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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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斐回答道:“我状告之人名叫许遵。”
  许遵?
  挺耳熟的呀!
  忽然间,其中一个衙差反应过来,又惊又怒地指着张斐道:“大胆刁民,竟敢状告我们知州。”
  原来这许遵不是别人,正是登州知州。
  第二章 狂囚张三(下)
  由于这古代的制度并不是那么完善,导致这官府其实是非常个性化的,官府的形象,以及官府内部人员的办事风格和效率,多半都是取决于这官府的老大。
  而从方才发生的一系列事,基本上可以确定,这官府的主人,绝对是一名勤政严明的官员。
  不然的话,就张斐那形象,那态度,可能都等不到他掏出那状纸,就会被驱赶走了,更别说那衙差还是第一时间就找来那刘海,接收状纸。
  要知道如今的官府,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是为皇帝服务的,对百姓更多是统治,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事实也确实如此,这登州知州许遵一向公正严明,清廉刚直,且非常勤政,他本已在大理寺任职,是属京官来的,前年才被派遣到登州出任知州事。
  因为唐朝乱于地方节度使,故此北宋非常在意对地方的统治。
  什么知州、知县,都是意为“暂时主管”,再过一年,就得回京赴任,这么安排,地方上就没法形成盘根错节的势力网,等于就是变向加强中央集权。
  刚刚批完释放张三公文的许遵,并未给自己放一个小假,此时他正坐在桌前,认真审阅阿云案件的供词。
  而站在他身边的主簿徐元,却是满脸担忧之色。
  就案情来看,此案不过是非常简单的谋杀案件,那阿云从行凶到伏法认罪,还不到一日,故此蓬莱县的县尉很快就结案了。
  但是到如今却拖了好几个月。
  原来是因为此案涉及人命,且判得是恶逆之罪,属十恶之四,一般是指谋杀至亲之人,谋杀亲夫自然是在其列。
  按律得处以斩刑,蓬莱县并没有最终判决权,因为根据大宋法制,这是要交给大理寺、刑部、审刑院一一复审之后,才会给出最终的判决。
  大理寺、刑部一看此案,也没有任何疑点,直接就批准了。
  可是等到此案判决落到许遵手里时,许遵却认为这判决不公。
  因为一年前,阿云的母亲去世了,也就是说阿云还在守孝期间,那么依大宋律法,守孝期间,是不得成婚。
  许遵便以此为由,向大理寺、刑部提出抗辩。
  第一次大理寺没有理会,继续维持原判。
  虽说有此律法,但在民间自有礼法在,在民间,守丧期间,只是说不举办婚礼,但是许婚、纳征(下聘),都是可以的。
  根据律法而言,只要男方已经纳征,二人就属于夫妻关系。
  许遵再度提出抗辩,他这回连大理寺、刑部一块批判,我们身为官员,应该遵从律法,而不应该遵从民间那不成文的规定,律法明明就是这么规定的,你们身为执法人员,却要知法犯法。
  这回大理寺、刑部终于放弃恶逆之罪,判阿云谋杀已伤之罪,按律绞刑。
  可是许遵只是批示释放张斐的公文,但并没有通过大理寺的最终判决,他显然对此还是有疑虑的。
  一直跟着他的主簿徐元都觉得许遵有些过分,于是规劝道:“如今大理寺已经退得一步,知州何不见好就收。”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道:“大理寺的此番判决虽未再提及十恶之罪,但仍然判阿云谋杀已伤,以绞刑论处,这还是要置人于死地啊。”
  徐元觉得好笑,道:“可此罪名毫无问题,阿云有谋杀之心,只是未成,当属谋杀已伤。”
  许遵笑问道:“当初我与你论十恶之罪时,你是如何说得?”
  徐元沉吟少许,道:“下官当时是说,虽律法不允守丧期间婚嫁,但民间亦有礼制可循,只是不举办婚礼,但是不反对许婚、纳征,韦家已经纳征,二人应属夫妻关系,故阿云谋杀韦阿大,属谋杀亲夫,乃十恶之罪。”
  许遵道:“是呀!当时你说不可能免除十恶之罪,可如今大理寺却未再提及十恶之罪,这不是大理寺的忍让,而是大理寺也知道此判决无法令人信服,故才改判谋杀已伤。这话说回来,如果当时我不上诉,这岂不是成了一桩冤案。”
  徐元一阵无语,这十恶之罪和谋杀已伤,横竖都是死,区别就在于谋杀亲夫,要判斩刑,而谋杀已伤,判的是绞刑。
  区别很大吗?
  很冤吗?
  他估计大理寺方面肯定也是懒得跟许遵扯皮,毕竟这厮是惯犯,故此才退得一步。
  许遵瞧了眼徐元,见他还是不服,于是语重心长道:“你要切记一点,律法可置人于死地,亦可让人活命。然而,这人命一旦没了,就再也无可挽回,故此我们审案,一定要想方设法给予犯人活命的机会,如此才能够尽量避免冤假错案。”
  徐元无奈地瞧了眼上司,显然,他并不接受许遵的想法。
  正当这时,那专门递送状纸的慕客刘海突然出现门前。
  “启禀知州,方才有人闯衙门告状。”
  他是用“闯”来形容,可见他是很不爽那张三,因为闯衙门就已经是犯法了,可以给予杖刑惩罚,以示警戒。
  但是许遵却认为,这都闯衙门告状了,那定不是小案,立刻问道:“可有状纸?”
  “有,但是……”
  刘海稍显迟疑。
  许遵立刻问道:“但是什么?”
  刘海道:“但是……但是……”
  许遵见他吞吞吐吐的,不耐烦道:“你将状纸呈上。”
  “是。”
  刘海不敢多言,赶紧将状纸呈上。
  许遵接过来,看到一半,不免露出惊讶之色,感情这是来告我的呀,心中更是好奇,直接便看向那落款处,当即惊讶道:“是他?”
  徐元见许遵神色怪异,好奇道:“是何人告状?”
  许遵苦笑道:“就是那刚刚释放的张三。”
  “张三?”
  徐元诧异道:“难道此案还有隐情?”
  许遵笑道:“倒不是因为此案,不,与此案也有点关系。”
  徐元听得不是很明白,又问道:“不知他状告何人?”
  许遵哭笑不得道:“就是本官。”
  “……”
  这可真是稀罕,许遵都有些兴奋,这一辈子就没有被人告过。
  期待感立刻拉满。
  一刻钟后……
  张斐被押到公堂之上,没有期待的“威……武……”,也没有说衙差列队杵棍。
  那许遵更是连官服都没有穿,只是身着常服坐在公堂之上,除此之外,还有主簿徐元,一个负责记录的刀笔吏,以及两名虎背熊腰的衙差。
  砰!
  “堂下何人?”
  许遵一拍惊堂木,喝道。
  虽没有穿官服,但气势不减分毫。
  然而,张斐却不卑不亢地回答道:“小民张三见过知州。”
  许遵当即喝道:“大胆张三,竟敢诬蔑本官。”
  张斐回答道:“登州百姓人人皆知,知州明察秋毫,清廉刚直,小民又怎敢诬蔑知州。”
  这好话丑话都让你说了,那你到底想干嘛。许遵见张三这么怂,一时不太好发作,索性问道:“那你倒是说说本官是如何鱼肉百姓,若有半句虚言,本官是绝不轻饶。”
  张斐当即问道:“敢问知州,如今可否证明小民确实与阿云一案无关,乃是清白之身。”
  许遵道:“若非如此,你又岂能站在这里,关于此事我们已经查清楚,你与此案的确是毫无关系。”
  张斐道:“就是说小民平白无故坐了三个月的牢。”
  哦,原来他是为此而来。许遵神色反倒是缓和了几分,道:“那也怨不得本官,谁让你当日是前言不搭后语,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清楚,再加上有证人亲眼见到你与阿云搂搂抱抱,难道本官就不应怀疑吗?”
  张斐点头道:“就小民当时的状态,知州怀疑小民,也是理所当然的,但那到底只是知州的怀疑,当时并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小民参与此案,且阿云也未提及小民,基于此,小民确确实实平白无故坐了三个月的牢,不但精神、肉体受到折磨,而且还失去了三个月生计,其中损失,对于小民而言,那是不可估量的。”
  主簿徐元觉得这小子有些不开眼,怫然不悦道:“我们也不过是依法办事,并无错失,而且你自己也有不小的责任,怨不得人啊。”
  这其实涉及到一个非常关键的律法思想问题,就是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在千年之后,律法都是建立在无罪推定上,只要没有确凿证据,那就是无罪的。
  但如今是有罪推定,只有一个“罪疑惟轻”的理论,就是说如果有疑点,就要从轻发落,而不是疑点利益完全归于被告,故此收押张斐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但凡不糊涂的官员,都会这么干。
  因为就现实而言,官府也没有那个财力物力去支持无罪推定。
  你若不收押,万一嫌犯跑路了怎么办,大宋又没有天眼系统,上哪去找。
  张斐点头道:“主簿说的是,但假设知州是有意要整小民,要让小民坐上几个月的牢,这结果和过程会有任何改变吗?答案是不会。知州虽无鱼肉百姓之意,但百姓却受这鱼肉之苦,小民认为此胜过有意为之,因为这并不违法,无从监管。”
  许遵听完之后,眉头一皱,脸上并未恼怒之色,反而认真思索起来,因为他觉得这张三说得很有道理,这无意可要比有意更为可怕。
  若有意害人,朝廷可是有问责机制的,百姓亦可上诉,但若无意为之,那就无法可管,这很可怕啊!
  过得片刻,许遵突然问道:“那依你之意,该当如何?”
  张斐道:“小民认为至少官府得给予小民一定的赔偿。”
  徐元立刻道:“岂有此理,你以为官府是开善堂的吗?”
  张斐摇头道:“官府不是善堂,但对于我们百姓而言,却是那公正之堂,小民无故遭受三个月的牢狱之灾,损失惨重,索要赔偿,合情合理。”
  许遵闻言,眼中闪过一抹失望,这可不是解决之法啊。
  以后遇到这种事,又该怎么操作,官府明明是依法办事,却天天要给予赔偿,这不可能呀。
  那徐元却有些恼怒,你还没完没了,正欲呵斥时,许遵突然道:“本官秉公执法,并无任何过错,故不会给予你任何赔偿,不过对于你遭遇,本官也非常清楚,你心中有所不平,亦是人之常情,本官也不会追究这纸罪状的罪名。”
  “多谢知州宽恕。”张斐怂得真是如水银泻地一般,干净利落。
  许遵神情一滞,这方才还言之凿凿的张三,竟然这么快就认怂了。
  未等他回过神来,张斐突然话锋一转又道:“除此之外,小民还有一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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