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津门城郊外,藿香蓟和鬼针草发了狂般疯长, 紫色的花丛里夹杂着白色的小花,春日里最娇嫩的色彩,从小径上走过,身上腿上无一不沾染着黑色的种子。
还未到踏春的最好时节,但各地还未来得及散去的少侠们, 皆相偕而出, 把几个名胜古迹全都占了个遍, 热闹的人群经夜不歇,出城的人马也络绎不绝。
“我想回去了。”丽娆拢了拢身上厚重的棉衣,仰头呼吸着暖阳投射下的空气,一种浑浊的青草气息。
薛珞这几日很少有安定的时候,也不知哪来那么多事情需要安排处理, 总是来回奔走,偶尔停歇下来, 两个人想安静的呆上一会儿,薛掌门便接连着人邀了她去方丈内谈话。
不知都谈了什么,看样子总是不欢而散的。
因为丽娆觉得,薛掌门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善,越来越仇视。这种眼神她在二婶脸上也见过,那时江玉峰极迷恋一个住在百花谷附近的农女,两人纠缠了很久,最后江玉峰与宋青莲的侄女订婚,这才了结。
薛珞是很优秀,又被长辈们寄予厚望,但她练的内功心法注定了两人不可能有更深的相处,不过是在感情上互相取暖罢了,何以对她这般排斥?
薛珞倾身掸开落在她肩上的松针,笑道:“这么着急走,难道是想家了么?”
丽娆苦笑了下,心中不知怎么倒酸涩不已:“我不想家,我该想哪里呢?那里始终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的安身之处,我总不能一辈子寄人篱下吧。”
薛珞怔了怔,似乎没料到她会这么敏感多心,连忙安抚道:“那我们明天就走,我只在觉得你病了这么久,身子太过虚弱,不该这么快就奔劳。”
丽娆伸手沾了一下松针上摇摇欲坠的水珠,看着它贴在指腹上像珍珠般熠熠生光,淡笑道:“我已经好了,你不用担心,我也不想你总是客栈寺庙两头跑,还有薛掌门,他似乎很在意你,很不想看到我们呆在一处,我不愿被他像贼一样防着,我烦了。”说着她低下头去,把那水珠揉散在掌心里。
薛珞的沉默让她纠心,她不是故意说这些气话,只不过是任性在作怪罢了,想要出口伤害彼此,以期望从她回话中找到对自己的在乎。
沉默很快就被打破了,苍山派的徒众出现在两人身前,躬身相敬道:“薛姑娘,掌门有要事相商。”
丽娆抬头瞥了薛珞一眼,不禁咬着唇憋住笑意,道:“快去罢,别一会儿亲自来请了。”等到那两人都已离去,她才蹲下身来,捂着空洞的胸口把窒闷的气息吐出。
这里是呆不下去了,不如到外面去走走。
白马寺里什么都好,就是天色不好,那怆寒的冬天好像被圈禁在了这里,让缠绕的病气迟迟无法褪去。
护城河岸,绕堤的柳树开始绽出嫩芽,蜷曲的枝条在春风中舒展着。她一路行来,看到梯坎下洗衣淘米的妇人,或是门前围坐谈天的老者,总要驻足一会儿,没什么可看的,但是那种人间烟火气让人留连。
她终于知道自己一直想要的是什么了,就是平淡而快乐的生活,老天不该连这小小的要求都吝啬满足,她愿意呆在泽地的花房里,等待她的偶尔驻足,她可以不去打扰她成为揽月峰的掌座,成为叱咤江湖的风云人物。她可以不在乎她有自己的生活,有需要守护的人,只要能留一些时间给她,在心里留一个位置给她,就好了。
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不觉间竟走到了一条死胡同里。她心里一惊,抬首四顾而望,竟觉得这里分外熟悉,路旁的小酒馆酒幡挑在檐廊上,有两三人正在围桌喝酒,依稀是她见过的景象。
数个衣衫褴褛的人并排坐在酒馆对面屋檐下,双眼皆死死盯着她,盯得她脊背发麻。
她急步而出,绕过回生堂的招牌,想要重新回来那条蜿蜒的河流边。
“江丽娆。”王向生的声音倏然炸雷般响起。
丽娆惊叫一声,也不管这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拔足便跑。然而大病初愈,她哪里快得过别人的脚程。
颈弯上有劲风袭来,她扑地滚过,自护似的捏起剑诀挡在命门上,急问道:“王掌门,你什么意思,为什么总跟我这个弱女子过不去?”
“我不过是想请你去舍下做客而已,何必这么紧张?”王向生收拢山河扇敲了过来,直击她臂上的穴道。丽娆避无可避,只得向后一倒,横躺在地上,容他扇柄擦到腰侧,然后抓住他的手撒泼似的呼救道:“来人呐,救命啊,流云门王掌门非礼河清派女弟子了,大家快报官啊。”
远处几个酒客听到声音,蹭的站起身来,开始往这边聚拢。回生堂的人也一拥而出,很快把这个本来稍显清冷的丁字型街道变成了热闹熙攘的所在。
王向生急抽手,怒骂道:“亏你说得出口,如此丢人现眼,也不怕污了河清派的脸面。”
丽娆红着脸喘着粗气道:“我怕什么,你都不顾你的老脸了,我还顾什么啊,你看丐帮的人来了,他们必定要把你做的事昭告天下了。”趁着王向生气极犹疑惑的工夫,丽娆甩开他往前爬去,挤过人群的缝隙后站起身便开始跌跌撞撞地奔跑。
“抓住她。”王向生急怒的声音跟至耳际,几个流云门的徒众闻风而动,很快撇开人群向她追来。
丽娆慌不择路,她摈弃大路显眼的地方,只往小巷中跑,想要尽快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但津门城的小巷都长得一个样,清清静静,左右双层的木制楼屋还有偶尔伸过墙头的三角梅,路径纵横而杂乱,让人摸不清头脑。
还未到踏春的最好时节,但各地还未来得及散去的少侠们, 皆相偕而出, 把几个名胜古迹全都占了个遍, 热闹的人群经夜不歇,出城的人马也络绎不绝。
“我想回去了。”丽娆拢了拢身上厚重的棉衣,仰头呼吸着暖阳投射下的空气,一种浑浊的青草气息。
薛珞这几日很少有安定的时候,也不知哪来那么多事情需要安排处理, 总是来回奔走,偶尔停歇下来, 两个人想安静的呆上一会儿,薛掌门便接连着人邀了她去方丈内谈话。
不知都谈了什么,看样子总是不欢而散的。
因为丽娆觉得,薛掌门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善,越来越仇视。这种眼神她在二婶脸上也见过,那时江玉峰极迷恋一个住在百花谷附近的农女,两人纠缠了很久,最后江玉峰与宋青莲的侄女订婚,这才了结。
薛珞是很优秀,又被长辈们寄予厚望,但她练的内功心法注定了两人不可能有更深的相处,不过是在感情上互相取暖罢了,何以对她这般排斥?
薛珞倾身掸开落在她肩上的松针,笑道:“这么着急走,难道是想家了么?”
丽娆苦笑了下,心中不知怎么倒酸涩不已:“我不想家,我该想哪里呢?那里始终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的安身之处,我总不能一辈子寄人篱下吧。”
薛珞怔了怔,似乎没料到她会这么敏感多心,连忙安抚道:“那我们明天就走,我只在觉得你病了这么久,身子太过虚弱,不该这么快就奔劳。”
丽娆伸手沾了一下松针上摇摇欲坠的水珠,看着它贴在指腹上像珍珠般熠熠生光,淡笑道:“我已经好了,你不用担心,我也不想你总是客栈寺庙两头跑,还有薛掌门,他似乎很在意你,很不想看到我们呆在一处,我不愿被他像贼一样防着,我烦了。”说着她低下头去,把那水珠揉散在掌心里。
薛珞的沉默让她纠心,她不是故意说这些气话,只不过是任性在作怪罢了,想要出口伤害彼此,以期望从她回话中找到对自己的在乎。
沉默很快就被打破了,苍山派的徒众出现在两人身前,躬身相敬道:“薛姑娘,掌门有要事相商。”
丽娆抬头瞥了薛珞一眼,不禁咬着唇憋住笑意,道:“快去罢,别一会儿亲自来请了。”等到那两人都已离去,她才蹲下身来,捂着空洞的胸口把窒闷的气息吐出。
这里是呆不下去了,不如到外面去走走。
白马寺里什么都好,就是天色不好,那怆寒的冬天好像被圈禁在了这里,让缠绕的病气迟迟无法褪去。
护城河岸,绕堤的柳树开始绽出嫩芽,蜷曲的枝条在春风中舒展着。她一路行来,看到梯坎下洗衣淘米的妇人,或是门前围坐谈天的老者,总要驻足一会儿,没什么可看的,但是那种人间烟火气让人留连。
她终于知道自己一直想要的是什么了,就是平淡而快乐的生活,老天不该连这小小的要求都吝啬满足,她愿意呆在泽地的花房里,等待她的偶尔驻足,她可以不去打扰她成为揽月峰的掌座,成为叱咤江湖的风云人物。她可以不在乎她有自己的生活,有需要守护的人,只要能留一些时间给她,在心里留一个位置给她,就好了。
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不觉间竟走到了一条死胡同里。她心里一惊,抬首四顾而望,竟觉得这里分外熟悉,路旁的小酒馆酒幡挑在檐廊上,有两三人正在围桌喝酒,依稀是她见过的景象。
数个衣衫褴褛的人并排坐在酒馆对面屋檐下,双眼皆死死盯着她,盯得她脊背发麻。
她急步而出,绕过回生堂的招牌,想要重新回来那条蜿蜒的河流边。
“江丽娆。”王向生的声音倏然炸雷般响起。
丽娆惊叫一声,也不管这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拔足便跑。然而大病初愈,她哪里快得过别人的脚程。
颈弯上有劲风袭来,她扑地滚过,自护似的捏起剑诀挡在命门上,急问道:“王掌门,你什么意思,为什么总跟我这个弱女子过不去?”
“我不过是想请你去舍下做客而已,何必这么紧张?”王向生收拢山河扇敲了过来,直击她臂上的穴道。丽娆避无可避,只得向后一倒,横躺在地上,容他扇柄擦到腰侧,然后抓住他的手撒泼似的呼救道:“来人呐,救命啊,流云门王掌门非礼河清派女弟子了,大家快报官啊。”
远处几个酒客听到声音,蹭的站起身来,开始往这边聚拢。回生堂的人也一拥而出,很快把这个本来稍显清冷的丁字型街道变成了热闹熙攘的所在。
王向生急抽手,怒骂道:“亏你说得出口,如此丢人现眼,也不怕污了河清派的脸面。”
丽娆红着脸喘着粗气道:“我怕什么,你都不顾你的老脸了,我还顾什么啊,你看丐帮的人来了,他们必定要把你做的事昭告天下了。”趁着王向生气极犹疑惑的工夫,丽娆甩开他往前爬去,挤过人群的缝隙后站起身便开始跌跌撞撞地奔跑。
“抓住她。”王向生急怒的声音跟至耳际,几个流云门的徒众闻风而动,很快撇开人群向她追来。
丽娆慌不择路,她摈弃大路显眼的地方,只往小巷中跑,想要尽快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但津门城的小巷都长得一个样,清清静静,左右双层的木制楼屋还有偶尔伸过墙头的三角梅,路径纵横而杂乱,让人摸不清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