而另外一方面,又处心积虑的企图利用孙淑怡快速达到目的。
孙淑怡却只是静静地看着叶晨,说道:“不,就算是有正事那也是明天,这漫漫长夜,你该不会还想要回到房间里面睡觉吧?”
叶晨连忙摇头,尴尬的笑说:“不不不,我没有这种意思,如果说你想要让我今夜留下来的话,那么我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走的。”
孙淑怡听着叶晨这样说,一时间颇为欣喜,用手轻轻的刮了刮叶晨的鼻子。
“你这个小机灵鬼,有点意思。”
孙淑怡紧紧的抱着叶晨,而且还将上半身依偎在叶晨的怀里面。
“搂着我,用力搂着我。”
叶晨听着孙淑怡这样说,也就只好照做。
但是这么一直抱下去却也不是个事情,于是,叶晨就打听起孙淑怡在阳间时候的身份。
经过孙淑怡的一番详细述说,叶晨才知道。
原来,孙淑怡和自己其实并非是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当中。
孙淑怡这一世,在阳间当中其实是民国年前的那个时空。
叶晨或多或少都懂得一些历史知识,要知道,民国时期的华夏大帝简直都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三五年换一个总统,四七年变一个时代,所有的文明瞬息万变,老百姓们简直是目不暇接。
而孙淑怡那一世非常凄苦,从小就被自己的父母,卖到大户人家,一天到晚的就是干活,不停的干活。
如果是稍微有一丁点偷懒的话,不只是要面对老爷家全家的针对和欺负。
而且还要面对老爷一家上下,把自己送回家去的结果。
所以基本上就可以这样说,孙淑怡那一世活得真是非常的辛苦。
从七岁的时候开始,自己就在老爷家里面辛苦劳作。
而经过十年的时间过去,孙淑怡终于熬到可以离开老爷家了,而自己也出落成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大美女。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老爷却突然看上了她,日日夜夜没完没了的骚扰孙淑怡。
孙淑怡起初还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也就一直都没有告诉给其他人。
但是每一次老爷要骚扰孙淑怡的时候,孙淑怡都会奋力抵抗,索性到最后也没有吃什么亏。
终于有一次,老爷被孙淑怡给激怒了,用计陷害孙淑怡,特地让家里面的夫人看到孙淑怡衣冠不整的模样。
而且到头来,老爷还贼喊捉贼,说是孙淑怡企图想要和自己发生不道德的事情。
当时那夫人年老色衰,而且脑子也不灵光,一时间就信了老爷的话。
这可就苦了孙淑怡,那夫人死活也要狠狠的报复孙淑怡。
结果,就将孙淑怡转手卖给了县城里面一个做豆腐的矮冬瓜。
那做豆腐的矮冬瓜三寸丁谷树皮,完全长得连半点人样都没有,个子矮的仿佛是一只老鼠。
所以县城里面的人都在背地里叫着矮冬瓜为“活老鼠”。
活老鼠一分钱都没有花,就将孙淑怡给娶到家里面,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
可是孙淑怡却又没有任何办法,毕竟自从十年之前自己的父母,将自己卖到老爷家里面之后,自己的生命也就不属于自己了。
当时孙淑怡嫁给活老鼠之后,一开始其实还是想要和活老鼠好好的生活的。
因为那活老鼠虽然长相根本没有办法看,可是确对孙淑怡非常好,对于孙淑怡的要求,活老鼠那是有求必应。
百般疼爱孙淑怡,每天每夜辛辛苦苦做豆腐,赚来的钱全部都给孙淑怡花。
在很长一段时间当中,孙淑怡也当真是非常的感动。
可是好景却也不长,由于活老鼠实在是太不成样,而且为人又非常怯懦老实,久而久之的,县城当中的人们就难免欺负他们。
这其中,就以县城当中的小混混居多。
当然了,县城当中的小混混们之所以要欺负活老鼠,主要也是因为孙淑怡长相太过漂亮。
每个人都忍不住心中的瘾,每个人都非常的馋孙淑怡。
这一点却也无可厚非,毕竟那个时代极为物化女性,对于这一点,叶晨也是深深知道的。
那活老鼠眼见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情,于是干脆就连夜离开县城,去到千里之外的一座北方城市生活。
按理说事情到了这一步,孙淑怡应该也就迎来了一个自己人生的结局。
孙淑怡其实是打从心底想要和胡老鼠好好过下去的,毕竟,自己从小到大一直都在大户人家里面受苦受罪。
眼下虽然自己的男人从里到外都没法看,可是无论如何毕竟对自己好。
而且孙淑怡也同样是一个感恩的女子,所谓是知恩图报。
孙淑怡点了点头,说道:“那是自然的,不然你以为呢?如果我是没有十足的把握的话,我肯定是不可能将这件事情,随随便便说出来的。”
“毕竟这件事情实在是太重要了,事关咱们的生死,这么多年以来,我之所以一直都屈服在阎罗大王的脚下,还不是因为怕死吗?”
叶晨其实非常能够体谅孙淑怡的苦衷,要知道,在这个第十八层地狱当中,每一个人都尽心尽力的为阎罗大王办事,然而却始终还都被阎罗大王关在这里。
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害怕死?
孙淑怡是如此,青袍道人也是如此,其他众人同样也是如此。
孙淑怡眼睁睁的看着叶晨,将面前的点心和水果全部吃掉,然后心满意足的搂着叶晨躺倒在床上。
叶晨笑得有些尴尬,说道:“咱们两个人还是别这样,眼下正事要紧。”
叶晨打从心底明白,孙淑怡肯对自己这么好,而且还将这种惊天机密告诉自己,多半的原因是因为孙淑怡喜欢自己。
那么,自己就不可能拂了孙淑怡的面子。
但是叶晨又不想要和孙淑怡有什么感情纠葛,为了达到目的,就只能是一面迎合孙淑怡,而另外一方面,又处心积虑的企图利用孙淑怡快速达到目的。
孙淑怡却只是静静地看着叶晨,说道:“不,就算是有正事那也是明天,这漫漫长夜,你该不会还想要回到房间里面睡觉吧?”
叶晨连忙摇头,尴尬的笑说:“不不不,我没有这种意思,如果说你想要让我今夜留下来的话,那么我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走的。”
孙淑怡听着叶晨这样说,一时间颇为欣喜,用手轻轻的刮了刮叶晨的鼻子。
“你这个小机灵鬼,有点意思。”
孙淑怡紧紧的抱着叶晨,而且还将上半身依偎在叶晨的怀里面。
“搂着我,用力搂着我。”
叶晨听着孙淑怡这样说,也就只好照做。
但是这么一直抱下去却也不是个事情,于是,叶晨就打听起孙淑怡在阳间时候的身份。
经过孙淑怡的一番详细述说,叶晨才知道。
原来,孙淑怡和自己其实并非是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当中。
孙淑怡这一世,在阳间当中其实是民国年前的那个时空。
叶晨或多或少都懂得一些历史知识,要知道,民国时期的华夏大帝简直都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三五年换一个总统,四七年变一个时代,所有的文明瞬息万变,老百姓们简直是目不暇接。
而孙淑怡那一世非常凄苦,从小就被自己的父母,卖到大户人家,一天到晚的就是干活,不停的干活。
如果是稍微有一丁点偷懒的话,不只是要面对老爷家全家的针对和欺负。
而且还要面对老爷一家上下,把自己送回家去的结果。
所以基本上就可以这样说,孙淑怡那一世活得真是非常的辛苦。
从七岁的时候开始,自己就在老爷家里面辛苦劳作。
而经过十年的时间过去,孙淑怡终于熬到可以离开老爷家了,而自己也出落成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大美女。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老爷却突然看上了她,日日夜夜没完没了的骚扰孙淑怡。
孙淑怡起初还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也就一直都没有告诉给其他人。
但是每一次老爷要骚扰孙淑怡的时候,孙淑怡都会奋力抵抗,索性到最后也没有吃什么亏。
终于有一次,老爷被孙淑怡给激怒了,用计陷害孙淑怡,特地让家里面的夫人看到孙淑怡衣冠不整的模样。
而且到头来,老爷还贼喊捉贼,说是孙淑怡企图想要和自己发生不道德的事情。
当时那夫人年老色衰,而且脑子也不灵光,一时间就信了老爷的话。
这可就苦了孙淑怡,那夫人死活也要狠狠的报复孙淑怡。
结果,就将孙淑怡转手卖给了县城里面一个做豆腐的矮冬瓜。
那做豆腐的矮冬瓜三寸丁谷树皮,完全长得连半点人样都没有,个子矮的仿佛是一只老鼠。
所以县城里面的人都在背地里叫着矮冬瓜为“活老鼠”。
活老鼠一分钱都没有花,就将孙淑怡给娶到家里面,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
可是孙淑怡却又没有任何办法,毕竟自从十年之前自己的父母,将自己卖到老爷家里面之后,自己的生命也就不属于自己了。
当时孙淑怡嫁给活老鼠之后,一开始其实还是想要和活老鼠好好的生活的。
因为那活老鼠虽然长相根本没有办法看,可是确对孙淑怡非常好,对于孙淑怡的要求,活老鼠那是有求必应。
百般疼爱孙淑怡,每天每夜辛辛苦苦做豆腐,赚来的钱全部都给孙淑怡花。
在很长一段时间当中,孙淑怡也当真是非常的感动。
可是好景却也不长,由于活老鼠实在是太不成样,而且为人又非常怯懦老实,久而久之的,县城当中的人们就难免欺负他们。
这其中,就以县城当中的小混混居多。
当然了,县城当中的小混混们之所以要欺负活老鼠,主要也是因为孙淑怡长相太过漂亮。
每个人都忍不住心中的瘾,每个人都非常的馋孙淑怡。
这一点却也无可厚非,毕竟那个时代极为物化女性,对于这一点,叶晨也是深深知道的。
那活老鼠眼见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情,于是干脆就连夜离开县城,去到千里之外的一座北方城市生活。
按理说事情到了这一步,孙淑怡应该也就迎来了一个自己人生的结局。
孙淑怡其实是打从心底想要和胡老鼠好好过下去的,毕竟,自己从小到大一直都在大户人家里面受苦受罪。
眼下虽然自己的男人从里到外都没法看,可是无论如何毕竟对自己好。
而且孙淑怡也同样是一个感恩的女子,所谓是知恩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