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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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那一片树林之后, 终于看见了明显的大路, 渐渐的也听不见两个小孩子在树林里说什么了,回头倒是还能看见倒下的大树一棵一棵给扶起来, 他们似乎正在把大树给扶直,以防一下子就被发现破坏公物。
  江晚:“……”
  江晚说:“罗刹族怎么还有这种族内自相厮杀的习俗啊?成人礼打打魔怪也就算了,怎么还自己人打自己人,这要是打坏了算谁的?”
  薛怀朔说:“你忘了罗刹一族本来也是魔界属臣了吗?他们杀魔怪和他们自相残杀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魔怪原本也是他们的同胞。”
  江晚回想起原书的情节,说:“魔界那边似乎就是力量至上, 不讲什么亲疏情面。”
  薛怀朔说:“这样也很好。”
  江晚:“……”
  薛怀朔:“还有你刚才那个问题,打坏、或者打死,应该都是责任自负。魔界的传统, 向来都是赢家赢得一切, 弱就活该被欺负。”
  江晚说:“那大家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成人礼打架的时候会不会打假的,这样就安全又体面啦。”
  薛怀朔摇摇头:“要是同族人分在一起, 可能会手下留情, 但要是异族人分在一起成了对手,都恨不得下死手,怎么会手下留情呢?”
  江晚一愣:“异族?他们不都是罗刹族的吗?”
  薛怀朔:“不是。当初罗刹一族决定帮助三清道祖开启新的元会运世之前, 族内意见针锋相对, 分为两派。鹰派态度激进,表示不成功毋宁死,反正不要再待在魔界了;而鸽派认为三清道祖只是近千年新兴起的人物, 可能无法承担重任,帮他会让罗刹族陷入万劫不复之地,魔界虽然不好,但也可以忍受。”
  “后来呢?”
  “后来族内几次斗争,鹰派的首领当上了族长,最终决定帮助三清道祖,于是代表整个罗刹族向三清道祖表示献上忠心。”薛怀朔说:“三清道祖开辟新的元会运世之后,罗刹族作为功臣,自然顺利离开魔界,在人世谋得新的居住地。”
  “但是,三清道祖认为罗刹族内的鹰派过于激进嗜杀,不利于罗刹族在新世界的发展,将鸽派的首领提拔成了族长。”薛怀朔说:“至今仍然是鸽派的首领在当权,鹰派一直不怎么服气,罗刹族内这两派内斗得很厉害。”
  江晚表情有点不忍,说:“也可以理解,毕竟当初是鹰派做出正确的决定,整个罗刹族才顺利离开魔界的。现在自己当初的功劳成全了别人,换我我也不服气。”
  薛怀朔说:“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鹰派在罗刹族中占少数,鸽派这么多年也确实将罗刹山发展得很好,鸽派认为自己确实该当权,要是把罗刹族交给鹰派那些眼里只有打架和玩命的疯子,整个种族早就完蛋了。”
  江晚想了半天,最后叹了口气说:“唉,清官难断家务事,确实麻烦。”
  薛怀朔点头:“别看刚才那两个小孩挺厉害的,但这种保守谨慎的性格,应该是典型的鸽派。”
  他们速度很快,说着说着,前方已经是罗刹一族的木材场了,这里栽种的是白红橡木,是一种非常有名且昂贵的木材,只有罗刹山才有,是几百年前罗刹族内自己培育出来的一种树木。
  优点非常多:坚实,韧性好,加工造型美观;木纹鲜明,质感良好;不易吸水,耐腐蚀。
  据说,当初培育这种树木的罗刹族人还是个傀儡术大家,因为自己的妻子病死了,想要做一个和自己妻子一模一样的傀儡人来陪伴自己,可是因为木材的原因屡屡失败。
  一气之下,他就培育出了白红橡木这样上佳的木材品种,才终于成功造出了傀儡。
  这么多年了,当初那个深情的丈夫早已死去,和他挚爱的妻子一起归于天地虚无,可是他培育出来的白红橡木却一直在为罗刹族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利益。
  白红橡木只能生长在罗刹山。
  而且只能生长在罗刹山的特定区域——就是当初那个深情的丈夫培育树种的地方,在其他地方是种不活的,原理至今不明。
  木材场只开着一扇小门,今天不是伐木装箱、运到港口去卖的日子,林场唯一需要努力的就是树木,它们要努力生长,然后被砍掉。
  薛怀朔礼貌地问看门的大叔怎么买白红橡木,大叔有些为难地探出头来,说:“我们这儿的木材一早就被订完了,临时要买可能比较困难。”
  薛怀朔于是顺理成章地问:“早就被人订完了?那有什么办法可以买到白红橡木吗?”
  大叔说:“要么等到下一批树木生长的时候先订,要么看看主管手上是不是还有存下来没订出去的备用木材,或者请某个已经订好的客人均给您一点。”
  薛怀朔问:“请问怎么联系主管呢?又怎么知道哪些客人订过木材呢?”
  大叔挠挠头:“我去给你找一下主管吧,可能要好一会儿。您要是觉得无聊,可以去旁边养狗的地方玩玩,我们罗刹山除了木材好,养出来的狗也挺好,您要是喜欢,还可以带两只回去。”
  大叔应该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样貌极为丑陋,但气质还算憨厚,说话也温和,并不让人反感。
  薛怀朔点点头,见他离开了,却并没有走的打算,站在原地很平静地等待。
  江晚问:“师兄?我们要偷偷进去吗?”
  薛怀朔摇头:“他们给林场设了禁制,而且我们是来查账本看看到底谁有买过,不是来买木头的。”
  江晚:“那我们去旁边看狗狗吗?”
  薛怀朔:“你想去?”
  江晚毫不犹豫地点头。
  小狗最可爱了!
  于是他们走到林场对面的狗舍去了。
  狗舍的主人也是罗刹族本族人,相貌丑陋,不过人很热情,给他们介绍各种各样的狗,还拼命怂恿他们摸摸看,说自己养的狗很听话很乖的。
  一直待在江晚肩膀上的小熊猫也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多不同种类的小狗,很配合地发出惊叹声。
  狗舍老板很热情,和薛师兄聊得颇为投机,还要拉着薛师兄去看自己的珍藏宝贝,江晚两只眼睛里都是笼子里憨态可掬的小狗和场地上奔跑遛弯的壮年狗,表示毫不介意你们去吧不要打扰我撸狗。
  看到几只疑似金毛的犬类时,江晚蹲下来仔细看,忽然察觉有什么东西在很亲昵地蹭自己的腿,低头一看,发现是只吉娃娃。
  这个世界里怎么称呼不知道,但是她上辈子,这种短毛、头圆、耳朵又大又薄还直立的犬类叫做吉娃娃。
  吉娃娃见她低头看自己,很灿烂地笑,头顶有一个指尖大小的凹洞,脑袋呈现苹果状的圆形,有一种精明的可爱。
  “不好意思啊,笑笑平常不这样的。”吉娃娃的脖颈上牵着绳,拿着绳索的是一个年轻男孩,连连道歉。
  这男孩应该不是本地人,因为他长得颇为清秀,和本地男人普遍的丑陋完全不一样。
  江晚笑着摆摆手,表示没什么事情。
  她正要接着看那几只金毛,脚边的吉娃娃很亲昵地轻轻咬她的衣服。
  男孩连忙把自己的吉娃娃拉开,再次道歉:“对不起,笑笑是因为特别喜欢你才这样的。”
  江晚站起来,接了一句:“没事,你家狗狗一直这么亲人的吗?”
  男孩子的脸忽然就红了,结结巴巴地说:“不是,我刚才一直看着你,你特别好、好看,笑笑也看着你,它和我一样,特别喜欢你,很抱歉!”
  江晚瞬间愣住。
  她没处理过这种场景。
  然后江晚听见自己师兄发出了一声听不出情绪的“哦?”
  师兄回来了。
  江晚很有些窘迫,不敢看薛怀朔,悄悄往后退了一步。
  男孩牵着自己的吉娃娃,依旧有些结巴,问:“请问您、您是谁?”
  江晚:“他是我师兄。”
  男孩硬着头皮搭话:“师兄好,您也喜欢狗吗?”
  薛怀朔冷冰冰地说:“谁是你师兄。”
  男孩更加紧张了,手指在指间划来划去,试着找话题:“那您喜欢什么狗啊?”
  薛怀朔接过狗舍主人递过来的牵引绳,那只气势汹汹的大狗自觉走到他身前:“喜欢三天没吃饭的藏獒,这只就是。”
  他冷冰冰地看着那个男孩子,他牵着的藏獒也流着口水看着那个男孩子。
  在这样压力强大的死亡凝视之下,牵着吉娃娃的男孩没坚持多久就敷衍几句落荒而逃了。
  江晚:“……”
  她半真半假地埋怨薛师兄:“师兄,人家喜欢我,你就这样把人给吓跑了。很少有人给我表白呢。”
  薛怀朔轻飘飘地看了她一眼:“我不是也挺喜欢你的吗。”
  江晚小声地说:“不是这种兄妹之间的喜欢,是那种陌生男女之间的刺激感情。”
  薛怀朔:“……”
  人类是可以用眼神交流很多事情的,尤其是已婚的夫妇,他们最擅长这种事情,一眼能传递的信息比任何人想象的都多。
  薛师兄不爱有表情,所以也很擅长用眼神来传递自己的情绪。
  江晚清清楚楚地从他面无表情中读出了“你是不是讨打?”。
  江晚:“……”
  不是啊!我是在暗示您我还是想试试和您这种绝世美男子发展男女之间的刺激感情!
  不是想对您说我嫌弃您的喜欢,要和那个牵着吉娃娃的陌生男子私奔!
  喂您手上的藏獒能不能牵得紧一点,它流着口水看我我不害怕吗!
  作者有话要说:《不梦卿》三百收加更,今天还有一更。
  谢谢大家的霸王票,霸王票加更在明天。
  (鞠躬
  晚晚师妹实力证明,就算和绝世美男子成了兄妹,你依旧会控制不住想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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