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喜欢的那个女孩 第39节
第五十三章
“啊, 李思源来雾城了?”
李霄野要是不提一口,荀秋险些忘记他是李思源的堂哥了。
毕业季有很多人选择用旅行的方式来纪念青春,李思源和他的室友们便在其中, 他们这几年在杭州上大学, 周边的景点都玩遍了,这回决定来西南三省见识一下, 雾城是第一站。
“对啊, 喊我们出去聚一聚,顺便再一起去乘游轮。”
李思源只知道李霄野有了女朋友, 但应该不知道是谁,电话里还喊带过来认识认识。
但李霄野知道荀秋一向不太喜欢这种场合, 他没有替她做决定, 只说要先问一下。
李思源听了直发笑, “哥, 你不行啊,这点小事还要问?不会每天晚上还要查岗吧?”
李霄野冷哼, “滚蛋。”
挂了电话,他一边帮她收拾抽屉里的杂物, 随口问了一句, “宝宝, 那你和我一起么?”
说真的, 他实在没兴趣带堂弟去坐什么夜游轮, 可人都到雾城了, 他不接待一下也说不过去, 如果荀秋能和他一起的话, 倒也不算浪费时间。
而荀秋呢,本来就不想去, 而且她不确定这几年李思源还有没有和薛均保持联系,要是他把薛均也喊上了,她就更加避之不及。
荀秋皱着鼻子,摇头,“我才不去呢,我和他又不熟。”
“不熟啊?”李霄野笑了声,“我听说他追过你啊?”
说完他又忍不住笑出声来,在江城寄住的那两年,他们四个人几乎每个周末去交警支队打篮球。李思源见天在那哀嚎荀秋的冷漠无情,那时他和严知听到荀秋这个名字简直烦不胜烦。
“是有这事儿,然后呢?”荀秋瞪他一眼,语气暗含警告,是要生气的征兆。
李霄野忙讨饶,伸手把她的皱起来的眉毛摸了摸,“不熟那就不去嘛,明天我带他们玩一天。”他遗憾浪费了一天的空闲,叹气,“真不知道雾城有什么好玩的,跑这里来有什么意思,浪费我的时间。”
荀秋笑,“不是你弟弟啊?”
李霄野生无可恋:“堂弟,还是一个追过我老婆的、卑鄙的堂弟。”
荀秋拍了他一下,“老黄历了,他不是和曲梦梦一起么?”
前段时间还看见李思源在空间发他们的合照。
“曲梦梦?”李霄野并不知道李思源女朋友的名字,想了想,又问,“也是你的同学吗,她这次也来了,要不要见一见?”
荀秋摇头,“不熟。”
李霄野没想太多,荀秋本来就不太爱交际,他也不勉强,继续手上的事儿,荀秋的抽屉很整洁,几个敞口小盒子分区摆好,里面有一些唇膏、钢笔、硬币之类的小东西。
他把小盒子拿出来倒腾,忽然见到抽屉底下垫着一张白蓝底的大信封,这东西他很熟悉,就是东大的录取通知书。
李霄野心里感慨万千,天底下多少个大学啊,偏偏荀秋就选了东大,这简直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他笑得灿烂,随手摸出通知书打开,却不想里头还夹着东西,一张塑封的枫叶书签飘到了地上,他弯腰拾起来,上面的钢笔字迹有点模糊,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但是保存得极好。
“…隙驹易过,人当寸惜乎阴(1)…”他辨认了一下,原来是一首珍惜时光的诗。
这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奇怪的是荀秋的反应,她本来低着头回小组的群消息,没看到他在做什么。
听见李霄野读到诗句之后,她的脸色一下就变了,猛地抬起头看向他,继而目光慢慢下落,又在看见书签的那一刻轻轻闪了闪。
李霄野雀跃的心情瞬间跌到了谷底,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书签与严知有关,他不反对ⓨⓗ荀秋和前男友像普通朋友那样联络,可这并不代表他愿意看到她对前男友相关的事反应这么大。
更甚至于,他几乎有一瞬间在她脸上看见了责怪,这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他妈是什么意思啊?这不就是一张书签么,他摸一下都不行?
是了,严知那厮在那边也一直没交新女朋友,大概还在等着荀秋呢。
李霄野不太舒服,勉强笑了一下,说道,“我不该动你东西,对不起。”沉默了一会儿,他又补充解释,“我只是想看一下通知书。”
“我知道。”荀秋感知到他的情绪,也内疚于自己给他带去的负面感受,她上前来在他蓬松的头发上安抚般地摸了摸,问道,“生气了?”
“没有。”他很快地否认,但按不下起伏不定的胸口,他呼一口气,叹道,“哎,有一点点吧。”
李霄野和荀秋的相处中约定了有话一定要直说,千万别扭扭捏捏造成不可挽回的误会,就比如在许林在论坛@她的那件事上,李霄野觉得很不爽,那天等荀秋洗漱完出来,便直接问了。
荀秋没有回就是因为不想许林一直@她,大家都是成年人,几次没有回应,他自然不会再继续。
而不是李霄野认为的私下有了什么接触。
至于@他的那个帖子,也是与工作有关的干货帖,许林之所以在第一个,仅仅因为他的id是a开头。
瞧吧,事情说开之后,一切因为想象力而产生的枯涩感都烟消云散了,他也不用自我纠结到发疯。
而且那个许林长得和猴子也没什么区别,连那个什么段一都比不上,荀秋怎么看得上他?
可这次有点不一样,李霄野侧过脸,一样漫不经心似的,“书签谁送你的啊?”
荀秋不愿意回答,她认为自己保留这枚书签,只是因为它是朋友送的友谊礼物,是纯真真切的过往时光,绝对、绝对、绝对不是因为还喜欢着薛均。
可她那一瞬的表情做不了假,她不愿意李霄野难受,立即从信封里把落叶书签拿了出来。
这么多年它一直被压得整整齐齐,四个角都没有丝毫卷边,加上荀秋长期要敲键盘,指甲剪得圆圆润润的,剥起来有点费劲,她拨弄了几下,卡片发出“咔咔咔”的声响。
她有点恼怒,把它捏在手里,使劲握了握。
李霄野吓了一跳,站起来查看她的手,“宝宝,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啊。”
塑封锋锐的边角鼓起来,压几下就有了痕迹,李霄野心疼坏了,把书签放在了一边,给她的手掌吹了吹气,哄道,“对不起,宝宝,我真的只是随便问一下,不是要你把它怎么样的意思啊,放着吧,好不好,我们不提这个了。”
可荀秋没有要罢休的意思。
老天,只不过是一张书签而已,她的心脏凭什么要这样一抽一抽疼得不能自已?
不止薛均有病,她更是有病,荀秋觉得自己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泪水涟涟地央求她好ⓨⓗ好保留这份记忆,另一个着叫嚣着她必不可能输给一张书签。
酸涩的爱意溢满,和另一种汹涌的恨意翻滚搅拌,跌宕的业海波浪一遍遍冲刷心肺,有个声音在厉声质问,“你为什么三心二意,这样的你,和你鄙视的人有什么区别?”
不可能的,她不可能输给书签,不可能输给薛均,更不可能在有男朋友的时候“一直喜欢他”。
李霄野发现她的不对劲,可他不明白她究竟怎么了,懊恼中他紧紧将她圈进怀里,试图用拥抱来缓解她的负面情绪。
荀秋的眼泪没有声音,只有微微颤动的背脊,和脸上纵横交错的大片水渍,勉强证明着她的失措。
李霄野说不清自己的感受,如果这段感情中注定有一个会受伤,他绝不愿意那个人是荀秋。
他闭了闭眼,想说什么,可荀秋却轻轻推了他一下,他垂眼看下去,怀里的人眼角红红的,脸上委委屈屈,微弱又可怜的模样,像只被逮住的兔子。
荀秋扁着嘴巴,轻轻喊了一声,“老公…”
李霄野被她这个样子弄得浑身都麻了,紧紧搂她在胸口,连声哄着,荀秋呜呜咽咽地靠着他,仰着脑袋把湿缠的吻送上来,她含住了他的唇珠,反复吮搅。
他被她惹得心里发颤,过了会儿,实在没办法,椅子咿咿呀呀地转了个方向,李霄野长腿一伸,“砰”一声把宿舍的门踹上了。
虽然说在女朋友变成小哭包的时候想做那种事有点不对劲,但这个事儿他就控制不了啊,谢天谢地,荀秋并没有在宿舍乱来的打算,两个人气喘吁吁地分开,她咬他脖子上的肉,咕哝,“李霄野,你爱不爱我?”
“当然了。”李霄野捧住她的脸,雾色沉沉的眼睛对上她的,认真道,“我永远都爱你。”
“好点了么?”
“嗯。”
多巴胺的持续跳跃带来治愈和快乐,温暖的拥抱、蓬勃的欲望、不加掩饰的索取和渴求…
爱应该就是这样的,荀秋感觉好多了。
东西很快就收拾完毕,李霄野提着大件先走出了几步,回头一瞧,荀秋依然没有出来,他觉得奇怪,又走回去喊她。
女孩儿立在桌子前面,手里握着刚才他明明收进小包的美工剪刀,落叶书签已经碎得不成样子,但是她没有停下,一下下,面无表情,把它剪成了碎絮。
做完这件事,她把垃圾桶提起来卡在桌子旁边,扬手把所有东西都扫了进去,接着她把垃圾捆住,拎在手上,侧脸看见李霄野目瞪口呆,她慢慢露了个笑容,说道,“好了,走吧。”
第五十四章
这件事简直成了李霄野的心病, 到底她为什么会这样?那枚书签会不会和她的家庭有关?她明明很珍惜,又为什么要摧毁它?
李霄野想了很久,完全都不明白。
白天在公司联系客户的时候, 电话那边没有立即接通, 就这样的短短30秒的安静他就走了神,对面“喂”了好几声才反应过来。
这种心不在焉一直持续到晚上6点多, 他提前下班去了朝天门, 准时和李思源一行人会和,登上了夜游轮。
李思源和初中的时候有些不同, 十三四岁的他过于瘦了,后来在曲梦梦的调教下开始锻炼健身, 这几年长势良好, 李霄野都有点认不出来。
他会不会知道一些呢, 李霄野不确定。
他们端着碟子去一层的自助餐厅觅食。
几人挑好了菜品, 李霄野坐下,第八次把手机摸出来看, 却不想旁边伸过来一只手一把拿走了它。
李思源脸上带着揶揄的笑容,“哥, 怎么不在状态啊, 和嫂子吵架了?我就说, 不然怎么不把嫂子一起带来啊?”
他按亮了手中的ip4, 笑得更灿烂了, “让我看看咱们嫂子长得好不好看。”
李霄野好笑地看了他一眼, 向后靠了靠, 并未阻止, “她今天加班,哪有空陪小孩子玩?”
荀秋今天开新项目头脑风暴会, 这会儿估计在做产品设计,想idea吧?
嘉陵江两岸亮起了璀璨的晚灯,轮船平稳地照着路线行驶,天气阴沉,积压了好几天的乌云涌动着紫电,好像就快要下雨了。
“借口。”李思源才不相信,可他低头一看,亮起的屏幕上面只有一张默认壁纸,冰冷冷的没有一点温度,李思源不可思议地瞪了瞪眼睛,“怎么…”
他和曲梦梦谈了之后,手机屏保一直都是她的照片,在他看来,不用女朋友的照片当屏保,那纯粹就是没把人家当一回事。
“你这种行为,嫂子没意见?”
李霄野皱眉,“幼稚。”
之前在校的时候用过一段时间,只不过后来荀秋接到nex实习邀请,风声鹤唳似的,立即把他的壁纸换了。
李思源觉得没趣,把手机塞回李霄野怀里,对曲梦梦抱怨,“昨天打电话过去,还说在帮女朋友收拾宿舍,这他妈才刚毕业一天呢,怎么就一个个这么忙啊。”他转向李霄野,“真是服了你们这些社会精英了,这让我们还怎么活啊?”
室友们都笑起来,“对啊,让我们享受生活都觉得罪恶堕落了。”
难得放松,李霄野也很快融入气氛,等到差不多要散了,又想起什么似的,问道,“对了,怎么没喊薛均来?你不知道他在雾城吗?”
李思源哪里会不喊薛均,他“嗐”声,放下杯子摆手,“别提了,薛均更忙,昨儿下午2点多打过去,晚上10点才给我回,说是研究所泡着的时候难得看手机。”
他叹了一口气,“而且他今天也很忙,得看看明天能不能抽点时间过来,我想着嘛,就别劳驾他老人家奔波了,明天我们直接就去雾大转转,吃个饭的时间总空得出来吧?”
李霄野忽然灵光一闪,对啊,他可以找薛均问一下,他和严知那么熟,应该也知道一些关于那个书签的事。
他立即起身,抱歉地笑了笑,“我去打个电话。”
晚上9点多,薛均和组员们从研究所出来,临近毕业,他搬进了学校统一为特招生准备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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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李思源来雾城了?”
李霄野要是不提一口,荀秋险些忘记他是李思源的堂哥了。
毕业季有很多人选择用旅行的方式来纪念青春,李思源和他的室友们便在其中, 他们这几年在杭州上大学, 周边的景点都玩遍了,这回决定来西南三省见识一下, 雾城是第一站。
“对啊, 喊我们出去聚一聚,顺便再一起去乘游轮。”
李思源只知道李霄野有了女朋友, 但应该不知道是谁,电话里还喊带过来认识认识。
但李霄野知道荀秋一向不太喜欢这种场合, 他没有替她做决定, 只说要先问一下。
李思源听了直发笑, “哥, 你不行啊,这点小事还要问?不会每天晚上还要查岗吧?”
李霄野冷哼, “滚蛋。”
挂了电话,他一边帮她收拾抽屉里的杂物, 随口问了一句, “宝宝, 那你和我一起么?”
说真的, 他实在没兴趣带堂弟去坐什么夜游轮, 可人都到雾城了, 他不接待一下也说不过去, 如果荀秋能和他一起的话, 倒也不算浪费时间。
而荀秋呢,本来就不想去, 而且她不确定这几年李思源还有没有和薛均保持联系,要是他把薛均也喊上了,她就更加避之不及。
荀秋皱着鼻子,摇头,“我才不去呢,我和他又不熟。”
“不熟啊?”李霄野笑了声,“我听说他追过你啊?”
说完他又忍不住笑出声来,在江城寄住的那两年,他们四个人几乎每个周末去交警支队打篮球。李思源见天在那哀嚎荀秋的冷漠无情,那时他和严知听到荀秋这个名字简直烦不胜烦。
“是有这事儿,然后呢?”荀秋瞪他一眼,语气暗含警告,是要生气的征兆。
李霄野忙讨饶,伸手把她的皱起来的眉毛摸了摸,“不熟那就不去嘛,明天我带他们玩一天。”他遗憾浪费了一天的空闲,叹气,“真不知道雾城有什么好玩的,跑这里来有什么意思,浪费我的时间。”
荀秋笑,“不是你弟弟啊?”
李霄野生无可恋:“堂弟,还是一个追过我老婆的、卑鄙的堂弟。”
荀秋拍了他一下,“老黄历了,他不是和曲梦梦一起么?”
前段时间还看见李思源在空间发他们的合照。
“曲梦梦?”李霄野并不知道李思源女朋友的名字,想了想,又问,“也是你的同学吗,她这次也来了,要不要见一见?”
荀秋摇头,“不熟。”
李霄野没想太多,荀秋本来就不太爱交际,他也不勉强,继续手上的事儿,荀秋的抽屉很整洁,几个敞口小盒子分区摆好,里面有一些唇膏、钢笔、硬币之类的小东西。
他把小盒子拿出来倒腾,忽然见到抽屉底下垫着一张白蓝底的大信封,这东西他很熟悉,就是东大的录取通知书。
李霄野心里感慨万千,天底下多少个大学啊,偏偏荀秋就选了东大,这简直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他笑得灿烂,随手摸出通知书打开,却不想里头还夹着东西,一张塑封的枫叶书签飘到了地上,他弯腰拾起来,上面的钢笔字迹有点模糊,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但是保存得极好。
“…隙驹易过,人当寸惜乎阴(1)…”他辨认了一下,原来是一首珍惜时光的诗。
这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奇怪的是荀秋的反应,她本来低着头回小组的群消息,没看到他在做什么。
听见李霄野读到诗句之后,她的脸色一下就变了,猛地抬起头看向他,继而目光慢慢下落,又在看见书签的那一刻轻轻闪了闪。
李霄野雀跃的心情瞬间跌到了谷底,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书签与严知有关,他不反对ⓨⓗ荀秋和前男友像普通朋友那样联络,可这并不代表他愿意看到她对前男友相关的事反应这么大。
更甚至于,他几乎有一瞬间在她脸上看见了责怪,这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他妈是什么意思啊?这不就是一张书签么,他摸一下都不行?
是了,严知那厮在那边也一直没交新女朋友,大概还在等着荀秋呢。
李霄野不太舒服,勉强笑了一下,说道,“我不该动你东西,对不起。”沉默了一会儿,他又补充解释,“我只是想看一下通知书。”
“我知道。”荀秋感知到他的情绪,也内疚于自己给他带去的负面感受,她上前来在他蓬松的头发上安抚般地摸了摸,问道,“生气了?”
“没有。”他很快地否认,但按不下起伏不定的胸口,他呼一口气,叹道,“哎,有一点点吧。”
李霄野和荀秋的相处中约定了有话一定要直说,千万别扭扭捏捏造成不可挽回的误会,就比如在许林在论坛@她的那件事上,李霄野觉得很不爽,那天等荀秋洗漱完出来,便直接问了。
荀秋没有回就是因为不想许林一直@她,大家都是成年人,几次没有回应,他自然不会再继续。
而不是李霄野认为的私下有了什么接触。
至于@他的那个帖子,也是与工作有关的干货帖,许林之所以在第一个,仅仅因为他的id是a开头。
瞧吧,事情说开之后,一切因为想象力而产生的枯涩感都烟消云散了,他也不用自我纠结到发疯。
而且那个许林长得和猴子也没什么区别,连那个什么段一都比不上,荀秋怎么看得上他?
可这次有点不一样,李霄野侧过脸,一样漫不经心似的,“书签谁送你的啊?”
荀秋不愿意回答,她认为自己保留这枚书签,只是因为它是朋友送的友谊礼物,是纯真真切的过往时光,绝对、绝对、绝对不是因为还喜欢着薛均。
可她那一瞬的表情做不了假,她不愿意李霄野难受,立即从信封里把落叶书签拿了出来。
这么多年它一直被压得整整齐齐,四个角都没有丝毫卷边,加上荀秋长期要敲键盘,指甲剪得圆圆润润的,剥起来有点费劲,她拨弄了几下,卡片发出“咔咔咔”的声响。
她有点恼怒,把它捏在手里,使劲握了握。
李霄野吓了一跳,站起来查看她的手,“宝宝,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啊。”
塑封锋锐的边角鼓起来,压几下就有了痕迹,李霄野心疼坏了,把书签放在了一边,给她的手掌吹了吹气,哄道,“对不起,宝宝,我真的只是随便问一下,不是要你把它怎么样的意思啊,放着吧,好不好,我们不提这个了。”
可荀秋没有要罢休的意思。
老天,只不过是一张书签而已,她的心脏凭什么要这样一抽一抽疼得不能自已?
不止薛均有病,她更是有病,荀秋觉得自己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泪水涟涟地央求她好ⓨⓗ好保留这份记忆,另一个着叫嚣着她必不可能输给一张书签。
酸涩的爱意溢满,和另一种汹涌的恨意翻滚搅拌,跌宕的业海波浪一遍遍冲刷心肺,有个声音在厉声质问,“你为什么三心二意,这样的你,和你鄙视的人有什么区别?”
不可能的,她不可能输给书签,不可能输给薛均,更不可能在有男朋友的时候“一直喜欢他”。
李霄野发现她的不对劲,可他不明白她究竟怎么了,懊恼中他紧紧将她圈进怀里,试图用拥抱来缓解她的负面情绪。
荀秋的眼泪没有声音,只有微微颤动的背脊,和脸上纵横交错的大片水渍,勉强证明着她的失措。
李霄野说不清自己的感受,如果这段感情中注定有一个会受伤,他绝不愿意那个人是荀秋。
他闭了闭眼,想说什么,可荀秋却轻轻推了他一下,他垂眼看下去,怀里的人眼角红红的,脸上委委屈屈,微弱又可怜的模样,像只被逮住的兔子。
荀秋扁着嘴巴,轻轻喊了一声,“老公…”
李霄野被她这个样子弄得浑身都麻了,紧紧搂她在胸口,连声哄着,荀秋呜呜咽咽地靠着他,仰着脑袋把湿缠的吻送上来,她含住了他的唇珠,反复吮搅。
他被她惹得心里发颤,过了会儿,实在没办法,椅子咿咿呀呀地转了个方向,李霄野长腿一伸,“砰”一声把宿舍的门踹上了。
虽然说在女朋友变成小哭包的时候想做那种事有点不对劲,但这个事儿他就控制不了啊,谢天谢地,荀秋并没有在宿舍乱来的打算,两个人气喘吁吁地分开,她咬他脖子上的肉,咕哝,“李霄野,你爱不爱我?”
“当然了。”李霄野捧住她的脸,雾色沉沉的眼睛对上她的,认真道,“我永远都爱你。”
“好点了么?”
“嗯。”
多巴胺的持续跳跃带来治愈和快乐,温暖的拥抱、蓬勃的欲望、不加掩饰的索取和渴求…
爱应该就是这样的,荀秋感觉好多了。
东西很快就收拾完毕,李霄野提着大件先走出了几步,回头一瞧,荀秋依然没有出来,他觉得奇怪,又走回去喊她。
女孩儿立在桌子前面,手里握着刚才他明明收进小包的美工剪刀,落叶书签已经碎得不成样子,但是她没有停下,一下下,面无表情,把它剪成了碎絮。
做完这件事,她把垃圾桶提起来卡在桌子旁边,扬手把所有东西都扫了进去,接着她把垃圾捆住,拎在手上,侧脸看见李霄野目瞪口呆,她慢慢露了个笑容,说道,“好了,走吧。”
第五十四章
这件事简直成了李霄野的心病, 到底她为什么会这样?那枚书签会不会和她的家庭有关?她明明很珍惜,又为什么要摧毁它?
李霄野想了很久,完全都不明白。
白天在公司联系客户的时候, 电话那边没有立即接通, 就这样的短短30秒的安静他就走了神,对面“喂”了好几声才反应过来。
这种心不在焉一直持续到晚上6点多, 他提前下班去了朝天门, 准时和李思源一行人会和,登上了夜游轮。
李思源和初中的时候有些不同, 十三四岁的他过于瘦了,后来在曲梦梦的调教下开始锻炼健身, 这几年长势良好, 李霄野都有点认不出来。
他会不会知道一些呢, 李霄野不确定。
他们端着碟子去一层的自助餐厅觅食。
几人挑好了菜品, 李霄野坐下,第八次把手机摸出来看, 却不想旁边伸过来一只手一把拿走了它。
李思源脸上带着揶揄的笑容,“哥, 怎么不在状态啊, 和嫂子吵架了?我就说, 不然怎么不把嫂子一起带来啊?”
他按亮了手中的ip4, 笑得更灿烂了, “让我看看咱们嫂子长得好不好看。”
李霄野好笑地看了他一眼, 向后靠了靠, 并未阻止, “她今天加班,哪有空陪小孩子玩?”
荀秋今天开新项目头脑风暴会, 这会儿估计在做产品设计,想idea吧?
嘉陵江两岸亮起了璀璨的晚灯,轮船平稳地照着路线行驶,天气阴沉,积压了好几天的乌云涌动着紫电,好像就快要下雨了。
“借口。”李思源才不相信,可他低头一看,亮起的屏幕上面只有一张默认壁纸,冰冷冷的没有一点温度,李思源不可思议地瞪了瞪眼睛,“怎么…”
他和曲梦梦谈了之后,手机屏保一直都是她的照片,在他看来,不用女朋友的照片当屏保,那纯粹就是没把人家当一回事。
“你这种行为,嫂子没意见?”
李霄野皱眉,“幼稚。”
之前在校的时候用过一段时间,只不过后来荀秋接到nex实习邀请,风声鹤唳似的,立即把他的壁纸换了。
李思源觉得没趣,把手机塞回李霄野怀里,对曲梦梦抱怨,“昨天打电话过去,还说在帮女朋友收拾宿舍,这他妈才刚毕业一天呢,怎么就一个个这么忙啊。”他转向李霄野,“真是服了你们这些社会精英了,这让我们还怎么活啊?”
室友们都笑起来,“对啊,让我们享受生活都觉得罪恶堕落了。”
难得放松,李霄野也很快融入气氛,等到差不多要散了,又想起什么似的,问道,“对了,怎么没喊薛均来?你不知道他在雾城吗?”
李思源哪里会不喊薛均,他“嗐”声,放下杯子摆手,“别提了,薛均更忙,昨儿下午2点多打过去,晚上10点才给我回,说是研究所泡着的时候难得看手机。”
他叹了一口气,“而且他今天也很忙,得看看明天能不能抽点时间过来,我想着嘛,就别劳驾他老人家奔波了,明天我们直接就去雾大转转,吃个饭的时间总空得出来吧?”
李霄野忽然灵光一闪,对啊,他可以找薛均问一下,他和严知那么熟,应该也知道一些关于那个书签的事。
他立即起身,抱歉地笑了笑,“我去打个电话。”
晚上9点多,薛均和组员们从研究所出来,临近毕业,他搬进了学校统一为特招生准备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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