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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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瓜本就极讨厌谭铃音,此刻看到她如此,便笑道,“谭师爷确实有眼力价儿,又能干,不光要帮着少爷料理公务,连我们丫鬟的差使也包揽了,让人心服口服。”
  谭铃音觉得,先不说自己到底有没有失礼,不管怎样,还轮不到一个丫鬟来当面抢白她。她扔开荔枝壳,擦了擦手指,并未与香瓜说话,而是看着唐天远,笑道,“大人您真调-教的好奴才。我家中的丫鬟就都笨嘴拙舌,根本拿不出手。她们若是有这小丫鬟一半的口齿伶俐,我也就烧高香了。”
  唐天远刚才听到香瓜的话,已经不太高兴了。他虽然不怎么喜欢谭铃音,但她坐在这里就是客,哪有主家丫鬟抢白客人的道理。香瓜平日里挺本分的,今天简直丢他的脸。唐天远把脸一板,说道,“这是最后一次。下次再敢这样没规没距,你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香瓜眼圈一红,告了错,提着托盘走开了。
  唐天远看着谭铃音,嗤笑,“挺会吹牛。还丫鬟?我怎么没见过你的丫鬟?”
  谭铃音又摸了一个荔枝,熟练地剥开,堵上了嘴。唐天远看着她只顾自己吃,并不给他剥了,他心头飘过那么一丝遗憾。
  两人边吃边谈起正事。
  “大人,齐蕙的死亡原因真的是头部撞击吗?可是仵作一开始并不是这么说的。还有,她真的在死前留了证据吗?就是那个绿松石?”谭铃音抛出一串问题。
  唐天远摇头,“都没有。”
  “啊?”
  唐天远解释道,“死亡原因是假的,证据也是假的,那都是我编的,为了诈孙不凡。”
  “……大人您可真能编啊。”
  “不及你妙妙生的万分之一。”
  “咳,”谭铃音摸了摸鼻子,“可绿松石那个证据,比真的还真,您是怎么找到那样一块绿松石的?又是如何知道孙不凡的腰带上刚好缺一块?”
  “很简单,那是我亲自挖下来的。”
  “……”很难想象这人模狗样的朝廷命官偷挖人腰带时是个什么样子,谭铃音挠了挠后脑勺,“你什么时候挖的?”
  “昨天晚上,夜探孙府的时候。”
  “也就是说,这是你昨天晚上才想出来的对策?”
  唐天远点了点头。
  谭铃音掰着手指列举此计划的成功需要满足的条件,“首先,你得确定他那天上山时确实围了这条腰带。”
  “昨晚顺便抓了个人现问的,他那日白天围了这条腰带,晚上想要出门,不会另寻衣服,否则容易惊动服侍的下人。因此他白天穿的什么,晚上便会穿什么。”
  谭铃音点点头,“然后,你还得保证你挖了之后不会被他发现。”
  “富家公子并不会太注意自己这些东西,都是贴身服侍的人去注意。丫鬟们一旦发现腰带有损,是不会让他佩戴出门的。他既然围着这条腰带来公堂受审,就说明没有发现。”
  谭铃音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
  唐天远补充道,“其实就算发现也没关系,那么小一粒宝石,谁也说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丢的。只要腰带没被销毁,我就可以拿这个当物证。”
  “可是你又怎么知道他当时是扛着齐蕙、并且齐蕙的头朝后?”
  “首先,孙不凡杀人应该是临时起意,带着麻袋前去装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其次,他抛尸的目的是不让人发现尸体,要不然直接往湖里扔就行,用不着上天目山。这说明他当时十分心虚、害怕,想快一点处理掉尸体。扛着尸体上山是最方便有效的方式。同理,尸体头朝后也是最省力的方式。以上只是我的猜测,今天堂审时察言观色,进一步证实。另外,一个人在特别紧张的时候,注意力会收缩到某一点,而无暇顾及其他。所以孙不凡事后也不会想清楚尸体是否真的动过、并且碰过他的腰带。”
  “环环相扣,滴水不漏。高,实在是高。”谭铃音竖起了大拇指。这么多天以来她还是第一次佩服这位县令大人。
  “知道吗,”唐天远眯眼笑,“本官之所以没有提前告诉你这个计划,就是想看看你崇拜我的样子。”之前总是被妙妙生气得够呛,现在看到她这样,唐天远觉得身心舒畅,总算扳回一城。
  谭铃音由衷赞道,“大人,你虽然是个色魔,不过还挺聪明的。”
  唐天远收起折扇,用扇柄轻轻点着石桌,“打住。谭铃音,你才是色魔。”
  “你是色魔。”
  “你是色魔。”
  “你是你是你是。”
  唐天远蹭地站起身,“好,既然你总说本官是色魔,本官今日就色一个给你看看。”说着作势要解腰带。
  “啊啊啊!”谭铃音起身跑开了。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她没有捂眼睛。
  唐天远留在原地冷笑,果然对付流氓就该用更流氓的办法。
  短暂的得意之后是深沉的悲哀,唐天远扶着额,忧伤地进行反思,他好好一个谦谦君子,怎么就变成这样的无赖了。一定是因为近墨者黑,那个谭铃音尤其黑。
  这边谭铃音跑出县令大人的院子之后没有回住处,而是去了古堂书舍,找谭清辰。她对着谭清辰,笑嘻嘻地摊开手,“清辰,看这是什么。”
  谭清辰看到她手中的几颗荔枝,眼睛一亮。荔枝是娇贵的东西,不易保存,从产地运到别处时,总容易变味,因此必须快马加鞭,这样一来运输成本陡增,不是一般人能享用的。
  “县令大人那里的,我出来的时候顺手拿了几个,你吃。”谭铃音说着,把荔枝都放在他手里。
  谭清辰摇了摇头。
  “放心,我已经吃过了,这个东西吃多了上火。”
  谭清辰听此,便笑着接过来,另一手抬起来轻轻拍了拍谭铃音的头。
  谭铃音偏头躲开,“没大没小。”
  俩人正说着话,突然,后院里有人高喊道,“走水了!”
  姐弟二人吃了一惊,只见小庄从后院冲进来,“老板,柴房走水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这句话,谭铃音似乎闻到了一阵烟熏火燎的气味。她想去后院看看,被谭清辰制止了。
  谭清辰自己去了后院,带领伙计们灭火。
  这门脸本来是一体的,前面开店,后头住人。谭铃音不放心,也跟过去,看到柴房窜起火舌,冒着滚滚的浓烟,清辰正带着几个伙计提着大木桶泼水。
  左邻右舍的男人们看到火起,也赶过来帮忙。
  谭铃音眼神不好力气也小,不适合干这种事。她怕自己添乱,便站在墙根下看了一会儿,刚想出去给大家准备些凉茶和瓜果,却突然从众人的吆喝声中听到一阵哀鸣。她以为自己听错了,竖起耳朵再听,没错,那声音像是小兽受伤时的低嚎。她疑惑地左右看看,此处没养猫没养狗,这嚎叫是怎么回事?
  正奇怪着,谭铃音看到清辰突然冲进柴房。她吓出一身冷汗,“清辰!”就要冲上去拦他。
  救火之人方才措手不及没拦住清辰,此刻更不能把谭铃音也放进去,两个人架开谭铃音,小庄安慰她道,“火势已经被压住,老板肯定不会有事。”
  “谭清辰,你给我滚出来!”谭铃音怒吼。
  谭清辰果然滚出来了,他灰头土脸的,怀里抱着一团同样灰头土脸的东西。看到姐姐生气,他赔笑着,把怀中的东西捧给她。
  看到谭清辰无恙,谭铃音又定睛去看他捧的物事。那是一条被燎掉一身毛的小狗。烧了一身毛还活着,也算命大。这裸奔的小狗想必是吓傻了,到现在还瑟瑟发抖。
  谭铃音更生气了,“就为一只狗!”
  一人一狗同时缩了一下脖子。
  火还没完全扑灭,现在不适合发怒。谭铃音一把抢过小狗,怒瞪谭清辰,“赶紧干活,一会儿再修理你。”说罢提着小狗的后脖子,扬长而去。
  那小狗也不挣扎,乖乖地垂着四肢,随着身体的摇晃,讨好地甩了几下尾巴。
  ☆、18线索
  谭铃音原以为这小破狗是误闯入柴房的,但谭清辰灭完火之后,给她解释了一下这小狗的来历,说它是他一个朋友前几天去松江府贩海货时在海边捡到的,本是个番狗,想来应是番邦的商人落在此地。那朋友见这小狗生得虎头虎脑甚是可爱,就拾回来暂时养着。
  拾回家之后才发现,这小狗竟没长牙齿,只能吃粥。他喂养了些时日,把小狗喂得日渐消瘦,精神萎靡。那人新鲜劲儿过了,也有些厌烦,回来之后看到谭清辰,便把狗送给了他。
  谭清辰觉得这小狗挺好的,本想养肥一点送给他姐姐玩儿,没想到它才来第一天就遭了罪,差一点葬身火海。
  谭铃音啧啧摇头,真是个倒霉催的狗。她掰开它的嘴巴看了看,果真一颗牙都没看到,牙龈光秃秃的,也不是坏人故意拔了它的牙,可见是个怪胎,生下来就不长牙。这样的狗能活到现在也不容易,谭铃音方才提着它时,感觉它怎么也有三四斤重。谭铃音便有些同情这命运悲惨的狗,轻轻摸了摸它的头。小狗大概知道她是老大的老大,温顺地蹭了蹭它的掌心。
  除了被燎掉一身毛,小狗身上并没有别的伤。谭铃音觉得既然清辰要把这狗给她,她就有责任把它养好。且这么丑的东西放在书店,搞不好会影响书店的生意。于是她找了块布,把小狗裹起来抱回了县衙。
  路过退思堂时,谭铃音往里探头看了一下,看到县令大人正在退思堂办公。她便抱着小狗走进去,想吓他一吓。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怀里抱的东西,一块花布也不知裹了什么,那东西还在动,想必是个活物,他摇头,“你这是把谁家的孩子抱来了。”
  “我儿子,大人你看它可爱不可爱。”谭铃音说着,走近一些,把小狗的头露出来。
  唐天远见惯了谭铃音的厚脸皮,只当她抱了别人的小孩来胡诌,没想到那花布里竟探出一颗黑乎乎的小脑袋,瞪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这是什么东西?!”唐天远吓了一跳,不自觉往后挪了一下椅子,“赶快拿走。”
  谭铃音戳了一下小狗的脑门,“这是我儿子,糖糖。”
  唐天远囧了,“你儿子为什么要冠我的姓?”
  “额……”谭铃音摸了摸鼻子,她真没这个意思。
  谭铃音刚想解释,唐天远却一脸“你不用说了我就知道你这个女流氓又想借机占我便宜”的了然表情,摆手制止了她。谭铃音简直想扇他一巴掌让他醒醒。
  唐天远很大度地没有追究占便宜的问题,说道,“想冠我姓也可以,本官要重新给他取个名。”
  “什么?”
  “唐妙妙,”唐天远说着,抬起手,指尖点了点小狗的鼻子,“妙妙,你到底是猫还是狗?”
  谭铃音黑着脸,怒道,“它不叫妙妙,就叫糖糖。”
  “妙妙。”
  “糖糖。”
  两人互不相让,一边叫着小狗,一边想办法吸引它的注意力。小狗干脆两眼一闭,不理会这俩神经病
  唐天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一遇到谭铃音,智力就飞速流失,专干傻事儿。就为一条狗跟人拌嘴,他八岁时都未必会干这种没品的事儿,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你的小狗怎么长出一条老鼠尾巴。”唐天远想挽救一下自己的智力,于是不再争下去,扯了扯那小狗的尾巴,转移话题道。
  那小尾巴又细又长,确实怎么看都不像狗尾巴。
  “它的毛被烧了,现了原形。”谭铃音解释道。
  她一边说着,一边看向案上一个摊开的小包袱。包袱里是金首饰和金砖,正是她上次失足落水时从湖里捞上来的。因为是物证,一直被县令大人收着,并未归还。不过现在案子要结了,这么多钱,想必也要物归原主了。谭铃音便有些不舍,拿起一块金砖,叹道,“大人,您能不能帮我跟齐员外打个商量,我拾了他这么多钱,他总要给我留点好处吧?”
  “不能。”
  “……”谭铃音撇撇嘴,把那金砖在手中轻轻抛了一下又接住,觉得手感似乎不对,她又试了试,复又把金砖放在眼前仔细观察。
  “你是想吃了它么?”唐天远幽幽问道。
  谭铃音眉头微蹙,讶异道,“真是奇了怪了,齐员外家不是很有钱嘛,怎么这金子的成色却并不很好?”
  唐天远不动声色,问道,“你确定?”
  “当然了,我可是看金子的行家。俗话说,‘七青八黄九五赤’,你看这金砖的光泽,乍一看是黄色没错,但仔细看,黄中透着淡淡的青色,这只能勉强称得上黄金,离赤金还差得远。”谭铃音说到这里,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些事情。
  唐天远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大户人家储存金钱,自然会选成色好一些的,倘若遇到不好的,也会兑成好的,再铸成金砖保存。眼前这金砖显然是成批量铸就的,目的就是保存财富,但成色却不好,这就令人费解了。
  可以解释的原因只有一个:这类成色不好的金子有很多,无论是自己进行提纯,还是兑换赤金,都不现实。所以只好直接铸了金砖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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