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主人,绛冥伞仍是你的,但我可以代你掌控它了。”
群玉扯了扯唇:“就当它是你的法器吧。快把它的气息收一收,难受死我了。”
血红的巨伞在空中飘飘飞飞,众人的视线也跟着飘来飞去,忽然间,巨伞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突然消失,众人惊诧之下,完全没注意到半空中飞来一柄巨剑,剑上还站了个他们平时最为崇敬的人。
还是薛英菱灵感强些,感受到近在咫尺的熟悉剑意,慌忙转身拜道:
“师父。”
此言一出,众人紧随其后:“参见掌门。”
清霄子也才刚到,没怪罪他们,和蔼道:
“英菱回来了?怎么没有第一时间去临云殿?”
薛英菱不知该怎么回。本以为买一碗冷饮花不了多长时间,谁料那碗冷饮如此美味,令她忍不住高歌一曲,然后又飞出这么个莫名其妙的外门师妹……
薛英菱没有正面回答清霄子的问题,而是奉上她此番外出历练所获的宝物:
“玲珑醉玉草,还有其他七种上品灵草,请师父过目。”
“很好,为师暂为你收着。”
清霄子广袖一挥,收下薛英菱奉上的储物袋。
空气沉寂下来,薛英菱知道,师父在等她解释道场上发生的事。
“师父,如您所见,灵柏木盒……炸了……”
清霄子点了点头:“里头的东西呢?”
他刚才飞来的时候,远远还看见道场上方有一抹鲜红,飞到近处,那抹红色便骤然消失了。
薛英菱也不知道红伞上哪去了。
人群中,群玉走向前来,因为一只鞋没有鞋底,她的步态有些滑稽。
停在清霄子面前,群玉恭敬地拱了拱手:
“掌门,是我不小心劈坏了师姐的盒子,然后……阴差阳错之下,绛冥伞好像已经认我派许多头为主了。”
啥玩意?薛英菱听得一头雾水。
听到“许多头”三个字,清霄子眼皮一跳,片刻后,他又注意到“绛冥伞”三字,表情更是变幻莫测,宛若活见鬼。
然后,他真的活见鬼了。
只见半空中忽地刮起一阵凄寒阴风,一面血红巨伞恍然浮现于烈日之下,一百二十八颗冥石坠在伞沿,碰撞出如泣如诉的鬼鸣,伞下隐着个红衣似火的女子,群裾飘扬,身姿婀娜,一只惨白纤细的手轻轻提起裙摆,在半空中华丽地转了个圈,另一只手稍稍举起红伞,露出瘦弱肩颈之上挤挤挨挨的八只脑袋,正面是八位在场幸运观众的脸,后面是同一张清丽凄美的面庞,整整十六张嘴同时出声,嗓音婉转至极:
“小女许多头,参加清霄子掌门,及贵派各位师兄姐。”
她话音落下,道场周围的围观群众吓晕了一片。
有了上次的经验,清霄子没再被吓到,却凭借着敏锐的灵感悚然发现,眼前这只女鬼红莲般的裙摆比前日更加鲜艳,周身环绕的鬼气更是浓郁森然,比前日见时强大了非常多。
这把血红巨伞……
难不成真是冥界四大法器之一的绛冥伞吗?!
灵台中,青雁也对群玉说说道:
“姜七掌握绛冥伞后,修为大增,虽然比不上她姐杨玉骨,却也增加了几千年的修为,比她未被你吞食之前更厉害了。”
“哇,太棒了!若她能完全学会此伞的技能,说不定还能更强!”
群玉忍不住鼓起掌来,姜七恰好在这时转过身,群玉朝她竖起大拇指,却见姜七一脸忧愁,举着伞的那只手有些无处安放,问出了一个令群玉表情裂开的问题——
“主人,我这样盈盈转身之后,本该将伞撘在肩上才比较好看。但是现在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肩上太多头了,应该把伞柄撘在哪个头旁边才最好看呢?”
“随便你。”
群玉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又怕她太纠结,于是随口帮她做决定,
“塞中间吧。”
“好嘞。”
姜七前方不远,清霄子正凝神打量绛冥伞面上玄妙诡谲的符文,忽见伞面一歪,姜七手持白骨伞柄,艰难地把伞柄塞入了第四个头和第五个头中间,由于几个头挨得太挤,伞柄塞进去之后竟然直接固定住了,姜七喜不自胜,就此解放双手,提起她鲜艳的裙摆,高兴地在半空中不停地转圈圈,裙摆和红伞卷起狂乱的阴风,吹得清霄子胡子乱飞,眼前蓦地浮现一千多年前过世爷奶的慈祥面容。
“停停停!你还是举着伞比较好看。”
群玉突然叫停空中乱舞的姜七,那把伞被她夹在脑袋后面,像个大红帽,勾起了群玉心底深处异常痛苦的一段记忆。
狂乱的阴风终于停歇,清霄子眼前爷奶慈祥的面容也渐渐消失。
他差点又被这位多头姑娘吓出健忘症,好在他在有正事要说的时候,健忘的症状可以往后推推。
“咳咳。”
清霄子捋了捋胡子,凌乱的须发霎时规整,整个人变得极为肃穆,
“绛冥伞本为冥界之物,既已认多头姑娘为主,便和我璧山派没有关系了。”
顿了顿,就着这个话题,他继续往下说:
“据我所知,绛冥伞原为鬼王所持,我前几日听到传言,鬼王近期不在冥界,不知所踪,或许就和绛冥伞突然出现在景州有关。”
鬼王在景州?
群玉回忆了下景州的方位,心头一跳,拽了拽陆恒袖口:
“你之前说,雾影带着蚀月鼎,往东面去了?”
“嗯。”陆恒道,“若他方向不变,持续往东,目的地很可能也是景州。”
当是巧合罢?
群玉想不出任何关联,鬼王乃是冥界之主,不仅位列仙班,是正派人物,实力也完全碾压雾影,不太可能和蚀月鼎产生什么关系。
清霄子立在道场北面的高台上,神色忽地凝重。
他刚才说的那些话,都不是重点,毕竟鬼王位列仙班,即便出现在民间,也不太可能害人。
“今日一早,我收到万剑宗掌门的灵信。他受邀参加今岁的吴忧江大宴,遂在几日前到达景州。”
清霄子沉声道,
“昨日,他和手下弟子在景州,发现了魔族踪迹。值此大宴之际,景州贵胄云集,若魔族作乱,后果不堪设想。他遂立刻向八方宗门发出灵信告知此事,我是他故交,第一时间便收到了消息。”
薛英菱闻言,面露惊骇。
在人间,妖祸常起,魔族却已销声匿迹多年。
传闻魔族比妖族更为强大、邪异、残忍,正因如此,神界与仙界常与魔族大战,听闻数千年前的仙魔之战,仙界耗尽全力,令魔尊陨落,魔族一蹶不振,后来就再也没起什么风波。
魔族?
群玉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接触到魔族的消息。
不知为何,她不由地抬眸望了眼身旁的陆恒。
就见他面色如常,眸光清润,几乎是所有人中最平静的一个。
若他手中的尘霜剑没有疯狂向外逸散剑气的话,群玉估计也会这么认为。
她缓缓垂下眼,腕间的同心镯轻轻触了下陆恒手臂。
陆恒也垂下眼,就见她细白的指头一下一下戳在他紧握的剑柄上,小小声说:
“好冷啊,安静点,霜宝。”
第三十六章
陆恒收回目光, 紧绷的手臂不自觉放松了些,逸散的寒凉剑意也悄悄散尽。
群玉搓了搓冰凉的手指头,仰脸问陆恒:
“今天听到好几次吴忧江大宴了,到底是什么呀?”
陆恒牵起唇角, 低声介绍道:
“吴忧江大宴, 最初曾为古吴国的国宴, 宴上汇聚各地肴珍,金盘玉箸,极尽奢靡。后来吴国覆灭, 吴忧江大宴却留存了下来,由景州当地的权贵主持, 在每年六月下旬, 吴忧江江鲜最为鲜美的时节开办, 遍邀王族贵胄,品味珍稀,高谈阔论,是以流传甚广,无数人挤破了头也想参加。”
“好厉害, 听得我都饿了。”群玉摸摸肚子,“普通人就没法参加吗?”
陆恒:“如今的吴忧江大宴分为上下两宴,上宴专供受邀的王公贵族,下宴倒是允许平民参加, 只要付得起钱,一百金一人。”
“一百金?!”群玉听傻了,“这不是抢钱吗?”
她记得她们许家一年的开销也就十几两银子, 一百金,够她们全家人吃好几辈子了。
陆恒的神情倒是习以为常。他的家乡在上京京畿, 虽不是贵胄人家,却也过着膏粱锦绣的生活,见识过皇城风姿、纸醉金迷,也知道越往东走,土地越富庶,银两越不禁花,吴忧江大宴并不是个例。
“犹记得少时,姑父曾受邀至吴忧江大宴献厨,只有名动一州的大厨才有机会为此般盛宴掌勺。”
陆恒陷入回忆,“我心里很是向往,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获得这样的机会。”
群玉望着他的侧脸,心中莫名产生冲动,想告诉他不要放弃,一定还有机会的。
陆恒话音未顿,继续往下说:
“虽然我已经当不了大厨,却还有机会去吴忧江大宴当食客。你想不想去?”
群玉惊诧:“我当然想了!可是,两个人就是两百金……”
“正常。要想吃到珍馐百味,就必须砸真金白银。所以我一直在赚钱。”
陆恒估摸了下钱袋的重量,他至今赚到的所有钱,只够买一个人的大宴席位,
“之前清霄子掌门让我们有时间去藏宝阁挑一些灵宝灵器,当做保护渡厄峰的谢礼。我打算只要一些抵御幻术的丹药,然后再讨几千两银子,这样应该就能凑到两百金了。”
群玉:“花掉两百金之后,我们是不是又变成穷光蛋了?”
陆恒点头:“没事,钱可以再赚。”
群玉笑起来,乐滋滋地揪着陆恒的袖口,明明还没吃到传说中的盛馔佳宴,她已经满口生甜,开心饱了。
另一边的高台上,清霄子强调了魔族现世的严重性,便开始点兵点将,派弟子前往景州助万剑宗调查魔族踪迹。
薛英菱主动请缨带队,她手伤看着恐怖,实际未伤到筋骨,在医馆治疗一日便能大愈。
清霄子又点了花步晚和另几位内门弟子。花步晚穷得要啃草皮了,真心不想出门喝西北风,他正欲向师父耍个赖推掉任务,陆恒却在此时提出要随他们一同去景州,花步晚见状,推辞的话便咽了下去。
群玉扯了扯唇:“就当它是你的法器吧。快把它的气息收一收,难受死我了。”
血红的巨伞在空中飘飘飞飞,众人的视线也跟着飘来飞去,忽然间,巨伞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突然消失,众人惊诧之下,完全没注意到半空中飞来一柄巨剑,剑上还站了个他们平时最为崇敬的人。
还是薛英菱灵感强些,感受到近在咫尺的熟悉剑意,慌忙转身拜道:
“师父。”
此言一出,众人紧随其后:“参见掌门。”
清霄子也才刚到,没怪罪他们,和蔼道:
“英菱回来了?怎么没有第一时间去临云殿?”
薛英菱不知该怎么回。本以为买一碗冷饮花不了多长时间,谁料那碗冷饮如此美味,令她忍不住高歌一曲,然后又飞出这么个莫名其妙的外门师妹……
薛英菱没有正面回答清霄子的问题,而是奉上她此番外出历练所获的宝物:
“玲珑醉玉草,还有其他七种上品灵草,请师父过目。”
“很好,为师暂为你收着。”
清霄子广袖一挥,收下薛英菱奉上的储物袋。
空气沉寂下来,薛英菱知道,师父在等她解释道场上发生的事。
“师父,如您所见,灵柏木盒……炸了……”
清霄子点了点头:“里头的东西呢?”
他刚才飞来的时候,远远还看见道场上方有一抹鲜红,飞到近处,那抹红色便骤然消失了。
薛英菱也不知道红伞上哪去了。
人群中,群玉走向前来,因为一只鞋没有鞋底,她的步态有些滑稽。
停在清霄子面前,群玉恭敬地拱了拱手:
“掌门,是我不小心劈坏了师姐的盒子,然后……阴差阳错之下,绛冥伞好像已经认我派许多头为主了。”
啥玩意?薛英菱听得一头雾水。
听到“许多头”三个字,清霄子眼皮一跳,片刻后,他又注意到“绛冥伞”三字,表情更是变幻莫测,宛若活见鬼。
然后,他真的活见鬼了。
只见半空中忽地刮起一阵凄寒阴风,一面血红巨伞恍然浮现于烈日之下,一百二十八颗冥石坠在伞沿,碰撞出如泣如诉的鬼鸣,伞下隐着个红衣似火的女子,群裾飘扬,身姿婀娜,一只惨白纤细的手轻轻提起裙摆,在半空中华丽地转了个圈,另一只手稍稍举起红伞,露出瘦弱肩颈之上挤挤挨挨的八只脑袋,正面是八位在场幸运观众的脸,后面是同一张清丽凄美的面庞,整整十六张嘴同时出声,嗓音婉转至极:
“小女许多头,参加清霄子掌门,及贵派各位师兄姐。”
她话音落下,道场周围的围观群众吓晕了一片。
有了上次的经验,清霄子没再被吓到,却凭借着敏锐的灵感悚然发现,眼前这只女鬼红莲般的裙摆比前日更加鲜艳,周身环绕的鬼气更是浓郁森然,比前日见时强大了非常多。
这把血红巨伞……
难不成真是冥界四大法器之一的绛冥伞吗?!
灵台中,青雁也对群玉说说道:
“姜七掌握绛冥伞后,修为大增,虽然比不上她姐杨玉骨,却也增加了几千年的修为,比她未被你吞食之前更厉害了。”
“哇,太棒了!若她能完全学会此伞的技能,说不定还能更强!”
群玉忍不住鼓起掌来,姜七恰好在这时转过身,群玉朝她竖起大拇指,却见姜七一脸忧愁,举着伞的那只手有些无处安放,问出了一个令群玉表情裂开的问题——
“主人,我这样盈盈转身之后,本该将伞撘在肩上才比较好看。但是现在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肩上太多头了,应该把伞柄撘在哪个头旁边才最好看呢?”
“随便你。”
群玉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又怕她太纠结,于是随口帮她做决定,
“塞中间吧。”
“好嘞。”
姜七前方不远,清霄子正凝神打量绛冥伞面上玄妙诡谲的符文,忽见伞面一歪,姜七手持白骨伞柄,艰难地把伞柄塞入了第四个头和第五个头中间,由于几个头挨得太挤,伞柄塞进去之后竟然直接固定住了,姜七喜不自胜,就此解放双手,提起她鲜艳的裙摆,高兴地在半空中不停地转圈圈,裙摆和红伞卷起狂乱的阴风,吹得清霄子胡子乱飞,眼前蓦地浮现一千多年前过世爷奶的慈祥面容。
“停停停!你还是举着伞比较好看。”
群玉突然叫停空中乱舞的姜七,那把伞被她夹在脑袋后面,像个大红帽,勾起了群玉心底深处异常痛苦的一段记忆。
狂乱的阴风终于停歇,清霄子眼前爷奶慈祥的面容也渐渐消失。
他差点又被这位多头姑娘吓出健忘症,好在他在有正事要说的时候,健忘的症状可以往后推推。
“咳咳。”
清霄子捋了捋胡子,凌乱的须发霎时规整,整个人变得极为肃穆,
“绛冥伞本为冥界之物,既已认多头姑娘为主,便和我璧山派没有关系了。”
顿了顿,就着这个话题,他继续往下说:
“据我所知,绛冥伞原为鬼王所持,我前几日听到传言,鬼王近期不在冥界,不知所踪,或许就和绛冥伞突然出现在景州有关。”
鬼王在景州?
群玉回忆了下景州的方位,心头一跳,拽了拽陆恒袖口:
“你之前说,雾影带着蚀月鼎,往东面去了?”
“嗯。”陆恒道,“若他方向不变,持续往东,目的地很可能也是景州。”
当是巧合罢?
群玉想不出任何关联,鬼王乃是冥界之主,不仅位列仙班,是正派人物,实力也完全碾压雾影,不太可能和蚀月鼎产生什么关系。
清霄子立在道场北面的高台上,神色忽地凝重。
他刚才说的那些话,都不是重点,毕竟鬼王位列仙班,即便出现在民间,也不太可能害人。
“今日一早,我收到万剑宗掌门的灵信。他受邀参加今岁的吴忧江大宴,遂在几日前到达景州。”
清霄子沉声道,
“昨日,他和手下弟子在景州,发现了魔族踪迹。值此大宴之际,景州贵胄云集,若魔族作乱,后果不堪设想。他遂立刻向八方宗门发出灵信告知此事,我是他故交,第一时间便收到了消息。”
薛英菱闻言,面露惊骇。
在人间,妖祸常起,魔族却已销声匿迹多年。
传闻魔族比妖族更为强大、邪异、残忍,正因如此,神界与仙界常与魔族大战,听闻数千年前的仙魔之战,仙界耗尽全力,令魔尊陨落,魔族一蹶不振,后来就再也没起什么风波。
魔族?
群玉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接触到魔族的消息。
不知为何,她不由地抬眸望了眼身旁的陆恒。
就见他面色如常,眸光清润,几乎是所有人中最平静的一个。
若他手中的尘霜剑没有疯狂向外逸散剑气的话,群玉估计也会这么认为。
她缓缓垂下眼,腕间的同心镯轻轻触了下陆恒手臂。
陆恒也垂下眼,就见她细白的指头一下一下戳在他紧握的剑柄上,小小声说:
“好冷啊,安静点,霜宝。”
第三十六章
陆恒收回目光, 紧绷的手臂不自觉放松了些,逸散的寒凉剑意也悄悄散尽。
群玉搓了搓冰凉的手指头,仰脸问陆恒:
“今天听到好几次吴忧江大宴了,到底是什么呀?”
陆恒牵起唇角, 低声介绍道:
“吴忧江大宴, 最初曾为古吴国的国宴, 宴上汇聚各地肴珍,金盘玉箸,极尽奢靡。后来吴国覆灭, 吴忧江大宴却留存了下来,由景州当地的权贵主持, 在每年六月下旬, 吴忧江江鲜最为鲜美的时节开办, 遍邀王族贵胄,品味珍稀,高谈阔论,是以流传甚广,无数人挤破了头也想参加。”
“好厉害, 听得我都饿了。”群玉摸摸肚子,“普通人就没法参加吗?”
陆恒:“如今的吴忧江大宴分为上下两宴,上宴专供受邀的王公贵族,下宴倒是允许平民参加, 只要付得起钱,一百金一人。”
“一百金?!”群玉听傻了,“这不是抢钱吗?”
她记得她们许家一年的开销也就十几两银子, 一百金,够她们全家人吃好几辈子了。
陆恒的神情倒是习以为常。他的家乡在上京京畿, 虽不是贵胄人家,却也过着膏粱锦绣的生活,见识过皇城风姿、纸醉金迷,也知道越往东走,土地越富庶,银两越不禁花,吴忧江大宴并不是个例。
“犹记得少时,姑父曾受邀至吴忧江大宴献厨,只有名动一州的大厨才有机会为此般盛宴掌勺。”
陆恒陷入回忆,“我心里很是向往,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获得这样的机会。”
群玉望着他的侧脸,心中莫名产生冲动,想告诉他不要放弃,一定还有机会的。
陆恒话音未顿,继续往下说:
“虽然我已经当不了大厨,却还有机会去吴忧江大宴当食客。你想不想去?”
群玉惊诧:“我当然想了!可是,两个人就是两百金……”
“正常。要想吃到珍馐百味,就必须砸真金白银。所以我一直在赚钱。”
陆恒估摸了下钱袋的重量,他至今赚到的所有钱,只够买一个人的大宴席位,
“之前清霄子掌门让我们有时间去藏宝阁挑一些灵宝灵器,当做保护渡厄峰的谢礼。我打算只要一些抵御幻术的丹药,然后再讨几千两银子,这样应该就能凑到两百金了。”
群玉:“花掉两百金之后,我们是不是又变成穷光蛋了?”
陆恒点头:“没事,钱可以再赚。”
群玉笑起来,乐滋滋地揪着陆恒的袖口,明明还没吃到传说中的盛馔佳宴,她已经满口生甜,开心饱了。
另一边的高台上,清霄子强调了魔族现世的严重性,便开始点兵点将,派弟子前往景州助万剑宗调查魔族踪迹。
薛英菱主动请缨带队,她手伤看着恐怖,实际未伤到筋骨,在医馆治疗一日便能大愈。
清霄子又点了花步晚和另几位内门弟子。花步晚穷得要啃草皮了,真心不想出门喝西北风,他正欲向师父耍个赖推掉任务,陆恒却在此时提出要随他们一同去景州,花步晚见状,推辞的话便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