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又回来啦 第40节
出了宫城之后,燕于歌一改先前长辈的做派,态度温和许多,说话的语气都平易近人了几分:“出了宫之后,陛下便不要叫我叔父了,毕竟我才比陛下大十岁。”
燕秦表示自己都懂,就算是做绿叶,也要懂得什么时候抖落下叶子,来衬托鲜花的鲜艳娇嫩。他既然是来做摄政王的陪衬,肯定是要按照摄政王的要求来:“那王叔觉得,我在外该如何称呼你?”
“你我兄弟相称便好,你可以唤我于哥。”
燕于歌不是摄政王的名讳嘛,这么喊怎么觉得有些怪怪的。燕秦感觉有点不大对劲,但转念一想,横竖只是一个称呼,而且也才两个时辰。
“那王叔如何称呼我,于弟?”听着怎么像是“余地”“玉帝”,感觉比于哥还奇怪,“还是不要吧,我觉得这样很奇怪。”
摄政王轻咳嗽两声:“陛下有个小名,叫盆子,不然臣在外,就叫你盆子怎么样?”
“不行!”燕秦想也不想就否认了这个提议。
说到盆子,他突然想起来,自己生辰那一日,有人在耳边喊他的名字,那个时候他还梦到了先皇从棺材里蹦出来教训他,现在想来,那个饱含怒意的声音似乎同摄政王的很像。
皇城到热闹的夜市还有一段距离,燕秦纠结了一会,还是把心里的所思所想问了出来:“王叔怎么知道,我有这么个小名?”
他十岁之前,先皇和元后偶尔会叫一叫他这个小名,但三兄弟中,他从小就没有什么存在感,按理来说,知道他小名的人,如今还在世的,也就常笑才是。
燕于歌比他大了十岁,他刚出生的时候,对方才十岁,根本不可能会关注一个不受宠的皇子小名叫什么。他开始牙牙学语的时候,对方正征战沙场。
等对方从边疆回来,在京城久居,他也几乎没有同这位年少有为的将军有过什么接触。
面倒也是见过的,在先皇的诞辰,还有一些需要文武百官到场的庆典上,他是见过燕于歌的身影的。
但那都是些正式的场合,而先皇对他这个存在感极低的儿子的感情,还不到那种随时随地可以亲昵地喊声小名的地步。
摄政王沉默了一会,没有说“这个问题重要吗”之类的话,而是注视着小皇帝年轻青涩的面庞,问他:“我的回答,对陛下来说重要吗?”
面对还没有开窍的小皇帝,他也只能利用巧妙的问话来得到一些令他愉悦的回答了。
燕秦点了点头:“很重要。”
想要得到别人的回答,即便没有那么重要,也得说很重要。
“只是当年进宫的时候,听先皇喊了一句,便记得了。”
大概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某次他同祖父进宫面圣,那个时候皇帝在御花园里,朝着一个方向喊盆子。
当时他还心生疑惑,就见一个五六岁小孩跌跌撞撞地从东边的方向走过来,举着一朵娇艳的花递到皇帝跟前,咧开嘴笑得傻乎乎的,还喊着:“父皇,花花……”
因为对盆子这个名字印象深刻,他就问了下祖父,才知道那小孩是先皇的三子,一个不受宠的宫女生下的孩子。
皇帝怜惜孩子年纪小小没了母亲,还把那宫女封了个妃位,父爱爆棚的时候,就逗小孩子玩一玩。
但比起备受宠爱和重视的太子而言,三皇子燕秦也只有在皇帝想起来的时候,才有那么点存在感。
燕于歌也是后来才知道三皇子有个大名叫燕秦,其实他记事情能力很强,记人没那么容易。说实话,他能一直记得燕秦的小名,完全是因为这个名字十分的特殊。
他听过民间叫狗蛋牛蛋的,叫盆子的还是头一回。
听完这句回答,燕秦沉默的时间更久,然后憋了半天憋出一句话:“劳烦王叔把这个名字忘了吧。”
摄政王要是敢当街叫他这个,他就当自己不认识这个人。
燕于歌也就开个玩笑逗逗他,真在大街上叫,那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小名了,他才没有这么傻。
他一锤定音:“那就叫于秦。”
有先前“盆子”的阴影在,燕秦没有反对这一次的提议,于秦便于秦吧,反正他扮演的是摄政王的弟弟。
原本是叔侄,现在是兄弟,想一想,他还升了个辈分呢,不吃亏。
敲定了称呼,马车也停了下来,马车夫在喧闹的夜市中把声音提高了八度:“两位郎君,已经到了。”
燕秦同燕于歌一先一后下了马车。
不得不说,摄政王长了一副好皮囊,他一出现在热闹的街市,几乎所有女子的视线都往他的身上飘。
燕秦同他才走了不到百步,就有五六个大胆的女子先后假摔到他们面前。
面对这些大胆碰瓷的姑娘,燕于歌面无表情地从对方身上跨了过去,燕秦迈开腿紧跟其后,感觉到四面八方投来的火辣辣的视线,突然有点头皮发麻。
他心生疑惑:摄政王这架势,真的是来找男人,不是来拉仇恨的吗?
第59章
摄政王在前头走着,燕秦特地拉开了两步距离在后面跟着,时不时地还看下四周,装作和对方不熟的样子。
虽然下马车那会,肯定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是一块下来的,但等走过一段距离,总能糊弄那些不知情的。
可惜天不如人愿,他多看了这街上铺子两眼,和摄政王拉开距离后,对方就转过头来,喊他:“于秦,还愣着干什么,快点跟上。”
燕秦愣了下,才反应过来于秦是在叫自己。
摄政王这口吻,一听就亲热的很,燕秦就算是想同对方撇开关系都不行,他暗暗叹了口气,没好气地说了一句:“知道了。”这才加快步伐跟了上去。
燕秦跟在摄政王身后,附带性地感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爱慕和嫉妒的视线,心下觉得有几分奇怪。
尽管那么多贵女爱慕摄政王,但像今晚这么大胆子的一个都没有,那些年轻的儿郎就不肖说了,基本上和摄政王对上,总是和老鼠见了猫一样,哪像现在这样,羡慕嫉妒的眼神一点也不收敛一下。
他哪里知道,那些人之所以不敢招惹摄政王,只敢把爱慕嫉妒藏在心里,一个是因为畏惧摄政王的权势,另外一个原因便是因为摄政王常年都冷着一张脸,煞气那么重,便是不知晓他身份的人,也会本能的觉得这不是好惹的对象,就算摄政王长得再好看,也没什么人敢在他的面容上过多的停留目光。
但今天晚上,摄政王身上少了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多了几分少见的温柔,他那张比天下绝大多数人都俊秀的面孔便得以发挥优势,牢牢地吸引了大街小巷从少到老所有雌性的目光。
那些炙热得能够把人融化的目光一直追随他们越过大街小巷,燕秦初时还有些不自在,转了两个街角,便已经变得十分坦然。
横竖都是看摄政王的,又不是看他的,习惯也就好了。
在走了大概一刻钟的时间后,燕于歌在一个卖馄饨的摊子前头停了下来。如今已是暮春,燕都虽地处北方,天气也已由寒转暖。
但在微凉的夜间,喝上一碗暖呼呼的馄饨,还是能教人心生暖意,浑身都舒坦几分。
看着被店家擦得发亮的凳子,燕于歌从衣袖中掏出早先准备好的一块帕子,又擦了两遍,才在凳子上坐下,他朝着小皇帝招了招手:“秦弟,来这边坐。”
先前还叫于秦呢,现在就变成秦弟了。按理说两个人以往是叔侄相称,他现在还升了一个辈分,可燕秦就觉得,自己好像是被摄政王给占了便宜。
他心下想着,说好的就两个时辰,这都过去了小半个时辰,只要不闹出什么幺蛾子,吃点东西,看看女儿节的特有的花灯,时间快得很。
口中应了一句,他选择在摄政王对面的凳子上坐下。别人能坐的凳子,他一样也能做,反正他没有燕于歌这么爱洁,不会觉得凳子没擦得发亮就硌得慌。
等燕秦落座,燕于歌便开口喊了句:“老伯,来一碗馄饨。”
“好勒,您稍等。”卖馄饨的老伯手指在案板上翻飞,眨眼的功夫便包好一个又一个玲珑小巧的馄饨,和他一同摆摊的老妇则负责把包好的馄饨下到锅里,一个个方方正正的馄饨落到沸腾的清水中,片刻后,雪白的面皮便变成半透明。
薄薄的馄饨皮裹着现做的馄饨馅,在冒着泡泡的开水中打了几个滚便摇摇晃晃地从锅底浮上来,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这个点,本来就是平日里燕秦用晚膳的时候,他的手搁在自己扁平的肚子上,吸了一口馄饨的香气,然后开口说:“王……于哥,我出来的时候,身上没有带钱。”
一般出门的时候,钱袋子都是常笑带着的,他出来的匆忙,只换了衣裳,没带上常笑,也没带钱。
看了眼隔壁位置上吃馄饨吃得满脸餮足的客人,他咽了口唾沫,然后问燕于歌:“我能不能也要一碗?”
说是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天底下的东西都归属他这个天子,可吃东西不给钱,这种不要脸的事情他还真做不出来。
燕于歌看了眼小皇帝,又看了做馄饨的老伯,解释说:“那馄饨就是给你叫的,我不吃。”
他一向不在外头吃这种重复利用的碗筷装的食物,真想吃别人做的东西,也是直接叫管家把人请来摄政王府做。
“那你不饿吗?”摄政王再厉害,那也是要吃喝拉撒的人,又不真的是从画里走出来的神仙。对方进宫到现在,两个人都没有吃东西,没道理他肚子被馋勾得咕咕叫,摄政王半点水米都不需沾。
“我不吃这个。”燕于歌没有把话说完,指望着小皇帝再问两句关心的话。
“哦。”燕秦应完这句就没吭声了,眼巴巴地看着做馄饨的老伯。
很快,煮好的馄饨被盛在深褐色的瓷碗中端了上来,雪白的馄饨,浅绿色的葱花,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燕秦是不吃香菜大蒜葱花之类的,平日里御膳房做菜调味,做好之后,也会把这些调味的东西全部挑出来。
但老伯不是御膳房的厨子,替燕秦干活的常笑也不在他的身边,在动口之前,燕秦额外要了一双筷子,很是耐心地把葱花一片片地从碗里夹出来。
燕于歌看着他这个举动,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陛下喜欢吃香菜吗?”
“不吃。”燕秦头也没回地答到,也就没有看到对面的摄政王脸上如释重负的表情。
夹掉最后一片葱花,燕秦深吸一口气,用调羹换了筷子,盛了一勺热气腾腾的馄饨送到口中。
老伯包的馄饨皮薄馅足,新鲜的猪肉混着滑嫩的豆腐,香而不腻。
燕秦一边吹气,一边吃了一口又一口,吃到一半的时候,他听到领座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说:“哥哥你看,那个人就只顾着自己吃,都不给那个好看的哥哥吃一口。”
燕秦抬起头看向说话的人,就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奶娃娃,坐在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大腿上,一脸鄙夷地看着他的方向。
那青年看他看过来,一脸尴尬地笑笑,轻轻拧了一下自家弟弟的耳朵:“别闹,咱们吃自己的馄饨。”
那奶娃娃却挣脱开自家哥哥的手,从后者的膝盖上跳下来,稳稳当当站到地上后,把吃得还剩半碗的馄饨端过来,递到燕于歌跟前:“神仙哥哥,囝囝的馄饨你吃。”
他先前就看着这个好看的神仙哥哥一直看着对面的人吃馄饨,一直看一直看,心里就想啊,八成是这个哥哥和自己家的笨哥哥一样,把钱都花光了,就只剩一碗买馄饨的钱。
他还知道和哥哥一起分享,可神仙哥哥的弟弟就只顾着自己,实在是太自私了。
小孩子奶声奶气的样子,看着特别可爱。然而他只和心心念念的神仙哥哥对视了一眼,就被陡然从神仙化身成修罗的俊秀青年吓得扑通坐在地上,手里本来就捧得不够稳的汤碗也落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好在是吃了大半的馄饨,汤汁不算烫,没把小娃娃给烫伤。
那小孩的哥哥先是看了下自家弟弟的情况,然后很是尴尬地把孩子抱走了,连声向燕秦和燕于歌道歉。
燕秦从头到尾都没有理会那个青年,直接把人当成了空气。他看了一眼在地上的馄饨,只为老伯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感到可惜。
五文一碗的馄饨,摄政王没带那么小额的钱两,找了半晌,最小的也是个一两的碎银。
“我们这刚开摊,没有这么多零钱,您稍等,我去隔壁的店换一换。”老伯也不占人便宜,好声好气地同眼前气度不凡的客人解释。
燕秦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就转身走了。等这老伯回来的时候,那两个客人没了踪影,他的妻子告诉他:“那个小客人说,剩下的钱不用找了,给老伯换个新碗。”
新来的客人又坐在位置上,等着摊主收拾前一桌客人留下来的碗筷。老伯疾步过去,一眼就看见了燕秦吃完的那碗馄饨。
汤底很干净,被挑出来的葱花全部都放在了碗里,拼成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当卖馄饨的老伯看见燕秦随性创作的时候,他已经跟着摄政王离开了馄饨摊子。
鉴于摄政王带的都是大额的银票和份量不轻的银锭子,燕秦强烈要求对方把钱袋交给了他处置——他进了钱庄,把里头的碎银换成了更小额的铜钱,瞬间就把钱袋装得满满当当。
出来的时候,燕秦瞧见了卖烤番薯的摊子,又要了两个香喷喷的番薯,不容分说地塞到摄政王手里:“既然是一起饿着出来,那也应该一起饱着回去,我请你吃。”
这一次燕于歌没有拒绝,但他看着燕秦腰间的钱袋,还是忍不住提醒了对方一句:“买番薯的钱也是我的。”
燕秦理直气壮地答:“这算我借你的,回去我加倍的还你。”
他借来的钱买的,那还是他请的,没毛病。
吃饱喝足了,燕秦又问摄政王:“我们接下来去哪?”
燕秦表示自己都懂,就算是做绿叶,也要懂得什么时候抖落下叶子,来衬托鲜花的鲜艳娇嫩。他既然是来做摄政王的陪衬,肯定是要按照摄政王的要求来:“那王叔觉得,我在外该如何称呼你?”
“你我兄弟相称便好,你可以唤我于哥。”
燕于歌不是摄政王的名讳嘛,这么喊怎么觉得有些怪怪的。燕秦感觉有点不大对劲,但转念一想,横竖只是一个称呼,而且也才两个时辰。
“那王叔如何称呼我,于弟?”听着怎么像是“余地”“玉帝”,感觉比于哥还奇怪,“还是不要吧,我觉得这样很奇怪。”
摄政王轻咳嗽两声:“陛下有个小名,叫盆子,不然臣在外,就叫你盆子怎么样?”
“不行!”燕秦想也不想就否认了这个提议。
说到盆子,他突然想起来,自己生辰那一日,有人在耳边喊他的名字,那个时候他还梦到了先皇从棺材里蹦出来教训他,现在想来,那个饱含怒意的声音似乎同摄政王的很像。
皇城到热闹的夜市还有一段距离,燕秦纠结了一会,还是把心里的所思所想问了出来:“王叔怎么知道,我有这么个小名?”
他十岁之前,先皇和元后偶尔会叫一叫他这个小名,但三兄弟中,他从小就没有什么存在感,按理来说,知道他小名的人,如今还在世的,也就常笑才是。
燕于歌比他大了十岁,他刚出生的时候,对方才十岁,根本不可能会关注一个不受宠的皇子小名叫什么。他开始牙牙学语的时候,对方正征战沙场。
等对方从边疆回来,在京城久居,他也几乎没有同这位年少有为的将军有过什么接触。
面倒也是见过的,在先皇的诞辰,还有一些需要文武百官到场的庆典上,他是见过燕于歌的身影的。
但那都是些正式的场合,而先皇对他这个存在感极低的儿子的感情,还不到那种随时随地可以亲昵地喊声小名的地步。
摄政王沉默了一会,没有说“这个问题重要吗”之类的话,而是注视着小皇帝年轻青涩的面庞,问他:“我的回答,对陛下来说重要吗?”
面对还没有开窍的小皇帝,他也只能利用巧妙的问话来得到一些令他愉悦的回答了。
燕秦点了点头:“很重要。”
想要得到别人的回答,即便没有那么重要,也得说很重要。
“只是当年进宫的时候,听先皇喊了一句,便记得了。”
大概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某次他同祖父进宫面圣,那个时候皇帝在御花园里,朝着一个方向喊盆子。
当时他还心生疑惑,就见一个五六岁小孩跌跌撞撞地从东边的方向走过来,举着一朵娇艳的花递到皇帝跟前,咧开嘴笑得傻乎乎的,还喊着:“父皇,花花……”
因为对盆子这个名字印象深刻,他就问了下祖父,才知道那小孩是先皇的三子,一个不受宠的宫女生下的孩子。
皇帝怜惜孩子年纪小小没了母亲,还把那宫女封了个妃位,父爱爆棚的时候,就逗小孩子玩一玩。
但比起备受宠爱和重视的太子而言,三皇子燕秦也只有在皇帝想起来的时候,才有那么点存在感。
燕于歌也是后来才知道三皇子有个大名叫燕秦,其实他记事情能力很强,记人没那么容易。说实话,他能一直记得燕秦的小名,完全是因为这个名字十分的特殊。
他听过民间叫狗蛋牛蛋的,叫盆子的还是头一回。
听完这句回答,燕秦沉默的时间更久,然后憋了半天憋出一句话:“劳烦王叔把这个名字忘了吧。”
摄政王要是敢当街叫他这个,他就当自己不认识这个人。
燕于歌也就开个玩笑逗逗他,真在大街上叫,那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小名了,他才没有这么傻。
他一锤定音:“那就叫于秦。”
有先前“盆子”的阴影在,燕秦没有反对这一次的提议,于秦便于秦吧,反正他扮演的是摄政王的弟弟。
原本是叔侄,现在是兄弟,想一想,他还升了个辈分呢,不吃亏。
敲定了称呼,马车也停了下来,马车夫在喧闹的夜市中把声音提高了八度:“两位郎君,已经到了。”
燕秦同燕于歌一先一后下了马车。
不得不说,摄政王长了一副好皮囊,他一出现在热闹的街市,几乎所有女子的视线都往他的身上飘。
燕秦同他才走了不到百步,就有五六个大胆的女子先后假摔到他们面前。
面对这些大胆碰瓷的姑娘,燕于歌面无表情地从对方身上跨了过去,燕秦迈开腿紧跟其后,感觉到四面八方投来的火辣辣的视线,突然有点头皮发麻。
他心生疑惑:摄政王这架势,真的是来找男人,不是来拉仇恨的吗?
第59章
摄政王在前头走着,燕秦特地拉开了两步距离在后面跟着,时不时地还看下四周,装作和对方不熟的样子。
虽然下马车那会,肯定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是一块下来的,但等走过一段距离,总能糊弄那些不知情的。
可惜天不如人愿,他多看了这街上铺子两眼,和摄政王拉开距离后,对方就转过头来,喊他:“于秦,还愣着干什么,快点跟上。”
燕秦愣了下,才反应过来于秦是在叫自己。
摄政王这口吻,一听就亲热的很,燕秦就算是想同对方撇开关系都不行,他暗暗叹了口气,没好气地说了一句:“知道了。”这才加快步伐跟了上去。
燕秦跟在摄政王身后,附带性地感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爱慕和嫉妒的视线,心下觉得有几分奇怪。
尽管那么多贵女爱慕摄政王,但像今晚这么大胆子的一个都没有,那些年轻的儿郎就不肖说了,基本上和摄政王对上,总是和老鼠见了猫一样,哪像现在这样,羡慕嫉妒的眼神一点也不收敛一下。
他哪里知道,那些人之所以不敢招惹摄政王,只敢把爱慕嫉妒藏在心里,一个是因为畏惧摄政王的权势,另外一个原因便是因为摄政王常年都冷着一张脸,煞气那么重,便是不知晓他身份的人,也会本能的觉得这不是好惹的对象,就算摄政王长得再好看,也没什么人敢在他的面容上过多的停留目光。
但今天晚上,摄政王身上少了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多了几分少见的温柔,他那张比天下绝大多数人都俊秀的面孔便得以发挥优势,牢牢地吸引了大街小巷从少到老所有雌性的目光。
那些炙热得能够把人融化的目光一直追随他们越过大街小巷,燕秦初时还有些不自在,转了两个街角,便已经变得十分坦然。
横竖都是看摄政王的,又不是看他的,习惯也就好了。
在走了大概一刻钟的时间后,燕于歌在一个卖馄饨的摊子前头停了下来。如今已是暮春,燕都虽地处北方,天气也已由寒转暖。
但在微凉的夜间,喝上一碗暖呼呼的馄饨,还是能教人心生暖意,浑身都舒坦几分。
看着被店家擦得发亮的凳子,燕于歌从衣袖中掏出早先准备好的一块帕子,又擦了两遍,才在凳子上坐下,他朝着小皇帝招了招手:“秦弟,来这边坐。”
先前还叫于秦呢,现在就变成秦弟了。按理说两个人以往是叔侄相称,他现在还升了一个辈分,可燕秦就觉得,自己好像是被摄政王给占了便宜。
他心下想着,说好的就两个时辰,这都过去了小半个时辰,只要不闹出什么幺蛾子,吃点东西,看看女儿节的特有的花灯,时间快得很。
口中应了一句,他选择在摄政王对面的凳子上坐下。别人能坐的凳子,他一样也能做,反正他没有燕于歌这么爱洁,不会觉得凳子没擦得发亮就硌得慌。
等燕秦落座,燕于歌便开口喊了句:“老伯,来一碗馄饨。”
“好勒,您稍等。”卖馄饨的老伯手指在案板上翻飞,眨眼的功夫便包好一个又一个玲珑小巧的馄饨,和他一同摆摊的老妇则负责把包好的馄饨下到锅里,一个个方方正正的馄饨落到沸腾的清水中,片刻后,雪白的面皮便变成半透明。
薄薄的馄饨皮裹着现做的馄饨馅,在冒着泡泡的开水中打了几个滚便摇摇晃晃地从锅底浮上来,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这个点,本来就是平日里燕秦用晚膳的时候,他的手搁在自己扁平的肚子上,吸了一口馄饨的香气,然后开口说:“王……于哥,我出来的时候,身上没有带钱。”
一般出门的时候,钱袋子都是常笑带着的,他出来的匆忙,只换了衣裳,没带上常笑,也没带钱。
看了眼隔壁位置上吃馄饨吃得满脸餮足的客人,他咽了口唾沫,然后问燕于歌:“我能不能也要一碗?”
说是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天底下的东西都归属他这个天子,可吃东西不给钱,这种不要脸的事情他还真做不出来。
燕于歌看了眼小皇帝,又看了做馄饨的老伯,解释说:“那馄饨就是给你叫的,我不吃。”
他一向不在外头吃这种重复利用的碗筷装的食物,真想吃别人做的东西,也是直接叫管家把人请来摄政王府做。
“那你不饿吗?”摄政王再厉害,那也是要吃喝拉撒的人,又不真的是从画里走出来的神仙。对方进宫到现在,两个人都没有吃东西,没道理他肚子被馋勾得咕咕叫,摄政王半点水米都不需沾。
“我不吃这个。”燕于歌没有把话说完,指望着小皇帝再问两句关心的话。
“哦。”燕秦应完这句就没吭声了,眼巴巴地看着做馄饨的老伯。
很快,煮好的馄饨被盛在深褐色的瓷碗中端了上来,雪白的馄饨,浅绿色的葱花,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燕秦是不吃香菜大蒜葱花之类的,平日里御膳房做菜调味,做好之后,也会把这些调味的东西全部挑出来。
但老伯不是御膳房的厨子,替燕秦干活的常笑也不在他的身边,在动口之前,燕秦额外要了一双筷子,很是耐心地把葱花一片片地从碗里夹出来。
燕于歌看着他这个举动,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陛下喜欢吃香菜吗?”
“不吃。”燕秦头也没回地答到,也就没有看到对面的摄政王脸上如释重负的表情。
夹掉最后一片葱花,燕秦深吸一口气,用调羹换了筷子,盛了一勺热气腾腾的馄饨送到口中。
老伯包的馄饨皮薄馅足,新鲜的猪肉混着滑嫩的豆腐,香而不腻。
燕秦一边吹气,一边吃了一口又一口,吃到一半的时候,他听到领座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说:“哥哥你看,那个人就只顾着自己吃,都不给那个好看的哥哥吃一口。”
燕秦抬起头看向说话的人,就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奶娃娃,坐在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大腿上,一脸鄙夷地看着他的方向。
那青年看他看过来,一脸尴尬地笑笑,轻轻拧了一下自家弟弟的耳朵:“别闹,咱们吃自己的馄饨。”
那奶娃娃却挣脱开自家哥哥的手,从后者的膝盖上跳下来,稳稳当当站到地上后,把吃得还剩半碗的馄饨端过来,递到燕于歌跟前:“神仙哥哥,囝囝的馄饨你吃。”
他先前就看着这个好看的神仙哥哥一直看着对面的人吃馄饨,一直看一直看,心里就想啊,八成是这个哥哥和自己家的笨哥哥一样,把钱都花光了,就只剩一碗买馄饨的钱。
他还知道和哥哥一起分享,可神仙哥哥的弟弟就只顾着自己,实在是太自私了。
小孩子奶声奶气的样子,看着特别可爱。然而他只和心心念念的神仙哥哥对视了一眼,就被陡然从神仙化身成修罗的俊秀青年吓得扑通坐在地上,手里本来就捧得不够稳的汤碗也落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好在是吃了大半的馄饨,汤汁不算烫,没把小娃娃给烫伤。
那小孩的哥哥先是看了下自家弟弟的情况,然后很是尴尬地把孩子抱走了,连声向燕秦和燕于歌道歉。
燕秦从头到尾都没有理会那个青年,直接把人当成了空气。他看了一眼在地上的馄饨,只为老伯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感到可惜。
五文一碗的馄饨,摄政王没带那么小额的钱两,找了半晌,最小的也是个一两的碎银。
“我们这刚开摊,没有这么多零钱,您稍等,我去隔壁的店换一换。”老伯也不占人便宜,好声好气地同眼前气度不凡的客人解释。
燕秦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就转身走了。等这老伯回来的时候,那两个客人没了踪影,他的妻子告诉他:“那个小客人说,剩下的钱不用找了,给老伯换个新碗。”
新来的客人又坐在位置上,等着摊主收拾前一桌客人留下来的碗筷。老伯疾步过去,一眼就看见了燕秦吃完的那碗馄饨。
汤底很干净,被挑出来的葱花全部都放在了碗里,拼成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当卖馄饨的老伯看见燕秦随性创作的时候,他已经跟着摄政王离开了馄饨摊子。
鉴于摄政王带的都是大额的银票和份量不轻的银锭子,燕秦强烈要求对方把钱袋交给了他处置——他进了钱庄,把里头的碎银换成了更小额的铜钱,瞬间就把钱袋装得满满当当。
出来的时候,燕秦瞧见了卖烤番薯的摊子,又要了两个香喷喷的番薯,不容分说地塞到摄政王手里:“既然是一起饿着出来,那也应该一起饱着回去,我请你吃。”
这一次燕于歌没有拒绝,但他看着燕秦腰间的钱袋,还是忍不住提醒了对方一句:“买番薯的钱也是我的。”
燕秦理直气壮地答:“这算我借你的,回去我加倍的还你。”
他借来的钱买的,那还是他请的,没毛病。
吃饱喝足了,燕秦又问摄政王:“我们接下来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