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骨之宠 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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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盈颤抖的手摸向小簸箕,小剪子的尖头很锋利,如果在脖子上划下去,是不是就能进入梦乡,梦里有爹还有娘,没人会欺负自己了。
  ******
  “七娘,我那会听见你和浅盈说话了。”姜之齐往苏妫身边凑了凑,他就是喜欢闻她身上的味道,好像能上瘾,总让他欲罢不能。“我不知道你以前这么痛苦,我真是混蛋。”
  姜之齐啪啪地掼自己的脸,他知道他的七娘现在有了身孕,很容易累,现在可能睡着了,可有些话,他非说不可。
  “浅盈我派人送走,我会严禁人再谈论此事。你别走好不好,求你了,我什么都没了,只有你了。”
  苏妫正睡得迷迷糊糊,又被这个男人膈应醒了。正在此时,只听得隔壁忽然传来声尖叫,紧接着就是开门的声音,还有就是巧颂惊慌失措的吼叫:“三爷,盈盈她死了。”
  苏妫蹭地一声坐起来,她连衣裳都来不及披,就往隔壁奔去,她不相信,之前盈盈还好好的,已经点头答应她会活下去,怎么会自杀。
  屋子里的血腥味迎面扑来,就着昏暗的烛光,苏妫看见浅盈浑身都是红,而血还从她的脖颈不断地往出流。她浑身抽抽,双眼的瞳孔开始散开。
  “盈盈!”苏妫哭着跑过去抱住浅盈,她恨自己的身子不争气,若是今夜强撑着看护她,她也不至于做傻事。
  “苏姐…姐,我要走了,谢…谢你。”浅盈的嘴极苍白,她对苏妫扯出个难看的笑,转而看向炕边哭成泪人的巧颂,女孩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说道:“你该…满意……”
  作者有话要说:言归正传,说好二更的,绝对会说话算话的。这章有点长,写完还修了,所以有点晚。
  第143章 掷笔·微醺
  荒唐人间,马踏残红别绿。
  薄烟孤影,应是归人。
  仓皇,迷累
  谁伴我醉
  拥炉酌雪,素手浅拨寒心。
  乡里旧俗,家里的小孩若是夭折了,父母便要忍痛将其扔到石桥下,否则会牵累到家中生人;若是未嫁的女子死了,则要在三日内安葬。 回塔县多的是寒山,总会有那么一方净土,容得下那个叫欧阳浅盈的女孩。
  太阳要下山了,外出的人儿也该 回家。纸钱化成灰烬,如翻飞的蝴蝶般飘飘扬扬。举起金樽,一杯薄酒入地成眠,愿你一路走好。
  苏妫看着远处站着的男人,她的心寒透了,姜之齐不愿祭拜浅盈,他说自己的阳气太重,恐亡灵受不了。是这样吗?你是根本看不起浅盈吧。
  “巧颂,盈盈临终前对你说了句话,我不太明白。”山上风大,苏妫不由得咳了几声,她从头到脚打量正在烧纸钱的巧颂,她今日穿了身月白色的袍子,鬓边斜插了朵白纸花,淡扫峨眉,薄施胭脂,的的确确秀丽可人。苏妫浅笑道:“你该满意了,这话什么意思。”
  巧颂用袖子将飞进眼里的灰拂去,她低着头,神情悲痛:“我没有听见盈盈说这话,许是我太悲伤了。”
  “是么。”苏妫冷笑一声,她扭头看了眼浅盈的墓碑,这时正好有一只白色蝴蝶飞来,盘旋在巧颂头顶不愿离去。苏妫扶着肚子,垂眸看跪在地上的巧颂,她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你头顶那只白色蝴蝶是不是盈盈啊,你瞧,她来找你了。”
  这话一说出,巧颂的脸色果然变了,是害怕?还是心虚?可只是瞬间,这女孩就恢复如常,她笑的依旧谦卑温柔,抬眼直视苏妫,道:“夫人惯会说笑的,不过一只蝴蝶罢了。”
  王府的一众女人,出挑的就那几个。
  姐姐被人暗算,带着遗憾仙去了;
  眼下有两颗勾魂美人痣的清莲,被姜之齐亲手扼杀在地牢;最早还有娇娇乔乔的嫣红,不幸为萧氏顶了包,杖毙了;王府败落后,能活下来的女人,都不简单,比如眼前的这位看起来单纯无辜的巧颂姑娘。
  苏妫不能喝酒,她将酒樽举到鼻子跟前,深深地嗅了口,醇厚的味道已然让她半醉,又一杯酒倒在地上,敬谁?敬可怜的盈盈,敬不公的命运。
  “盈盈她只有十五岁,实在太单纯了。”苏妫的身形有些晃动,她将手撑在冰凉的墓碑上,笑道:“她的眼界和想法只局限在欧阳府里,不客气的说一句,她的那点小聪明真的上不了台面。如果有人一直引导她做不该做的事,你说她会不会傻的相信?”
  巧颂身子一僵,嘴角挤出抹强笑:“或许会吧,毕竟她年纪还小,还不懂人心险恶。”
  “是啊,人心险恶,你这话说的真好。”苏妫歪着头看巧颂,轻笑道:“那如果有人教唆这个傻姑娘自杀,她会不会用锋利的剪子抹脖子呢?”
  “夫人,您这是说我么。”巧颂慢悠悠地站起身来,她将膝上的土拍去,依旧低着头,谦卑道:“其实您又是怎么做的呢?明知道盈盈她勾结了山贼,却放任不管,说到底是您的冷漠和三爷的残忍,将她送上了绝路。”
  有些人说话,总能说到别人的痛处。苏妫一向善辩,此时竟不知如何去 回巧颂。
  为什么明知道盈盈在做傻事,却不制止?因为害怕。她怕啊,她见过太多的尸体和死亡,诈死逃走的黄毛鬼和佯装招安的山贼,他们有各种可能会忽然出现要了她和孩子们的命。她不得不参与姜之齐的清扫计划,为的就是彻底的安枕无忧。
  许是瞧见苏妫有些悲伤,巧颂勾唇一笑,她的声音依旧软绵绵的,杀人于无形:“夫人,妾身的双手从未沾过血腥,也没有人因为妾身而死。倒是您,这么长时间口口声声喊浅盈为妹妹,给她做好吃的,给她梳头,给她钱花,还假装开导她,这种行为是不是可以等同于将猪养肥,然后宰了吃肉?”
  说罢这话,巧颂走过去扶住苏妫,往姜之齐站的方向走去,她轻轻地摇头,浅笑嫣然:“人不能太无情了,还请夫人以后多想想因您而死的盈盈,待人要真诚些,留人一条活路。”
  是啊,如果不是因为我太自私,只想着自己和孩子的安全,而没有拉她一把,盈盈怎么会寻短见。苏妫想到此处,心里梗的更难受了,她甚至不敢 回头看浅盈的孤坟。不,不对,巧颂这贱人在引导我,她想利用我的愧疚,将过错全安在我头上,真是好歹毒的心肠。
  “怎么这么久,快 回家吧。”姜之齐早都等的不耐烦了,他给呆站在马车前的苏妫披上件长袍,抚着苏妫苍白的小脸,皱眉道:“脸色这般难看,可是着了凉?”
  苏妫挥开姜之齐的手,她从发髻上拔下银簪,狞笑着一步步逼向巧颂,此时的巧颂双目含泪,似有委屈却不敢反抗,她只得望向姜之齐,怯懦道:“三爷,你看夫人她要,要,”要杀我。
  许是巧颂看起来实在太柔弱了,又许是苏妫真的很蛮横强势,姜之齐有些不忍,语气不是特别好:“七娘,你何苦跟她置气,她身世可怜,再说又没惹你。”
  可怜?从你姜之齐口中,竟然会说出可怜二字,真是好笑。看来所有男人都喜欢那种看上去柔弱无害、像小白兔一样的女人呀。
  苏妫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她将发簪别在巧颂的髻上,呵气如兰:“我逗你玩的,我怎么舍得杀你这么好看又能说会道的小美人呢。”
  巧颂愣住了,她从来没见过如此让人捉摸不透的女人,一时间,她竟不知如何应对,只得呆呆地看着三爷带着这女人,渐走渐远。也只是瞬间,巧颂的神色又恢复如常,她匆忙赶上去,带着抹不服输的浅笑。
  只要是女人,都会有弱点。苏妫,你也不例外。
  *******
  肚子越来越大,离临盆之日也越来越近了。在晚上金子睡着的时候,苏妫总会将油灯挑亮,拿出针线、戴上顶针,为他做鞋。
  读万 卷书,行万里路。这几年韩度带着两个孩子在江湖漂泊,也不知道走破了多少鞋。其实她最想给两个孩子做鞋和衣服,转头一想,几年不见,他们肯定都长高了。还是等他们来了,再量身做吧。
  每当苏妫拿着针线发呆时,姜之齐总会笑眯眯地凑过来,他满是心疼地说:快睡吧,其实我的鞋还能穿,你别做了。
  每次听见这种话,苏妫总会淡淡一笑,然后低头继续缝制。自从浅盈死后,她就没有和这个男人再说过一句话,有时候觉得连嫌弃他,都是在浪费情绪。
  上午在家用饭、打扫屋子,在下午时,苏妫就会带着儿子和做好的鞋下山,在离军营不远的小亭子去等。
  每天等,每天不见他们来,可苏妫总会松一口气。见不到的时候想的要命,可真要团聚时,说实话,她有些害怕。她不知道如何面对韩度,她更不知道如何跟孩子们解释。
  而姜之齐呢?起初他很是反感苏妫下山,可拗不过她,只得派人在远处盯着,以防她遭遇不测,或者逃跑。
  天边的火烧云好美,苏妫将手掌摊开,看红色的光,她叹了口气,今日又是白等一天。
  “金子, 回家了。”苏妫从亭子里的长凳上慢慢起身,她拿起坐垫和装鞋的包袱,招呼正在蹲着玩泥巴的儿子:“不玩了,快跟娘 回家吃饭饭。”
  正在此时,马蹄声达达传来。苏妫心头一颤,她抬头向前看去,只见一辆马车踏着夕阳的余晖,缓缓驶来。驾马的男子,他有着世间最完美的面庞,黑发用玉冠绾住,白衣潇洒风流,薄唇随便一勾,就是无限风情。
  他,韩度,是他。
  苏妫忽然抱起儿子,她现在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赶紧逃。她害怕见到他。
  “月儿。”男人清朗的声音从远处响起,并且越来越近,终于,一双只在梦里出现的温暖大手再次覆上她的肩膀,手的主人有些激动:“你是月儿,对吗?我是韩度,我来了。”
  你是韩度,我当然知道了。你救了变成残废的我,给了我第一个家,让我在无数个绝望的夜,好有亲人可以思念。只是卑劣的我在仇恨中越陷越深,最终辜负了你。
  袖子被人来 回轻轻摇晃,苏妫垂眸一看,原来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这小姑娘长得极可爱,粉雕玉琢的像个瓷娃娃,她仰头看着苏妫笑:“姨娘,我是不语呀,你不认识我了吗?”
  不语。
  苏妫将金子放下地,她抚着不语粉嫩的小脸,泪流满面:“你,叫我什么?”你小的时候一声声地叫我娘亲,是不是我的绝情离开,你怨恨我了,对不起孩子,娘亲对不起你。
  不语扭头看了眼高大的父亲,狡黠一笑,她张开手臂环抱住苏妫,可母亲的肚子太大,她的胳膊又短,搂不住。这小姑娘顽皮地仰起头,笑的时候会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好看极了。
  “爹爹说我的娘亲有万不得已的苦衷,这才会离开。”不语用小脸蹭了蹭苏妫的肚子,眨着眼睛笑道:“所以我想,如果再见了娘亲,我就要叫她姨娘,不能给她惹上无妄之灾。”
  “你,”苏妫万万没想到,这个孩子竟会这么。
  “她很聪明,对吧?”一旁站着的韩度眼里满是骄傲,他宠溺地揉了揉花不语的小脑袋,得意笑道:“我的女儿若是笨蛋,世上就再没有聪明的人了。”
  苏妫又惊又喜,她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十岁的自己是什么样的?就是个被娇纵坏了的蠢公主,哪里有不语这么机灵懂事。只不过古人都说慧极必伤,而不语这么…呸呸呸,哪有做父母的咒自己的孩子,不语一定会很幸福的长大,儿孙满堂的。
  “韩度,我,我,”在等待的这些日子里,她曾无数次的想象见了韩度该说什么话,她想扑在他怀里哭,她想告诉他这些年的痛苦,她更想忏悔,可真的见到后,有的只有八千里尘土与无语凝噎。是啊,她长大了,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偏激的李月华了,她现在是苏妫。
  “这就是小婵的儿子?”韩度率先打破尴尬,他抱起金子,仔细地端量怀里的孩子,越看越觉得像她,越看越想她,越看越觉得…辜负了她。一行清泪从韩度眼中滑下,他亲了亲金子的脸:“这孩子,很好。”
  丈夫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要不,咱们先去县里吧,晚了就进不去了。”苏妫知道韩度想姐姐了,她也想,尤其一个人的时候,更是想她温柔的音容笑貌。苏妫搂着不语,伴着韩度一起往马车走去,她轻声询问道:“千寒呢?怎么不见他。”
  “弟弟在车里睡着了。”
  “……”
  *******
  不远处的林子里,一个年轻的后生注视着马车往县城的方向驶去,他忙对首领刘能道:“夫人怎么跟野男人跑了,咱们要不要追?”
  “追,追个鸟,楚王是你能惹起的?”刘能赏了手下一脚,他亦看着远行越远的马车沉思,方才夫人和那个英俊的男人说了什么话,他一句也没听见,可他却听见了那个男人叫什么,韩度。刘能转身就往军营走,边走边说道:“这事不得了,快去告诉三爷。”
  作者有话要说:最开头的诗,是我写的,正月初三时与挚友一纸轻寒醉后和诗。正好与这章上半截能对应上。
  以后想将更新时间改在早上10:30.看见好多小天使在晚上12点后订阅,好惭愧,我还是白天发,你们好好睡觉哦~
  第144章 傲骨
  为了安全起见,苏妫带韩度父子三人住进了离县衙极近的笑林客栈。车里的东西不少,主要就是两个孩子的衣裳玩具,再就是韩度这些年到处搜集的孤本、善本。
  将车上的东西搬进屋后,正好掌柜的亲自端上来了饭菜, 回塔县到了初冬,人们桌上大都是肉食,蔬菜过来过去就那几样,好在这家店里的厨子手艺好,羊羔肉有烤的,也有和萝卜白菜一起炖的,闻上去倒蛮香。
  “多吃点肉,看你们俩瘦的。”
  苏妫一个劲儿地给不语和千寒夹肉,自己碗里的饭一口没动过。她轻轻地摸着千寒的小脑袋,温柔地笑,寒儿比寻常六岁的男孩都要高些,眉毛有些稀疏,眼珠又黑又亮,小嘴粉嘟嘟的,是个十分秀气的孩子。
  这边看了会儿儿子,苏妫又转头看右手边的女儿。语儿她穿红衣裳的样子可真漂亮,长长的睫毛,头发编成两条长辫子,垂在双肩。苏妫从小口袋里掏出把梳子,她起身站在女儿身后,慢慢地解开她的头发,弯腰亲了亲不语的小脸,笑道:“姨娘给你梳个公主头,好不好。”
  “当然好了。”不语被收养时只有三岁,三岁前懵懂低智,自从被苏妫韩度收养后,忽然开窍,在她的记忆力,只有父亲韩度,母亲苏妫。她扭头看向母亲,她嘴里含着饭,含糊不清道:“爹爹好笨的,只会教我和弟弟读书,都快把我养成个男孩啦。”只见不语翻了一眼韩度,鼓着腮帮子气呼呼道:“人家明明是女孩。”
  不语这话一说,逗得韩度和苏妫都笑了。
  “读书不好么。”韩度故意板着脸,入鬓剑眉一挑,抬起下巴骄矜道:“我教出的女儿,她不会调脂弄粉没关系,可若不会读书,连寻常酸儒都不如的话,那就是丢我的脸。”
  谁知不语轻哼了声,她仰头看苏妫,扁着小嘴委屈道:“姨娘,你看爹爹他多蛮横。”
  苏妫从自己头上拔下枚蝴蝶形状的银簪,替女儿插到发里,她坐 回长凳上,歪着头柔声笑问:“那你告诉姨娘,你有没有丢爹爹的脸呢?”
  不语做出跟韩度一模一样的表情,亦抬着下巴,十分得意道:“我可比爹爹聪明多了,我八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将《说文》默写出来了,爹爹他十岁才能哦。”
  “真的呀,语儿真聪明。”苏妫是越来越喜欢她的小不语,现在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让她选择,她就算死也不会丢下孩子。苏妫见一旁的千寒只是扒饭,并不怎么理睬她,她有些心慌,忙低声问韩度:“寒儿是不是不喜欢我,进屋这么久,他一眼都不看我。”
  韩度摇摇头,他用筷子给千寒夹了块烧茄子,柔声笑道:“我家的灵气全给了姐姐,弟弟稍微有些木讷。”说罢这话,韩度手指轻轻划过千寒的左边眼角,道:“你瞧,寒儿眼角是不是有条小疤。”
  就着烛火,苏妫头往前探了下,果然瞧见儿子眼角有疤,她心疼道:“怎么 回事,这么漂亮的男孩子怎么会有疤。”
  “是因为我。”不语眼圈有点红,她低头搓着衣角,一声不吭。
  “怎么 回事?”有关孩子们的一切,苏妫都想知道。
  与不语不同,韩度哈哈大笑,他自豪道:“去年我带了他们姐弟去渝州,与经学大师马慎切磋。我在马家读书,他们两个在府里玩。谁知马慎的孙儿欺负不语,寒儿去年才五岁,他硬是将十岁的大孩子揍的鼻青脸肿,直到后来我才发现他眼角受伤了。原本我以为这孩子不开窍,笨笨的,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内秀于心,是个有担当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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