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李岳的凶狠
方静竹这个时候也注意到了莫妮卡的表情,知道她不懂咱们这些人的话题,于是就换了一个话题。
“莫妮卡,你的头发好漂亮,是天生的吗?”
“啊?”
莫妮卡一愣,没有想到他忽然跟自己搭话,却还是点点头,表情有些古怪,勉强笑道:“没错,是我天生的。”
“真漂亮,如果我也有一头这样美丽的长发就好了。”方静竹透过后视镜看着莫妮卡的长发脸上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李岳伸手拍了一下她的脑袋:“你想啥呢?你的头发不好看吗?这头红发为什么那么好看,那是因为在莫妮卡的脑袋上,在你的脑袋上就不一定那么好看了。”
“老板!你打我!”方静竹正在开车,忽然被人拍了一下脑袋,委屈道:“信不信我现在就加速,带着你一起同归于尽。”
“我不信。”
“好吧,我自己都不信。”
一路上,大家都在打打闹闹,回到了李家排挡之后,李岳对着莫妮卡说道:“你去楼上换一套衣服,我母亲的衣服你穿着确实不太合适。”
“嗯,知道了。”莫妮卡点点头,拿着衣服上楼去更换了。
方静竹这个时候自顾自走到冰柜面前,打开拿出来了一瓶饮料,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最后长舒一口气,夏天喝冰镇饮料才是最舒服的事情。
“喂喂,可乐要给钱的。”李岳随口说了一声。
“给个屁!我们在你这边喝饮料什么时候给过钱呢?”方静竹白了他一眼,摆明了就是要喝霸王饮料。
李岳反问道:“你既然知道免费,为什么不给我那一瓶呢?不,拿两瓶,一瓶可乐一瓶花茶。”
“是是是!知道了!”
方静竹现在才反应过来,难怪李岳说要给钱,原来是没有帮他拿一瓶。
两个人坐在椅子上,咕噜咕噜喝了几口饮料,同时放下杯子,然后长舒一口气,打了一个充满碳酸饮料的饱嗝。
“你说你一个女孩子,一点都不注意形象。”李岳乐呵呵开着方静竹的玩笑。
方静竹却鄙夷望着他,“你是老古董么?现在的女孩子还需要笑不露齿吗?”
“真不愧是学习法律的,嘴巴就是厉害。”
大家都知道是开玩笑,自然不会在意那么多,只是坐在椅子上聊天罢了。
过了一会儿,穿着紧身连衣裙的莫妮卡就走下来了,李岳愣住了,问了一声,“我不是买了休闲装吗?怎么穿这个就下来了。”
方静竹乐道:“我让她穿的,这个好看啊!”
“行吧行吧!过来休息一下,我们待会儿要去做事了。”李岳丢给她一瓶花茶,上面挂满了水珠子,还是冰凉凉的。
莫妮卡现在已经没有那么陌生了,也许是奴隶契约消失了的原因,她正在慢慢将自己的位置摆放在李岳的身边。
虽然不可能跟他平起平坐,至少不会那么害怕了。
没错,就是害怕,莫妮卡见过很多被卖出去的奴隶,回来之后,基本上全都是浑身充满了伤口,双目空洞,仿佛已经失去了灵魂。
但是跟在李岳身边,好像就不一样了,他给自己吃好吃的,还让自己吃饱,然后还给自己买衣服,反正就好像是对待好朋友一样。
这样的感觉,莫妮卡是从来没有感受到的,甚至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会对自己的头发评头论足,也不会流露出厌恶或者是害怕的神色。
只有充满了惊艳与喜爱的眼神。
“好!现在!目标!曹叔家!”
“走着!”
……
“我最后问一次,你们让开还是不让开呢?”
李岳此时站在曹叔的店铺前面,面前两个彪形大汉守在门口,曹叔的大儿子眼神嚣张的望着李岳。
“李岳,别以为我不知道,就是你教唆我父亲卖了店铺的,这一点不要紧,我也同意买,但是五万块钱?不好意思,十万!你不给十万,我是不会卖给你的。我的房子,我说了算。”
“你没有喝酒吧?”李岳仿佛看着傻子一样望着曹鑫,大儿子的名字叫做曹鑫。
曹鑫一愣,疑惑问道:“大白天我喝什么酒?你胡说八道什么东西呢?”
“你既然没有喝酒,那就好办了,你给我解释解释,什么叫做你的房子。”
李岳表情平静的望着曹鑫,想让他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你的房子。
“废话,这是我爸的房子,也就是我的!你忽悠我父亲五万块钱卖给你,我们都不会同意的。”曹鑫现在态度极其嚣张,如果要动手的话,他还真的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这边那么多人,还会怕他一个小混蛋吗?
可惜李岳是一般人吗?他根本就不是,所以他也是一脸平静,如果真要动手的话,李岳一个人就敢上。
他的脾气看上去相当随和,不拘小节,实际上骨子里面有一股狠劲,只是目前谁都不知道罢了。
可能连李岳的父母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骨子里面有一种拼命三郎的感觉。
大学的时候,李岳跟一个女孩子走的比较近,并不是正在谈恋爱什么的,只是单纯的学习在一起而已,关系比较好罢了。
有一个看中了那个女孩子的小混混知道了这件事情,带了三个人去找李岳,手持棍棒要挟李岳离那个女孩子远一点。
李岳原本只需要点头答应就好了,事情也许很快就能够解决了,但是他丝毫不愿意。
这就是那一股狠劲,你越是让我做什么,我就偏偏不愿意做什么。
吃软不吃硬。
你都这个态度了,这些小混混自然是不会放过李岳了,让他们杀人?当然是不敢的,但是动手打你一顿还是可以的。
但是李岳也不是省油的灯,平常也喜欢打打篮球什么的,虽然算不上是强壮,却也不是弱鸡一只,也不是任人宰割的。
结果他被打了几棍子之后,双目通红,不是哭泣的那种通红,仿佛就是眼神之中带有血色,徒手抢下了一个小混混的棒球棍,然后拿着棍子硬生生撂倒了三个小混混,最后追着那个老大三条街。
“莫妮卡,你的头发好漂亮,是天生的吗?”
“啊?”
莫妮卡一愣,没有想到他忽然跟自己搭话,却还是点点头,表情有些古怪,勉强笑道:“没错,是我天生的。”
“真漂亮,如果我也有一头这样美丽的长发就好了。”方静竹透过后视镜看着莫妮卡的长发脸上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李岳伸手拍了一下她的脑袋:“你想啥呢?你的头发不好看吗?这头红发为什么那么好看,那是因为在莫妮卡的脑袋上,在你的脑袋上就不一定那么好看了。”
“老板!你打我!”方静竹正在开车,忽然被人拍了一下脑袋,委屈道:“信不信我现在就加速,带着你一起同归于尽。”
“我不信。”
“好吧,我自己都不信。”
一路上,大家都在打打闹闹,回到了李家排挡之后,李岳对着莫妮卡说道:“你去楼上换一套衣服,我母亲的衣服你穿着确实不太合适。”
“嗯,知道了。”莫妮卡点点头,拿着衣服上楼去更换了。
方静竹这个时候自顾自走到冰柜面前,打开拿出来了一瓶饮料,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最后长舒一口气,夏天喝冰镇饮料才是最舒服的事情。
“喂喂,可乐要给钱的。”李岳随口说了一声。
“给个屁!我们在你这边喝饮料什么时候给过钱呢?”方静竹白了他一眼,摆明了就是要喝霸王饮料。
李岳反问道:“你既然知道免费,为什么不给我那一瓶呢?不,拿两瓶,一瓶可乐一瓶花茶。”
“是是是!知道了!”
方静竹现在才反应过来,难怪李岳说要给钱,原来是没有帮他拿一瓶。
两个人坐在椅子上,咕噜咕噜喝了几口饮料,同时放下杯子,然后长舒一口气,打了一个充满碳酸饮料的饱嗝。
“你说你一个女孩子,一点都不注意形象。”李岳乐呵呵开着方静竹的玩笑。
方静竹却鄙夷望着他,“你是老古董么?现在的女孩子还需要笑不露齿吗?”
“真不愧是学习法律的,嘴巴就是厉害。”
大家都知道是开玩笑,自然不会在意那么多,只是坐在椅子上聊天罢了。
过了一会儿,穿着紧身连衣裙的莫妮卡就走下来了,李岳愣住了,问了一声,“我不是买了休闲装吗?怎么穿这个就下来了。”
方静竹乐道:“我让她穿的,这个好看啊!”
“行吧行吧!过来休息一下,我们待会儿要去做事了。”李岳丢给她一瓶花茶,上面挂满了水珠子,还是冰凉凉的。
莫妮卡现在已经没有那么陌生了,也许是奴隶契约消失了的原因,她正在慢慢将自己的位置摆放在李岳的身边。
虽然不可能跟他平起平坐,至少不会那么害怕了。
没错,就是害怕,莫妮卡见过很多被卖出去的奴隶,回来之后,基本上全都是浑身充满了伤口,双目空洞,仿佛已经失去了灵魂。
但是跟在李岳身边,好像就不一样了,他给自己吃好吃的,还让自己吃饱,然后还给自己买衣服,反正就好像是对待好朋友一样。
这样的感觉,莫妮卡是从来没有感受到的,甚至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会对自己的头发评头论足,也不会流露出厌恶或者是害怕的神色。
只有充满了惊艳与喜爱的眼神。
“好!现在!目标!曹叔家!”
“走着!”
……
“我最后问一次,你们让开还是不让开呢?”
李岳此时站在曹叔的店铺前面,面前两个彪形大汉守在门口,曹叔的大儿子眼神嚣张的望着李岳。
“李岳,别以为我不知道,就是你教唆我父亲卖了店铺的,这一点不要紧,我也同意买,但是五万块钱?不好意思,十万!你不给十万,我是不会卖给你的。我的房子,我说了算。”
“你没有喝酒吧?”李岳仿佛看着傻子一样望着曹鑫,大儿子的名字叫做曹鑫。
曹鑫一愣,疑惑问道:“大白天我喝什么酒?你胡说八道什么东西呢?”
“你既然没有喝酒,那就好办了,你给我解释解释,什么叫做你的房子。”
李岳表情平静的望着曹鑫,想让他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你的房子。
“废话,这是我爸的房子,也就是我的!你忽悠我父亲五万块钱卖给你,我们都不会同意的。”曹鑫现在态度极其嚣张,如果要动手的话,他还真的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这边那么多人,还会怕他一个小混蛋吗?
可惜李岳是一般人吗?他根本就不是,所以他也是一脸平静,如果真要动手的话,李岳一个人就敢上。
他的脾气看上去相当随和,不拘小节,实际上骨子里面有一股狠劲,只是目前谁都不知道罢了。
可能连李岳的父母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骨子里面有一种拼命三郎的感觉。
大学的时候,李岳跟一个女孩子走的比较近,并不是正在谈恋爱什么的,只是单纯的学习在一起而已,关系比较好罢了。
有一个看中了那个女孩子的小混混知道了这件事情,带了三个人去找李岳,手持棍棒要挟李岳离那个女孩子远一点。
李岳原本只需要点头答应就好了,事情也许很快就能够解决了,但是他丝毫不愿意。
这就是那一股狠劲,你越是让我做什么,我就偏偏不愿意做什么。
吃软不吃硬。
你都这个态度了,这些小混混自然是不会放过李岳了,让他们杀人?当然是不敢的,但是动手打你一顿还是可以的。
但是李岳也不是省油的灯,平常也喜欢打打篮球什么的,虽然算不上是强壮,却也不是弱鸡一只,也不是任人宰割的。
结果他被打了几棍子之后,双目通红,不是哭泣的那种通红,仿佛就是眼神之中带有血色,徒手抢下了一个小混混的棒球棍,然后拿着棍子硬生生撂倒了三个小混混,最后追着那个老大三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