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当着所有人的面,娄牧之拂掉赵越的胳膊,牵过易知秋的手:“去坐坐。”
  一个轻飘飘的动作,赵越硬是被塞了一大口狗粮,他没好气地憋出一句“靠。”
  大伙乐了。
  酒吧装修风格和在淮江时差不多,前台置了酒柜,隔间与隔间之间摆放着绿植。
  中央砌起了一方半弧形舞台,背后悬挂一个瀑布似的荧幕,蓝色和紫色的灯光映衬着,像时下最流行的音乐节。
  台上有驻场乐队,留着一头狂野辫子的吉他手弹奏aaron parks,浸在昏暗的环境里,听觉瞬间就堕入异形空间。
  赵越花了大心思,除了调酒的前台是高脚凳,其余的都是小包间,用金属质感的装饰隔开。
  酒吧的氛围感不错。
  刚踏进大门,易知秋突然觉得不适应,还有一些紧张,他很少有这样的情绪。
  “怎么了?”娄牧之注意到他脚步一顿。
  “嗯?”易知秋应了一声,说:“没什么。”
  一群人进了最大的一间,侍应生端来小零食,每两个人占据一个小沙发,王煜和柏一闻,沈允竹和胡蝶,易知秋和娄牧之,就宋小狮和赵越单着。
  坐下没一会儿,宋小狮龇了龇白牙齿,“这是屠狗大会吧。”
  赵越吊儿郎当搭过他肩膀:“这不还有我陪你么?”
  “一边去,”宋小狮耸肩,甩掉他的手:“你这种花花公子跟我不是一路人。”
  听完这句话,王煜当即皱起眉头,像是极度不认同。
  “你那小女朋友姚静呢?”易知秋问。
  “早分了,他后来换了七八个,都跟梁靖冉一个款,”王煜抢先接过话:“旧情难忘啊。”
  “七八个?”易知秋有点吃惊:“这么多?”
  王煜重重点头:“他速度够快吧。”
  “你才快,”宋小狮一脸无奈,怼他:“你全家都快。”
  “开什么车?这还有女士在场呢。”王煜拿瓜子壳丢他。
  一丢一个准,宋小狮刚抬起脚,就看见柏一闻侧身,护住了王煜。
  行凶不成,宋小狮觉得自己又被迫吃了一嘴狗粮,默默地把腿放下了,嘴里蹦出一句“靠。”
  喝了几口酒,大伙就聊开了。
  原来王煜和柏一闻谈了恋爱,两人在一起都五六年了。
  赵越的生意越做越大,开起了连锁酒吧。
  沈允竹的乐队小爆了一把,在文青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哪里的音乐节都有她。
  今晚的两个主角一直很安静,易知秋安静的听,偶尔吃点零食,娄牧之则是安静地扣着他另一只手。
  身处其中,易知秋有一种恍惚的不真实感,他觉得每个人的人生都向着既定的轨道前行,只有他还停留在十年前。
  “大易怎么不说话?”宋小狮问。
  易知秋面上维持平静,瞥他一眼,反问:“我以前话多?”
  “你以前不是话多,”宋小狮挤兑他:“你那是话痨。”
  “滚蛋,”易知秋笑着说。
  他一笑,娄牧之就笑了,在座的认识他俩好些年,鲜少见到凛若冰霜的娄牧之笑成这样。
  一曲毕,台上的乐队下场,酒吧暂时换成了轻缓的纯音乐。
  “竹姐,难得来一趟,唱一首,”侍应生抬来一打啤酒,搁桌上放好,赵越挨个斟满。
  沈允竹还没接话,胡蝶玩笑道:“我们竹姐的出场费贵着呢,你想好了么就敢请人上台?”
  “请不起瞎请呗,”赵越哈哈笑,挤眉弄眼地说:“你要不唱我可就请别人了。”
  沈允竹直接撂下一句:“该请请你的。”
  话音刚落,娄牧之就站起来了,易知秋惊讶的偏过头,只见他迅速俯身,在他耳畔快速说了一句话:“好好听。”
  炫目交织的灯光忽地熄灭,再次亮起来时,娄牧之抱着一把吉他,出现在舞台中央。
  变换的光晕照亮,舞池中的客人几乎都停了下来,纷纷朝这边投来好奇的目光和窃窃私语。
  “那是谁?新来的驻唱歌手吗?”
  “不知道,没见过。”
  “应该是酒吧老板的朋友,他们刚刚一起来的。”
  “这么好看的一张脸,我还以为是哪个大明星呢。”
  在一片人声鼎沸里,易知秋紧张地攥紧拳头。
  吉他很眼熟。
  相思木,介于玫瑰木和枫木之间。
  一束闪烁的白光打在娄牧之身上,他低头拨了两下琴弦:“我很多年没碰过吉他了,不过今晚我想唱首歌。”
  易知秋坐在黑暗里,看着台上发光的人。
  “我有一个爱了十四年的人,十年前,我不小心把他弄丢了。我等了很久,才等到他回来。”娄牧之偏头,看向远处的男人:“易知秋,这首歌是给你的。”
  修长的手指按住琴弦,泄露了一个前音。
  “《清白之辈》”
  那眼神犹如飓风袭来,有如实质地踩进易知秋的胸膛。
  台上的人双眸明亮,燃起光。
  风吹荡,漾起纯白时光。
  蒲扇摇晃着炎夏,阳光撒遍淮江,
  老钟转得很慢,平静而悠长,
  我豆蔻初开,你红衣明朗。
  白兰花,杨梅汤、落日,晚霞,年少过往。
  你凝望我眼眸,爱意奔上星空。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